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地图 | Tags | 热门标准 | 最新标准 | 订阅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地方标准 > 安徽省地方标准(DB34)

DB3402/T 105-2025 院前医疗急救分站设置规范

  • 文件大小:446 KB
  • 标准类型:地方标准规范
  • 标准语言:中文版
  • 文件类型:PDF文档
  • 更新时间:2025-07-03
  • 下载次数
  • 标签

资料介绍

  ICS 11.160 CCS C 47

  芜湖市地方标准

  DB3402/T 105—2025

  院前医疗急救分站设置规范

  Specification for the establishment of pre-hospital medical care sub-station

  2025 - 06 - 27 发布

  2025 - 07 - 01 实施

  芜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 布

  前言

  DB3402/T 105—2025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芜湖市急救中心提出。 本文件由芜湖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芜湖市急救中心、皖南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芜湖市第一人民医院、芜湖市第二 人民医院、芜湖市中医医院、安徽省皖南康复医院(芜湖市第五人民医院)、南陵县总医院、芜湖市中 西医结合医院。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张海龙、叶胜、魏兆明、陈浩、黎飞、王佳、刘浩、侯捷、秦继武、阮晶晶、 吴铁、杨军。

  I

  院前医疗急救分站设置规范

  DB3402/T 105—2025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院前医疗急救分站的建筑、人员、车辆、设施、设备、药品、通信、信息系统、管理 制度及标识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二级及以上的医院、急救中心的院前医疗急救分站设置,县(市、区)、乡镇急救站 (点)可参照建设。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 18466 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50034 建筑照明设计标准 GB 50057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GB 50223 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 GB 55037 建筑防火通用规范 QC/T 457 救护车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院前医疗急救分站 pre-hospital medical care sub-station 在一个地区或医疗机构内设立的专门用于负责开展现场抢救和转运途中救治、监护工作的分支机构 或站点。 3.2 急救单元 emergency unit 开展院前医疗急救任务的团队。

  注: 通常由经过专业培训和资质认证的急救人员组成,包括急救医生、护士、驾驶员、医疗救护员(可选配)。

  4 建筑要求

  4.1 基本要求

  4.1.1 4.1.2 4.1.3

  满足日常急救医疗服务需求,并能够承担突发事件时的紧急医疗救治任务。 统一命名为“芜湖市急救中心××分站”,并使用统一规范的急救标识。 城市地区服务半径不超过 5 km,农村地区服务半径 10 km~20 km。

  1

  DB3402/T 105—2025

  4.2 建筑要求

  4.2.1 主体建筑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抗震类别符合 GB 50223 的规定。 4.2.2 主体建筑面积不小于 100 ㎡,能够满足至少两个急救单元同时值班使用的需求。 4.2.3 选址便于出车,确保出口通畅,并提供足够的回车场地,主要车道上无易倒塌的饰物。 4.2.4 设有值班用房、办公用房、药品及医疗器械库房等功能区,整体布局合理,功能分区明确,紧 凑高效。 4.2.5 配备专用车库,尺寸不低于长 7 m、宽 3 m、高 3.2 m,车库与值班室的距离小于 20 m,车库内 配置车辆冲洗、清洗消毒设施,并设置污水收集与处理管道。

  5 人员要求

  5.1 工作人员

  应身体健康并具备良好的心理素质,无职业禁忌证,能够胜任院前医疗急救相关工作,工作时应按 规定统一着装,使用统一规范的急救标识。

  5.2 医护人员

  5.2.1 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取得相应执业资格证书及医疗机构或急救中心(站)颁发的院前急救资质证 书。 5.2.2 每年参加至少 2 次的理论培训及急救技能培训,包括急救药物使用、院前急救医疗工作制度、 院前急救法律法规、基础生命支持、机械通气、外伤止血包扎等。

  5.3 管理人员

  5.3.1 熟悉院前医疗急救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掌握院前医疗急救工作流程和具体要求,具有较强的 组织协调和沟通能力。 5.3.2 具备医疗、护理或医院管理相关专业的中级及以上职称。

  5.4 驾驶员

  5.4.1 5.4.2 5.4.3

  持有 B 类及以上机动车驾驶证,拥有 3 年以上安全驾驶经验。 具备良好的身体素质,能够适应艰苦条件下野外作业。 接受医疗机构或急救中心(站)组织的急救技能培训,并经考核合格。

  5.5 医疗救护员

  5.5.1 持有医疗机构或急救中心(站)颁发的院前急救资质证书; 5.5.2 在现场协助医护人员对常见急症进行现场初步救治,搬运、护送患者,并在现场指导群众自救、 互救; 5.5.3 每年参加不少于 1 次的急救理论及急救技能培训。

  6 救护车

  6.1 排量不低于 2.0 L,且符合 QC/T 457 的要求。 6.2 统一标识,并标注急救中心(站)名称和急救电话号码“120”。 6.3 配备车载移动定位系统、通信设备和音视频监控系统,同时配置警报器和标志灯具。

  2

  6.4 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处于正常待用状态,并接受统一调度。

  DB3402/T 105—2025

  7 设施要求

  7.1 配备至少满足 2 个急救单元同时值班所需的工作桌、座椅、床铺等基本办公和生活设施。 7.2 配置独立的淋浴设施和足够的储物空间,水质符合 GB 5749 的规定。 7.3 照明系统符合 GB 50034 的规定。 7.4 防雷设施符合 GB 50057 的规定,防火系统符合 GB 55037 的规定。 7.5 排水系统和污水、污物处理设施符合 GB 18466 的规定。

  8 设备要求

  8.1 发电机和不间断电源系统,保障急救设备、通信设备和监控系统能够 24 小时持续运行。 8.2 灭火器、火灾报警、应急逃生标识和紧急照明设备等,保障紧急情况下工作人员的安全。 8.3 医疗急救相关设备,包括心电图机、心电监护仪、除颤仪、听诊器、体温计、血压计、血糖仪、 氧气瓶、呼吸机、气道管理设备、吸引器、止血包扎设备、脊柱固定设备、颈托、转运担架、检伤伤票、 输液设备、消毒设备。

  9 药品配备

  院前医疗急救分站应配备以下药品,包括但不限于: —— 基础药品配置包括:盐酸肾上腺素注射液、氨茶碱注射液、盐酸纳洛酮注射液、甘露醇注射

  液、多巴胺(或去甲肾上腺素)、50%葡萄糖注射液、硫酸阿托品注射液、地塞米松注射液、 盐酸山莨菪碱注射液、呋塞米注射液、咪达唑仑注射液、硝酸甘油(口服)、0.9%氯化钠注 射液、酚磺乙胺注射液、氨甲环酸注射液、尼可刹米注射液、洛贝林注射液; —— 选配药品配置包括:甲氧氯普胺注射液、乳酸林格氏液、盐酸异丙嗪注射液、复方氨林巴比 妥注射液、阿司匹林(口服)、替格瑞洛(口服); —— 所有药品在有效期内,并满足日常急救需求用量,定期检查药品的有效期和存储条件。

  10 通讯及信息系统

  10.1 配置至少满足 2 个急救单元同时运行所需的通讯及信息硬件、软件设备。 10.2 配备能够满足院前医疗急救业务正常运行所需的通信硬件设备(无线通讯设备、车载通信系统、 移动电话等)。 10.3 配备稳定的网络专线、电脑、打印机,支持急救中心调度信息系统、无线信息传输系统及相关数 据的实时上传与共享,并确保信息数据安全。 10.4 配备电子病历系统,实时记录患者信息。 10.5 与急救中心、医院及各急救车辆之间保持 24 小时不间断的实时通信。

  11 制度及标识

  11.1 应制定以下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 —— 医生、护士、驾驶员、医疗救护员工作流程;

  3

  DB3402/T 105—2025 —— 急救分站的岗位职责制度、值班制度、应急响应制度、药品管理制度、安全管理制度、培训 与考核制度、数据管理和隐私保护制度; —— 紧急医疗救援现场的检伤分类流程。

  11.2 工作区内的墙面应公示以下标识,包括但不限于: —— 急救流程标识(急救任务的处理顺序、常见急救操作步骤等)、安全警示标识、个人防护设 备使用标识; —— 急救药品、救护车标识与设备标识; —— 急救物资储存、清点和使用的规范标识。

  4

下载说明

关于本站 | 联系我们 | 下载帮助 | 下载声明 | 信息反馈 |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