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7/T 4831-2025 公共体育设施配置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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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类型:综合地方标准
- 标准语言:中文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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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新时间:2025-0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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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介绍
山东省公共体育设施配置指南(DB37/T 4831-2025)主要内容总结
一、适用范围
- 指导山东省内公共体育设施的新建、改建、扩建,涵盖市级、县(市、区)级、乡镇(街道)级、社区(行政村)级四级设施。
二、核心原则
- 统筹配置
- 根据区域人口数量和面积合理规划设施。
- 用地要求
- 市级、县(市、区)级设施需独立占地;乡镇、社区级可兼容其他用途用地。
- 功能定位
- 市级:以竞演赛事、竞技训练为主,兼顾全民健身、体育产业示范等。
- 县级:以全民健身为主,兼顾赛事和青少年体育服务。
- 乡镇/社区级:侧重日常健身、体育培训。
- 合规性要求
- 游泳池需符合GB 19079.1,室外器材需符合GB 19272,无障碍设施需符合GB 50763,场地检验依据GB/T 22517。
三、分级配置要求
1. 市级设施
- 设施类型:体育场、体育馆、全民健身活动中心、游泳馆、体育公园、健身步道。
- 具体要求:
- 体育场:≥3万座位,含标准跑道、足球场、田赛场地(跳远、铅球等),可承办大型赛事及文化活动。
- 体育馆:建筑面积≥2.7万㎡,座位≥6000个,支持篮球、排球等12项以上运动。
- 全民健身中心:场地≥5000㎡,含室内外项目(乒乓球、多功能馆等),配备体测室。
- 游泳馆:座位≥1500个,含标准泳池及准备池。
- 体育公园:面积≥10万㎡,健身设施占比≥15%,含≥2km步道、10块以上运动场地。
- 健身步道:长度≥5km,建议配备智慧化设施。
2. 县(市、区)级设施
- 设施类型:体育场、体育馆、全民健身活动中心、游泳馆、体育公园、健身步道。
- 具体要求:
- 体育场:≥5000座位,支持田径、足球赛事。
- 体育馆:建筑面积≥1.2万㎡,座位≥3000个,至少8项运动。
- 全民健身中心:场地≥3500㎡,含8项以上运动。
- 游泳馆:按人口规模配置标准泳池(50万以上)或25m×15m泳池。
- 体育公园:面积≥4万㎡,健身设施占比≥20%,含≥1km步道、8块运动场地。
- 健身步道:≥2km。
3. 乡镇(街道)级设施
- 设施类型:全民健身活动中心、体育公园、多功能运动场。
- 具体要求:
- 全民健身中心:场地≥1000㎡(乡镇可≥300㎡),含5项以上室内运动。
- 多功能运动场:场地≥1500㎡,含标准灯光篮球场或其他项目。
- 体育公园:面积≥3000㎡,健身设施占比≥30%,含4块以上运动场地。
4. 社区(行政村)级设施
- 设施类型:多功能运动场、室外综合健身场地。
- 具体要求:
- 多功能运动场:面积≥700㎡,含篮球场、2个乒乓球台。
- 室外健身场地:面积≥200㎡,含≥10件器材,宜结合文体广场。
四、其他要求
- 智能化配置:市级、县级体育公园建议配备智能健身设施,健身步道建议智慧化管理。
- 多功能融合:乡镇、社区级设施可与文化、卫生设施共建共享。
- 附属设施:各级设施宜配置办公、商业服务、体测等用房。
五、参考文献
- 引用标准包括GB/T 34290-2017(室外健身设施管理)、GB/T 44092-2024(体育公园配置要求)等。
注:该标准强调因地制宜,允许部分指标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如乡镇全民健身中心面积),同时注重生态融合(体育公园绿化≥65%)。通过分级配置,构建覆盖城乡、功能分明的公共体育设施网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