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7/T 4829.2-2025 社会保险基金绩效评价工作指南 第2部分: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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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类型:综合地方标准
- 标准语言:中文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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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新时间:2025-0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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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介绍
DB37/T 4829.2-2025《社会保险基金绩效评价工作指南 第2部分: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主要内容总结
一、标准概述
该标准由山东省财政厅提出,旨在规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绩效评价工作,建立覆盖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的绩效管理体系,提升基金使用效益和管理安全性。作为《社会保险基金绩效评价工作指南》系列标准的第二部分,重点针对职工基本医保基金特性设计评价体系。
二、核心内容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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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围与术语
- 适用范围:明确适用于山东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绩效评价工作。
- 关键术语:定义"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强调其由用人单位、个人缴费及财政补贴构成,用于参保人医疗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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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原则
- 全程管理:覆盖预算编制、执行、调整、决算、监督全流程。
- 覆盖全面:包含决策、过程、产出、效益四大维度。
- 重点突出:聚焦政策效果、基金运行风险、精算平衡等核心问题。
- 激励相容:建立结果应用机制,强化绩效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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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指标框架(四级结构)
- 一级指标:决策(10%)、过程(30%)、产出(30%)、效益(30%),允许过程权重调整。
- 二级指标:
- 决策:政策制定、绩效目标
- 过程:预算管理、政策执行、风险控制、财务管理
- 产出:数量、质量、时效、成本
- 效益:经济/社会效益、可持续性、满意度
- 三级指标:共57项,如合规性、基金征缴率、支付方式改革等(详见附录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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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方法
- 数据采集:通过系统平台调取、现场核查、问卷调查等方式,数据来源包括财政、医保、税务等部门。
- 权重分配:建议过程指标占30%,突出基金管理关键环节。
- 分值计算:加权求和法,总分=Σ(指标分值×权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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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程序
- 前期准备:确定对象范围、成立工作组(含专家)、制定评价方案(含指标体系设计、社会调查方案)。
- 实施阶段:
- 下达通知书,收集并核验财务数据、政策文件、系统记录等。
- 数据分析采用比较法、因素分析法,形成问题清单与初步结论。
- 与被评价方交换意见,修正结论。
- 报告阶段:撰写报告(含基本情况、绩效分析、问题建议)、组织论证会,提交终稿。
- 结果应用:反馈评价结果,要求整改,纳入后续预算安排参考。
- 质量控制:保密要求、第三方监管、档案留存(方案、底稿、报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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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内容
- 附录A(规范性):详细列出57项三级指标,如:
- 政策合规性(L1M1N1P1)、基金稽核力度(L2M3N2P2)、利息收益率(L4M1N1)等,每项附指标说明。
- 附录B(资料性):提供绩效评价报告模板,涵盖基本情况、评价过程、结论分析、问题建议等模块。
- 附录A(规范性):详细列出57项三级指标,如:
三、创新与特色
- 全流程覆盖:从政策制定到决算监督,贯穿基金生命周期。
- 动态风险管理:设置风险预警、稽核力度等指标,强化基金安全。
- 社会效益导向:关注报销比例、支付方式改革(DRG/DIP)、参保人满意度,体现医保惠民属性。
- 结果应用机制:将评价结果与预算调整、政策优化挂钩,形成闭环管理。
四、实施意义
该标准通过科学化、标准化的评价体系,助力山东省提升医保基金精细化管理水平,确保基金可持续运行,优化资源配置效率,为全国社保基金绩效管理提供地方实践经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