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65/T 4966-2025 规模化牛场布鲁氏菌病净化技术规范
- 文件大小:1.45 MB
- 标准类型:地方标准规范
- 标准语言:中文版
- 文件类型:PDF文档
- 更新时间:2026-01-22
- 下载次数:
- 标签:
资料介绍
ICS 11.220CCSB41
0B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标准
DB65/T 4966—2025

规模化牛场布鲁氏菌病净化技术规范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purification ofbrucellosis in large-scale cattlefarms
2025-11-25发布

2026-01-25实施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DB65/T 4966-2025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由新疆中科基因科技有限公司提出。
本文件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归口并组织实施。
本文件起草单位:新疆中科基因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质量基础发展研究院、乌鲁木齐市动物疾病控制与诊断中心、昌吉州动物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唯泰科生物科技(武汉)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傅彩霞、施远翔、蔡扩军、张启龙、杨海峰、艾力·马合木提、陈懿、连晓春、冯发家、彭华刚、彭叶龙、蒲文兵、王校敏、吴小梅、栗云鹏、刘海莹、马晓燕、马倩若、夏圃青、陈利萍、丽娜尔阿 ·别尔克、卡马力汗 ·叶斯木、阿卜杜热西提 ·麦麦提、刘婕、魏昌祯、李泽宇、段真真。
本文件实施应用中的疑问,请咨询新疆中科基因科技有限公司。
本文件的修改意见建议,请反馈至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农村厅(乌鲁木齐市新华南路408号)、新疆中科基因科技有限公司(新疆乌鲁木齐高新区(乌鲁木齐新市区)阜新街1号8号楼4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乌鲁木齐市新华南路167号)。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联系电话:0991-2877255;传真:0991-2877255;邮编:830004新疆中科基因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991-3093509;传真:0991-3093509;邮编:830011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联系电话:0991-2818750;传真:0991-2311250;邮编:830004
DB65/T 4966—2025
规模化牛场布鲁氏菌病净化技术规范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规模化牛场开展布鲁氏菌病净化有关生产管理、监测、调运监管、疫苗免疫和净化标准的技术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指导辖区内规模化牛场开展布鲁氏菌病净化工作。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8978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18596 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T18646 动物布鲁氏菌病诊断技术
NY/T 541 兽医诊断样品采集、保存与运输技术规范
DB65/T 4292 牛羊布鲁氏菌病荧光偏振(FPA) 检测方法
DB65/T 4495 牛布鲁氏菌A19-△VirB12分子标记疫苗鉴别诊断方法
DB65/T 4527 家畜布鲁氏菌LAMP检测方法
DB65/T4666 牛羊布鲁氏菌天然半抗原琼脂扩散试验鉴别诊断方法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布鲁氏菌病brucellosis
由布鲁氏菌属细菌感染牛、羊等多种动物和人而引起的一种人兽共患传染病,临床上以生殖器官和胎膜发炎、流产、不育和各种组织的局部病灶为主要特征。
3.2
规模化牛场large-scalecattlefarm
依法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从事牛的生产经营,具备一定规模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养殖场(包括种牛场、奶牛场、肉牛场)。
3.3
布鲁氏菌病净化brucellosiscleaning
在特定区域或场所采取措施,有计划地消灭布鲁氏菌病的过程,逐步达到该范围内个体不发病和无感染状态的目标。
3.4
流产物abortionproduct
指因流产而排出母体的胚胎、胎儿以及相关的附属物,包括胎膜、胎盘等与妊娠相关的组织及羊水等物质。
工
DB65/T4966—2025
4缩列语
下列缩略语适用于本文件。
RBT: 虎红平板凝集试验 (RoseBengalTest)
SAT: 试管凝集试验 (SerumAgglutination Test)
iELISA:间接酶联免疫吸附试验(indirectEnzyme-LinkedImmunosorbentAssay)
cELISA: 竞争酶联免疫吸附试验(competitiveEnzyme-LinkedImmunosorbentAssay)
FPA:荧光偏振试验(FluorescencePolarizationAssay)
5生产管理
5.1场址与布局
5.1.1 场址选择地势较高、干燥、背风向阳、排水良好的地方,场地开阔、整齐,有足够的面积,一般每头成年牛占地面积在(15~20)m²,且要位于居民区的下风向和水源的下游。
5.1.2 场区位置独立,与主要交通干道、居民生活区、屠宰场、交易市场等的距离应符合《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的规定,规模化牛场应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5.1.3 场区周围应有围墙、防风林、防疫沟或其它物理屏障等隔离设施。
5.1.4 场区内按生物安全风险等级实施分区管理,办公区、生活区、生产区、隔离区、粪污处理区、病死畜无害化(暂存)处理区应严格分开。生产区距离其它功能区50m以上或通过物理屏障有效隔离。隔离区、粪污处理区和病死畜无害化(暂存)处理区应在生产区下风向。
5.1.5 场区内净道与污道应严格分开,互不交叉。如存在部分交叉,应有规定使用时间和科学有效的 消毒措施。
5.1.6 场区内应有专门的产犊场地或产房。
5.1.7 场区内应有引种、患病动物隔离观察牛舍。
5.1.8 场区内应有独立兽医室,兽医室配备开展临床诊疗、采样、高压灭菌、消毒等的设施设备。
5.1.9 场区内应有固定的牛粪贮存、堆放场所,存放地点有防雨、防渗漏、防溢流措施。
5.2设施设备
5.2.1场区入口处设置消毒通道或消毒池,消毒池的深度能保证入场最大吨位车辆的车轮外沿全部浸没消毒液中且不溢出,消毒池的长度至少超过入场最大吨位车辆车轮转动2次周长距离以上。
5.2.2生产区入口应设置进出人员更衣、洗手、消毒等设施。有条件的可设置曲行通道、淋浴及进出口门锁互联设施等。
5.2.3场区内应配备用于环境消毒的喷雾消毒机等设备。
5.2.4场区内应有与生产规模相匹配的废弃物(粪便、废水、垫料等)无害化处理设施,应有病死畜无害化处理设施或委托病死畜无害化处理场处理。
5.2.5场区内运输车辆专用且不出场。
5.2.6 各牛舍物品、工具专用,不交叉使用。
5.2.7场区内应有防鼠、防虫、防犬猫及其它动物进入的设施。
5.2.8 场区内应有给排水设施,并符合GB 8978和GB 18596的环保要求。
5.3人员管理
5.3.1牛场人员应每年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发现患有布鲁氏菌病的应调离岗位,及时治疗。
DB65/T 4966—2025
5.3.2无关人员不应进入场区,工作人员消毒后方能进入生产区。
5.3.3工作人员岗位固定,不窜牛舍。
5.3.4工作人员进入生产区应穿戴工作服、口罩、手套、胶靴等防护用品,做好个人防护。
5.3.5专业动物防疫技术人员应具备资质,从事生产的工作人员应定期接受相关专业知识、操作技能和防护技术培训,熟练掌握动物保定、免疫、样品采集、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消毒、生物安全防护等技术方法。
5.4饲养管理
5.4.1实行自繁自养,封闭式养殖。
5.4.2场内不宜饲养其它动物。
5.4.3种牛不对外配种。
5.4.4 牛群分群管理,定时、定量饲喂,保持日粮的相对稳定,保证足够新鲜、清洁、适温的饮水。
5.5消毒及无害化处理
5.5.1定期对场区出入口、场内、舍内环境、用具等消毒,对进出车辆、人员严格消毒,并对消毒情况进行记录。消毒剂选择及使用方法详见附录A。
5.5.2定期对工作人员的工作服、工作鞋等用品清洗消毒。
5.5.3金属设施、设备等,宜采取火焰、熏蒸等方式消毒。
5.5.4圈舍、场地、车辆等,宜选用2%~5%氢氧化钠、氯制剂、戊二醛等消毒剂消毒。
5.5.5对流产物和病死牛的无害化处理应符合《病死畜禽和病害畜禽产品无害化处理管理办法》的规定或委托病死畜无害化处理场进行处理。
5.5.6粪污的无害化处理方式如下:
a)采用堆积密封发酵的方式进行无害化处理;
b) 采用干湿分离的方式进行无害化处理,干湿分离后的固体有机肥可还田再利用,干湿分离后的液体部分再经过多级生物发酵处理,去除其中的污染物,达到排放标准后排放或回用。
5.6管理制度
5.6.1 建立人员岗位责任制度,明确各岗位职责及任职条件。
5.6.2建立日常生产管理制度。
5.6.3 建立适合本场的卫生防疫制度。
5.6.4 建立投入品(含饲料、兽药、生物制品)使用管理制度。
5.6.5 建立日常消毒制度和操作规程(包括人员、车辆、用具、设施、设备和环境等)及应急消毒处理制度。
5.6.6 建立病死牛、流产物和粪污无害化处理制度。
5.7档案记录和标识管理
5.7.1 详细记录养殖、免疫、检测、诊疗、消毒、淘汰、无害化处理、人员防护等情况,并及时归档、分类保存。
5.7.2 规范使用耳标等各类个体标识。
6监测
6.1监测对象
DB65/T 4966—2025
6.1.1未接种布鲁氏菌病疫苗的12月龄以上的牛(孕牛在怀孕后1个月和生产前后1个月的除外)。
6.1.2 免疫接种布鲁氏菌病疫苗12个月后的牛。
6.2监测内容和频次
6.2.1 布鲁氏菌病非免疫场的种牛、奶牛,每年全群开展2次布鲁氏菌病抗体监测,流产物进行病原学检测。肉牛场每年开展1次抽检。
6.2.2 布鲁氏菌病免疫牛场,在牛免疫后3周~4周,可采集适当数量的血样,评价免疫抗体转阳率。
6.2.3 对布鲁氏菌病免疫12个月后的奶牛,每3个月开展1次布鲁氏菌病抗体检测,流产物进行病原学检测,直至连续2次检测均为阴性的视为假定健康牛群,以后每年全群检测2次。
6.2.4 对布鲁氏菌病免疫12个月后的肉牛,每3个月开展1次布鲁氏菌病抗体抽检,流产物进行病原 学检测,直至连续2次检测均为阴性的视为假定健康牛群,以后每年抽检1次。
6.3抽样比例
常规检测规模化奶牛场和种牛场应全群采样;其余牛群抽样数量按照附录B中证明无疫公式计算(置信水平CL=95%,疫病预定流行率P=3%), 采用随机抽样,覆盖非免疫场各类牛群、免疫场成年牛不同栋牛群。样本类型为血清。
6.4样品采集、保存与运输
应按照NY/T 541中规定的要求执行。
6.5监测方法
6.5.1初筛方法
6.5.1.1 RBT检测方法按照GB/T 18646的规定执行。
6.5.1.2 iELISA检测方法按照GB/T 18646的规定执行。
6.5.1.3 FPA检测方法按照DB65/T4292的规定执行。
6.5.2确诊方法
6.5.2.1 cELISA检测方法按照GB/T 18646的规定执行。
6.5.2.2 SAT检测方法按照GB/T 18646的规定执行。
6.5.2.3 牛布鲁氏菌活疫苗(A19-△VirB12 株 )iELISA鉴别诊断方法按照DB65/T4495的规定执行。
6.5.2.4 牛布鲁氏菌天然半抗原琼脂扩散试验鉴别诊断方法按照DB65/T 4666的规定执行。
6.5.2.5 牛流产物的病原学检测方法按照GB/T18646或世界动物卫生组织(WOAH) 推荐的病原检测方法(在符合生物安全标准的实验室进行)执行,或者按照DB65/T4527的规定执行。
6.6结果判定
6.6.1按照本文件6.5.1.1~6.5.1.3的其中之一方法初筛检测,结果为阳性的,判定为疑似布鲁氏菌 感染牛。
6.6.2非免疫牛,初筛为阳性,再按照本文件6.5.2.1或6.5.2.2或GB/T18646中非免疫牛其它确诊方法检测,结果为阳性的,或病原学检测为阳性的,判定为布鲁氏菌感染牛。
6.6.3 免疫牛,初筛为阳性,再按照本文件6.5.2.3或6.5.2.4或GB/T 18646中免疫牛其它确诊方法检测,结果为阳性的,或病原学检测为阳性的,判定为布鲁氏菌感染牛。
6.6.4 按照本文件6.5.2.2判定为疑似布鲁氏菌感染牛,30d后应重新采血检测,如果仍为可疑,判 定为布鲁氏菌感染牛。
6.7监测为疑似布鲁氏菌感染牛的处置
监测为疑似布鲁氏菌感染牛,应立即隔离饲养,限制移动,直至再次确诊检测为阴性时方可混群饲养。
6.8监测为布鲁氏菌感染牛的处置
6.8.1 布鲁氏菌感染牛应立即隔离并扑杀,并对其尸体及其流产胎儿、胎衣、羊水、排泄物、乳及乳制品等进行无害化处理;对所污染的场地、用具、设施设备、车辆、物品等严格消毒。对同群牛进行隔离检测。
6.8.2 布鲁氏菌感染牛的同群牛需严格检测且限制贸易。需对该牛群所有性成熟牛进行连续2次布鲁氏菌病抗体检测;第1次检测在最后一例病例扑杀3个月后,第2次检测在扑杀之后的6个月~12个月之间。如2次检测仍为阳性,之后需每3个月进行1次检测,直至该牛群所有牛在连续2次检测中均为阴性时方可恢复贸易。
7调运监管
7.1 跨省区、跨地(州、市)调运活牛时,不应从布鲁氏菌病高风险区域(免疫区)向低风险区域(非免疫区)调运。
7.2 调入的乳用或种用牛应隔离饲养30 d,经布鲁氏菌病检测为阴性,方可解除隔离,混群饲养。
7.3 如果需要调入牛,调入的牛应来自布鲁氏菌病非疫区,或是布鲁氏菌病非免疫牛。在调入前30d进行布鲁氏菌病检测,检测结果为阴性方可调入。调运前需有检疫证明和检测报告。对购入的精液、胚胎等需有相关的检疫合格证明和系谱证明等。
8疫苗免疫
8.1免疫基本条件
8.1.1 不应对种牛进行布鲁氏菌病疫苗免疫。
8.1.2 对开展布鲁氏菌病免疫牛群的3月~8月龄健康犊牛进行布鲁氏菌病活疫苗免疫。
8.1.3 实施布鲁氏菌病活疫苗免疫12个月后可开展净化监测。
8.2疫苗来源
使用有国家正式批准文号的牛用布鲁氏菌病活疫苗,从具有相应资质的企业购置。
8.3免疫程序
按照国家或本地区动物疫病免疫计划推荐的免疫程序进行免疫。
8.4疫苗贮存
应有符合要求的疫苗存放设备和管理制度,按照疫苗使用说明书的要求进行贮存。
8.5疫苗使用
按照疫苗使用说明书使用。
DB65/T4966—2025
9净化标准
满足以下要求,视为达到净化标准:
a) 非免疫场各类牛群布鲁氏菌抗体检测为阴性,流产物的病原学检测为阴性;且牛场连续2年以上无布鲁氏菌病临床病例;
b) 免疫场布鲁氏菌病活疫苗免疫12个月后的成年牛布鲁氏菌抗体检测为阴性,流产物的病原学检测为阴性;且牛场连续2年以上无布鲁氏菌病临床病例。
DB65/T 4966—2025
附录A
(资料性)
消毒剂选择及使用方法
消毒剂选择及使用方法见表A.1。
表A.1消毒剂选择及使用方法
消毒对象 消毒剂选择 消毒方式 消毒方法
车厢等金属器具 (稀)戊二醛溶液 喷洒 以戊二醛计,配制成0.78%溶液,喷洒使浸透,保持5min或放置至干 癸甲溴铵 喷洒、浸泡 以癸甲溴铵有效含量计,稀释成0.05%溶液,作用30min 碘酸混合溶液 喷洒、擦拭、浸泡 配制成0.66%~2%溶液,作用15min
非金属器具、地面、
墙面及环境 二氯异氰尿酸钠 喷洒、浸泡 以有效氯计,按照每1L水加0.2g使用 三氯异氰尿酸 喷洒、浸泡 以有效氯计,地面、墙面及环境消毒配制成0.16%溶液;饲养用具消毒配制成0.04%溶液 浓戊二醛 喷洒、浸泡 以戊二醛计,配制成2%溶液,pH值调至7.5~7.8,消毒15 min~20 min或放置至干 次氯酸钠溶液 喷洒、喷雾、浸泡 以次氯酸钠计,配制成2%次氯酸钠溶液 含氯石灰(漂白粉) 喷洒、浸泡 配制成20%漂白粉混悬液使用,作用15min~20 min 石灰乳 喷洒、浸泡 用生石灰加水配制成20%混悬液(石灰乳),取上清使用,作用15 min~20 min 氢氧化钠 喷洒、浸泡 配制成2%溶液使用,作用30 min 过氧乙酸 浸泡、喷雾 以本品计。喷雾消毒,1:(200~400)倍稀释;浸泡消毒,1:500倍稀释 过硫酸氢钾复合盐 喷洒、喷雾、浸泡 以本品计。喷雾消毒,1:250倍稀释;浸泡消毒,1:500倍稀释
排泄物及固体污物 二氯异氰尿酸钠 喷洒、浸泡 以有效氯计,按照每1L水加0.2g使用 含氯石灰(漂白粉) 喷洒、浸泡 配制成20%漂白粉混悬液使用,作用15 min~20 min 石灰乳 喷洒、浸泡 用生石灰加水配制成20%混悬液(石灰乳),取上清使用,作用15 min~20 min 氢氧化钠 喷洒、浸泡 配制成2%溶液使用,作用30 min
污水 含氯石灰(漂白粉) 投加 以本品计,按照0.2 g/L投加,搅匀,作用30min 溴氯海因 投加 以本品计,按照0.75 g/L投加,搅匀,作用30 min
复合次氯酸钙粉
浸泡 配制消毒母液,将A包内容物溶解到10L水中,待搅拌溶解后,再加入B包内容物,搅拌至完全溶解。预防性消毒时按照1:20倍稀释,50mL/m³,作用30 min;临时消毒时
按照1:15倍稀释,50 mL/m²,作用30min 过硫酸氢钾复合盐 过硫酸氢钾复合 盐以本品计,按照4 g/L投加,搅匀,作用30min
DB65/T4966—2025
表A.1 消毒剂选择及使用方法(续)
消毒对象 消毒剂选择 消毒方式 消毒方法
手、皮肤 乙醇 喷洒、涂抹、擦 拭使用75%乙醇溶液进行消毒,自然蒸干 新洁尔灭 喷洒、涂抹、擦拭 以新洁尔灭计,使用0.2%新洁尔灭溶液,自然蒸干 碘酊 喷洒、涂抹、擦拭 使用3%~5%碘酊溶液进行消毒,自然蒸干 聚维酮碘溶液 喷洒、涂抹、擦拭 以聚维酮碘计,配制成5%溶液,自然蒸干 入口消毒池 本表中(非金属器具、地面、墙面及环境)消毒可选的消毒剂,此处均可选用
DB65/T4966—2025
附录B
(规范性)
证明无疫或发现疫病的样本量计算公式
B.1 当动物群体为有限群时,证明无疫或发现疫病的样本量计算见公式B.1。

式中:
n—抽样个数;
CL—置信水平;
D— 群中的阳性动物数,等于群内个体数与预定流行率的乘积,即D=N×P;N—群内个体数。
B.2 当动物群体检测到阳性动物,考虑检测方法敏感性时的样本量计算见公式B.2。
式中:
n—抽样个数;CL— 置信水平;

![]()
…………
………
(B.2) D— 群中的阳性动物数,等于群内个体数与预定流行率的乘积,即D=N×P; N— 群内个体数;

Se— 检测方法的敏感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