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206/T 1103-2025 政务信息化项目档案管理和验收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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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类型:综合地方标准
- 标准语言:中文版
- 文件类型:PDF文档
- 更新时间:2025-0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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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介绍
南通市政务信息化项目档案管理和验收规范总结
一、适用范围与框架
- 适用范围:南通市新建、改建、扩建的政务信息化项目,其他信息化项目可参照执行。
- 标准框架:涵盖项目文件管理、档案管理、验收、移交全流程,包括8个章节及3个规范性附录。
二、核心术语与责任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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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术语:
- 政务信息化项目:政府投资/联合建设/购买服务的信息化项目,支撑政府职能。
- 建设单位:项目总负责方;参建单位:设计、承建、监理等合作方。
- 项目档案:经鉴定归档的项目文件,含电子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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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划分:
- 建设单位负总责,参建单位配合;档案局、档案馆监督指导。
三、基本管理要求
- 同步管理:档案工作与项目建设同步,纳入计划、合同、岗位责任。
- 资源保障:配备人员、经费、设施(如防火防潮库房)。
- 全程控制:从文件形成到移交全流程规范,确保档案真实、完整、安全。
- 电子档案:符合GB/T 18894,数字化加工需签订保密协议。
四、项目文件管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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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成与收集:
- 文件需格式规范、原件归档,关键节点(隐蔽工程、安全事故)记录音视频。
- 按附录A归档范围收集,建设单位汇总,参建单位提交过程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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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理与归档:
- 分类:按阶段、专业、内容分类,保持逻辑扩展性。
- 组卷:按标段、合同组卷,独立成册文件保持原貌(如合同、图纸)。
- 编目:档号结构为
全宗号-档案门类·项目号-保管期限-案卷号,永久/定期(30年/10年)。 - 装订:可整卷或按件装订,图纸加盖档号章,超幅面文件叠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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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档流程:
- 分阶段归档(立项批复后、中标后、验收后等)。
- 实施/监理文件需经自检、监理审核、建设单位审查后移交。
五、项目档案管理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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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理与数字化:
- 制定分类方案,案卷按主题、时间排列,建立管理卷(含交接清册)。
- 永久/长期纸质档案需数字化,符合DA/T 31,外包时签订保密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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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管与利用:
- 库房符合“八防”要求,定期检查;利用需审批,编制编研材料(如大事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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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档案:元数据、格式、存储符合GB/T 18894,备份三套(封存、利用、异地)。
六、档案验收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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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条件:
- 项目完工并试运行,档案整理完成,监理审核通过,建设单位自检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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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与组织:
- 建设单位提交附录B申请表,档案局10个工作日内答复,组建3人以上验收组(含档案/信息化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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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内容:
- 首次会、现场检查、档案审查、内部会议、末次会;结论分为通过、整改后通过、不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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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要求:
- 未通过需30日内整改;基本通过需在最终验收前完善。
七、档案移交规范
- 移交时间:竣工验收后3个月内移交全套档案(含电子、实物)。
- 手续:填写交接清册,双方签字;电子档案按DA/T 93操作。
- 特殊情形:停缓建项目档案由建设单位保存,撤销时移交主管部门。
八、附录与引用标准
- 附录A:明确6大类文件归档范围及保管期限(如合同永久,招标文件30年)。
- 附录B/C:规范验收申请/报告格式,需双面打印、手工签字。
- 引用标准:涉及28项国标/行标,覆盖档案管理、数字化、验收各环节。
九、核心亮点
- 全流程控制:覆盖立项至移交,强调同步管理。
- 责任明确:建设单位统筹,参建单位分段负责。
- 技术细节:档号结构、组卷规则、电子档案要求具体可操作。
- 安全合规:强调保密协议、库房安全、数据备份。
十、实施意义
该标准通过系统化、标准化的档案管理,确保政务信息化项目档案的合规性与可利用性,为政府信息化项目的审计、运维及历史追溯提供可靠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