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地图 | Tags | 热门标准 | 最新标准 | 订阅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地方标准 > 湖南省地方标准(DB43)

DB43/T 3330-2025 温室气体 产品碳足迹量化方法与要求 集中式光伏逆变器

  • 文件大小:1.39 MB
  • 标准类型:地方标准规范
  • 标准语言:中文版
  • 文件类型:PDF文档
  • 更新时间:2026-01-09
  • 下载次数
  • 标签

资料介绍

  B43

  湖南 省地方标准

  DB43/T 3330—2025

  温室气体产品碳足迹量化方法与要求

  集中式光伏逆变器

  Greenhousegases—Quantificationmethodsandrequirementsof carbon

  footprintof products—Centralized photovoltaic inverters

  2025-08-15发布2025-11-15实施

  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 布

  目次

  前言 Ⅲ

  1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术语和定义 2

  4量化原则 3

  5目的和范围确定 3

  6 生命周期清单分析 5

  7 集中式光伏逆变器碳足迹量化 7

  8 生命周期结果解释 9

  9 集中式光伏逆变器碳足迹报告内容 10

  附录A(资料性) 集中式光伏逆变器碳足迹量化数据收集表 11

  附录B(资料性) GWP 参考值 12

  附录C(规范性) 集中式光伏逆变器碳足迹报告(模板) 13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湖南省绿色制造产业联合会、湖南省建筑设计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湖南悦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株洲中车时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天然气销售湖南分公司、长沙格力暖通制冷设备有限公司、衡阳市金坤包装有限公司、衡阳市节能监察中心、常德市节能监察中心、中车株洲时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市望城区绿色特殊食品产业促进中心、一都科技有限公司、长沙一都翌日科技有限公司、长沙市开福区工业智能制造与绿色发展促进会、长沙重链抗体研究院。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姚青、赵勇、肖辉煌、余志文、姚中红、杨文治、杨水平、朱风、胡壹、何少腾、尹少华、陈纯进、刘田、邓婷、林靖国、姜昕、汤冰、刘维正、王雁冰、瞿丹、宁国艳、周子淳、王甜甜。

  温室气体 产品碳足迹量化方法与要求 集中式光伏逆变器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集中式光伏逆变器碳足迹量化原则、目的和范围、生命周期清单分析、生命周期结果解释和集中式光伏逆变器碳足迹报告编制等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集中式光伏逆变器的产品碳足迹量化。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4025 环境标志和声明 Ⅲ型环境声明 原则和程序 GB/T 24040 环境管理生命周期评价原则与框架 GB/T 24044 环境管理 生命周期评价 要求与指南 GB/T 24067 温室气体 产品碳足迹 量化要求和指南 GB/T 32150 工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和报告通则 GB/T 37408 光伏发电并网逆变器技术要求

  3 术语和定义

  CB/T 24025、GB/T 24040、GB/T 24044、GB/T 24067和GB/T 32150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集中式光伏逆变器 centralized photovoltaic inverter

  光伏并网逆变器的一种,指能对光伏方阵集中完成最大功率点跟踪(MPPT)功能的光伏并网逆变器。[来源:GB/T 37408]

  3.2

  集中式光伏逆变器生命周期碳足迹 carbonfootprintofcentralizedphotovoltaicinverters throughout their lifecycle

  集中式光伏逆变器生命周期内的温室气体排放量之和(以二氧化碳当量表示)。

  3.3

  集中式光伏逆变器碳足迹 carbon footprint of centralized photovoltaic inverters

  塑料制品生命周期内的一个或多个选定阶段或过程中的温室气体排放量之和(以二氧化碳当量表示)。

  3.4

  集中式光伏逆变器碳足迹量化 carbon Footprint quantification ofcentralized photovoltaic Inverters

  确定集中式光伏逆变器生命周期碳足迹和部分碳足迹的活动。 3.5

  生命周期清单分析 lifecycleinventoryanalysis;LCI

  生命周期评价的阶段,设计产品整个生命周期内输入和输出的汇编和量化。

  [来源:GB/T 24067—2024,3.4.4]3.6

  生命周期影响评价 lifecycleimpactassessment;LCIA

  生命周期评价的阶段,旨在了解和评估产品系统在产品的整个生命周期中潜在环境影响的大小和重要性。

  [来源:GB/T 24067—2024,3.4.5]3.7

  生命周期解释 lifecycleinterpretation

  生命周期评价中根据规定的目标和范围对清单分析或影响评价的结果进行评估以形成结论和建议的阶段。

  [来源:GB/T 24067—2024,3.4.6]3.8

  功能单位 functional unit

  用来量化产品系统功能的基准单位。

  示例:光伏系统能够提供的1千瓦(kW)的直流电源转换的交流能量输出。

  [来源:GB/T 24067—2024,3.3.7]3.9

  声明单位 declared unit

  用来量化产品部分碳足迹的基准单位。

  [来源:GB/T 24067—2024,3.3.8,有修改]

  3.10

  系统边界 systemboundary

  通过一组准则确认哪些单元过程属于产品系统的一部分。

  [来源:GB/T 24067—2024,3.3.4]

  3.11

  单元过程 unitprocess

  进行生命周期清单分析时为量化输入和输出数据而确定的最基本部分。

  [来源:GB/T 24044—2008,3.34]

  3.12

  活动数据 activitydata

  导致温室气体排放的生产或消费活动量的表征值。

  注:如各种化石燃料的消耗量、原材料的使用量、购入的电量、购入的热量等。

  [来源:GB/T32150—2015,3.12]

  3.13

  初级数据 primarydata

  通过直接测量或基于直接测量的计算得到的过程或活动的量化值。

  [来源:GB/T 24067—2024,3.6.1]

  3.14

  次级数据 secondarydata 不符合初级数据要求的数据。

  3.15

  全球增温潜势 global warning potential;GWP

  将单位质量的某种温室气体在给定时间内辐射强度的影响与等量二氧化碳辐射强度影响相关联的系数。

  [来源:GB/T 32150—2015,3.15]

  3.16

  二氧化碳当量 carbon dioxide equivalent; CO2e

  在辐射强度上与某种温室气体质量相当的二氧化碳的量。

  注:二氧化碳当量等于给定温室气体的质量乘以它的全球变暖潜值。

  [来源:GB/T 32150—2015,3.16]

  4量化原则

  4.1相关性

  数据和方法的选取适用于所量化系统产生的 GHG 排放量和清除量的评价。

  4.2 完整性

  集中式光伏逆变器碳足迹量化包括所有对系统有显著贡献的 GHG 排放量和清除量。

  4.3一致性

  在集中式光伏逆变器碳足迹量化的全过程,使用相同的假设、方法和数据,以得到与目的和范围一致的结论。

  4.4 统一性

  采用国际上已认可并已应用于具体产品种类的方法、标准和指南,以提高特定集中式光伏逆变器碳足迹之间的可比性

  4.5 准确性

  集中式光伏逆变器碳足迹的量化是准确的、可核查的、相关的、无误导性的,并尽可能地减少偏差和不确定性。

  4.6 透明性

  以公开、全面和可理解的信息表述方式记录所有相关问题。披露所有相关假设,并适当披露所使用的方法和数据来源。

  4.7 避免重复计算

  相同的 GHG 排放量和清除量仅分配一次,以避免 GHG 排放量和清除量的重复计算。

  5目的和范围确定

  5.1 量化目的和范围 5.1.1 量化目的

  通过量化产品生命周期所有显著的温室气体排放量,应包括原材料获取阶段、制造阶段和分销阶段,宜包括使用阶段和生命末期阶段,计算产品对全球变暖的潜在影响,以及在不同阶段和不同过程的影响构成(以二氧化碳当量(CO2e)表示)。

  5.1.2 量化范围

  在确定集中式光伏逆变器碳足迹量化范围过程中,应包括并描述但不限于下列各项。

  a) 产品(系统)范围:明确产品名称、型号、声明单位、系统边界(见5.3)

  b) 时间范围:选择量化碳足迹有代表性的时间段。

  c) 温室气体范围:二氧化碳(CO2)、全氟化合物(PFCs)、甲烷(CH4)、氧化亚氮(N2O)。

  5.2 声明单位

  集中式光伏逆变器碳足迹研究应明确规定声明单位。声明单位应与集中式光伏逆变器碳足迹研究的目的和范围相适应。声明单位的主要目的是为数据关联提供参考基准,应对声明单位做出明确的定义并使其可量化。

  5.3系统边界

  5.3.1 边界设定

  集中式光伏逆变器系统边界应量化集中式光伏逆变器在原材料获取、制造、分销阶段的温室气体排放,宜量化集中式光伏逆变器在使用和生命末期阶段的温室气体排放。

  图1 集中式光伏逆变器碳足迹系统边界 5.3.2 原材料获取阶段

  原材料获取阶段,从获取自然资源开始,在原辅料、零部件到达集中式光伏逆变器制造工厂结束,主要包括原辅料(含包装材料)、外购零部件的生产、加工成型和运输等过程。适用时,还包括再生材料的获取。

  5.3.3 制造阶段

  制造阶段,从原辅料、零部件到达集中式光伏逆变器制造工厂开始,到终产品离开制造工厂结束,包括对原材料的加工成型、零部件的成型与制造、产品组装、产品包装及厂界内的运输、仓储等。

  5.3.4分销阶段

  分销阶段从最终产品离开制造工厂开始,到客户得到产品结束。一个产品在分销阶段可能发生多段式存储、运输和销售。

  5.3.5 使用阶段

  使用阶段从客户得到产品开始,到集中式光伏逆变器失去使用功能被废弃时结束,包括产品使用与维护保养等。

  5.3.6 生命末期阶段

  生命末期阶段,从集中式光伏逆变器失去使用功能被废弃时开始,到产品回归自然界结束,包括产品收集、包装和运输、产品拆解与分拣、零部件与材料的处置。

  6 生命周期清单分析

  6.1总体要求

  集中式光伏逆变器碳足迹生命周期清单分析应包括以下步骤:

  a) 数据收集;

  b) 数据审定;

  c) 系统边界调整;

  d)分配;

  e) 将数据关联到单元过程和声明单位。

  6.2 数据范围

  应收集集中式光伏逆变器系统边界范围内每一个单元的数据,包括初级数据和次级数据。

  初级数据包括输入的原材料、净外购能源;输出的产品、副产品和废物;运储产生的能耗等。

  初级数据的来源包括但不限于:热、电计量器具记录;购买记录、台账、结算发票;物料清单、领料/投料清单;委托处置合同;运输方式、运输距离、运输工具等。

  次级数据包括原材料、电力、运输的碳足迹因子,燃料燃烧的排放因子及其他技术参数。

  次级数据的来源优先使用最新的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公开发布的碳足迹数据库,也可选取由上游供应商提供的符合产品碳足迹计算要求的产品碳足迹数值、生命周期数据库、科技文献和论文公布数据、行业协会报告等。

  6.3 数据质量要求 6.3.1 初级数据质量要求

  集中式光伏逆变器碳足迹量化过程中使用的初级数据应满足以下要求:

  a) 代表性:应收集系统边界内单元过程产品的每年平均统计数据,一般为最近的日历年或财政年度。如果单元过程产品的生产时间少于12个月,则应收集产品生产期间或从年初到停产期间的数据。收集的数据应能代表所核算集中式光伏逆变器的实际生命周期各阶段情况;

  b)完整性:收集的数据应涵盖所核算集中式光伏逆变器产品原材料获取、生产和分销阶段所使用的全部原材料、能耗以及废弃物处理等过程数据,宜包含使用阶段和生命末期阶段所使用的全部资源、能耗以及废弃物处理等过程数据;

  c) 准确性:原材料、能耗等数据应来自单元过程产品的实际生产统计记录;

  d) 一致性:应保持相同的数据来源、统计口径、处理规则等。

  6.3.2 次级数据质量要求

  集中式光伏逆变器碳足迹量化过程中使用的次级数据应满足以下要求:

  a) 代表性:次级数据应优先选择能代表供应链实际碳足迹水平的数据,例如企业的原材料供应商可以提供符合相关碳足迹标准要求的、经第三方独立验证的上游产品碳足迹结果。其次应选择代表国内平均生产水平的生命周期碳排放数据,数据的参考年限应优先选择近年数据。在没有符合要求的国内数据的情况下,可以选择国外同类技术数据作为次级数据;

  b) 完整性:需提供完整的次级数据,次级数据的系统边界应该从资源开采到这些原材料产品出厂为止;

  c) 一致性:对同类产品碳足迹的次级数据选择应该保持一致。

  6.4分配原则

  在边界设置或数据收集时,避免进行数据分配。若发现一个过程的输入和输出包含多个产品,则总排放量需要对该过程分配。分配的原则如下:

  a) 优先使用物理关系参数(包括但不限于生产量、生产工时等)进行分配;

  b) 无法找到物理关系时,则依经济价值进行分配;

  c) 若使用其他分配方法,需提供所使用参数的基础及计算说明。

  6.5 数据取舍准则

  在集中式光伏逆变器碳足迹量化过程中,可舍弃对产品碳足迹影响小于1%的环节,但舍弃环节总的宜超过集中式光伏逆变器碳足迹总量的5%。各阶段人员活动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可舍弃。

  6.6 各阶段数据收集

  集中式光伏逆变器各阶段数据收集见表1.

  表1 各阶段数据收集

  所属阶段 数据种类 数据类型 备注

  原材料获取 硅片温室气体排放因子 宜使用初级数据 含硅料提纯、切片工艺隐含碳(优先采

  用供应商EPD报告) 铜材、铝材等金属材料的消耗量 应使用初级数据 按实际采购量记录(kg/kW) 运输距离(硅片、铜材等原材料) 应使用初级数据 通过GPS或物流单据获取(km/kW) 表1 各阶段数据收集(续)

  所属阶段 数据种类 数据类型 备注

  制造阶段 电力消耗(生产、测试等) 应使用初级数据 企业电表记录(kWh/kW) 天然气/柴油消耗量 应使用初级数据 生产线燃料消耗(m³/kW、L/kW) SF6等温室气体直接排放量 宜使用初级数据 按设备泄漏率估算(kg/kW,参考IEC

  62933-5-2) 生产废弃物产生量(废硅料、焊渣等) 应使用初级数据 按生产工单记录(kg/kW) 废弃物处置方式(填埋/焚烧/回收) 可使用次级数据 按行业平均处置率(如铜材回收率95%)

  运输阶段 原材料运输距离(硅片、铜材等) 宜使用初级数据 实际物流路径记录(km/kW) 成品运输至电站的运输距离 应使用初级数据 通过物流合同或GPS获取(km/DU) 运输方式(公路/铁路/海运) 可使用次级数据 按运输工具类型匹配排放因子(kgCO2e/t·km,参考IPCC默认值)

  使用阶段 年运行小时数 应使用初级数据 电站SCADA系统记录(h/DU) 电网电力消耗量 宜使用初级数据 按当地电网排放因子(kgCO2e/kWh,

  CEADs数据库) 转换效率(η) 宜使用初级数据 第三方实验室认证报告(误差±1.5%)

  生命末期 逆变器拆解率 可使用次级数据 行业平均拆解率(如90%) 回收材料量(铜、铝、硅) 宜使用初级数据 拆解后实际回收量(kg/DU) 电子废弃物焚烧排放因子 可使用次级数据 按《中国废弃物处理温室气体清单》

  (kgCO2e/kg)

  7 集中式光伏逆变器碳足迹量化

  7.1 集中式光伏逆变器碳足迹量化方法

  集中式光伏逆变器碳足迹的量化包括原材料获取阶段、制造阶段、分销阶段、使用阶段和生命末期阶段等生命周期的全部阶段或部分阶段,计算见公式(1):

  CFP=(E原材料+E制造+E分销+E使用+E生命末期 )/P·······································(1)

  式中:

  CFP——集中式光伏逆变器碳足迹,单位为千克二氧化碳当量(kgCO2e);

  E原材料获取——原材料获取阶段温室气体排放量,单位为千克二氧化碳当量(kgCO2e);

  E制造 ——制造阶段温室气体排放量,单位为千克二氧化碳当量(kgCO2e);

  E分销 ——分销阶段温室气体排放量,单位为千克二氧化碳当量(kgCO2e);

  E使用 ——使用阶段温室气体排放量,单位为千克二氧化碳当量(kgCO2e);

  E生命末期——生命末期阶段温室气体排放量,单位为千克二氧化碳当量(kgCO2e);

  P——集中式光伏逆变器设备产品功能单位,单位为1kW。

  7.1.1 原材料获取阶段量化方法

  集中式光伏逆变器原材料获取阶段温室气体排放计算见公式(2):

  E原材料获取=Σj(Ij×[Zj+Dj×Tj×ΣiGWPi,j])··········································(2) 式中:

  E原材料获取——原材料获取阶段温室气体排放量,单位为千克二氧化碳当量(kgCO2e);

  Ij ——原材料获取阶段每声明单位第j种原材料的消耗量,单位为千克(kg)、立方米(m3)等,视不同原材料统计量纲确定;

  Zj ——第j种原材料单位耗材的碳足迹排放因子,可参考国际权威数据库中单位耗材的行业平均碳排放系数,或选择特定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原材料碳足迹排放系数,单位与原材料的单位相匹配;

  Dj——第j种原材料被运输的距离,单位为千米(km);

  Tj——第j种原材料的运输方式或车辆类型的碳足迹排放因子,单位为千克二氧化碳当量/千克千米(kgCO2e/kg•km);

  GWPi ——第i类温室气体的GWP值,采用IPCC给出的100年GWP值,见表B.1;

  i ——温室气体种类;

  j ——原材料种类。

  7.1.2 制造阶段碳足迹量化方法

  集中式光伏逆变器制造阶段温室气体排放量计算见公式(3):

  E制造=Σi,j [Ej×(EjEFi+FjEFi)×GWPi]+Σi(Si×GWPi)+Σi,j(Wj×WjEFi×GWPi)+Σk,j(Ik×Dk×Tk×GWPi)···(3)式中:

  E制造 ——制造阶段温室气体排放量,单位为千克二氧化碳当量(kgCO2e);

  Ej ——制造阶段每声明单位第j种能源的消耗量,单位为千克(kg)、立方米(m3)等,视不同能源统计量纲确定;

  EjEFi ——制造阶段第j种能源生产的第i种温室气体排放因子,单位与能源的单位相匹配;

  FjEFi ——制造阶段第j种能源燃烧的第i种温室气体排放因子,单位与能源的单位相匹配;

  Si——制造阶段每声明单位除能源燃烧之外的第i种温室气体的直接排放,单位为千克(kg)

  等;

  Wj ——制造阶段每声明单位第j种废弃物的排放量,单位为千克(kg)等;

  WjEFi ——制造阶段第j种废弃物处置产生的第i种温室气体排放因子,单位为千克每千克(kg/kg)。

  Ik ——制造阶段每声明单位与第k种运输方式的运输质量,单位视物料的种类而定;

  Dk ——制造阶段每声明单位第k种运输方式的运输距离,单位为千米(km);

  Tk——第k种运输方式或车辆类型的温室气体排放因子,单位为千克二氧化碳当量/千克千米(kgCO2e/kg•km);

  GWPi——第i类温室气体的GWP值,采用IPCC给出的100年GWP值,见表B.1。

  7.1.3 分销阶段碳足迹核算

  集中式光伏逆变器分销阶段温室气体排放量计算见公式(4):

  E分销=∑(M×D×T×GWPi) ·········································(4)

  式中:

  E分销——分销阶段温室气体排放量,单位为千克二氧化碳当量(kgCO2e);

  M——货物的质量,单位为千克(kg);

  D ——货物被运输的距离,单位为千米(km);

  Ti——第i中运输方式或车辆类型的碳足迹排放因子,单位为千克二氧化碳当量/千克千米(kgCO2e/kg•km); GWPi——第i类温室气体的GWP值,采用IPCC给出的100年GWP值,见表B.1。

  7.1.4 使用阶段碳足迹核算

  集中式光伏逆变器使用阶段温室气体排放量计算见公式(5):

  E使用=EU×EF电力×GWPi·············································(5)

  式中:

  E使用 ——使用阶段温室气体排放量,单位为千克二氧化碳当量(kgCO2e):

  EU——用于集中式光伏逆变器安装、运行及运维使用的用电量,单位为千瓦时(kWh):

  EF电力 ——电力排放因子,单位为千克二氧化碳/千瓦时(kgCO2/kWh):

  GWPi——第i类温室气体的GWP值,采用IPCC给出的100年GWP值,见表B.1。

  7.1.5 生命末期阶段碳足迹核算

  集中式光伏逆变器生命末期阶段温室气体排放量计算见公式(6):

  E生命末期=E电力+E材料回收+E材料处置 ············································(6)

  式中:

  E生命末期 ——生命末期阶段温室气体排放量,单位为千克二氧化碳当量(kgCO2e);

  E电力 ——使用电力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量,单位为千克二氧化碳当量(kgCO2e);

  E材料回收 ——材料再生工艺过程中辅助原料消耗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和清除量,单位为千克二氧化

  碳当量(kgCO2e);

  E材料处置 ——未回收材料通过填埋、焚烧等方式处置的过程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量,单位为千克二

  氧化碳当量(kgCO2e)。

  8 生命周期结果解释

  8.1 解释步骤

  集中式光伏逆变器碳足迹的生命周期结果解释应包括以下步骤:

  a)根据生命周期清单分析和生命周期影响评价的集中式光伏逆变器碳足迹的量化结果,识别显著环节(可包括生命周期阶段、单元过程等);

  b) 完整性、一致性和敏感性分析的评估;

  c) 结论、局限性和建议的编制。

  8.2 解释内容

  应根据集中式光伏逆变器碳足迹研究的目的和范围进行结果解释,解释应包括以下内容:

  a) 说明集中式光伏逆变器碳足迹;

  b) 分析不确定性,包括取舍准则的应用或范围;

  c) 详细记录选定的分配程序;

  d) 说明集中式光伏逆变器碳足迹研究的局限性(按照但不限于GB/T 24067 附录A)。结果解释宜包括以下内容:

  a) 分析重要输入、输出和方法学选择(包括分配程序)的敏感性,以了解结果的敏感性和不确定性;

  b) 评估替代使用情景对最终结果的影响评价; c) 评估不同生命末期阶段情景对最终结果的影响评价;

  d) 评估建议对结果的影响;

  e) 描述地理格网的划分方法及地理格网的尺度要求原则(如适用)。

  9 集中式光伏逆变器碳足迹报告内容

  9.1 报告内容

  集中式光伏逆变器碳足迹报告至少应包含以下内容:

  a) 产品名称、规格、型号和功能描述;

  b)声明单位;

  c)系统边界;

  d)量化期;

  e) 量化依据;

  f) 生命周期阶段描述;

  g) 数据来源;

  h) 数据分配原则与程序;

  i) 数据取舍准则描述;

  j) 集中式光伏逆变器碳足迹;

  k) 结论和不确定性说明;

  l)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9.2 报告模板

  集中式光伏逆变器碳足迹量化报告模板可参考附录C。

  附录A(资料性)

  集中式光伏逆变器碳足迹量化(示例)

  A.1 集中式光伏逆变器碳足迹量化流程见图A.1。

  图A.1 集中式光伏逆变器碳足迹量化流程

  A.2 产品信息:选择单晶硅作为计算示例。

  A.3 确定生命单位以及系统边界。

  A.4 生命单位选择1kW(见表A.2),系统边界为原材料获取阶段、制造阶段、分销阶段。

  表A.2 碳足迹量化活动数据表

  项目 单位 数值 单晶硅原材料及其添加剂的使用量 t 产量 t 耗电量 kW ·h CO2直接排放量 t 产品平均储存时间 年 产品平均运输距离 km A.5 排放因子的确定:确定使用的方法学后,选择地域、时间等方面最合适的排放因子。

  注1:排放因子的选取以企业提供数据为主,无法提供的数据通过数据库、国家统计年鉴等方式获得。

  注2:数据需来自同一时间区间内。

  A.6 计算,得出结论。

  A.7 对不同生命周期阶段进行比较分析,得出结论。

  附录B(资料性)GWP参考值

  部分温室气体的GWP参考值见表B.1。

  表B.1 部分温室气体的全球增温潜势(GWP)

  气体名称 化学分子式 100年的GWP 二氧化碳 CO2 1 甲烷 CH4 27.9 氧化亚氮 N2O 273 三氟化氮 NF3 17400 六氟化硫 SF6 25200 氢氟碳化物(HFCS) HFC-23 CHF3 14600 HFC-32 CH2F2 771 HFC-41 CH3F 135 HFC-125 C2HF5 3740 HFC-134 CHF2CHF2 1260 HFC-134a C2H2F4 1530 HFC-143 CH2FCHF2 364 HFC-143a CH3CF3 5810 HFC-152a C2H4F2 164 HFC-227ea C3HF7 3600 HFC-236fa C3H2F6 8690 全氟碳化物 (PFCs) 全氟甲烷(四氟甲烷) CF4 7380 全氟乙烷(六氟乙烷) C2F6 12400 全氟丙烷 C3F8 9290 全氟丁烷 C4F10 10000 全氟环丁烷 C4F8 10200 全氟戊烷 C5F12 9220 全氟己烷 C6F14 8620 注:部分温室气体的全球变暖潜势来源于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IPCC)《气候变化报告2021:自然科学基础 第一工作组对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第六次评估报告的贡献》。

  附录C

  (规范性)

  集中式光伏逆变器碳足迹报告(模板)

  集中式光伏逆变器碳足迹报告模板如下。

  集中式光伏逆变器碳足迹报告(模板)

  产品名称:

  产品规格型号:

  生产者名称:

  报告编号:

  出具报告机构:(盖章)

  日期:年月日 一、概况

  1、生产者信息

  生产者名称: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授权人(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企业概况:

  2、产品信息

  产品名称:

  产品功能:

  产品介绍:

  产品图片:

  3、量化方法

  依据标准:

  二、量化目的

  三、量化范围

  1、功能单位或声明单位

  以为声明单位。

  2、系统边界

  □原材料获取阶段□制造阶段□分销阶段□使用阶段□生命末期阶段系统边界图:

  图1 集中式光伏逆变器系统边界图

  3、取舍准则

  采用的取舍准则以为依据,具体规则如下: 4、时间范围

  年度。

  四、清单分析

  1、数据来源说明

  初级数据:

  次级数据:

  2、分配原则与程序

  分配依据:

  分配程序:

  具体分配情况如下:

  3、清单结果及计算

  生命周期各个阶段碳排放计算说明见表1。

  表1 集中式光伏逆变器生命周期碳排放清单说明

  生命周期阶段 活动数据 排放因子 温室气体量kg/声明单位

  原材料获取

  制造 分销 使用 生命末期 4、数据质量评价(可选项)

  数据质量可从定性和定量两个方面对报告使用的初级数据和次级数据进行评价,具体评价内容包括:数据来源、完整性、数据代表性(时间、地理、技术)和准确性。

  五、影响评价

  1、影响类型和特征化因子选择

  一般选择IPCC给出的100年GWP。

  2、产品碳足迹结果计算

  六、结果解释

  1、结果说明

  公司(填写产品生产者的全名)生产的(填写所评价的产品名称,每声明单位(1kW)的产品),从(填写某生命周期阶段)到(填写某生命周期阶段)生命周期碳足迹为kgCO2e。各生命周期阶段的温室气体排放情况如表2和图2所示。

  表2 集中式光伏逆变器生命周期各阶段碳排放情况

  生命周期阶段 碳足迹(kgCO2e/声明单位) 百分比/% 原材料获取 制造 分销 使用 生命末期 总计

  注:具体产品生命周期阶段碳排放分布图一般以饼状图或是柱形图表示各生命周期阶段的碳排放情况。

  图2 集中式光伏逆变器各生命周期阶段碳排放分布图

  2、假设和局限性说明(可选项)

  结合量化情况,对范围、数据选择、情景设定等相关的假设和局限进行说明。

  3、改进建议

下载说明

关于本站 | 联系我们 | 下载帮助 | 下载声明 | 信息反馈 |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