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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52/T 1898-2025 四在农家和美乡村建设规范

  • 文件大小:1.04 MB
  • 标准类型:地方标准规范
  • 标准语言:中文版
  • 文件类型:PDF文档
  • 更新时间:2026-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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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介绍

  ICS 03.080 CCS B 00

  52

  贵 州 省 地 方 标 准

  DB52/T 1898—2025

  四在农家和美乡村建设规范

  2025 - 12 - 19 发布 2026 - 04 - 01 实施

  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 布

  DB52/T 1898—2025

  目 次

  前言 I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总则 1

  5 组织要求 2

  6 建设内容及要求 2

  参考文献 6

  I

  DB52/T 1898—2025

  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贵州省农村人居环境保护管理站提出。

  本文件由贵州省农业农村厅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贵州省农村人居环境保护管理站、贵州省标准化院、贵州省酒类产品质量检验检测院。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方亮、李晨、杨锌沂、张燕、刘文俊、代良羽、王芳莉、汤鹏飞、王立国、万蓓、张彬、徐鹤、刘龙、许嘉丽、黄兴、李良懿、陈江博、王泽西、徐行鑫、孙元飞。

  II

  DB52/T 1898—2025

  四在农家和美乡村建设规范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四在农家和美乡村建设的总则、组织要求、建设内容及要求等。

  本文件适用于四在农家和美乡村的建设。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T 18973 旅游厕所质量要求与评定

  GB 19379 农村户厕卫生规范

  GB/T 37066 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导则

  GB/T 37926 美丽乡村气象防灾减灾指南

  GB/T 38549 农村(村庄)河道管理与维护规范

  GB/T 38836 农村三格式户厕建设技术规范

  GB/T 38837 农村三格式户厕运行维护规范

  GB/T 38838 农村集中下水道收集户厕建设技术规范

  GB/T 40143 志愿服务组织基本规范

  GB/T 51435 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和处理技术标准

  3 术语和定义

  本文件没有需要界定的术语和定义。

  4 总则

  4, 1 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

  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统筹好生态建设和经济发展,把生态优势转化为民生福祉。

  4.2 坚持因地制宜、科学规划

  遵循乡村建设规律,坚持规划先行,充分考虑资源禀赋、发展实际,体现村寨特色、保留乡村风貌。

  4. 3 坚持循序渐进、久久为功

  立足客观实际和农民需求,尽力而为、量力而行,注重建设实效,分层分类、逐年推进,保持历史耐心,一张蓝图绘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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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B52/T 1898—2025

  4,4 坚持党建引领、农民主体

  强化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尊重农民意愿,激发农民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实现乡村共建共治共享。

  5 组织要求

  5. 1 党建引领

  5.1.1 应充分发挥村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无“软弱涣散”等情形。

  5.1.2 村党组织应按照《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运行,村民委员会应按照《关于建立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的指导意见》运行,村集体经济组织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组织法》运行。

  5.1.3 村“两委”成员应公道正派、群众认可、廉洁履职。

  5. 2 为民服务

  5.2.1 党员、干部应密切联系群众,为民办实事、办好事。

  5.2.2 整合村内资源,规范村级组织和工作机制挂牌,优化以村党群服务中心为基本阵地的村级综合服务设施布局。

  5.2.3 保障党建引领党群服务、教育管理、创业就业、人才联络、志愿帮扶、干部下沉挂帮锻炼以及文化、医疗、养老、教育、助残、扶幼等工作可顺利开展。

  5.2.4 宜建立志愿服务队伍开展相关活动,并符合 GB/T 40143 的要求。

  5.3 共建共治

  5.3.1 开展村级议事协商,村民应广泛参与“四在农家和美乡村”建设 。

  5.3.2 党务、村务、财务应公开透明、监督有效。

  5.3.3 宜建立群防群治队伍。

  6 建设内容及要求

  6. 1 富在农家

  6.1.1 产业发展

  6.1.1.1 应稳定粮油播种面积与产量。

  6.1.1.2 应合理利用自然资源和生产生态条件,参照《贵州现代山地特色高效农业标准体系 》因地制宜发展现代山地特色高效农业, 培育具有持久市场竞争力的特色主导产业。

  6.1.1.3 农业生产设施建设应符合《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办法》,防灾减灾基础设施有效管护。

  6.1.1.4 宜推广适合当地农业生产的良田(高标准的生产基地)、良种(优异的遗传基础)、良法(精准的栽培与管理技术)、良机(适宜的农业机械)。

  6.1.1.5 宜依托主导产业,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因地制宜推动产业融合发展。

  6.1.2 就业优先

  6.1.2.1 应宣传就业政策,发布就业信息,推荐就业岗位。

  6.1.2.2 应为就业困难人员提供就业援助。

  6.1.2.3 应依法依规、合理安排乡村公益性岗位。

  2

  DB52/T 1898—2025

  6.1.2.4 应加强劳动关系协调和维权等权益保障。

  6.1.3 收入增加

  6.1.3.1 村集体经济组织每年应有补助性之外收益。

  6.1.3.2 应加强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

  6.1.3.3 村民收入宜稳定增长。

  6.2 学在农家

  6.2.1 学有所教

  6.2.1.1 应积极动员适龄儿童、少年依法接受义务教育,及时帮助和解决入学过程中面临的困难和问题,适龄幼儿入园有保障。

  6.2.1.2 应组织开展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学习,引导村民知规明纪守法。开展农村电信、网络等防诈骗宣传。

  6.2.1.3 应适时组织开展防灾减灾救灾宣传培训,提高村民防溺水、家庭和森林火灾预防应对等基本常识和技能,鼓励村民参与成人教育、职业教育、技工教育、农村实用技术培训等。

  6.2.1.4 应普及卫生健康、生态文明、质量安全、文明礼仪等知识。

  6.2.2 学有所得

  6.2.2.1 村民依法保障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意识和能力得到增强,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6.2.2.2 村民对国家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的知晓度、理解度提升,知规明纪守法的自觉性增强,村民对电信、网络诈骗的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得到提高,财产安全得到更好保障。

  6.2.2.3 村民的防灾减灾救灾意识和能力得到提升,掌握防溺水、防火等基本的安全常识和自救互救技能,宜有中、高级技术技能人才参与乡村建设。

  6.2.2.4 村民的卫生健康素养、生态文明意识、质量安全观念和文明礼仪水平得到普遍提升。

  6.2.3 学有所为

  6.2.3.1 村民应积极为乡村建设、治理、发展建言献策。

  6.2.3.2 应支持、鼓励村民干事创业。

  6.2.3.3 村内“土专家”“田秀才”宜带头传授技术技能。

  6.2.3.4 民间艺人、乡村工匠、非遗传承人等宜发挥特长,带动乡村发展。

  6.3 乐在农家

  6.3.1 乡风文明

  6.3.1.1 应向村民宣传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6.3.1.2 开展卫生家庭建设行动,倡导勤劳致富,邻里和睦、尊老爱幼等文明风尚。

  6.3.1.3 应推进移风易俗,无滥办酒席、大操大办、低俗婚闹、高额彩礼、散埋乱葬、厚葬薄养等现象。

  6.3.1.4 宜有群众文体活动场地(场所) ,组织开展群众性文体活动,应保障活动开展安全。

  6.3.1.5 应做好历史文化(传统)村落的保护,包括但不限于不可移动文物、历史建筑、农耕文化展示区等。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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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3.1.6 宜弘扬农旅文化、红色文化、乡土文化、少数民族文化等,宣传和发扬当地文化特色和传统工艺。

  6.3.2 服务保障

  6.3.2.1 应有基本医疗卫生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保障,小病不出村。

  6.3.2.2 农村饮用水应满足生活需求,水质应符合 GB 5749 要求。

  6.3.2.3 应开展防止返贫致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应纳尽纳、应帮尽帮、应保尽保。

  6.3.2.4 应为高龄、孤寡等农村老年人提供定期探访关爱服务,宜根据老年人需求提供适老化改造。

  6.3.2.5 应为特困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未成年人、低保对象、突发严重困难户等有需求且符合条件的家庭和人员申请救助服务。

  6.3.3 治理有效

  6.3.3.1 社会平安稳定,应实行网格化管理,小事不出村。

  6.3.3.2 应有相应的防灾设施和避灾场所,建立防灾避灾应急预案,对村内交通、消防、社会治安、食品安全等开展安全事故预防。

  6.3.3.3 应根据不同等级开展地质灾害隐患防查,按照 GB/T 37926 开展气象防灾减灾工作。

  6.3.3.4 应实行“四议两公开”,办事公开透明,程序合法合规。

  6.3.3.5 加强民主法治建设,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6.3.3.6 村规民约应务实管用、通俗易懂、合法合规、执行有效。

  6,4 美在农家

  6.4.1 村庄宜居

  6.4.1.1 村庄规划应合理实用、村民认可,应推广农村村民住宅建设通用图集,农房风貌协调,无乱搭乱建。

  6.4.1.2 通村路、通组路、串户路应满足生产生活需要、路面整洁,农村供电、广播、电视、电话、网络、邮政等覆盖到村、稳定可靠。

  6.4.1.3 村庄杆线管线安全稳固,宜整齐有序。

  6.4.1.4 危房不住人、不使用,应定期巡查并进行挂牌或设置警戒提示。

  6.4.1.5 村庄公共基础设施宜完备,应明确专人管护并发挥应有效能。

  6.4.2 田园清洁

  6.4.2.1 农田、牧场、林场和水系应生态清洁,无破坏性开发和过度改造现象,宜打造美丽稻田、放心菜园、生态茶园、精品果园、特色菌园、道地药园等。

  6.4.2.2 农用物资废弃包装物、废旧农膜、育秧盘等应及时规范清理回收,不随意丢弃。

  6.4.2.3 农业生产设施管理宜规范有序。

  6.4.3 环境整洁

  6.4.3.1 农村卫生户厕普及,按照 GB 19379 的规定进行设计和布局,宜按 GB/T 38836、GB/T 38837、 GB/T 38838 进行户厕建设和维护。旅游型村庄应配建旅游厕所,并符合GB/T 18973 的要求。农村公厕干净,无露天粪坑(池)。畜禽粪污应无明显异味,宜资源化利用。

  6.4.3.2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应实现“三基本”原则。村庄水系的管理和维护应符合 GB/T 38549 的要求。注:“三基本”原则为基本看不到污水横流,公共空间基本没有生活污水乱倒乱排现象;基本闻不到臭味,公共空

  间或房前屋后基本没有黑臭水体、臭水沟、臭水坑等;基本听不到村民怨言,治理成效为多数村民群众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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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4.3.3 村域内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噪声等污染应达标排放,产生的固体废物应妥善处理。

  6.4.3.4 应有垃圾收储清运设施设备,垃圾不外溢,无焚烧垃圾现象,不乱堆杂物,村庄整体干净整洁。农村生活垃圾宜按照 GB/T 51435、GB/T 37066 的要求对垃圾进行收集和处理。

  6.4.3.5 因地制宜开展村庄绿化。

  6.4.3.6 推广使用清洁能源。

  5

  DB52/T 1898—2025

  参 考 文 献

  [1] 《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

  [2] 《关于建立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的指导意见》

  [3] 《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办法》

  [4] 《贵州省“四在农家 ·和美乡村”建设规范(试行)》

  [5] 《中共贵州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推进“两清两改两治理”及卫生家庭建设行动的指导意见》

  [6] 《关于进一步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指导意见》(环办土壤〔2023〕24 号)

  [7] 《贵州现代山地特色高效农业标准体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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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B52/T 1898—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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