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51/T 3257-2025 Ⅷ级、Ⅸ级内河航道通航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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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类型:综合地方标准
- 标准语言:中文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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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新时间:2025-0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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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介绍
DB51/T 3257-2025《VIII级、IX级内河航道通航规范》主要内容总结
1. 范围
规范适用于四川省天然河流、渠化河流、湖泊和水库等通航VIII级(30吨级)与IX级(10吨级)内河船舶的航道、船闸、过河及临河建筑物的规划、设计、建设和管理。
2. 航道技术要求
2.1 航道等级划分
- VIII级:30吨级船舶
- IX级:10吨级船舶
2.2 航道尺度
- 天然/渠化河流(表2)
- VIII级:水深0.6~0.7m,单线宽度9m,双线18m,弯曲半径100m
- IX级:水深0.5~0.6m,单线6m,双线12m,弯曲半径70m
- 限制性航道(表3)
- VIII级:水深1.0m,底宽16m,弯曲半径100m
- IX级:水深0.8m,底宽12m,弯曲半径70m
- 特殊要求
- 石质河床增加水深0.1m;流速>3m/s需加宽;弯曲段宽度需加宽;断面系数≥6(流速大时≥7)。
2.3 其他航道类型
- 湖泊/水库参照天然河流标准,受风浪影响需加尺度。
3. 船闸技术要求
3.1 船闸级别
- VIII级对应30吨级,IX级对应10吨级。
3.2 有效尺度计算
- 闸室有效宽度:船舶总宽+1m富裕宽度(公式1)。
- 闸室有效长度:船舶总长+2m富裕长度(公式2)。
- 门槛最小水深≥2倍船舶设计吃水。
3.3 布置与水流条件
- 宜临岸布置,避开不良水流;引航道与主航道平顺衔接;预留扩建空间。
4. 过河与临河建筑物要求
4.1 水上过河建筑物
- 选址:避开滩险、弯道(上游≥2倍船长,下游≥4倍船长);相邻建筑间距≥船长+3min航程。
- 通航净空(表5、表6)
- VIII级:净高4.5m,双向净宽30m(天然)/24m(限制性)
- IX级:净高4.5m,双向净宽22m(天然)/18m(限制性)
- 横向流速影响:流速>0.3m/s需加宽;>0.8m/s需一跨过河。
4.2 水下过河建筑物
- 埋深≥规划航道底高-1m;避免碍航水流。
4.3 临河建筑物与锚地
- 码头前沿不得占用航道;锚地距航道边≥2倍船宽;取排水设施顶部埋深≥船舶吃水+2m。
5. 通航水位确定
5.1 天然河流/湖泊
- 最高通航水位:2%历时保证率或10年一遇洪水。
- 最低通航水位:80%~90%历时保证率。
5.2 枢纽上下游
- 上游最高:正常蓄水位与洪水位的高值;最低:死水位。
- 下游最高:洪水重现期水位;最低:最小下泄流量水位(考虑河床下切)。
6. 附录方法
- 附录A:航道水深、宽度计算公式(含富裕水深、漂角影响)。
- 附录B:通航净宽计算,考虑横向流速偏航距(表B.1、B.2)。
7. 其他要求
- 安全保障:墩柱设助航标志;临时设施需清除恢复航道。
- 水位调整:根据水文变化动态调整;梯级枢纽水位需衔接。
注:实际工程需结合模拟试验与专题论证,尤其在复杂河段或特殊条件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