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4/T 3450-2025 人工湿地运行维护技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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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类型:地方标准规范
- 标准语言:中文版
- 文件类型:PDF文档
- 更新时间:2025-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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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介绍
山西省人工湿地运行维护技术规范(DB 14/T 3450-2025)总结
1. 适用范围与基本规定
- 适用范围:适用于山西省内以提升低污染水(如污水处理厂出水、微污染水、农田退水等)水质为目标的人工湿地运行维护。
- 基本要求:
- 进水水质水量需符合设计要求,日均进水量不超过设计规模的80%。
- 冬季需采取保温措施(如植物覆盖、搭建大棚),确保核心功能区连续运行。
- 禁止使用含氯消毒剂处理污水处理厂出水。
- 需建立水质水量监测制度、运行维护规程及档案管理制度。
2. 运行维护阶段划分
- 启动期(调试阶段):
- 分步调试(单体→局部→系统联合试运转),试运转时间≥72小时。
- 水位控制:表面流湿地保持低水位(挺水植物区10~30cm);潜流湿地初期水位低于填料表面10~15cm,逐步降低以促进植物根系生长。
- 可添加微生物菌剂辅助微生物群落形成。
- 试运行期(≥3个月):
- 水位逐步调整至设计值,监测植物生长情况,及时补种或清除杂草。
- 潜流湿地初始高水位运行(高出填料10~20cm),后期降至设计水位。
- 稳定运行期:
- 定期检查构筑物裂缝、沉降等问题,修复需符合GB 50141标准。
- 植物管理按附录A执行(如休眠期低水位、收割期保留残茎10~20cm等)。
- 防堵措施:表面流湿地每日清淤(淤积≤50cm);潜流湿地分区排空、填料翻松或更换。
3. 关键设施维护
- 预处理设施:
- 悬浮物>20mg/L时需启动预处理(如生态滞留塘、沉淀池)。
- 生态滞留塘定期清淤(厚度≤50cm),沉淀池清淤避免排空。
- 后处理设施:
- 紫外线消毒需清洁灯管;化学消毒控制投加量。
- 稳定塘维护同生态滞留塘。
- 配套设施:
- 引排水系统每周巡查,清理淤堵;自动化设备定期校准传感器、备份数据。
- 植物残体资源化利用(有机肥、饲料),浮渣按生活垃圾处置。
4. 特殊时期应对
- 汛期:
- 表面流湿地超警戒水位时及时排水;潜流湿地加强预处理,必要时旁路排涝。
- 汛后全面排查设施,修复填料塌陷、补栽受损植物。
- 低温环境:
- 表面流湿地冰盖形成后降低水位;潜流湿地进水温度≥8℃,可覆盖植物或薄膜保温。
- 强化预处理、降低水力负荷、延长停留时间。
5. 监测与记录
- 监测要求:
- 水质指标:水温、pH、SS、COD、氨氮、总磷等,每月至少2次人工监测。
- 优先自动监测(按HJ 355标准维护)。
- 记录管理:
- 每日填写运行记录(参考附录C样表),包括水量水质、设施状态、异常处理等。
- 建立故障登记和维修保养档案。
6. 异常处理(附录B)
- 水质异常:进水异常时停水并延长停留时间;出水异常可投加菌剂或更换填料。
- 水量异常:检查管道堵塞或设施损坏,超负荷时分流。
- 植物问题:倒伏需修剪或收割;藻类滋生可遮光或机械清理。
- 其他:构筑物损坏及时修复,填料沉降需加固基底。
7. 规范性附录
- 附录A:植物维护周期表(如萌芽期禁入、旺盛期疏苗、收割期保留残茎)。
- 附录B:15类常见异常及措施(如恶臭清理腐败物、布水不均清淤等)。
- 附录C:记录样表(运行日志、故障登记、维修保养表)。
8. 实施主体
- 由山西省生态环境厅提出并监督,市场监督管理局检查,生态环境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该规范系统覆盖了人工湿地全生命周期管理,强调生态友好(禁用化学药剂)、分区分类维护(如表面流与潜流差异),并突出山西省季节性(汛期、低温)应对特色,为省内人工湿地长效运行提供技术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