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4/T 3249-2025 儿童福利机构类家庭养育服务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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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类型:综合地方标准
- 标准语言:中文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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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新时间:2025-0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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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介绍
山西省地方标准《儿童福利机构类家庭养育服务规范》主要内容总结
1. 适用范围
规范适用于山西省儿童福利机构的类家庭养育服务,涵盖基本条件、环境要求、人员配置、服务内容与质量、管理机制及评价改进。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MZ/T 010:规定儿童福利机构基础建设标准。
- MZ/T 167:规范社会工作服务流程。
3. 术语定义
- 儿童福利机构:民政部门设立的收留抚养未成年孤残儿童的机构。
- 类家庭养育:将孤残儿童安置在模拟家庭环境中进行抚育的模式,强调家庭化、个性化照料。
4. 基本条件
- 设施配备:安全住房、生活用品、无障碍设施。
- 健康保障:疾病预防、疫苗接种、术后康复及心理支持。
- 教育保障:确保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或特殊教育。
- 社工服务:按MZ/T 167要求开展专业化服务。
5. 环境要求
- 选址:机构内或邻近社区,便于集中管理。
- 居住单元:
- 独立两室一厅一厨一卫,人均面积≥当地平均水平。
- 装修符合儿童需求,配备安全防护(如防撞设施)和消防设备。
- 设施标准:儿童专用就餐、就寝、学习设施,符合国家安全标准。
6. 人员要求
- 家长资质:
- 年龄30-60岁合法夫妻,初中以上学历,无传染病及精神疾病。
- 需接受岗前/岗中培训,掌握儿童养育技能,接受机构监督。
- 专业人员:社工、医护、康复师等需持证上岗。
7. 服务内容与质量
- 日常照料
- 卫生清洁:每日洗脸刷牙(3岁以下协助,6岁以上监督),每周洗澡,每月理发2次。
- 居室管理:每日清洁,每周换洗床品,环境无蚊蝇鼠蟑。
- 生活照护:协助穿衣、进食,训练自理能力;关注青春期生理变化;组织户外活动。
- 医疗康复
- 家长配合执行康复计划,监测健康状况,及时上报病情。
- 教育培养
- 培养品德、学习习惯及生活技能(洗碗、整理等),纠正行为偏差。
- 社工服务
- 配置比例:1名社工服务≤40名儿童。
- 服务流程:每周家访,建立儿童档案(附录A/B记录表),提供家长培训。
8. 管理机制
- 家庭申请:需提交户口本、健康证明等材料。
- 儿童安置:
- 每家庭3-5名儿童,按年龄、性别、健康状况合理分配。
- 评估流程:社工牵头评估→30天初期融合→正式养育或更换家庭。
- 终止条件:年满18岁、被收养或不适应该模式。
- 安全管理:定期隐患排查及应急演练。
9. 评价与改进
- 评价机制:机构自评或第三方评估,发现问题限期整改。
10. 附录工具
- 附录A:日常服务记录表,跟踪儿童身心状况及服务内容。
- 附录B:综合记录表,用于季度/年度服务总结及后续规划。
11. 法规依据
- 引用《儿童福利机构管理办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规,确保服务合法性。
核心亮点
- 家庭化环境:模拟真实家庭结构,注重儿童情感需求。
- 全流程标准化:从准入评估到终止服务均有明确流程。
- 多专业协同:社工、医护、教育等多团队协作保障儿童全面发展。
- 动态监管:通过定期记录、家访和评价机制实现服务持续优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