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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14/T 3285-2025 狂犬病暴露预防处置门诊设置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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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标准类型:综合地方标准
  • 标准语言:中文版
  • 文件类型:PDF文档
  • 更新时间:2025-0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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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介绍

山西省《狂犬病暴露预防处置门诊设置指南》主要内容总结

一、适用范围与术语定义

  1. 适用范围
    适用于山西省各级医疗机构设置狂犬病暴露预防处置门诊,涵盖门诊基本要素、功能区划分、设施设备配置及人员配备要求。

  2. 核心术语

    • 狂犬病暴露​:被可能携带狂犬病毒的动物咬伤、抓伤或接触黏膜/破损皮肤。
    • 人用狂犬病疫苗​:采用细胞培养技术制备的灭活疫苗,用于预防狂犬病。
    • 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AEFI)​​:接种后发生的与疫苗相关的健康异常事件。

二、门诊设置基本要求

  1. 资质与备案

    • 机构须持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并向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备案。
    • 遵守《疫苗管理法》《预防接种工作规范》等法规,接受疾控机构技术指导。
  2. 服务能力

    • 提供24小时伤口处置、狂犬病疫苗及被动免疫制剂接种服务。
    • 至少配备2种不同细胞基质或厂商的狂犬病疫苗,有条件者需提供破伤风疫苗及被动免疫制剂。
    • 具备过敏性休克等严重不良反应的急救能力。
  3. 管理制度

    • 建立人员管理、疫苗冷链、知情告知、AEFI监测等制度。
    • 接种后需在免疫规划信息系统填报数据。
    • 门诊显著位置公示资质、流程、疫苗信息、服务时间及监督电话。

三、功能区设置规范

  1. 总体原则

    • 门诊相对独立,流程单向流动,避免交叉感染。
    • 分区明确,入口与出口分开,伤口处置区与接种区独立设置。
  2. 功能分区与要求

    功能区 功能与配置要求
    候诊区/登记区 接诊、登记、知情告知、健康教育,可共用区域。
    伤口冲洗区 配备专业冲洗设备、消毒设施及清洁剂(如肥皂水、弱碱性溶液)。
    外科处置区 清创、麻醉、被动免疫制剂注射;需符合院感要求,每次处理后彻底消毒。
    预防接种区 独立设置,配备接种台、急救车及接种相关耗材。
    留观区 观察接种后反应,配备座椅及计时设备。
    应急处置室 配备急救床、氧气瓶、肾上腺素等急救药品设备,有条件者增设AED并与急救中心联动。
    冷链区 专用医用冰箱(2-8℃)、温度监测设备及备用电源。
    耗材存放区 储存医疗耗材及档案资料。

四、设施设备配置要求

  1. 信息化管理

    • 配备计算机、扫码设备及网络系统,支持免疫规划信息管理。
  2. 伤口处理设备

    • 冲洗设备、消毒灯、无菌棉/镊、医疗废弃物桶等,备有生理盐水及专业冲洗液。
  3. 外科处置设备

    • 体重秤、消毒器械、注射器、皮肤消毒剂(如碘伏、季铵盐类)。
  4. 疫苗接种设备

    • 接种台、酒精棉球、注射器毁型器、污物桶等。
  5. 急救设备

    • 急救床、听诊器、血压计、氧气瓶、急救药品(肾上腺素、地塞米松等)。
  6. 冷链管理

    • 医用冰箱、温度监测仪、不间断电源或发电机,确保疫苗存储安全。
  7. 其他设施

    • 各区域配置清洁消毒设备,候诊区设置健康宣传栏及资料。

五、人员配备标准

  1. 资质要求

    • 至少2名医务人员,其中1人需具备预防接种资质。
    • 伤口处置、接种操作需由持证医师或护士执行。
  2. 培训与考核

    • 每年参加专项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 疫苗管理人员(非医疗人员可担任)需掌握冷链管理技能。

六、依据与参考文献

  • 主要依据《疫苗管理法》《预防接种工作规范(2023版)》《狂犬病暴露预防处置工作规范(2023版)》,确保门诊设置符合国家及省级法规要求。

七、核心目标

通过标准化门诊设置,规范狂犬病暴露后的伤口处理、疫苗接种及急救流程,降低狂犬病发病风险,保障公众健康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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