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706/T 101-2025 不动产登记电子档案管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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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类型:综合地方标准
- 标准语言:中文版
- 文件类型:PDF文档
- 更新时间:2025-0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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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介绍
《DB3706/T 101-2025 不动产登记电子档案管理规范》是烟台市针对不动产登记电子档案全生命周期管理的技术标准,主要内容如下:
一、适用范围
- 适用于不动产登记电子档案的形成、收集、整理、归档、保护、利用等环节,涵盖依申请、依嘱托、依职权的登记类型。
二、核心概念
- 电子文件:登记过程中形成的数字格式文件(如登记簿、申请材料等)。
- 电子卷:单件登记业务办结后形成的电子文件集合。
- 电子档案:归档后独立存储且可读取的电子卷及其关联档案。
- 承接关系:同一不动产单元权利变更或分割/合并的替代关系。
- 依附关系:从权利(如抵押权)与主权利(如所有权)的依附关系。
三、管理要求
- 分阶段控制:
- 前端控制:系统设计需集成档案管理要素,确保材料真实、完整、高清。
- 过程控制:流转中保障安全性、可用性。
- 终端控制:永久保存阶段的有效管控。
- 登记数据库:所有操作纳入烟台市不动产登记数据库,符合TD/T 1066标准。
四、档案分类
- 物权生命周期:设立、变更、转让、消灭登记。
- 权利客体:土地、海域、房屋等。
- 登记类型:首次、转移、变更、注销等10类(代码见附录A)。
- 权利类型:集体土地所有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等39类(代码见附录B)。
- 介质形式:电子单套归档或电子+纸质双套归档。
- 登记程序:依申请、依嘱托、依职权。
五、电子卷管理流程
- 形成环节:申请→受理→审核→登簿→证照生成→归档。
- 归档范围:
- 予以登记:登记簿、申请书、权属材料、审核材料等。
- 不予登记/受理:告知书、退回材料清单。
- 撤回登记:撤回申请、原登记簿资料。
- 保管期限:永久保存。
六、技术规范
- 数字图像处理:
- 扫描模式:彩色(红头/印章)、灰度(字迹模糊)、黑白(普通材料)。
- 分辨率≥200dpi(推荐300dpi),存储为JPEG/OFD/PDF,图像清晰、平正、饱满。
- 归档方式:
- 以电子卷为单位归档,文件名反映内容主题。
- 来源标注:如“电子收件.受理”“接收共享文件.XX部门”。
- 自动生成归档清单(附录D)和电子文件目录(附录C)。
- 验证与安全:采用可信时间戳或数字摘要确保可追溯性。
七、检索与利用
- 档号编制:按权利类型分类+年度+流水号(符合DA/T 13)。
- 检索要素:业务号、坐落、权利人、不动产单元号等。
- 关联关系:通过元数据建立承接或依附关系,更新动态关联。
- 利用权限: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可查询,记录利用日志。
八、附录与引用
- 附录A:登记类型代码表(如100=首次登记)。
- 附录B:权利类型代码表(如03=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 附录C/D:电子卷目录与归档清单格式示例。
- 引用标准:GB/T 18894(电子档案管理)、TD/T 1066(登记数据库)等。
九、核心目标
通过标准化流程和技术规范,实现不动产登记电子档案的全流程一体化管理,确保档案的真实性、完整性、可用性和安全性,为政务服务与营商环境优化提供支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