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7/T 4835-2025 城市轨道交通既有结构安全保护技术规范
- 文件大小:1.11 MB
- 标准类型:综合地方标准
- 标准语言:中文版
- 文件类型:PDF文档
- 更新时间:2025-05-24
- 下载次数:
- 标签:
资料介绍
《城市轨道交通既有结构安全保护技术规范》主要内容总结如下:
1. 适用范围与规范性引用
- 适用于地铁、轻轨、市域快速轨道等已建成轨道交通结构的安全保护,涵盖地下车站、高架线路、车辆基地等各类设施。
- 引用GB/T 32852.3、GB 50911等26项国家标准,确保技术要求的标准化。
2. 术语与定义
- 明确定义既有结构(已建成轨道结构)、外部作业(周边可能影响结构的施工活动)、影响等级(分特级、一至四级)等关键概念。
- 特别说明地下水控制工程(降水/截水工程)和连通工程(与轨道结构连接的工程)的界定。
3. 总体要求
- 保护区设置:
- 地下结构外扩50m,地面/高架结构外扩30m,水域隧道外扩100m。
- 设置明显保护区标志,采用人工巡查结合无人机、遥感等新技术。
- 安全保护原则:
- 外部作业需制定专项方案,不得影响轨道结构承载能力、耐久性和运营安全。
- 易燃易爆管道、加油加气站等需满足防火间距要求(参照GB 50183、GB 50156)。
4. 安全控制
- 影响等级判定:
- 根据工程地质、空间关系、结构现状等,结合接近程度(非常接近、接近、较接近、不接近)和工程影响分区(强烈、显著、一般、较小影响区)划分等级(表1)。
- 特殊地质条件(软土、岩溶)或降水工程需提高影响等级。
- 安全控制指标:
- 明确位移(水平/竖向≤15mm)、裂缝宽度(≤0.2mm)、振动速度(≤0.5cm/s)等9类指标限值(表3-8)。
5. 调查检测与安全评估
- 调查范围:
- 工前收集变形数据、病害记录;工中监测数据超限或出现新增病害时启动过程调查;工后验证结构稳定性(表9)。
- 检测要求:
- 裂缝宽度≥0.2mm或渗漏水影响运营时需检测(GB/T 39559、CJJ/T 289)。
- 安全评估:
- 分预评估(施工前可行性)、过程评估(橙色预警时暂停作业)、后评估(工后修复建议),强调多项目叠加效应分析。
6. 外部作业控制
- 通用要求:
- 坐标系统统一,邻近高架结构时防机械倾覆,爆破避开运营高峰。
- 分项控制措施:
- 基坑工程:特级/一级采用高刚度支护,邻近侧肥槽回填素混凝土(7.2)。
- 隧道工程:优先非爆破工艺,盾构/顶管穿越时匀速施工并控制注浆(7.3)。
- 桩基工程:挤土桩需预钻孔防挤土效应,硬岩成孔减少振动(7.4)。
- 管线/道路:明挖按基坑控制,定向钻净距≥6m,道路碾压监测振动(7.5-7.6)。
- 连通工程:开口处设防洪挡墙,新建结构防涝达标前不得破除既有结构(7.7)。
7. 监测要求
- 监测项目:
- 特级/一级必测竖向位移、水平位移等,振动工程同步测振动速度(表10)。
- 采用静力水准仪(精度0.3mm/km)、全站仪等高精度设备(表11)。
- 预警管理:
- 分黄(G≥0.6)、橙(G≥0.8)、红(G≥1.0)三级,橙色预警需暂停作业并评估(表13)。
8. 信息化平台建设
- 功能涵盖审查、巡查、监测管理,兼容BIM/GIS数据,信息安全达二级等保。
- 强调数据互通与模块化设计,实现全生命周期数字化管理。
附录关键内容
- 附录A:接近程度判定(图A.1-A.7)与工程影响分区(表A.2-A.6),指导外部作业等级划分。
- 附录B:现状调查范围(表B.1)及监测范围(表B.2-B.4),明确不同影响等级下的管控区域。
总结:本规范系统规定了城市轨道交通既有结构保护的各项技术要求,从保护区划定、影响等级判定、安全控制指标到具体工程措施和监测预警,形成全流程管控体系,确保外部作业与轨道结构安全协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