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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52/T 1075-2025 地理标志产品质量要求 水城小黄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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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标准类型:地方标准规范
  • 标准语言:中文版
  • 文件类型:PDF文档
  • 更新时间:2026-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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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介绍

  ICS 67.080.20 CCS X 26

  52

  贵 州 省 地 方 标 准

  DB52/T 1075—2025代替 DB52/T 1075—2016

  地理标志产品质量要求 水城小黄姜

  Quality requirements for product of geographical indication—

  Shuicheng Xiaohuang ginger

  2025 - 12 - 19 发布 2026 - 04 - 01 实施

  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 布

  DB52/T 1075—2025

  目 次

  前言 I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产地范围 1

  5 产地环境 1

  6 技术要求 2

  7 质量要求 2

  8 检验方法 3

  9 检验规则 3

  10 标志、包装、运输和贮藏 4

  附录 A(规范性) 地理标志产品水城小黄姜产地范围 5

  参考文献 8

  I

  DB52/T 1075—2025

  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规定了地理标志产品质量相关技术要求,食品安全相关要求见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食品安全标准等文件。

  本文件代替DB52/T 1075—2016《地理标志产品质量要求 水城小黄姜》, 与DB52/T 1075—2016相比, 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a) 更改了术语和定义(见 3.1,2016 年版的 3.1);

  b) 更改了产地范围(见第 4 章,2016 年版的第 4 章);

  c) 更改了产地环境要求(见第 5 章,2016 年版的第5 章);

  d) 删除了环境、安全要求(见 6.3,2016 年版的 6.3);

  e) 更改了感官要求的内容(见 7.2,2016 年版的 6.4.1.1)

  f) 删除了对污染物限量、农药最大残留量、总砷允许量的要求(见第 7 章,2016 年版的 6.5、 6.6、6.7);

  g) 更改了对感官要求的试验方法(见 8.1,2016 年版的 7.1);

  h) 更改了 6-姜辣素试验方法的要求(见 8.2.1,2016 年版的 7.2.1);

  i) 删除了对污染物限量、农药最大残留量、总砷允许量试验方法(见第 8 章,2016 年版的 7.3、 7.4、7.5);

  j) 更改了抽样的要求(见 9.2,2016 年版的8.2);

  k) 增加了交收检验(见 9.3,2016 年版的第8 章);

  l) 更改了型式检验中对检测指标的要求(见 9.4,2016 年版的8.3.1);

  m) 更改了判定原则(见 9.5,2016 年版的 8.4);

  n) 删除了复检条款(见第 9 章,2016 年版的8.5);

  o) 更改了对标志的要求(见 10.1,2016 年版的 9.1);

  p) 更改了对包装的要求(见 10.2,2016 年版的 9.2);

  q) 更改了对贮藏的要求(见 10.4,2016 年版的 9.4);

  r) 更改了地理标志产品水城小黄姜产地范围图(见附录 A,2016 年版的附录 A);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六盘水市水城区农业农村局提出。

  本文件由贵州省知识产权局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六盘水市水城区农业农村局、六盘水市水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贵州省产品质量检验检测院、水城姜业发展有限公司、水城区花戛乡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贵州省地理标志研究会。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党娟、杨刚、张艾青、何照国、扶蝶、段胜、孟春芬、莫礼宁、王涛、何睿、牟琴、章双龙、陆逢贵、段慧蓉、罗雪、马路、陈振造、任光梅、彭渊迪。

  本文件及其所代替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2016 年首次发布为 DB52/T 1075-2016;

  ——本次为第一次修订。

  II

  DB52/T 1075—2025

  地理标志产品质量要求 水城小黄姜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地理标志产品水城小黄姜的术语和定义、产地范围、产地环境、技术要求、质量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和贮藏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地理标志产品水城小黄姜的种植、检验、流通、亦适用于地理标志产品水城小黄姜的保护和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 500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

  GB/T 5009.10 植物类食品中粗纤维的测定

  NY/T 2103 蔬菜抽样技术规范

  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25年版)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水城小黄姜

  在地理标志产品水城小黄姜产地范围内,按照本文件规定生产并符合本文件质量要求的小黄姜。

  4 产地范围

  地理标志产品水城小黄姜产地范围为六盘水市水城区发耳镇、新街乡、都格镇、鸡场镇、杨梅乡、营盘乡、龙场乡共7个乡镇现辖行政区域,见附录A。

  5 产地环境

  水城小黄姜产区地处贵州省西部,六盘水市水城区现辖区域境内,海拔800 m~1500 m,属亚热带季风湿润气候,全年平均气温15 ℃,年均降雨量1300 mm,气候凉爽,年均日照时数1500 h~1600 h,年总积温4400 ℃~4800 ℃, 无霜期240 d左右。土壤类型为黄壤、黄棕壤或棕壤种植,pH值5.0~7.0,有机质≥1.0%。

  1

  DB52/T 1075—2025

  6 技术要求

  6. 1 品种

  当地传统小黄姜品种。

  6.2 栽培技术6.2.1 种姜

  选择种姜50 g~100 g,有1~2个壮芽的姜块。

  6.2.2 播种

  3月份播种,种植密度≤90000 株/hm2,将姜种的芽一律向上,播种深度4 cm~5 cm。

  6.2.3 轮作

  旱田3年以上轮作或水旱轮作。

  6.2.4 施肥

  每年施入腐熟有机肥≥15000 kg/hm2。

  6.2.5 培土

  栽培过程中培土厚度≥10 cm。

  6.3 采收与处理

  6.3.1 采收时间

  11月中下旬收获。

  6.3.2 采后处理

  姜块遴选→清理→干燥。

  7 质量要求

  7. 1 感官要求

  姜块表皮淡黄,辣味浓香。

  7. 2 理化要求

  应符合表1的规定。

  2

  DB52/T 1075—2025

  表1 理化要求

  项目 指标 鲜姜 干姜 6-姜辣素/% ≥ 0.1 0.6 粗纤维/% ≤ 3.0 7.0 水分/% ≤ - 12.0

  7.3 净含量

  见《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

  8 检验方法

  8.1 感官要求

  取产品,置于自然光下,采用目测、鼻嗅及咀嚼的方法进行感官色泽、气味、辣味的检测。

  8.2 理化要求

  8.2.1 6-姜辣素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25年版,一部)干姜项下6-姜辣素含量测定的规定执行。

  8.2.2 粗纤维

  按GB/T 5009.10的规定执行。

  8.2.3 水分

  按GB 5009.3的规定执行。

  8.3 净含量

  按JJF 1070的规定执行。

  9 检验规则

  9.1 组批

  产品以批为单位。同一时间采收、同一地块,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和超市相同进货渠道的水城小黄姜作为一个检验批次。

  9.2 抽样

  按NY/T 2103规定执行。

  3

  DB52/T 1075—2025

  9.3 交收检验

  每批产品交收前,生产单位都应进行交收检验,交收检验内容包括感官要求、净含量、包装、标志,检验合格后方能交收。

  9.4 型式检验

  型式检验是对产品进行全面考核,每年进行一次,即对本标准第七章规定的全部要求(指标)进行检验。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a) 前后两次抽样检验结果差异较大;

  b) 因人为或自然因素使生产环境发生较大变化;

  c)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或主管部门提出型式检验要求时。

  9.5 判定规则

  对基本要求指标和感官要求指标进行检测,其中有一项或多项指标达不到要求时,判定为不合格品,对理化指标进行检测,其中有一项不符合要求时,则应加倍抽样进行复检,复检仍达不到要求的,则判定为不合格品。

  10 标志、包装、运输和贮藏

  10.1 标志

  10.1.1 包装标志应符合 GB/T 191 的要求。

  10.1.2 符合本文件要求的产品方可在产品标签或包装物上标注地理标志产品名称及本文件编号,并应同时使用经国家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部门核准公告的地理标志专用标志,地理标志专用标识的使用见国家知识产权局第 333 号及第 354 号公告的规定。

  10.2 包装

  盛装水城小黄姜的箱、竹筐、条筐、编织袋等必须一致、整洁、干燥、牢固、透气、无污染。

  1.3 运输

  装运时应轻装轻卸、防止受潮,运输途中温度不低于11℃, 严禁日晒雨淋,并注意防冻、防热、防污染。

  1,斗 贮藏

  姜收获后,将茎叶掰去,通常采用井窖贮藏,贮藏时要轻拿轻放。同时也可根据传统经验采用适宜的贮藏方法,贮藏温度5 ℃~8 ℃, 相对湿度≥90%。

  4

  DB52/T 1075—2025

  A

  A

  附 录 A

  (规范性)

  地理标志产品水城小黄姜产地范围

  地理标志产品水城小黄姜产地范围限于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15〕年第44号公告批准的范围,即水城县发耳镇、新街乡、都格镇、鸡场镇、杨梅乡、营盘乡、龙场乡共7个乡镇现辖行政区域,见图A.1。

  根据黔府发〔2020〕10号文件对六盘水市水城区行政区域的调整,现地理标志产品水城小黄姜的地域产地范围为六盘水市水城区发耳镇、新街乡、都格镇、鸡场镇、杨梅乡、营盘乡、龙场乡共7个乡镇现辖行政区域,见图A.2。

  变更后水城县改为六盘水市水城区,地理标志产品水城小黄姜产地乡镇未变更,见图A.3。

  图A.1 原地理标志产品水城小黄姜产地范围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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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A.2 现地理标志产品水城小黄姜产地范围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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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A.3 地理标志产品水城小黄姜产地范围涉及乡镇对照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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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参 考 文 献

  [1]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5〕年第75号令)

  [2] 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5〕年第78号令)

  [3] 质检总局关于批准对肇东小米等产品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公告(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15〕年第44号公告)

  [4] 关于地理标志专用标志官方标志登记备案的公告(国家知识产权局第333号公告)

  [5] 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管理办法(试行)(国家知识产权局第354号公告)

  [6]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六盘水市部分行政区划的通知(黔府发〔2020〕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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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B52/T 1075—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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