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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403/T 18-2024 党政机关办公用房调配工作规范

  • 文件大小:15.61 MB
  • 标准类型:综合地方标准
  • 标准语言:中文版
  • 文件类型:PDF文档
  • 更新时间:2025-0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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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介绍

党政机关办公用房调配工作规范内容总结

一、适用范围

  • 适用于蚌埠市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的调配工作,涵盖办公室、服务用房、设备用房及附属用房的调剂、置换和租用。

二、术语定义

  1. ​党政机关办公用房​
    指党政机关占有、使用或确认属机关资产的,用于保障机关运行的工作场所,包括四类用房。
  2. ​调配​
    包括调剂、置换和租用三种方式。

三、申请条件(5种情形)

  1. 无办公用房。
  2. 因工作需要确需调配(如机构改革、职能调整)。
  3. 现有用房面积不达标准。
  4. 存在安全隐患(如危房)。
  5. 用房因环境、资产类型等不适宜继续使用。

四、调配程序(四步骤)

  1. ​申请​
    • 提交材料:单位职责、内设机构、人员编制、现用房基本情况、拟调整方案等。
  2. ​核查​
    • ​资料核对​​:权属证明、建筑图纸、出租合同、单位职能编制文件等。
    • ​现场测量​​:面积、功能分区、空置率等实地核查。
    • ​座谈调研​​:了解使用需求、物业管理、困难问题等。
  3. ​审批​
    • 同级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审批现有资源内的调配。
    • 资源不足时,提出调配意见报同级政府审批。
    • 不符合条件的需反馈说明原因。
  4. ​实施调配​
    • 下达调配通知。
    • 签订使用协议(明确权责)。
    • 使用单位入驻后归档材料。

五、信息化管理

  1. 机关事务管理部门需及时将调配信息录入办公用房信息化平台。
  2. 使用单位依托平台更新用房使用状态、面积等动态信息。

六、档案管理

  1. 符合《DB3403/T 11》标准要求。
  2. 档案内容:申请材料、核查记录、审批文件、调配通知、使用协议等(纸质或电子档)。

七、资产管理

  1. ​腾退要求​
    • 使用单位迁入新址后,需在规定时限内腾退原超面积用房,移交机关事务部门。
  2. ​台账更新​
    • 机关事务部门应及时更新资产管理台账,确保账账相符。

八、政策依据

  • 上位文件包括《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安徽省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实施办法》等,确保地方标准与国家及省级政策衔接。

九、责任主体

  • ​机关事务管理部门​​:主导核查、审批、调配实施及资产台账管理。
  • ​使用单位​​:配合核查、提交材料、执行腾退、更新平台信息。

十、特殊情形处理

  • 租用办公用房需按程序审批,并严格控制租期、面积及租金标准。

十一、监督保障

  • 通过信息化平台实现调配全流程可追溯,档案管理确保责任明晰,资产管理防止资源浪费。

十二、实施意义

  • 规范调配流程,提升用房资源使用效率,保障党政机关办公需求,落实中央关于厉行节约、规范资产管理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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