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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J/T 13-519-2025 装配式建筑信息模型交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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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更新时间:2026-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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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介绍

  福建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

  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编号: DBJ/T 13-519-2025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备案号:J 1 8 4 9 2 - 2 0 2 6

  装配式建筑信息模型交付标准

  Standard for delivery ofassembled building information

  modeling

  2025-12-26 发布 2026-04-01 实施

  福 建 省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厅发布

  福建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

  装配式建筑信息模型交付标准Standard for delivery ofassembled building information modeling

  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编号 :DBJ/T13-519-2025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备案号: J18492-2026

  主编单位: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福建建工装配式建筑研究院有限公司

  批准部门:福 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实施日期:20 26 年 4 月1 日

  2026年福州

  前言

  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关于公布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2020 年第一批科学技术计划项目的通知》(闽建办科[2020]3号)的要求,标准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内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包括:1.总则;2.术语;3.基本规定;4.各阶段信息模型交付要求;5.交付物;6.交付协同。

  本标准由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由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寄送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科技与设计处(地址:福州市北大路242 号,邮编:350001)和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地址: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62号,邮编:

  361004),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标准主编单位: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福建建工装配式建筑研究院有限公司

  本标准参编单位:厦门中建东北设计院有限公司厦门海投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垒智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厦门佰地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厦门上城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中国电子系统工程第二建设有限公司 福建美益预制构件有限公司健研检测集团有限公司

  厦门合立道工程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昌核工(福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家海 任 彧张春悠 袁慎明林和寿 吴必辉王志峰曾盛郑星辰 古杰朱凯泽余俊雄庄玉灿 余乔磊匡子佑徐旷

  本标准主要审查人:戴一鸣 翁锦华 金季岚庄少滨胡飞锋叶梅香阎 颖

  目次

  1总则 1

  2术语 2

  3基本规定 4

  3.1基本要求 4

  3. 2命名规则 4

  3. 3模型精细度 5

  4 各阶段信息模型交付要求 6

  4.1一般规定 6

  4. 2 方案与初步设计阶段 6

  4. 3施工图设计阶段 6

  4. 4 构件深化设计阶段 7

  4.5 施工阶段 8

  4.6 运维阶段 8

  5交付物 10

  5.1一般规定 10

  5. 2交付内容 10

  6交付协同 13

  6.1一般规定 13

  6.2内部交付协同 13

  6. 3 外部交付协同 14

  6. 4 交付协同平台 14

  附录A装配式建筑各阶段信息模型交付深度要求 15

  本标准用词说明 20 引用标准名录 21

  附:条文说明 22

  Contents

  1 GeneralProvisions 1

  2Terms 2

  3 BasicRequirements 4

  3.1 BasicRequirements 4

  3.2NamingRules 4

  3.3 LevelofModelDefinition 5

  4 Information Model Delivery Requirements for EachStage 6

  4.1 GeneralRequirements 6

  4.2 PlanandPreliminaryDesignStage 6

  4.3 ConstructionDrawingDesignStage 6

  4.4 ComponentDeepeningDesignStage 7

  4.5 ConstructionStage 8

  4.6 OperationandMaintenanceStage 8

  5 Deliverables 10

  5.1 GeneralRequirements 10

  5.2 ContentofDelivery 10

  6 DeliveryCollaboration 13

  6.1 GeneralRequirements 13

  6.2 InternalDeliveryCollaboration 13

  6.3 ExternalDeliveryCollaboration 14

  6.4 DeliveryCollaborationPlatform 14

  Appendix A Requirements for DeliveryDepth of Information

  Models in EachStage ofPrefabricated Buildings 15

  Explanation ofWording in ThisStandard 20

  List ofQuotedStandards 21

  Addition:Explanation ofProvisions 22

  1总则

  1. 0.1 为规范福建省装配式建筑信息模型(BIM)的成果交付及应用,统一交付标准,提高BIM技术应用水平,制定本标准。

  1. 0. 2 本标准适用于福建省装配式建筑工程设计、施工、运维全过程的建筑信息模型(BIM)成果交付。

  1. 0. 3 装配式建筑信息模型(BIM)成果交付,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行业和福建省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术语

  2. 0.1 装配式建筑 prefabricatedbuilding

  由预制部品部件在工地装配而成的建筑,包括装配式混凝土结构建筑、装配式钢结构建筑、装配式木结构建筑以及装配式组合结构建筑等装配式结构体系。

  2. 0.2部品part

  由工厂生产,构成外围护系统、设备与管线系统、内装系统的建筑单一产品或复合产品组装而成的功能单元的统称。

  2. 0. 3部件component

  在工厂或现场预先生产制作完成,构成建筑结构系统的结构构件及其他构件的统称。

  2. 0. 4 预制构件 prefabricatedcomponents

  在工厂或现场预先生产制作的混凝土构件、钢构件、木构件、组合结构构件或混合结构构件。

  2. 0. 5 建筑信息模型 buildinginformationmodeling(BIM)

  在建设工程及设施全生命周期内,对其几何信息和属性信息进行数字化表达,并依此设计、施工、运营的过程和结果的总称。

  2. 0. 6交付物deliverable

  基于装配式建筑信息模型交付的成果,包括装配式建筑信息模型,与信息模型关联的图纸、文档、表格及综合协调、模拟分析、可视化等附属交付物。

  2. 0. 7 协同平台collaborativeplatform

  支持建设项目各参与方之间的信息传递、数据共享和管理的平台。 2. 0. 8几何信息 geometricinformation

  建筑信息模型内部和外部空间结构的几何表示。

  2. 0. 9属性信息attributeinformation

  建筑信息模型中除几何信息之外的所有信息的集合,主要包括物理、技术、经济等相关指标和数据。

  2. 0.10 模型精细度 levelofmodeldefinition

  建筑信息模型中所容纳模型单元丰富程度的度量指标。

  2. 0.11 模型单元 modelunit

  建筑信息模型中承载建筑信息实体及相关属性的集合,是工程对象的数字化表述。

  2. 0.12 总协调方generalcoordinator

  建筑信息模型及附属交付物交付过程,负责协调人力、物力和技术等资源的单位或个人。

  3 基本规定

  3.1基本要求

  3.1.1 在装配式建筑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应根据各阶段信息建立建筑信息模型,并输出附属交付物。交付协同应以交付物为依据,工程各参与方应基于协调一致的交付物进行协同。

  3.1. 2 装配式建筑信息模型宜在设计、施工、运维等阶段传递应用,并应及时更新模型信息。

  3. 2命名规则

  3. 2.1 装配式建筑信息模型及其附属交付物所描述的对象以及参数的命名应简明、易于辨识,同一对象和参数的命名应保持一致。

  3. 2. 2 建筑信息模型单元及其属性命名宜符合下列要求:

  1 宜使用汉字、英文字母、数字、半角连字符“-”和半角下划线“_”的组合;

  2 字段内部组合宜使用半角连字符“-”,字段之间宜使用半角下划线“_”分隔;

  3 各字符之间、符号之间、字符与符号之间不宜留有空格。

  3. 2. 3 建筑信息模型及其附属交付物的命名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文件的命名宜由工程编号、子项编号、阶段、专业代码、标高、描述依次组成,并应使用半角连字符“-”隔开;

  2 工程编号用于识别项目的数字编码,应由项目管理者制定;

  3 子项编号用于有多个子项或分区的工程项目,子项编号宜 使用汉字、英文字符和数字的组合;

  4 阶段应分为方案与初步设计阶段、施工图设计阶段、构件深化设计阶段、施工阶段和运维阶段;

  5 专业代码用于区分项目涉及的相关专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信息模型设计交付标准》GB/T 51301的有关规定;

  6 标高应能识别信息模型文件所处的楼层或者高度位置;

  7 描述应说明文件中的内容,应避免与其他字段重复。

  3. 3模型精细度

  3. 3.1 模型精细度基本等级划分应符合表3.3.1的规定,装配式建筑施工图设计阶段各专业模型精细度不应低于LOD3.0,施工阶段各专业模型精细度不应低于LOD4.0。

  表3.3.1 模型精细度基本等级划分

  等级 英文名 代号 包含最小

  模型单元 最小模型单元用途 1.0级模型 LevelofModel LOD 项目级 承载项目、子项目或局 精细度 Definition1.0 1.0 模型单元 部建筑工程信息 2.0级模型 LevelofModel LOD 功能级 承载完整功能的模块 精细度 Definition 2.0 2.0 模型单元 或空间信息 3.0级模型 LevelofModel LOD 构件级 承载单一的构配件或 精细度 Definition 3.0 3.0 模型单元 产品信息 4.0级模型精细度 LevelofModel

  Definition 4.0 LOD

  4.0 零件级模型单元 承载从属于构配件或

  产品的组成零件或安

  装零件信息 3. 3. 2 装配式建筑信息模型的几何信息和属性信息的深度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信息模型设计交付标准》GB/T 51301的有关规定。

  4 各阶段信息模型交付要求

  4.1一般规定

  4.1.1 装配式建筑工程项目不同阶段交付的模型信息应保持一致,不同专业交付的模型组合链接后不应出现碰撞。

  4.1. 2 装配式建筑各阶段信息模型交付深度应符合附录A的规定。

  4. 2方案与初步设计阶段

  4. 2.1 方案与初步设计阶段信息模型应包含场地信息模型及装配式楼栋单体信息模型。

  4. 2. 2 方案与初步设计阶段应进行装配式总体策划,并满足装配式指标要求。

  4. 2. 3 场地信息模型应体现场地条件、周围建筑环境、道路交通环境等信息。

  4. 2. 4 装配式楼栋单体信息模型宜体现主体结构预制构件与现浇构件、装配式和传统施工工艺建造的内隔墙与外围护墙、装配式装修部品部件等元素。

  4. 2. 5交付的信息模型所包含的预制构件宜符合标准化要求,所表达的轴线尺寸、楼梯间的开间与进深、层高等信息宜符合模数化要求。

  4. 3 施工图设计阶段

  4. 3.1 施工图设计阶段信息模型宜在方案或初步设计阶段信息 模型基础上创建。

  4. 3. 2施工图设计阶段信息模型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应对部品部件进行分类统计,同一类部品部件应赋予唯一的标识编码;

  2 宜运用信息模型完成装配率相关计算;

  3信息模型应表达建筑、结构、机电等专业信息;

  4 信息模型应包含预制构件的配筋信息;

  5信息模型应表达装配式内隔墙的位置、尺寸、材质、拼装关系。

  4. 3. 3采用全装修交付时,施工图设计阶段信息模型宜包含内隔墙、吊顶、楼地面、墙面、门窗、储藏收纳、厨卫设施等系统的模型元素。

  4. 3. 4采用幕墙或外挂墙板时,施工图设计阶段信息模型应包括幕墙、外挂墙板及门窗洞口的构造,构造宜包含尺寸、面材、连接方式等模型信息。

  4. 3. 5施工图设计阶段信息模型应对安装节点、机电管线等环节进行碰撞检查。

  4. 3. 6预制构件拆分设计、节点连接设计等工作宜在施工图设计阶段信息模型的基础上完成。

  4. 4 构件深化设计阶段

  4. 4.1 构件深化设计阶段信息模型宜在施工图设计阶段信息模型的基础上创建。

  4. 4. 2 构件深化设计阶段信息模型应满足工厂生产、施工阶段交付、施工方案设计、施工管理等环节的要求,并宜为工程量统计和施工管理等提供基础数据。

  4. 4. 3 构件深化设计阶段信息模型应对钢筋、管线、预埋件等进行碰撞检查,并宜对部品部件进行核对检查及提取相应数量信息。 4. 4. 4 应在构件深化设计阶段信息模型的基础上导出构件加工图、构件清单、物料清单等附属交付物。

  4. 4. 5构件深化设计阶段信息模型宜包含预拼装模拟信息,并宜输出安装流程指导书、关键节点三维交底文件等附属交付物。

  4. 5施工阶段

  4. 5.1 施工阶段信息模型宜在施工图设计阶段信息模型和构件深化设计阶段信息模型的基础上创建,并应包括构件生产信息模型、施工实施信息模型和竣工验收信息模型。

  4. 5. 2 构件生产信息模型宜附加或关联构件生产、质检、运输、装卸、堆放等可追溯管理信息。

  4. 5. 3 宜在模具组装通用性和便利性基础上,创建构件生产模具信息模型。

  4. 5. 4 施工实施信息模型宜包含场地平面布置、预制构件吊装、复杂节点施工、模板组装等仿真模拟。

  4. 5. 5 竣工验收信息模型宜在施工实施模型的基础上创建,并应与工程的实际信息保持一致。

  4. 5. 6 竣工验收信息模型及其附属交付物应满足竣工验收和资料归档要求。

  4. 6运维阶段

  4. 6.1 运维阶段信息模型宜基于竣工验收模型进行深化补充或根据运维要求进行创建。

  4. 6. 2 运维阶段信息模型及其关联的数据、文档、影像等信息应满足日常巡检、维保管理、突发事件处理、能源管理、空间管理、资产管理、装修改造等要求。

  4. 6. 3 运维阶段信息模型的更新维护应由营运管理单位经过现场复核,并保持动态更新。 4. 6. 4 运维阶段信息模型宜使用物联网、移动通信、地理信息系统等技术,对设备设施进行编号管理,并制定统一的巡检、维护、更换计划。

  5交付物

  5.1一般规定

  5.1.1 交付的信息模型、图纸、文档等交付物相互之间应保持一致,并满足真实性、完整性、合规性和可用性要求。

  5. 1. 2 装配式建筑评价时提交的建筑信息模型应采用IFC4 及以上版本格式。

  5. 2交付内容

  5. 2.1 方案与初步设计阶段交付物应符合表5.2.1 规定。

  表5.2.1 方案与初步设计阶段交付物

  序号 阶段 交付内容 交付等级

  1

  方案与初

  步设计阶

  段 1.建筑场地信息模型及装配式楼栋单体信息模型。 △ 2.装配式选型方案。 ▲ 3.场地与规划条件分析报告、建筑性能模拟分析报告、项目各项指标分析报告。 ○ 4.基于信息模型生成的二维图纸、图表。 △ 5.国家、福建省法规规定或合同约定的其他交付物。 ▲ 注:“▲”表示应具备,“△”表示宜具备,“○”表示可具备。

  5. 2. 2 施工图设计阶段交付物应符合表5.2.2 规定。 表5.2.2 施工图设计阶段交付物

  序号 阶段 交付内容 交付等级

  1 施工图设计阶段 1.施工图设计阶段各专业信息模型。 ▲

  施工图设计阶段 2.预制构件布置图、节点连接图、装配式围护墙与内隔墙排布图等。 ▲ 3.各专业信息模型的对应检测、管线综合检测、空间净高检测等分析报告及附表、附图、附文。 ▲ 4.虚拟仿真漫游视频。 ▲ 5.国家、福建省法规规定或合同约定的其他交付物。 ▲ 5. 2. 3 构件深化设计阶段交付物应符合表5.2.3 规定。

  表5.2.3 构件深化设计阶段交付物

  序号 阶段 交付内容 交付等级

  1

  构件深化设计阶段 1.构件深化设计阶段信息模型。 ▲ 2.预制构件模板图、预制构件配筋图、金属件加工图、预埋件定位图等。 ▲ 3.预制构件清单、物料清单、钢筋碰撞检查报告等。 ▲ 4.国家、福建省法规规定或合同约定的其他交付物。 ▲ 5. 2. 4 施工阶段交付物应符合表5.2.4 规定。

  表5.2.4 施工阶段交付物

  序号 阶段 交付内容 交付等级

  1

  构件生产阶段 1.满足预制构件生产加工要求的构件生产信息模型。 ▲ 2.混凝土、钢筋、预埋件、耗材等原材料采购清单以及相应的统计分析报告。 ○ 3.预制构件模具加工图。 △ 4.构件加工、质检、运输、堆放、安全管理等方案,预制构件生产进度计划。 △

  续表5.2.4

  序号 阶段 交付内容 交付等级 1 构件生产阶段 5.国家、福建省法规规定或合同约定的其他交付物。 ▲

  2

  施工实施阶段 1.满足施工需求的施工实施信息模型。 ▲ 2.施工场地布置、可建造性分析等附表、附图、附文、视频。 △ 3.模板深化图、预制构件装配图、施工预留预埋定位图等。 ○ 4.施工工艺方案和施工模拟视频。 △ 5.施工进度管理、施工质量管理、施工安全管理等相关文件。 ○ 6.因设计变更而产生的信息、数据、文档及审批、实施文件。 △ 7.国家、福建省法规规定或合同约定的其他交付物。 ▲

  3

  竣工验收阶段 1.与实际工程信息保持一致的竣工验收信息模型。 ▲ 2.与信息模型相关联的验收文档、影像、档案等。 ▲ 3.国家、福建省法规规定或合同约定的其他交付物。 ▲ 5. 2. 5 运维阶段交付物应符合表5.2.5 规定。

  表5.2.5 运维阶段交付物

  序号 阶段 交付内容 交付

  等级

  1

  运维阶段 1.满足运维需求的运维阶段信息模型。 ▲ 2.与信息模型相关联的主要构件、设施、设备、系统的编号、使用环境、资产属性、管理单位、权属单位等运营管理信息文件。 ○ 3.与信息模型相关联的使用手册、维护资料等文档,包含维护周期、维护方法、维护单位、保修期等信息。 ○ 4.国家、福建省法规规定或合同约定的其他交付物。 ▲

  6交付协同

  6.1一般规定

  6.1.1 装配式建筑信息模型交付协同应包含交付方的内部交付协同和工程各参与方之间的外部交付协同。

  6. 1. 2 协同方式宜采用线上协同,也可采用现场沟通协同。

  6.1. 3 工程各参与方应选用具备一体化交付协同和信息模型应用管理功能的协同平台。

  6. 2内部交付协同

  6. 2.1 装配式建筑信息模型创建前,交付方内部协同工作应包括下列内容:

  1 明确项目预期目标、工作范围、责任划分、权限管理、沟通协商机制等;

  2 约定原点、坐标系、编码规则、模型精细度等统一技术措施,各专业采用同一构件库建模。

  6. 2. 2 交付方的内部交付协同宜符合下列要求:

  1 各专业交付的交付物应通过自检;

  2 多专业协同宜由BIM项目总协调人通过协同平台执行,并形成协同意见,交付项目负责人及相关专业负责人审核;

  3 相关专业BIM技术人员应依据校对后的协同意见调整、更新信息模型;

  4 BIM项目总协调人应对各专业装配式建筑信息模型数据一致性进行审核。 6. 3 外部交付协同

  6. 3.1 总协调方应建立健全工程各参与方之间的外部协同机制、共享机制、留存机制。

  6. 3. 2 各参与方之间的外部交付协同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各参与方之间的外部交付协同宜基于线上协同平台实施;

  2 交付方应交付整理、审核后的最新版本信息模型;

  3 交付方应按交付方案、进度计划以及合同内容移交交付物,并提供移交清单;

  4 接收方应按移交清单逐项组织接收交付物,核查交付物和验收评价情况,并向交付方反馈接收时间及内容;

  5 发生方案调整或设计变更后,应由相关负责人通过协同平台签发变更通知书。

  6. 4 交付协同平台

  6. 4.1 交付协同平台安全等级划分及相关要求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定级指南》GB/T 22240和《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GB/T 22239的规定。

  6. 4. 2 交付协同平台应具有文档管理模块,并具备存储和浏览信息模型文档、分配文档管理权限等功能。

  6. 4. 3 交付协同平台应具有信息模型轻量化管理模块,并具备桌面端、移动端快速浏览项目信息模型等功能。

  6. 4. 4 交付协同平台应具有开放的数据接口,数据接口应支持IFC、COBie等数据格式,并应支持BIM数据与智慧运维、城市信息模型(CIM)等系统的对接。

  附录A装配式建筑各阶段信息模型交付深度要求

  A.0.1 装配式建筑各阶段信息模型深度应符合表A.0.1-1~A.0.1- 5与条文A.0.2的规定,包含装配式建筑、结构专项信息模型内容和相对应的几何信息与属性信息。运维阶段信息模型交付深度以及未列出的其他专业信息模型可根据现行国家标准《建筑信息模型设计交付标准》GB/T 51301的规定和项目需求设定。

  表A.0.1-1 方案与初步设计阶段信息模型交付深度要求

  信息模型内容 几何信息 属性信息 建筑

  专项 装配式单体楼栋 轴线尺寸、楼梯间的开间与进深、层高等 装配面积、指标占比 结构专项 混凝土结构预制构件:柱、梁、墙、板、楼梯等

  结构整体的外轮廓尺寸;主要预制构件的尺寸、空间定位、方向等 结构和构件荷载信息、环境类别、结构安全等级、抗震设防类别、结构抗震等级等 钢构件:钢柱、钢梁、金属板承楼板/屋面板、钢楼梯等 表A.0.1-2 施工图设计阶段信息模型交付深度要求

  信息模型内容 几何信息 属性信息 建筑专项 装配式内隔墙 墙板的总体尺寸、定位;墙板企口的细部尺寸;接缝的尺寸等 材质、编号、性能参数、连接方式等 装配式装修墙面 墙面的总体尺寸、定位、饰面样式;连接件的尺寸、定位等 材质、编号、性能参数、连接方式等

  干式工法楼地面 楼地面构造;面材、填充层的尺寸、定位;接缝或粘接层的尺寸;预埋管线的尺寸、定位等 材质、编号、性能参数、连接方式等

  续表A.0.1-2

  信息模型内容 几何信息 属性信息 建筑专项

  集成式厨房 地面、吊顶、墙面、橱柜、设备与管线等系统的部品部件的尺寸与定位;部品部件连接部位的构造与尺寸等 各部品部件的材质、编号、功能、性能参数、连接方式等

  集成式卫生间 地面、吊顶、墙面、洁具与管线等系统的部品部件的尺寸与定位;部品部件连接部位的构造与尺寸;排水、防水部位的构造与尺寸等

  各部品部件的材质、编号、功能、性能参数、连接方式等 外挂墙板 墙板、幕墙面材的总体尺寸与定位;接缝的尺寸;连接件的尺寸与定位等 材质、编号、性能参数、连接方式等 幕墙 结构专项 预制混凝土构件:柱、梁、墙、板、楼梯等

  结构整体尺寸、预制构件的尺寸与定位、方向等 预制构件编号、配筋信息、连接方式、结构和构件荷载信息、环境类别、结构安全等级、抗震设防类别、结构抗震等级等 钢构件:钢柱、钢梁、金属楼承板/屋面板、钢楼梯、钢支撑、钢檩条等 预留孔洞:施工、设备管线、型钢螺栓等预留孔洞 尺寸、定位 功能用途、成型方法等 表A.0.1-3 构件深化设计阶段信息模型交付深度要求

  信息模型内容 几何信息 属性信息 内隔墙板 整体信息 内隔墙板的轮廓尺寸、企口尺寸、定位、安装方向等 材质、编号、所属楼层、性能参数、连接方式、

  重量等 门洞 门洞尺寸、定位 功能用途、类型、构造等 连接件 尺寸、定位 编号、功能用途、类型、材质、构造、技术要求等 整体信息 外挂墙板的轮廓尺寸、定位、安装方向等 材质、编号、所属楼层、性能参数、连接方式、

  重量、饰面做法等 续表A.0.1-3

  信息模型内容 几何信息 属性信息 外挂墙板

  预埋连接件

  尺寸、定位 编号、功能用途、类型、材质、构造、技术要求等 预制混凝土柱 整体信息 构件外轮廓尺寸、混凝土体积、定位、安装方向等 构件编号、所属楼层、混凝土强度等级、重量等 钢筋、套筒、锚固板 直径、间距、长度、定位等 编号、等级、材质、数量、连接方式等 预埋件:吊装、脱模、防雷接地、临时支撑等预埋件 尺寸、定位 编号、功能用途、类型、材质、构造、技术要求等 预留孔洞:拉模对穿孔、注浆排气孔等 尺寸、定位 功能用途、类型、构造、成型方法等 机电:预埋线管、预埋线盒等 尺寸、定位 功能用途、类型、材质、技术要求等 预制混凝土梁 整体信息 构件外轮廓尺寸、混凝土体积、定位、安装方向等 构件编号、所属楼层、混凝土强度等级、重量等 钢筋、套筒、锚固板 直径、间距、长度、定位等 编号、等级、材质、数量、连接方式等 预埋件:吊装、脱模等预埋件 尺寸、定位 编号、功能用途、类型、材质、构造、技术要求等 预留孔洞:管线通孔、拉模对穿孔等 尺寸、定位 功能用途、类型、构造、成型方法等 预制混凝土墙 整体信息 构件外轮廓尺寸、混凝土体积、定位、安装方向等 构件编号、所属楼层、

  混凝土强度等级、重量、面层做法等 钢筋、套筒 直径、间距、长度、定位等 编号、等级、材质、数量、连接方式等 预埋件:吊装、脱模、防雷接地、临时支撑等预埋件 尺寸、混凝土体积、定位 编号、功能用途、类型、材质、构造、技术要求等 预留孔洞:拉模对穿孔、管线通孔等 尺寸、定位 功能用途、类型、构造、成型方法等

  续表A.0.1-3

  信息模型内容 几何信息 属性信息 预制混凝土墙 机电:预埋线管、配电箱、线盒等 尺寸、定位 功能用途、类型、材质、构造、技术要求等 保温材质、保温连接件 尺寸、定位 功能用途、类型、材质、构造、技术要求等 预制混凝土楼板 整体信息 构件外轮廓尺寸、混凝土体积、定位、安装方向等 构件编号、所属楼层、混凝土强度等级、重量等 钢筋 直径、间距、长度、定位等 编号、等级、材质、数量、连接方式等 预埋件:吊装、脱模等预埋件 尺寸、定位 编号、功能用途、类型、材质、构造、技术要求等 预留孔洞:施工孔、管线预留孔等 尺寸、定位 功能用途、类型、构造、成型方法等 机电:预埋线管、线盒、止水节、钢套管等 尺寸、定位 功能用途、类型、材质、构造、技术要求等 预制混凝土楼梯

  整体信息 构件外轮廓尺寸、踏步尺寸、防滑槽尺寸、混凝土体积、定位、安装方向等 构件编号、所属楼层、

  混凝土强度等级、重量、面层做法等 钢筋 直径、间距、长度、定位等 编号、等级、材质、数量、连接方式等 预埋件:吊装、脱模、栏杆等预埋件

  尺寸、定位 编号、功能用途、类型、材质、构造、技术要求等 预留孔洞:销键预留孔 尺寸、定位 功能用途、类型、构造、成型方法等 钢构件 钢柱 构件尺寸与定位、楼承板/屋面板水平投影面积、安装方向、预留孔洞尺寸与定位、焊缝尺寸与定位、螺栓尺寸与定位等

  构件编号、所属楼层、

  材质、强度等级、型钢规格、焊接要求、承载力要求、防火防腐要求、表面处理方法等 钢梁 金属楼承板/

  金属屋面板 钢楼梯 钢支撑 钢檩条 表A.0.1-4 构件生产信息模型交付深度要求

  信息模型内容 几何信息 属性信息 构件生产准备 模具尺寸与定位 模具材质、连接固定方式

  构件生产

  尺寸、定位 生产时间、地点、厂家、责任人,原材料种类及用量,预留预埋信息,

  成品保护信息等 构件运输、装卸与堆放

  — 运输时间、运输车辆、运输路线、堆放地点、责任人等 构件质检

  — 检验时间、检验项目、检验方法、检验人员、检验结果 注:表中“—”表示无信息。

  表A.0.1-5 施工实施信息模型交付深度要求

  信息模型内容 几何信息 属性信息 场地平面布置 场地布局尺寸、各功能区定位 机械设备、构件堆场、钢筋加工、场内道路等信息 部品、部件 记录实际尺寸、定位、安装方向 编号、吊装信息、支撑方式、进度信息、检验信息、成品保护、工程量统计等 连接 尺寸、定位 安装模拟、避让信息、连接方式、质量检验等 A. 0. 2 竣工验收信息模型应基于施工实施信息模型创建,信息模型内容应根据施工完成后实际几何尺寸和各项参数进行修改,并应附加或关联相关竣工验收资料和信息,确保信息模型内容与工程实物一致。

  本标准用词说明

  1 为便于在执行本标准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先这样做的: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2 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时的写法为:“应符

  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引用标准名录

  1 《信息安全技术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GB/T 22239

  2 《信息安全技术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定级指南》GB/T 22240

  3 《建筑信息模型设计交付标准》GB/T 51301

  福建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

  装配式建筑信息模型交付标准

  DBJ/T13-519-2025

  条文说明

  编制说明

  《装配式建筑信息模型交付标准》DBJ/T13-519-2025,经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5年12月26日以闽建科〔2025〕31号通知批准发布,并经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备案,备案号为J18492-2026。

  本标准在编制过程中,编制组对我省装配式建筑信息模型的应用情况和相关技术指标进行了调研分析,总结我省装配式建筑信息模型应用经验和研究成果,同时参考借鉴国内外技术标准,结合我省装配式建筑信息模型发展特点,经广泛征求意见,反复修改后编制而成。

  为便于广大设计、施工、生产、检测、科研、学校等单位有关人员在使用本标准时能正确理解和执行条文规定,《装配式建筑信息模型交付标准》编制组按章、节、条顺序编制了本标准的条文说明,对条文规定的目的、依据以及执行中需注意的有关事项进行了说明。但是,本条文说明不具备与标准正文同等的法律效力,仅供使用者作为理解和把握标准规定的参考。

  目次

  1总则 25

  2术语 26

  3基本规定 27

  3.1基本要求 27

  3. 2命名规则 27

  3. 3模型精细度 27

  4 各阶段信息模型交付要求 29

  4.1一般规定 29

  4. 2 方案与初步设计阶段 29

  4. 3施工图设计阶段 29

  4. 4 构件深化设计阶段 30

  4.5 施工阶段 30

  5交付物 31

  5.1一般规定 31

  6交付协同 32

  6.1一般规定 32

  6. 2内部交付协同 32

  6. 3 外部交付协同 32

  6. 4 交付协同平台 33

  1总则

  1. 0.1 本条规定了本标准的编制目的。为规范福建省装配式建筑工程项目中建筑信息模型(BIM)的成果交付和应用,统一交付标准,提高装配式建筑工程项目信息模型(BIM)应用的效率和效益,制定本标准。

  《福建省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DBJ/T13-426规定了在设计阶段、施工阶段应用BIM技术评价标准,但没有对装配式建筑信息模型的交付内容、深度提出要求。本标准填补了福建省装配式建筑信息模型(BIM)交付标准空白,为装配式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评价提供依据。

  1. 0. 2 本条规定了本标准的适用范围。

  1. 0. 3 本条明确了本标准与国家、行业和福建省现行有关技术标准的关系。装配式建筑信息模型的交付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建筑信息模型设计交付标准》GB/T 51301、《福建省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DBJ/T13-426、《福建省装配式内装修评价标准》DBJ/T13-428等相关标准的规定。

  2术语

  2. 0.1 装配式建筑的定义参考了《福建省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DBJ/T13-426术语2.0.1的定义。

  经过编制组的调查,目前福建省内运用装配式木结构建筑、装配式组合结构建筑或混合结构建筑的项目较少,故本标准暂不考虑装配式木结构建筑、装配式组合结构建筑或混合结构建筑信息模型的交付要求。待后续修订时会依据应用情况予以考虑。

  2. 0. 6 在装配式建筑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各参与方应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并按照一定工作流程所产生的经过审核或批准的交付成果,包括建筑、结构、机电等各专业信息模型形成的主要交付物,与信息模型对应的图纸、文档、表格以及综合协调、模拟分析、可视化等成果文件形成的附属交付物。

  3 基本规定

  3.1基本要求

  3.1.1 在建设工程全过程内实现协同工作、信息共享,可最大限度地发挥建筑信息模型的作用,提高效率和效益。装配式建筑信息模型在设计、施工、运维过程中,各阶段信息模型一般都是依次传递,在上一工作阶段创建的信息模型基础上进一步深化,从而实现建筑信息模型的应用效果。

  3.1. 2 为保证信息模型的时效性和准确性,应根据各阶段的项目应用需求,及时更新信息模型。

  3. 2命名规则

  3. 2.1 对象和参数的命名应使用较少类型的符号,以避免混乱的命名符号。另外考虑到部分软件无法识别中英文命名的区别,因此要谨慎使用英语词汇,既要符合专业习惯,又不至于引起混乱。例如混凝土,其命名不宜表示为Concrete,但混凝土的强度等级,可表示为C30。

  3. 2. 3 描述可用于解释前面的字段,也可用于说明所包含数据的其他方面。

  3. 3模型精细度

  3. 3.1 本条结合福建省装配式建筑评价实际要求,对设计和施工阶段提交的模型精细度等级做出规定。

  3. 3. 2 《建筑信息模型设计交付标准》GB/T 51301中,对建筑 信息模型建立过程中几何信息精度与属性信息精度的等级划分情况见下列表格。

  表1 几何信息精度等级划分表

  等级 英文名 代号 几何信息精度要求 1 级几何信息精度 level1 ofgeometric

  information detail G1 满足二维化或者符号化识别需求的几何表达精度 2 级几何信息精度 level1 ofgeometric

  information detail G2 满足空间占位、主要颜色等粗略识别需求的几何表达精度 3 级几何信息精度 level1 ofgeometric

  information detail G3 满足建造安装流程、采购等精细识别需求的几何表达精度 4 级几何信息精度 level1 ofgeometric

  information detail

  G4 满足高精度渲染展示、产品管理、制造加工准备等高精度识别需求的几何表达精度 表2 属性信息精度等级划分表

  等级 英文名 代号 属性信息精度要求 1 级属性信息精度 level1 ofattribute

  information detail N1 宜包含模型单元的身份描述、项目信息、组织角色等信息 2 级属性信息精度 level2 ofattribute

  information detail

  N2 宜包含和补充N1 等级信息,增加实体系统关系、组成及材质,性能或属性等信息 3 级属性信息精度 level 3ofattribute

  information detail N3 宜包含和补充N2 等信息,增加生产信息、安装信息 4 级属性信息精度 level4 ofattribute

  information detail N4 宜包含和补充N3 等级信息,增加资产信息和维护信息

  4 各阶段信息模型交付要求

  4.1一般规定

  4.1.1 装配式建筑工程项目不同阶段交付的模型信息应保持一致。不同专业的信息模型,组合链接后若出现碰撞,应及时修正信息模型,重新组合链接后的信息模型不应再出现碰撞。

  4. 2方案与初步设计阶段

  4. 2.1 装配式建筑在设计过程中,方案设计阶段与初步设计阶段差异小。因此本标准不对这两个阶段做区分,将方案设计阶段与初步设计阶段整合为一个阶段。

  4. 2. 2 方案与初步设计阶段信息模型创建前应综合考虑构件的生产、安装以及运维管理的可行性,对装配式建筑落地实施进行前期总体策划,并且满足装配式指标要求。

  4. 2. 5 《福建省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DBJ/T13-426规定:装配式建筑主体结构轴线尺寸、楼梯间开间及进深、层高需满足设计标准化、模数化要求,因此有必要在信息模型中体现相关信息。

  4. 3 施工图设计阶段

  4. 3. 2 建筑信息模型与部品部件编码应一一对应,部品部件编码应能在装配式建筑全生命期内被唯一识别。例如预制构件应有一套科学的编号规则,不同种类、不同规格的构件应有唯一的编号,且易于识别。 4. 4 构件深化设计阶段

  4. 4. 3 利用BIM技术对混凝土预制构件的钢筋与预埋件进行碰撞检查,碰撞检查报告可为预制构件的设计、生产、安装提供依据,从而提高工作的效率与经济效益。

  4. 5 施工阶段

  4. 5. 3在构件生产信息模型中同步创建生产模具信息模型,实现精细化设计,降低模具设计误差,保证预制构件生产效率。通过模拟可进一步对模具的安装和拆卸进行优化设计调整,提高模具使用通用性和便利性,节约原材料,降低模具生产成本。

  4. 5. 4施工工艺模拟内容可根据项目施工实际需求进行,新工艺以及施工难度较大的工艺宜进行施工工艺模拟。

  4. 5. 5竣工验收信息模型是结合工程实际信息与施工实施信息模型创建的信息模型。

  5交付物

  5.1一般规定

  5. 1. 2 IFC是一种用于交换建筑信息模型的非专有文件格式,IFC文件可在不同的软件应用程序之间共享,使各参与方能够协同工作。《福建省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DBJ/T13-426 与《福建省装配式内装修评价标准》DBJ/T13-428 规定:评价时需提交IFC格式文件供评审与存档。

  6交付协同

  6.1一般规定

  6.1.1 装配式建筑信息模型的内部交付协同是指不同专业之间的协同,外部交付协同是指各参与方之间的协同。

  6.1. 2 线上协同方式指通过互联网或局域网进行多方远程协同,比如应用信息化协同平台、即时通讯群组等方式进行信息共享和信息留存。现场沟通协同指通过现场会议的形式进行多方协同,通过会议沟通进行信息共享,以会议纪要的形式进行信息留存。

  6. 2内部交付协同

  6. 2.1 在装配式建筑信息模型创建前约定好各专业的工作内容与责任、建模内容与规则、协同机制与管理,可减少各专业信息模型组装时的碰撞问题、降低信息模型修改次数,从而提高工作效率与效益。

  6. 3 外部交付协同

  6. 3.1 协同机制确保协同的高效、有序、顺利进行;共享机制确保协同过程中产生的信息及时共享;留存机制确保整个协同过程中信息的完整性、可追溯性。

  6. 3. 2 装配式建筑信息模型在建立过程中产生的冗余信息会降低信息传递效率。因此需要对信息模型进行清理、审核,保证信息模型版本和内容的正确性和轻量化,从而提高信息传递效率。

  移交清单应包括文件名称、格式、描述、版本、修改日期、

  验收评价情况等内容。

  6. 4 交付协同平台

  6. 4.1~6. 4. 4 根据工程实际情况选用适宜的交付协同平台进行交付协同,项目各参与方应根据平台预设权限,在该协同平台下进行项目数据提交、更新、下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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