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JG(京) 177-2025 出租汽车计价器(轨迹测距法)检定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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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介绍

北京市地方计量检定规程
JJG(京)177—2025

出租汽车计价器(轨迹测距法)
Verification Regulation of
Taximeters(Trajectory Distance Measuring Method)
2025-06-13 发布 2025-07-01 实施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 布
出租汽车计价器

(轨迹测距法)检定规程
Verification Regulation ofTaximeters(Trajectory Distance Measuring Method)

归口单位: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北京市计量检测科学研究院
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参加起草单位:北京市朝阳区计量检测所
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中寰天畅卫星导航科技有限公司
本规程委托北京市计量检测科学研究院负责解释
本规范主要起草人:
周碧晨(北京市计量检测科学研究院)
刘嘉靖(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韩 超(北京市计量检测科学研究院)参加起草人:
邬 洋(北京市计量检测科学研究院)
杨经荣(北京市朝阳区计量检测所)
李 智(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郭 磊(北京中寰天畅卫星导航科技有限公司)
目录
引言 (II)
1范围 (1)
2引用文件 (1)
3术语 (1)
4概述 (2)
5计量性能 (2)
6 通用技术要求 (2)
7 计量器具控制 (4)
附录 A 出租汽车计价器检定证书内页格式 (6)
附录 B出租汽车计价器检定结果通知书内页格式 (7)
附录 C 计价器检定5.8 GHz 通讯终端接口技术要求 (8)
附录 D 轨迹跟踪系统校准方法 (12)
引言
本规程以JJF1001-2011《通用计量术语及定义》、JJF1002-2010《国家计量检定规程编写规则》、JJF1059.1-2012《测量不确定度评定与表示》和 JJF1094-2002《测量仪器特性评定》为基础性规范进行制定。
本规程参考JJG517-2016《出租汽车计价器》,结合轨迹测距法和北京市出租汽车计价器的实际使用情况编制而成。
本规程为首次制定。 出租汽车计价器(轨迹测距法)检定规程
1范围
本规程适用于在路面上用轨迹测距法对装车后的出租汽车计价器(以下简称计价器)进行的后续检定和使用中检查。
2引用文件
本规程引用了下列文件:
JJG517-2016《出租汽车计价器》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规范: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规范。
3术语
JJF1001-2011《通用计量术语及定义》和JJG517-2016《出租汽车计价器》中的有关定义适用于本规范。下面引用了一些最相关的术语和定义并列出一些适用于本规范的其他术语和定义。
3.1出租汽车计价器 taximeter
出租汽车计价器是用于测量出租汽车运营过程中行驶的里程及低速状态时的计时时间,以测得的运营里程及计时时间为依据,计算并显示乘客租车应付费用的一种计量器具。
3.2 计价器常数k taximeter constant k 【JJG 517-2016,3.2】
计价器为正确显示出租汽车行驶每公里行程时接收的脉冲数。
3.3 里程测量传感器 distance measurement transducer 【JJG 517-2016,3.3】
能够直接将出租汽车变速器或驱动轮的转动信号转换成计价器可识别的脉冲信号并输入给计价器的传感器。
3.4 计程 distance-counting 【JJG 517-2016,3.14】出租汽车重车状态下计价的里程。
3.5 轨迹跟踪系统 trajectory tracking system
具备识别和跟踪出租汽车,形成行驶轨迹,并计算行驶里程的综合测量系统。
3.6 轨迹测距法 trajectory distance measuring method
在规定道路上,用轨迹跟踪系统测量出租汽车实际行驶的轨迹和对应里程,检定装车后计价器计程误差的方法。 3.7电子封印 electronicseal
一种用于防止计价器涉及计量参数及授权人员介入操作记录等被篡改的保护措施。
3.8电子封印系统 electronic sealsystem
经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授权,用于管理计价器电子封印的系统平台,具有施加与移除电子封印的功能。
4概述
计价器主要由主机、里程测量传感器、空重车转换装置等组成。它安装在出租汽车上,里程测量传感器和主机的时间测量单元分别将测量的里程信号和低速行驶时间信号输入给计量微处理器,计量微处理器将处理运算后的计费金额等参数显示在显示屏上。
5计量性能
5.1 计程最大允许误差
-4.0%~+1.0%。
5.2 计价器的常数控制
计价器装车后,应调整计价器的常数k,使计程误差尽可能接近最大允许误差的中值。
6 通用技术要求
6.1外观与结构
6.1.1壳体
计价器壳体应有可靠的封印机构,不破坏封印不能打开壳体。
6.1.2调整窗
影响计价器计量性能的调整开关、控制开关应置于机壳内。在机壳的适当位置应设置计价器内设参数调整窗。调整窗应有可靠的封印机构。不打开封印,不能调整计价器的内设参数。 6.1.3封印
使用一个封印应能同时封住壳体及调整窗。
6.2铭牌
计价器应有铭牌,铭牌上应标明:
a)制造厂名称;
b)产品名称;
c)产品型号;
d)出厂编号;
e)出厂日期;
6.3显示屏
6.3.1 显示屏计价项目
计价器的显示屏至少设置单价、计程、计时、金额四个项目。单价屏、计程屏、计时屏应按自左至右或自上而下的设计方式依次排列。
计价项目必须有计量单位,规定如下:
单价:元/公里;计程:公里;计时:时、分、秒;金额:元(人民币)
6.3.2 显示屏运营状态项目
计价器的显示屏应显示出租汽车的运营状态。显示的运营状态至少应包括“往返”、“单程”(或“里贴”)、“低速”、“夜间”、“暂停”五种状态。
6.3.3 重车状态的显示要求
a)金额屏显示总金额。
b)单价屏显示当前运营状态的每公里租金。
c)计程屏显示运营里程,应从“0.0公里”开始显示
d)计时屏显示低速运营的计时累计值,应从“0 秒”开始显示。
e)状态屏应显示当前的运营状态。
6.3.4 空车状态的显示要求
a)时钟屏(可以与计时屏并用)显示实时时间。
b)计程屏显示空驶里程,应从“0.0公里”开始显示。
6.3.5 显示屏显示要求
计价器各显示屏显示的内容应字迹清晰,不能出现缺画断码现象。 7 计量器具控制
7.1 检定条件
7.1.1 被检出租汽车的轮胎
车辆驱动轮胎的气压应为汽车制造厂规定的额定气压;如果汽车制造厂规定的车辆额定气压分为半载气压和满载气压,则检定时轮胎气压应大于等于半载气压,小于等于满载气压。
7.1.2 车辆载荷
检定时车辆的载荷应为1 至5 个成年人的重量。
7.2 检定用计量器具及配套设备
7.2.1 轨迹跟踪系统
7.2.1.1 测距分辨力:不大于 0.01 m。
7.2.1.2 测距最大允许误差:±0.3%(距离>200 m)。
7.2.1.3 轨迹跟踪系统应具有自动采样及无线数据远程传输功能。
7.2.1.4 轨迹跟踪系统的校准方法参见附录D。
7.2.2电子封印系统
具有施加计价器电子封印的功能。
7.3 检定项目
后续检定及使用中检查的项目见表1。
表1装车后的计价器检定项目表
序号 检定项目 后续检定 使用中检查 1 计程误差 + + 注:1、“+”表示应检项目;“-”表示可不检项目。
2、使用中检查是为了检查计价器的法制标识或检定证书是否有效,使用中的计价器状态是否有明显变动,计量性能是否满足要求。
7.4 检定方法
7.4.1 计程误差检定
7.4.1.1 检定点的选择
计价器计程误差的检定根据轨迹跟踪系统安装位置选取不少于三个检定点。 计程误差计算公式

式中:Dw——计程误差,%;
D ——计价器示值,m;
Jd——轨迹跟踪系统测量的计程值,m。
7.4.1.2 检定步骤
(1)出租汽车司机确认计价器检定专用5.8 GHz 通讯终端供电正常后,前往轨迹跟踪系统所在道路。
(2)出租汽车行驶到轨迹跟踪系统起始点时,轨迹跟踪系统自动采集出租汽车公司、被检车辆及计价器等相关信息。
(3)出租汽车通过轨迹跟踪系统的每个检定点时,轨迹跟踪系统自动采集、上传、存储检定数据。
(4)若检定结果合格,电子封印系统对计价器进行电子封印。若检定结果不合格,检定员应调整计价器的k 值,并按(1)~(3)步骤重新检定。
7.4.1.3 计价器计程误差应满足本规程5的要求。
7.5 检定结果的处理
7.5.1 检定合格的计价器,开具检定证书。检定证书内页格式见附录 A。
7.5.2 检定不合格的计价器,开具检定结果通知书。检定结果通知书内页格式见附录 B。
7.6 检定周期
7.6.1 装车后的计价器检定周期为1 年。
7.6.2 装车后的计价器,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重新检定计价器:
a)计价器修理后;
b)车辆更换与原车轮胎型号不一致的驱动轮轮胎;
c)车辆修理改变了车辆的传动比;
d)计价器电子封印状态存在异常 附录A
出租汽车计价器检定证书内页格式
(一)检定依据
(二)检定用计量标准信息
说明:
1、在检定周期内发现计价器有异常情况,应立即到原检定机构进行检定。
2、使用中的计价器,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重新检定计价器:
a)计价器修理后;
b)车辆更换与原车轮胎型号不一致的驱动轮轮胎;
c)车辆修理改变了车辆的传动比;

d)计价器电子封印状态存在异常。
附录B
出租汽车计价器检定结果通知书内页格式
(一)检定依据
(二)检定用计量标准信息

(三)不合格项目
附录C
计价器检定5.8GHz通讯终端接口技术要求
C.1 概述
《计价器检定5.8GHz通讯终端接口技术要求》是在不改变计价器硬件、软件的基础上,通过外接计价器检定5.8 GHz通讯终端(以下简称:通讯终端)读取、传输计价器信息实现对计价器计程误差测量的技术要求。
计量检定功能由通讯终端和计价器软件配合实现。通讯终端与计价器预留的etc接口线束连接,安装在出租汽车后视镜侧方位置。出租汽车经过轨迹跟踪系统安装路段就可以实现计价器自动检定功能(空车、重车状态均可以实现自动检定)。
C.2 通讯协议格式
C.2.1 通讯终端的通讯方式
C.2.1.1 通讯协议为全双工通讯,115200BPS;1 位起始位,8 位数据位,无校验,1 位停止位;
C.2.1.2 所有未明确说明的多字节HEX 均按高前处理
C.2.2 发送数据格式
收发格式:
数据元 数据类型 字节数 说明
计价器→通讯终端 起始码 Hex 2 0xCD,0xEF 长度字 Hex 1 帧序号 Hex 2 命令字 Hex 1 数据 N 校验 Hex 1 结束码 Hex 2 0xDC,0xFE 应答 数据类型 字节数 说明

通讯终端→计价器 起始码 Hex 2 0xCD,0xEF 长度字 Hex 1 帧序号 Hex 2 命令字 Hex 1 数据 N 校验 Hex 1 结束码 Hex 2 0xDC,0xFE 注1----起始码:扩为两字节,以减小发生碰撞的几率。
注2----长度字:描述从帧序号到校验的字节数。
注3----帧序号:为了帧的同步,计价器应每次递赠1,但如果是超时无响应的重发,帧序号不应改变。对于通讯终端来讲,帧序号和上一条的相同就认为是重复报文。计价器原则上帧序号掉电不丢失,但如果做不到,则至少在本次加电过程中不重复。初值可随意确定,如果掉电不保存帧序号的话,则加电后的帧序号初值保持强随机性则更为理想。
注4----命令字:描述本次命令的功能,应答时原值返回。
注5----校验:描述从帧序号到数据的异或校验。
注6----结束码:扩为两字节,以减小发生碰撞的几率。
C.3 通讯内容
C.3.1 心跳命令(30s 发送一次)
数据元 数据类型 字节数 说明 计价器→通讯终端 命令字 Hex 1 0x01 数据内容具体说明:
计价器主发:
序号 偏移 内容 字节数 备注
1.
0
计价器状态
1 bit0:空重车状态
----0:空车;1:重车
Bit1: ACC 状态
----0:ACC 开;1:ACC 关
Bit2:昼夜状态
----0:白天;1:夜间

其他位预留 2. 1 车牌号 10 车牌号,ASCII 字符,后补0 3. 11 k值 2 HEX 4. 13 计价器出厂编号 4 HEX(参考DB11/T1323 - 2016出租小客车计价器功能要求的4.2.3.1) 通讯终端应答: 无 C.3.2状态查询命令 数据元 数据类型 字节数 说明 通讯终端→计价器 命令字 Hex 1 0x02 数据内容具体说明:
通讯终端主发:无数据区计价器应答: 序号 偏移 内容 字节数 备注
1.
0
计价器状态
1 bit0:空重车状态
----0:空车;1:重车
Bit1: ACC 状态
----0:ACC 开;1:ACC 关
Bit2:昼夜状态
----0:白天;1:夜间
其他位预留 2. 1 车牌号 10 车牌号,ASCII 字符,后补0 3. 11 k 值 2 HEX 4. 13 计价器出厂编号 4 HEX(参考DB11/T1323 - 2016出租小客车计价器功能要求的4.2.3.1)
C.3.3开始检定触发命令 数据元 数据类型 字节数 说明 通讯终端→计价器 命令字 Hex 1 0x03 数据内容具体说明:
通讯终端主发:
序号 偏移 内容 字节数 备注 1. 0 RSU 1 预留 计价器应答:
序号 偏移 内容 字节数 备注 1. 0 接收结果 1 0x90:成功 其他:失败

C.3.4开始同步检定命令 数据元 数据类型 字节数 说明 计价器→通讯终端 命令字 Hex 1 0x04
数据内容具体说明:
计价器主发:
序号 偏移 内容 字节数 备注 1. 0 RSU 1 预留 通讯终端应答:
序号 偏移 内容 字节数 备注 1. 0 接收结果 1 0x90:成功 其他:失败
C.3.5到达检定点触发命令 数据元 数据类型 字节数 说明 通讯终端→计价器 命令字 Hex 1 0x05 数据内容具体说明:
通讯终端主发:
序号 偏移 内容 字节数 备注 1. 0 RFU 4 预留 计价器应答:
序号 偏移 内容 字节数 备注 1. 0 接收结果 1 0x90:成功 其他:失败
C.3.6检定点同步命令 数据元 数据类型 字节数 说明 计价器→通讯终端 命令字 Hex 1 0x06 数据内容具体说明:
计价器主发:
序号 偏移 内容 字节数 备注 1. 0 计价器计程值 4 HEX,单位cm 通讯终端应答:

序号 偏移 内容 字节数 备注 1. 0 接收结果 1 0x90:成功 其他:失败
附录D
轨迹跟踪系统校准方法
轨迹跟踪系统是具备识别和跟踪出租汽车,形成行驶轨迹,并计算行驶里程功能的综合测量系统。本附录适用于轨迹跟踪系统的校准方法。
D.1术语
D.1.1 非接触测距仪 non-contact distance meter
非接触式测距仪是用于测量机动车行驶距离的仪器。
D.2 技术要求
D.2.1 测量出租汽车行驶距离
分辨力:不大于0.01 m;
测距最大允许误差:±0.3%(距离>200 m)。
D.3 校准条件
D.3.1 环境条件
温度:(20士10)℃;
相对湿度:不大于 85%。
D.3.2 校准用标准装置
非接触式测距仪(以下简称校准装置)。
D.3.3 校准装置计量特性
测距分辨力:不大于0.01 m;
测距最大允许误差:±0.1%。
D.3.4 校准装置采样要求
校准装置每采样一次,能够输出该采样点的时间和车辆行驶距离。
D.3.5 校准用车辆要求
校准用车辆为出租汽车,且需要安装计价器检定专用5.8 GHz通讯终端。
D.4 校准方法
按校准装置使用手册的要求,在出租汽车右前门外侧正确安装校准装置的传感器。在通过轨迹跟踪系统起始点前开启校准装置,开始测量出租汽车行驶距离。

出租汽车按规定的检定路线行驶。通过起始点后,轨迹跟踪系统记录该时刻T0 。通过每个校准点后,轨迹跟踪系统自动采集校准点数据,记录距离为Li ,时刻为Ti 。通过校准装置输出的行驶距离、时间对应表,找出出租汽车通过起始点(时刻为T0 时)的距离l0,通过每个校准点(时刻为Ti时)的距离li。

(D.1)
式中:
δ——轨迹跟踪系统测距示值误差;
Li——出租汽车行驶到第 i个校准点时,轨迹跟踪系统测得的距离,m;
l0 ——出租汽车行驶到轨迹跟踪系统的起始点时,测距仪测得的距离,m;

li——出租汽车行驶到第 i个校准点时,测距仪测得的距离,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