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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S/T 10044-2025 学生常见病和健康影响因素监测技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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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标准类型:医药卫生
  • 标准语言:中文版
  • 文件类型:PDF文档
  • 更新时间:2026-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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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介绍

  ICS13.100CCSC 56

  WS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行业标准

  WS/T10044—2025

  学生常见病和健康影响因素监测技术规范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surveillance on students’commondiseaseand health

  influencing factor

  2025-12-29发布 2026-06-01实施

  国家疾病预防控制局 发布 目次

  前言 III

  1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术语和定义 1

  4基本要求 2

  5 监测指标和监测方法 4

  6监测流程 6

  7质量控制 8

  8隐私保护 9

  附录A(资料性) 学生常见病监测问卷示例 10

  附录B(规范性) 编码原则 13

  附录C(规范性) 复测程序 14

  参考文献 17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国家疾病预防控制标准委员会学校卫生标准专业委员会提出,国家疾病预防控制局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北京大学儿童青少年卫生研究所、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中国预防医学科学院)、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上海市预防医学科学院)、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江苏省预防医学科学院)、内蒙古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内蒙古自治区预防医学科学院)、云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云南省预防医学科学院)。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宋逸、星一、马军、董彬、董彦会、戴政、罗春燕、杨婕、张秀红、常利涛、郭欣、丁库克。 学生常见病和健康影响因素监测技术规范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学生常见病和健康影响因素监测的基本要求、监测指标和监测方法、监测流程、质量控制以及隐私保护方面的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中小学卫生保健机构、医疗机构、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等教育学校,及其他受政府委托的第三方机构开展学生常见病和健康影响因素监测。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7722电子台案秤

  GB/T11533 标准对数视力表

  GB/T 16133儿童青少年脊柱弯曲异常的筛查

  GB/T18205 学校卫生综合评价

  GB/T 26343 学生健康检查技术规范

  WS/T 313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

  WS/T 456 学龄儿童青少年营养不良筛查

  WS/T 586 学龄儿童青少年超重与肥胖筛查

  WS/T 610 7岁~18岁儿童青少年血压偏高筛查界值

  WS/T 611 7岁~18岁儿童青少年高腰围筛查界值

  WS/T 663中小学生屈光不正筛查规范

  WS/T 10020中小学生健康体检质量控制规范

  WS/T 10021学生健康管理技术规范

  YY 0673眼科仪器验光仪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学生常见病和健康影响因素监测 surveillanceonstudent'scommondiseaseandhealthinfluencing factor

  采用抽样调查的方法,确定监测点校和目标人群,按照统一的方法对儿童青少年生长发育、学生常见病以及影响其健康的行为等进行长期动态观察,经科学分析和解释后获得公共卫生信息,反馈给相关部门或机构,指导制定、完善和评价学校卫生干预措施与策略的过程。

  3.2

  学生常见病 student's common disease and healthcondition

  学龄儿童和青少年由于生长发育、行为特点及集体学习生活环境影响所导致的在学生群体中经常发生的、患病率较高的疾病或健康问题,对个体健康与社会适应产生较大的影响。

  注:学生常见病包括:视力不良、超重肥胖、生长迟缓、消瘦、龋病、脊柱弯曲异常、传染病、心理健康问题等。 3.3

  健康影响因素 healthinfluencing factor

  可能影响学生个体或者群体健康状态的各种因素。

  注:包括性别、年龄、遗传等生物学因素,自然、家庭和学校等环境因素,卫生服务以及个人行为生活方式等。 3.4

  健康危险行为 healthrisk behavior

  给青少年的健康、完好状态乃至成年期的健康和生活质量造成直接或间接损害的行为。

  注:主要包括饮食相关危险行为,静态、缺乏体力活动行为,故意和非故意伤害行为,烟草、酒精和毒品等物质滥用行为,网络成瘾行为,容易导致性传播疾病或意外妊娠的不安全性行为等。

  3.5

  中小学校 primary andsecondaryschool

  由县或县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对学龄儿童和青少年实施初等教育和中等教育的学校。

  注:包括普通小学、普通初中、普通高中、九年制学校、完全中学和十二年制学校等。

  3. 6

  中等职业学校 secondary vocational school

  生源以应届初中毕业生为主,为青少年实施职业教育的学校。

  注:包括普通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中学校、技工学校等。不包括成人中等专业学校和成人技校等。3.7

  普通高等教育学校 regular higher educationinstitution

  按国家规定的设置要求和审批程序批准举办的,通过全国普通高等教育统一招生考试,招收应届高中毕业生为主要培养对象,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大学、独立设置的学院和高等专科学校、高等职业学校和其他机构。

  3.8

  城区 urbanarea

  在市辖区和不设区的市,区、市政府驻地的实际建设连接到的街道和其他区域。

  3.9

  郊县 suburbancounty

  位于城市周边、与城市有一定距离但联系紧密的县级行政区。

  4 基本要求

  4,1总则

  学生常见病和健康影响因素监测在疾病预防控制主管部门和教育主管部门统一领导下,委托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制定监测方案和实施细则,在规定时间内组织、实施和完成监测工作,并采取相应措施确保监测数据真实可靠。

  4.2监测机构

  监测机构应能够独立开展学生常见病和健康影响因素监测,应具备下列能力:

  a) 开展流行病学调查的能力;

  b) 对监测进行组织管理、规范、质量控制的能力;

  c) 组织人员开展学生常见病和健康影响因素监测规范、监测技术和质量控制技术培训的能力;

  d) 对监测数据进行收集、整理、分析、溯源复核和反馈的能力;

  e) 对纸质和电子化监测信息的保密管理能力。

  4.3监测队伍

  4.3.1 监测队伍应由组织管理人员、体检人员、检测人员、问卷调查员、数据录入和分析人员、质量控制人员组成。

  4.3.2 组织管理人员应由疾病预防控制主管部门、教育主管部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人员,学校负责人,校医(保健医)等组成。应明确分工,分别负责监测工作的组织实施、监测对象和监测场地选择、监测队伍建立、组织数据分析、溯源复核和反馈、监测动员及现场安排等事宜。

  4.3.3 体检人员应由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组成,负责对监测对象进行体检,开展学生常见病的监测工作。并应满足下列要求:

  a) 视力检查人员由持有眼科相关的国家执业医师、技师、护士资格证书的人员组成;

  b) 口腔检查人员由持有口腔科相关的国家执业医师、技师、护士资格证书的人员组成; c) 脊柱弯曲异常检查人员由持有骨科(或外科)相关的国家执业医师、技师、护士资格证书的人员组成;

  d) 所有体检人员在开展监测前应接受监测技术培训,熟练掌握监测规范,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4.3.4 教学生活环境卫生检测人员应由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经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hinanational accreditation service for conformity assessment,CNAS)等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实验室认可的检验检测机构专业技术人员组成,并且应接受统一培训,掌握监测布点和检测方法,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

  4.3.5 问卷调查员应由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其他监测机构中熟悉现场调查技术、培训合格、承诺对调查信息进行隐私保护的人员组成,负责监测问卷调查工作。

  4.3.6 数据录入人员应由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其他监测机构中熟悉录入软件、培训合格、承诺对调查信息进行隐私保护的人员组成,负责纸质问卷的录入工作;数据分析人员应由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其他监测机构中有卫生统计学基础、掌握统计分析软件、熟悉监测目的、内容和指标的专业人员组成。

  4.3.7 质量控制人员应由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其他监测机构中培训合格的专业人员组成,应具备学生常见病体检项目和问卷调查质量控制的能力,熟练掌握监测流程和质量控制要求,负责对监测现场的质量进行评估,对质量不合格的项目纠正并组织复测,确定监测数据是否采纳及修订。

  4,4监测内容

  4.4.1 学生常见病监测。应定期进行体格检查,开展学生常见病调查,监测内容见附录A。

  4.4.2 健康状况监测。应定期开展问卷调查,内容包括生长发育情况、因病缺课休学情况、严重伤害、抑郁和焦虑等心理健康问题发生情况等。

  4.4.3 健康危险行为监测。应定期开展匿名问卷调查,了解学生健康危险行为发生情况。

  4.4.4 主要常见病影响因素监测。针对影响学生健康的主要常见病影响因素开展专项监测,如影响学生视力健康的行为习惯、校内外环境因素、卫生服务利用等。

  4.4.5 学校卫生管理机构工作开展情况。内容包括学校卫生主管部门设置、学校卫生专业人员配备和经费保障情况、辖区内部门合作机制和学生常见病监测和干预开展情况等。

  4.4.6 学校卫生政策和标准落实情况。主要包括参加监测学校的学校卫生工作经费投入、卫生室设置、校医配备、学生体检与健康管理、健康教育、学生常见病及传染病防控、体育活动和食品营养管理、学校教学生活环境监测和学习用品相关标准执行情况等。

  4.4.7 教学生活环境卫生监测。内容包括教室教学环境卫生状况和学校饮用水、食堂以及宿舍生活环境卫生状况等。

  4.4.8 除4.4.1要求的监测内容外,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监测目的和监测经费等情况调整其他监测内容和指标。

  4.5监测对象

  4.5.1 在校大中小学生。应按照监测方案要求,根据监测内容选择适宜年级和不同类型学校的大中小学生。如果监测点校学生人数不足,则在当地同等类型、生源基本一致的学校中选择学生进行补充。

  4.5.2 监测点校。应按照监测目的和监测方案的要求,选择当地具有代表性的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综合性普通高等教育学校。

  a) 学校一旦确定,无特殊原因不应更换。如需更换,应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所更换学校应在学校类型、学校生源、所在辖区等方面与被更换学校一致。

  b) 以校区为基本单位开展监测。完全中学、九年制学校和十二年制学校等包含多学段的学校,如在同一校区,按照一所学校进行编码,但按相应学段纳入抽样框架。如未在同一校区,按照不同学校纳入抽样框架和编码。

  4.5.3 监测教室。宜综合考虑监测点校的教室类型、朝向、楼层等因素选择不少于6间有代表性的普通教室。在满足代表性的前提条件下,宜选择参加学生常见病监测学生所在的教室。 4.5.4 学校卫生管理机构。应包括本级和/或下级主管学校卫生工作的疾病预防控制局、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教育部门以及监测点校等机构。

  4,6监测场地

  4.6.1 体格检查场地应符合GB/T 26343的要求。宜设等候区和检查区,其中形态指标检测和脊柱弯曲异常检测应男女分开并设置屏风或幕布,有条件地区应做到男女分室检查并摆放明显标志,窗户应配置窗帘,室内视频监控应处于关闭状态;检查时宜由同性别检查人员或有同性别工作人员陪同检查。

  4.6.2 视力和屈光检查场地应符合WS/T 663的要求。

  4.6.3 学生健康状况和健康危险行为监测场地为普通教室和/或计算机教室,学生宜间隔就坐,填写场所保持安静,避免互相干扰。

  4.7监测仪器设备

  4.7.1 仪器设备的种类、数量、性能、量程、精度应满足学生常见病监测和教室环境卫生监测项目工作要求。

  4.7.2 监测开展前,应对监测仪器和质量控制仪器进行检定或校准。有国家计量检定规程的计量器具,应实施计量检定;无国家计量检定规程的计量器具,应采用校准或检测的方式溯源保证量值准确。

  4.7.3 仪器设备应有完整的操作规程,建立仪器设备档案,定期接受维护和期间核查。

  4.7.4 仪器应提前一天充电或更换电池,调整好设置。

  5 监测指标和监测方法

  5.1基本信息

  5.1.1 学生个人一般状况指标包括:

  a) 学生唯一性识别编码(学生ID编码)。由学生所在学校编码和个人编码组成,每名学生均应对应唯一的ID编码,按照附录B的要求进行编码;

  b) 必填信息。包括性别、年级、出生日期、监测日期等;

  c) 选填信息。包括民族、家庭结构、在校寄宿情况等。

  5.1.2 机构一般状况指标包括:

  a) 机构唯一性识别编码(机构ID编码)。省、地和市级学校卫生管理机构和监测点校按照附录B的要求进行编码,保证机构和学校的编码唯一;

  b) 监测点校一般状况指标。包括学校名称及其ID编码、学校类型、学校学生人数、男女生人数等。

  5.2 学生常见病

  5.2.1 应根据监测目的选择监测对象,根据4.4.1监测内容确定监测指标。

  5.2.2 既往疾病史。监测前一年内发生的、对学生健康产生严重影响的疾病或者残疾,包括肝炎、肾脏疾病、神经系统疾病、心脏病、高血压、贫血、糖尿病、过敏性疾病、结缔组织病等疾病或者身体残疾。由学生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5.2.3 身高测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a)由符合4.3.3要求的体检人员进行测量;

  b) 宜使用机械式身高计,如使用电子人体测高计,应符合测量要求;

  c) 每天使用前对所使用仪器进行检查和校准;

  d) 按照GB/T 26343和WS/T 10020的要求进行身高测量,测量结果保留小数点后1位有效数字。

  5.2.4 体重测量应按照下列要求: a)由符合4.3.3要求的体检人员进行测量;

  b) 使用符合GB/T 7722要求的电子体重计或杠杆秤,不应使用弹簧式体重计;

  c) 每天使用前对所使用仪器进行灵敏度和准确度检查;

  d) 按照GB/T 26343和WS/T 10020的要求进行体重测量,测量结果保留小数点后1位有效数字;

  e) 按照WS/T 586和WS/T 456判定超重肥胖、消瘦和生长迟缓。

  5.2.5 腰围测量应按照下列要求:

  a)由符合4.3.3要求的体检人员进行测量;

  b) 按照GB/T 26343和WS/T 10020的要求使用相应仪器进行腰围测量,测量结果保留小数点后1位有效数字;

  c) 按照WS/T 611 判定正常腰围高值和高腰围。

  5.2.6 血压测量应按照下列要求:

  a)由符合4.3.3要求的体检人员进行测量;

  b) 使用经过国际标准方案认证的上臂式医用电子型血压计,并配备符合学生年龄和上臂围的血压计袖带;

  c) 按照GB/T 26343和WS/T10020的要求进行血压测量;

  d) 按照WS/T 610要求判定测量结果。

  5.2.7 视力检查应按照下列要求:

  a)由符合4.3.3要求的体检人员进行检查;

  b) 远视力检查使用符合GB/T 11533 规定的标准对数视力表;

  c) 按照GB/T 26343和WS/T 663要求进行裸眼视力和戴镜视力检查;

  d) 按照GB/T 26343判断视力正常或者视力低下。

  5.2.8 屈光检查应按照下列要求:

  a)由符合4.3.3要求的体检人员进行检查;

  b) 屈光检查使用符合YY 0673 要求的台式自动电脑验光仪;

  c) 按照GB/T 26343和WS/T 663要求进行屈光检查;

  d) 按照WS/T 663进行近视眼和远视眼的诊断;

  e) 眼部检查时,按照WS/T 313的要求每检查完一人后进行规范手消毒。

  5.2.9 龋病检查应按照下列要求:

  a)由符合4.3.3要求的体检人员进行检查;

  b) 使用一次性的口腔器械,使用完毕后按照《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c) 按照GB/T 26343的规定进行龋齿检查和记录,12岁及以前根据乳牙留存和恒牙萌出情况分别记录;

  d) 如果乳牙有龋,则判断为有乳牙龋病;如恒牙有龋,则判断为有恒牙龋病;

  e) 口腔检查时体检人员按照要求做好手、面部、头发和衣物的个人防护,受检学生也应做好个人防护工作。

  5.2.10 脊柱弯曲异常检查应按照下列要求:

  a)由符合4.3.3要求的体检人员进行检查;

  b) 检查器材包括诊察床、躯干旋转测量仪等;

  c) 按照GB/T 16133的要求进行脊柱弯曲异常检查;

  d) 根据GB/T16133判断脊柱弯曲异常情况。

  5.3学生健康状况和健康影响因素

  5.3.1 开展学生健康状况和健康影响因素监测,应采用学生在校集体匿名自填问卷方式,不宜将问卷带回家填写:

  a) 班主任或其他学校老师组织现场后不宜停留在调查现场,调查者不应巡视; b) 学生有问题举手时,调查者一对一解答;如果有共性问题,调查者可统一说明。

  5.3.2 由满足4.5.1条件的小学四年级及以上学生集体匿名自填问卷。

  5.3.3 根据监测目的,确定当地不同学段学生的主要健康问题及监测指标,可分为小学生问卷、中学生问卷和大学生问卷。

  5.3.4 健康状况指标包括首次月经来潮和首次遗精年龄等生长发育指标,因病缺课、因病休学情况,严重伤害发生频率,心理健康问题发生情况。

  5.3.5 健康危险行为指标包括每日蔬菜、水果、肉类、含糖饮料、油炸食品、早餐等摄入情况,中高等强度运动情况,容易导致交通伤害、溺水等非故意伤害行为发生情况,欺凌、自伤和自杀等故意伤害行为发生情况,烟草、酒精和毒品等物质成瘾行为发生情况,网络成瘾发生情况,过早性行为以及多性伴等不安全性行为发生情况等。

  5.3.6 主要常见病影响因素监测指标包括校内用眼环境、校外用眼情况、读写姿势、电子屏幕使用情况、近距离用眼行为、每天户外活动及睡眠时间、近视检查及矫治情况、脊柱弯曲异常相关行为等。

  5.3.7 可根据监测目的调整学生健康状况和健康影响因素监测指标。

  5.4学校卫生工作开展情况

  5.4.1 学校卫生管理机构设置、经费投入和人员配备情况:

  a) 采用查阅档案文件和统计报表的方法;

  b) 监测指标包括学校卫生科室设立情况、学校卫生工作经费投入情况、专/兼职学校卫生人员设置情况、多部门合作情况、学生常见病公共卫生干预行动开展情况等;

  c) 各地可根据监测目的调整相应指标。

  5.4.2 学校卫生政策和标准落实情况:

  a) 采用查阅档案文件和统计报表的方法;

  b) 监测指标包括学校卫生工作经费投入,学校卫生室(保健室)建设,学校卫生专业人员人数、学历和职称构成比,学生体检、健康档案建设情况,学生健康教育开展情况,学生常见病、传染病防控工作开展情况,学校体育课和体育活动设置情况,学生食堂和营养餐设置情况等;

  c) 学生健康档案应符合WS/T 10021要求具备整个健康管理周期的所有健康信息资料,如无上述资料或仅有体检表则记录为“未建立学生健康管理档案”。

  5.4.3 教学生活环境卫生情况:

  a) 采用现场调查和现场检测的方法;

  b) 对教学环境卫生指标检测时,至少由 2 名着深色衣服的检测人员对符合4.5.3 要求的教室进行测量、记录和复核工作;

  c) 根据GB/T 18205确定教学环境卫生指标,包括教室采光、人工照明、黑板尺寸、课桌椅分配符合率、人均教室面积、噪音等;

  d) 根据GB/T 18205确定学校生活环境卫生指标,包括饮用水类型、食堂卫生管理制度建立、厕所蹲位设置、宿舍学生人均面积、床位设置、通风口设置等;

  e) 监测结束后,宜根据GB/T 18205对学校教学生活环境状况进行评价,提出整改建议。

  6 监测流程

  6.1监测开展前

  6.1.1 监测开展前的准备工作包括:

  a) 监测机构按照4.3 的要求组建监测队伍,按照4.4和4.5 的要求确定监测点校和参加监测的学生; b) 与监测点校联系,确定参加学生常见病监测的年级和班级,确定监测开展时间,由学校对参加监测的学生和家长进行宣讲动员工作,介绍监测目的、意义、监测内容等。如果家长或学生不同意参加,应以书面形式向学校提出申请;

  c) 根据监测对象的学段,准备相应类型的监测问卷。如使用电子问卷,应提前为学生编码,对应生成个人二维码、条码等标识符,用于监测现场扫描;

  d) 提前了解学校布局,按照4.5.3要求,选择有代表性的教室开展教学环境卫生监测;

  e) 按照4.6的要求,选择监测场地,在监测前做好仪器设备和问卷的准备工作;

  f) 按照4.7要求准备好监测所用仪器设备,并对仪器设备进行检定和校准,确保正常使用;

  g) 按照附录B的编码要求,对学校卫生管理机构、学校和学生个人进行唯一性编码。

  6.1.2 监测当天的准备工作应包括:

  a) 监测人员根据各自分工,在学校相关人员陪同下,到达监测现场,做好仪器设备和问卷的摆放工作,准备开展监测;如为电子问卷,需调适监测现场网络情况,确保网络流畅;

  b) 由组织管理人员对学生宣讲监测目的与意义,介绍监测项目和监测流程;

  c) 由班主任或辅导员组织协调学生,提前将学生分组并指定组长。学生在组长带领下进入现场,按照监测流程逐项进行体格检查和问卷填写工作。

  6.2监测实施阶段

  6.2.1 学生常见病监测工作包括:

  a) 体检人员应向学生介绍体检方法和注意事项。每项测量完成后告知受检者下一个项目,避免漏项,使体检工作紧密衔接;

  b) 体格检查中自填内容由体检人员在现场组织学生自行填写;

  c) 检测身高、体重和脊柱弯曲异常前,学生应按照GB/T 26343要求做好准备;

  d) 视力检测前应询问是否佩戴隐形眼镜(包括软镜和硬镜)或夜戴角膜塑形镜,并标注在检测卡片上;

  e) 针对身高、体重、视力等指标开展复测。复测过程按照附录C的要求;

  f) 如发现异常结果,应及时告知家长,建议家长及时带学生到医疗机构进行检查,并将复查结果反馈给学校,由学校收集后反馈给监测机构;

  g) 监测过程中应采取通风、消毒等措施做好传染病防控工作。

  6.2.2 学生健康状况和健康影响因素监测过程包括:

  a) 学生自填问卷场所应选择班级、计算机教室等安静教室,不宜将多个班级安排在体育场馆或大礼堂等场所一起填写问卷;

  b) 问卷调查员应在问卷调查前告知学生调查意义、个人隐私保护方法、填写注意事项和ID编码编写规则;要求学生调查完成后仔细核对ID编码是否正确,问卷提交前查看问卷是否填写完整;

  c) 学生完成问卷后,问卷调查员应要求学生在自己座位静坐,不应与他人聊天或者窥视他人问卷;对于提前完成问卷填写的学生,应要求他停留在座位上,禁止同学间讨论;

  d) 如果为纸质问卷,等全部同学回答完毕,学生按照要求将问卷统一上交到问卷收集箱内;

  e) 问卷调查员收集完学生问卷后,初步浏览问卷,补填性别、年级信息变量;随后以班级为单位,将初筛后所有问卷放入班级档案中;

  f) 开展大学生问卷调查时,应关注自杀相关行为条目填写情况,如果发现有自杀相关行为者应及时告知学校组织管理人员加强调查班级的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密切观察,必要时开展团体心理咨询;并结合班级学生日常行为线索,对高危人群开展个体心理咨询和及时救助;

  g) 问卷调查员应填写班级问卷信息,包括班级所在学校名称、班级、班级实际人数、收集问卷数和有效问卷数、剔除问卷数及其原因,并将填写结果放入班级档案中。

  6.2.3 学校教学生活环境卫生监测过程包括:

  a) 检测人员应提前准备好问卷和符合4.7要求的仪器设备,熟悉操作方法;

  b) 检测人员在学校相关人员陪同下开展监测; c) 检测人员应在全阴天或者自备遮光性较好的窗帘时进行教室采光照明的检测;

  注:全阴天为整个天空被云遮挡,看不到太阳位置时的天空状况。

  d) 根据到达教室时教室灯具开关情况选择测量顺序,确保高效进行。如教室已开灯15 min则先拉上窗帘进行照明指标检测;如教室关灯,则先打开窗帘,进行采光指标检测。

  6.3监测数据审核录入

  6.3.1 当天学生常见病监测表和学生问卷填写结束后,由组织管理人员填写监测学校首页,注明学校名称、编码、学校年级数、学校实有人数、调查人数、剔除问卷数及其原因,并加盖学校公章,与问卷一起装入学校问卷袋中。

  6.3.2 学校卫生工作开展情况监测后,问卷调查员应对学校填写的内容进行复核,如发现问题及时修订,由填写人员和质量控制人员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

  6.3.3 教学生活环境卫生监测后,检测人员应根据调查结果,向学校提出整改意见和技术指导,并在调查结束后定期追踪学校整改进展情况。

  6.3.4 调查结束后,应在1个月内组织问卷双录入工作。问卷录入结束后,数据分析人员对所有调查指标进行频数分布分析和逻辑检查,如发现问题,应及时纠正。使用电子问卷开展监测时,应在调查后1个月内,对调查数据所有条目进行初步分析,如果发现问题,应及时纠正。如果有条件,宜做实时分析,以便及时发现问题。

  7质量控制

  7.1监测人员培训要求

  7.1.1 监测机构应在学生常见病监测工作开展前完成对所有监测人员的培训和强化训练。

  7.1.2 监测人员培训应包括下列内容:

  a) 明确本地学生常见病和健康影响因素监测的任务、监测指标和监测程序;

  b) 采用现场培训,使监测队伍组成人员正确掌握技术要领;

  c) 监测队伍所有成员都应接受考核,考核合格者方可参加监测。考核方式为理论考试和/或现场操作。其中,对体检人员和检测人员负责的监测项目的规范操作及测试卡记录应进行现场考核;对数据录入人员应对录入软件使用、数据备份、导出等操作进行考核。

  7.2 建立质量控制队伍

  质控队伍及其职责要求包括:

  a) 应根据4.3.7要求选拔质量控制人员,建立质控队伍;

  b) 每个监测现场应配备至少 1 名质控人员,质量控制人员应熟练掌握监测流程、监测技术和方法,责任心强、具有一定沟通协调能力;

  c) 质量控制人员应检查监测是否按规定标准进行,记录是否规范、字迹是否工整;

  d) 学生完成体检后质量控制人员应检查学生常见病监测表。如果发现缺、误、疑数据,应令检测人员当场补测、重测,使数据无缺、无误、无疑;

  e) 针对学生常见病监测,质量控制人员应按照附录C要求的复测程序组织开展复测,根据复测错误率决定监测数据是否采纳、修订和重测;

  f) 质量控制人员应做好质量控制记录,在专用记录本或表格上,记录当天参加检测和记录的人员姓名、被检查出的不合格卡片与其不合格处以及其它有关情况;

  g) 质量控制人员在每天监测结束后,应组织体检人员和检测人员进行工作小结,针对工作中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h) 质量控制人员应记录质量控制过程并归档。

  7.3监测过程质控要求

  7.3.1 监测人员应按照本文件第5章的要求开展监测,不应自行修改监测方法。 7.3.2 监测学生常见病时,应按附录C 的要求,每天抽取5%的学生进行复测。复测时间应均匀分布于监测当日的不同时段,不宜集中在监测当天的最后时间,以便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更正。

  7.3.3 监测人员应认真检查各项指标填写是否真实可靠,着重审查年级、出生日期、性别的填写是否正确。

  7.3.4 学生常见病监测过程中,身高、体重、血压等指标可按照监测方案提供的“复测参考表”进行核查。“复测参考表”不应作为数据替换的依据。应将通过复查和复测确认属实的数据,作为监测数据保存和使用。

  7,4数据管理质控要求

  7.4.1 纸质问卷应采用双录入的方式进行数据录入,发现问题及时通过唯一编码与原始问卷进行核对和纠正。

  7.4.2 政府部门、学校、医疗机构及其他授权的机构应妥善存储、管理学生常见病监测信息,保障数据安全,对数据采集、管理、统计和分析人员应进行权限控制,保证监测工作顺利开展,保障监测对象的合法权益,避免学生个人信息泄露。其他未经授权的机构不应非法收集、滥用、泄露监测信息。

  7.4.3 数据分析人员对数据进行初步分析,发现超出逻辑值范围条目时,应及时进行反馈和修订。发现异常值时,应及时查找原因,如果真实存在,则不做处理。

  8隐私保护

  8.1 监测如涉及未成年学生隐私的调查问题及操作,应提前告知学生和家长,并获得学生和家长的知情同意。

  8. 2 数据收集过程中应进行脱敏处理,问卷应无姓名,采用编码指示每一名学生。监测人员应遵守医学伦理信息保密要求。

  8.3 学生常见病和健康影响因素监测信息系统和监测数据库应按规定进行安全管理。 A

  A

  附录 A

  (资料性)

  学生常见病监测问卷示例

  学生常见病监测问卷(中小学版)

  ID□□□□□□□□□□□□□□□

  省(市/自治区):□□地市(州):□□

  区(县):□□ 监测点:□(1城区;2郊县)

  学校名称(盖章):□□

  学生自填 1.学生编号:年级□□ 编码4位:□□□□ 性别:①男 ②女

  民族:①汉族 ②壮族 ③维吾尔族 ④回族 ⑤苗族 ⑥满族 ⑦彝族 ⑧其他

  2.出生日期:□□□□年□□月□□日 体检日期:□□□□年□□月□□日

  3.学生填写疾病史:过去一年是否患有以下疾病(填写序号)?

  ①肝炎 ②肾脏疾病 ③心脏病 ④高血压 ⑤贫血 ⑥糖尿病 ⑦过敏性疾病(如过敏性鼻

  炎、哮喘或过敏性皮炎等)⑧身体残疾 ⑨其他(如神经系统疾病、结缔组织病等,请说明)_ ⑩ 无 一、眼科检查结果(体检人员填写) 4.远视力检查结果

  请选择戴镜类型:□ ①框架眼镜

  ②日戴型角膜塑形镜(软镜、硬镜)

  ③夜戴角膜塑形镜,度数(右)(左)④不戴镜

  远视力检查表

  电脑验光单粘贴处 眼别 裸眼视力 戴镜视力 右眼 左眼 (请以5分记录法记录)填表人/体检人签名:

  5.自动电脑验光结果 球镜(S) 柱镜

  (散光C) 轴位

  (散光方向A) 右眼 左眼 (球镜、柱镜填写请保留两位小数)

  其它特殊情况:①外伤 ②眼病,③其他,

  填表人/体检人签名:__________ 说明:

  (1)戴镜视力指佩戴自己现有的眼镜看到的视力水平。

  (2)“电脑验光”中,“球镜”为近视或远视度数,负值为近视,正值为远视;“柱镜”为散光度数;轴位为散光的方向,有散光度数才会有散光轴位。 (3)本次电脑验光为非睫状肌麻痹下验光进行近视筛查,结果不具有诊断意义。 二、口腔检查结果(体检人员填写) 6.龋齿检查

  1817161514131211 21 22232425262728乳牙□□□□□□□□□□

  恒牙□□□□□·□□□—□□□· □□□□·□

  4847464544434241 3132333435363738

  乳牙□□□□□□□□□□

  恒牙□ □□□□□□□ □□□ □□□□□

  分别将乳牙:龋(d)、失(m)、补(f);恒牙:龋(D)、失(M)、补(F)的牙数记入对应的方格内 乳牙 龋(d) 失(m) 补(f) 恒牙 龋(D) 失(M) 补(F) □□ □□ □□ □□ □□ □□ 填表人/体检人签名:__________ 三、营养及血压检查结果(体检人员填写) 7.身高(厘米):□□□.□

  8.体重(千克):□□□.□

  9.腰围(厘米):□□□.□

  10.血压:收缩压(毫米汞柱):第一次□□□ 第二次□□□ 第三次□□□舒张压(毫米汞柱):第一次□□□ 第二次□□□ 第三次□□□

  填表人/体检人签名:__________ 四、脊柱弯曲异常筛查结果(专业人员填写) (一)脊柱侧弯筛查(可多选) 11. 一般检查 ①正常 ②双肩不等高③双侧肩胛骨下角不等高

  ④两侧腰凹不对称 ⑤双侧髂嵴不等高 ⑥棘突连线倾斜或偏离正中线

  12.前屈试验 胸 段 ①无侧弯 ②左低右高③右低左高

  躯干旋转角度(ATR) 度 腰胸段 ①无侧弯 ②左低右高 ③右低左高

  躯干旋转角度(ATR) 度 腰 段 ①无侧弯 ②左低右高③右低左高

  躯干旋转角度(ATR) 度 13.是否进行脊柱运动试验:①是 ②否 (①选项后进行躯干旋转测量仪检查)躯干旋转测量仪检查: ①胸段ATR 度②腰胸段ATR 度

  ③腰段ATR度 (二)脊柱前后弯曲异常筛查(可多选) 14. 一般检查 ①正常 ②前凸体征 ③后凸体征 (②和③选项后进行俯卧试验) 15. 俯卧试验 ①前后凸体征消失 ②前凸体征 ③后凸体征 (三)脊柱病史(可多选)

  16. ①无 ②脊柱弯曲异常家族史 ③脊柱外伤病史 ④脊柱手术病史 (四)初筛结果(可多选)

  17. ①正常 ②姿态不良 ③脊柱侧弯(级) ④脊柱前凸异常 ⑤脊柱后凸异常

  填表人/体检人签名:__________填表日期:_____年__月__日 B

  B

  附录B(规范性)编码原则

  B.1 ID编码由省(市/区)编码、地市(州)编码和区县编码、监测点编码、学校编码、年级编码、个人编码构成。不同监测问卷ID编码均由上述编码构成。

  B.2 省(市/区)代码按照国家行政区划编码填写。

  B.3 地市(州)代码按照国家行政区域编码赋予每个地市编码。如果编码与之前的监测不一致,应作记录,并说明留档,便于后期分析比较。

  B.4 县区代码按照国家行政区域编码赋予每个县区编码。如无国家行政区域编码则从 01 开始顺序编码,如有新的县区加入,编码应前后一致,如有变动请说明。对于直辖市下辖区县则按照行政区划代码进行编码。

  B.5 监测点代码分为城区和郊区/县编码。其中城区为1,郊区为2。

  B.6 每个县区的学校编码从01开始按顺序编码。同一学校但在不同校址的两个校区,按两所学校分别进行编码。

  B.7 年级编码规则为小学一至六年级分别编码为01至06,初一至初三分别编码为11至13,高一至高三分别编码为21至23,职高一至三年级分别编码为31至33,大一至大三分别编码为41至43。如当地小学为五年制,初中学制为四年制,则初一编码为06,初四编码为13。

  B.8 个人编码为四位。由监测学校为学生统一编号。小学、初中、高中、职高学生可使用学籍号、身份证号后四位,或者班级+班内序号;大学生使用身份证号后四位。同一学校不应重复编号,同一名学生在学生常见病监测和健康影响因素监测中编码一致,且为唯一编码。

  B.9 管理部门学校卫生工作开展情况编码应区分省级、地市级、区县级问卷编码,并符合下列要求:

  a) 省(市/区)级单位编码为2位省代码,地市(州)、区县、监测点代码均为0;

  b) 地市(州)级单位编码为2位省代码+2位地市代码,区县、监测点代码为0;

  c) 区县级单位2位省代码+2位地市代码+2位区县代码+1位监测点代码。 C

  C

  附录C(规范性)复测程序

  C.1 当面核对受检者的年级、身份编码、性别、公历出生年月日、有无疾病史。

  C.2 对检测各项指标的数据,按“复测参考表”逐项检查。超出“复测参考表”范围的数据,若卡片上未注明已重测核实或因病残等所致,视为可疑数据,应进行复测,由原检测人员再检测一次。复测后,应在卡片上注明“××项已复测”。凡有缺项者应及时补测。

  C.3 观察学生,视其情况推测可疑数据。例如,受检者身体瘦小而记录体重数据偏大,或面貌提示有明显的疾病征兆,应视为可疑;受检者配戴眼镜而裸眼视力记录为5.0以上,应视为可疑。对于可疑数据,应核实或复测。

  C.4 在每天的检测过程中,质量控制人员以随机方式按5%的比例抽取复测对象进行体格检查(身高、体重)和视力检查(左右眼裸眼视力、戴镜视力、球镜和柱镜度数)复测,以检验检测误差。视力检查的复测对象不包括配戴角膜塑形镜者。具体步骤为:

  a) 收回学生原卡,同时发一张空白卡,填好编码、性别等基本信息,并做出复测标记;

  b) 受检者持复测卡片返回原检测处,由原检测人员按原来的检测程序和方法将应复查指标(身高、体重)重新检测一遍;检测完毕后,将复测卡片与原测卡片对照。用原测卡片中身高和体重数据,减去复测卡片上的对应数据,差值即为两次检查误差,填入表C.1“身高和体重等形态指标检测误差卡片”;

  表C.1身高和体重等形态指标检测误差卡片

  ID□□□□□□□□□□□□□□□ 指标 原测值 复测值 差值 误差原因 身高/cm 体重/kg 质控员签名: c) 对于视力检查项目,检测完毕后,分别计算原测和复测的等效球镜度数,等效球镜度数的计算方法为球镜度数加1/2柱镜度数。用原测卡片中左右眼裸眼视力、戴镜视力和等效球镜度数数据,减去复测卡片上的对应数据,差值即为两次检测误差,填入表C.2“视力监测误差卡片”;

  d) 填写表C.3和表C.4,将原测、复测、检测误差卡片钉在一起并签名,与表C.3和表C.4共同存放;

  e) 若复测发现身高误差超过0.5 cm、体重误差超过0.1 kg、裸眼和戴镜视力误差超过1行、等效球镜度数误差超过0.50D,判定为测量误差超出允许范围,应及时与检测人员研究,找出原因,及时改进,直至检测结果在允许范围以内后方可继续检测;

  表C.2视力监测误差卡片

  1.远视力检查结果

  请选择戴镜类型:□ ①框架眼镜 ②隐形眼镜 ③夜戴角膜塑形镜,度数(右)(左)

  ④不戴镜

  远视力检查表

  误差原因

  眼别 裸眼视力 戴镜视力 原测 复测 差值 原测 复测 差值 右眼 左眼 (请以5分记录法记录)

  质控员签名:

  2.自动电脑验光后等效球镜度数 原测 复测 差值 右眼 左眼 (等效球镜度数填写请保留两位小数)

  其它特殊情况:①外伤 ②眼病,③其他,质控员签名:

  表C.3体格检查(身高、体重)复测质控记录表

  年月日 检测队名称: 学校名称: 当日测试人数: 复测项次(A·N): 复测人数(N): 错误项次数(Σn): 复测指标数(A): 错误率(P): 质控员签名: 检测队长签名:

  表C.4视力复测质控记录表

  年月日 检测队名称: 学校名称: 当日测试人数: 复测项次(A1·N1+A2·N2): 戴镜复测人数(N1): 错误项次数(Σn): 戴镜复测指标数(A1): 错误率(P): 非戴镜复测人数(N2): 非戴镜复测指标数(A2): 质控员签名: 检测队长签名: f) 质量控制人员每天进行一次复测,统计卡片中误差超出允许范围的项次数,计算其发生率。若发生率大于5%,应及时研究原因及改进办法,并对超过允许误差范围的指标进行复测、复检、改正;若发生率大于 10%,则当日全部检测数据无效,应重测。由于不同学段学生监测项目不同,发生率根据中小学、大学分别按公式(C.1)、公式(C.2)计算:

  公式C.1 P中小学 =n/(A1 × N1⬚+ A 2× N2) ········································· (C.1)

  式中:

  n——复测卡片中,检测误差超出允许范围的项次数;

  A1——戴镜复测指标数的总和,包括身高、体重、左右眼裸眼视力、左右眼戴镜视力、左右眼等效球镜度数共8项;

  N1——戴镜复测卡片数,即戴镜复测人数;

  A2——非戴镜复测指标数的总和,包括身高、体重、左右眼裸眼视力、左右眼等效球镜度数共6项;N2——非戴镜复测卡片数,即非戴镜复测人数。

  公式C.2 P大学=n/(A× N) (C.2)式中:

  n——复测卡片中,检测误差超出允许范围的项次数;

  A——复测指标数的总和,包括身高、体重、左右眼裸眼视力共4项;

  N——复测卡片数。

  g) 质量控制人员在计算检测误差超出允许范围的指标发生率时,还应注意统计超出允许误差范

  围次数最多的指标,并提醒有关人员,及时采取措施,改进检测工作,提高检测质量。

  参考文献

  [1] 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36号).2003-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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