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4/T 4631.3-2025 政务数据 第3部分:采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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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类型:综合地方标准
- 标准语言:中文版
- 文件类型:PDF文档
- 更新时间:2025-0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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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介绍
政务数据采集规范(DB34/T 4631.3-2025)主要内容总结
一、范围与引用标准
- 适用范围:规范政务数据的采集流程,涵盖基本原则、要求、内容及方法。
- 引用标准:
包括《GB/T 22239》(信息安全等级保护)、《GB/T 35274》(大数据服务安全)、《GB/T 36625.3》(数据采集规范)、《GB/T 43697》(数据分类分级规则)等国家标准,确保与国家级标准衔接。
二、术语定义
- 政务数据:政府部门及授权组织在履职中制作或获取的数据,形式包括电子/非电子的文字、图表、音视频等。涵盖直接采集、依法授权管理及政务系统产生的数据。
三、基本原则
- 完整性
- 采集非涉密业务系统数据,确保数据完整。
- 准确性
- 如实记录处理,避免错误。
- 可追溯性
- 记录数据变化及移动历史(参考GB/T 36625.3)。
- 安全性
- 按GB/T 35274和GB/T 22239要求分级分类管理,加强敏感数据(如个人信息、重要数据)的安全管控。
四、基本要求
- 明确业务部门与负责人
- 业务部门需定义术语、流程、数据标准,确定数据源,承接数据质量问题。
- 数据源认证
- 认证数据来源合法性,业务系统变更(合并、分拆、下线)时需重新认证。
- 数据标准化
- 依据国标、行标、地标定义数据元及字典。
- 分类分级管理
- 参照GB/T 43697,根据数据领域、重要性、安全风险等动态调整分类分级。
五、采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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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范围
- 基础数据:人口、法人、自然资源、地理空间等。
- 业务数据:公安、教育、民政、市场监管等政务部门数据。
- 专题数据:房屋、城市部件、网格等与数字政府相关的数据。
- 其他数据:互联网、工业、商业等关联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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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类型
- 结构化数据
- 主数据(核心实体,如人口、法人)、基础数据(静态信息,如行政区划)、事务数据(业务事件,如审批记录)、观测数据(监测数据,如气象)、规则数据(业务规则表)、统计数据(GDP指标等)。
- 半结构化数据
- XML、JSON、HTML、CSV、Excel等格式。
- 非结构化数据
- 多媒体(音视频)、空间数据(地图)、文档等。
- 结构化数据
六、采集方式
- 结构化数据
- 直接采集:通过政务云安全链路连接源数据库,工具配置任务采集。
- 前置库同步:无法直连时,通过网闸/边界设备将数据同步至政务网前置库,再采集。
- 半结构化数据
- 文件交换(如FTP传输),处理后存储至关系型数据库。
- 非结构化数据
- 文件交换采集,并对文件进行要素提取(如OCR识别图像文本)和特征抽取(如视频元数据),最终结构化存储。
七、安全与合规
- 采集过程需符合网络安全等级保护要求,敏感数据需脱敏处理(参考DB34/T 4631.2)。
- 数据分类分级后,按安全级别采取差异化管理措施,如加密传输、访问控制等。
八、动态管理
- 数据源、分类分级、标准等需定期评估更新,适应业务系统变更、数据属性变化(如规模扩大、安全风险升级)等情况。
总结
该标准系统化规范了政务数据采集的全流程,从原则、管理要求到具体操作,确保数据采集的合规性、安全性和可用性。通过引用国家标准并细化地方实践,为安徽省政务数据的高效治理和共享应用提供了技术支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