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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44/T 2773-2025 建筑施工悬挑式脚手架安全技术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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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更新时间:2026-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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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介绍

  ICS91.220CCSP96

  44

  广东省地方标准

  DB44/T 2773—2025

  建筑施工悬挑式脚手架安全技术标准

  Technical standard for safety ofcantilever scaffolding inconstruction

  2025-11-25发布

  2026- 02-25实施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 布

  目次

  前言 Ⅲ

  1总则 1

  2术语和符号 2

  2.1术语 2

  2.2符号 2

  3基本规定 6

  4 材料与构配件 7

  5荷载 8

  5.1 荷载分类 8

  5.2 荷载标准值 8

  5.3 荷载组合 9

  6设计计算 11

  6.1一般规定 11

  6.2 悬挑支承结构设计计算 12

  6.3 钢管脚手架设计计算 21

  7构造要求 26

  7.1一般规定 26

  7.2 悬挑支承结构 27

  7.3 钢管脚手架 33

  8 搭设、使用与拆除 36

  8.1一般规定 36

  8.2搭设 37

  8.3使用 38

  8.4拆除 39

  9 检查与验收 40

  9.1 构配件检查与验收 40

  9.2 脚手架检查 40

  9.3 脚手架验收 41

  10 安全管理与维护 43

  10.1安全管理 43

  10.2维护保养 44

  附录A 风压高度变化系数 45

  附录B 悬挑式脚手架荷载计算常用数据 46

  附录C 悬挑式脚手架常用材料力学特征 47

  附录D 轴心受压构件的稳定系数 48

  附录E 悬挑式脚手架构造图 50

  附录F 悬挑脚手架主要构件计算范例 52

  附录G 悬挑脚手架检查验收表 58

  本标准用词说明 66

  引用标准名录 67

  Contents

  1 General provisions 1

  2 TermsandSymbols 2

  2.1 Terms 2

  2.2Symbols 2

  3 Basic Requirements 6

  4 Materials and Accessory 7

  5 Structural Actions 8

  5.1 Classification of Actions 8

  5.2 Normal Values of Actions 8

  5.3 Combination of Actions 9

  6 Design Calculation 11

  6.1 General Regulation 11

  6.2 Design of Cantilever SupportStructure 12

  6.3 Design of Steel PipeScaffolding 21

  7 Detailing Requirements 26

  7.1 General Regulation 26

  7.2 Cantilever Support Structure 27

  7.3 Steel Pipe ScaffoldingStructure 33

  8 Erection,Use and Disassembly 36

  8.1 General Regulation 36

  8.2 Erection 37

  8.3 Use 38

  8.4 Disassembly 39

  9 Checkand Accept 40

  9.1 Check and Accept of Accessory 40

  9.2 Check of SteelPipeScaffolding 40

  9.3 Accept of Steel PipeScaffolding 41

  10 Safety Management and Maintenance 43

  10.1 Safety Management 43

  10.2 Maintenance 44

  Appendix A Height Variation Coefficient of Wind Pressure 45

  Appendix B Commonly Used Data for Load Calculation of CantileverScaffolds 46

  AppendixCMechanicalPropertiesofCommonlyUsedMaterialsforCantileverScaffolds47

  Appendix D Stability Factor of Axially Loaded Members 48

  AppendixEAcceptanceConstructionDiagramforCantileverScaffolds 50

  Appendix F Calculation Examples for Main Components of Cantilever Scaffolds 52

  Appendix G Acceptance Checklist for Cantilever Scaffolds 58

  Explanation of Terminology Usedin This Regulation 66

  List Quoted Standards 67 前言

  本文件按照《工程建设标准编写规定》(建标[2008]182号)的规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提出、归口并组织实施。

  本文件起草单位:广东省建筑安全协会、广州建筑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第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国华西企业有限公司、广州珠江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中天华南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中建科技集团华南有限公司、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广州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东莞市建筑业协会、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华南分公司、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省顶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王启、吴瑞卿、林东辉、江涌波、吴航、李建友、陈稳德、谢佳珂、纪来有、黄朝锦、谢芳、刘付小燕、洪冬明、黄鹏、伍时辉、钟志锋、谢健曦、黎强、龙绍章、钟孔添、邓锋、孙晖、黄建、卢位昌、王四久、王长征、卢健明、陈洁琼。 1总则

  1.0.1 为规范悬挑式脚手架设计、施工、使用及管理,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适用,制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等施工用悬挑式脚手架的设计、搭设、使用、拆除、验收与安全管理。

  1.0.3 悬挑式脚手架的设计、搭设、使用、拆除、验收及管理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行业和和广东省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术语和符号

  2.1术语

  2.1.1 悬挑式脚手架 cantilever scaffolding

  搭设一定高度并附着于工程结构上,通过悬挑支承结构、上拉杆或下支撑、锚固支座承受上部脚手架荷载,具有为建筑施工提供安全作业和安全防护功能的脚手架,以下简称悬挑脚手架。

  2.1.2 悬挑支承结构 cantilevered supportingstructure

  设置在钢管脚手架底部并将荷载传递给工程结构的悬挑钢构件。

  2.1.3 立杆定位件locating elements of uprighttube

  设置在悬挑支承结构或联梁上用于定位脚手架立杆位置的构件。

  2.1.4 锚固支座 anchored bearing

  通过锚固螺栓、U形钢筋锚环、钢板将悬挑支承结构和下支撑固定在工程结构上。

  2.1.5 联梁 connectingbeam

  当立杆纵距与悬挑支承结构纵距不相等时,在悬挑支承结构之间设置的型钢梁。

  2.1.6 上拉杆hanging member

  设置于悬挑支承结构上方,用于悬挑支承结构与工程结构之间的连接,能通过调节装置施加预紧力的构件。

  2.1.7 双耳拉环锚栓 double ear ringpullanchor bolt固定在工程结构上,用于上拉杆与工程结构连接的构件。

  2.1.8 卸荷钢丝绳 unloadedwire rope

  在工程结构与悬挑支承结构端部之间设置的具有卸载作用的斜向吊拉钢丝绳。

  2.1.9 钢筋吊环 U-shaped steel ring-pull

  预埋在工程结构中的钢筋锚固体,用于吊拉钢丝绳与工程结构的连接。

  2.1.10 U形钢筋锚环U-shaped steel anchor ring

  预埋在工程结构中的U形钢筋锚固体,用于悬挑钢梁与工程结构的连接。

  2.1.11 锚固螺栓 anchored bolt

  用于悬挑支承结构与工程结构之间固定的螺栓。

  2.1.12 下支撑lowerSupport

  设置于悬挑支承结构下方,用于支承悬挑支承结构的构件。

  2.1.13 连墙件 tiemember

  与工程结构和架体连接,能够承受拉力和压力的刚性构件。

  2.2符号

  2.2.1 荷载、荷载效应

  gk——结构自重标准值;

  M——弯矩设计值;

  MGk——脚手板自重产生的弯矩标准值;

  MQk——施工荷载产生的弯矩标准值;

  Mmax——钢梁计算截面最大弯矩设计值; Mw——计算立杆段由风荷载产生的弯矩设计值;

  Mwk——计算立杆段由风荷载产生的弯矩设计值;

  N——轴力设计值;

  Nv——单个螺栓所承受的剪力设计值;

  Nt——单个螺栓所承受的拉力设计值;

  N0——连墙件约束脚手架平面外变形所产生的轴向力设计值;

  Nl——连墙件轴向力设计值;

  Nlw——风荷载产生的连墙件轴向力设计值;

  N 内——内立杆轴向力设计值;

  N外——外立杆轴向力设计值;

  Nm——悬挑型钢锚固点U形钢筋锚环或锚固螺栓拉力设计值;

  Nv——单个螺栓所承受的剪力设计值;

  Nt——单个螺栓所承受的拉力设计值;

  Σ NG1K——立杆由架体结构及构配件自重产生的轴向力标准值总和;

  Σ NQ1K——立杆由施工荷载产生的轴向力标准值总和;

  P——下部斜撑承受的拉力;

  q——均布线荷载标准值;

  R——纵向或横向水平杆传给立杆的竖向作用力设计值;

  Rd——架体结构构件的抗力设计值;

  sd——荷载效应组合设计值;

  T 内——内拉杆承受的拉力;

  T外——外拉杆承受的拉力;

  Vmax——计算截面沿腹板平面作用的最大剪力设计值;

  wk——风荷载标准值;

  w0——基本风压值;

  σ——正应力;

  σI——最大主应力;

  σx——水平方向所产生的最大应力;

  σy——垂直于σx方向的应力;

  σf——焊缝应力;

  τ——剪应力;

  τx——竖向剪应力;

  v——受弯构件的计算挠度。

  2.2.2 材料、物理性能和抗力E——钢材的弹性模量;

  f——钢材的抗拉、抗压和抗弯强度设计值;

  fc——计算工况对应的混凝土轴心抗压强度设计值;

  ft——计算工况对应的混凝土轴心抗拉强度设计值;

  ffw——焊缝抗拉、抗压和抗剪强度设计值; fl——U形钢筋锚环或锚固螺栓抗拉强度设计值;

  fv——钢材的抗剪强度设计值;

  fvb——螺栓的抗剪强度设计值;

  ftb——螺栓的抗拉强度设计值;

  Nv(b)——单个螺栓抗剪承载能力设计值;

  Nt(b)——单个螺栓抗拉承载能力设计值;

  Rc——扣件抗滑承载力设计值;

  [v]——受弯构件的容许挠度值。

  2.2.3 计算系数

  k——立杆计算长度附加系数;

  μ——考虑单、双排脚手架整体稳定因素的单杆计算长度系数;

  μz——风压高度变化系数;

  μs——风荷载体型系数;

  φ——挡风系数;

  φ——轴心受压构件的稳定系数;

  φx——型钢梁截面弯矩作用平面内轴心受压构件稳定系数;

  φy——型钢梁截面弯矩作用平面外轴心受压构件稳定系数;

  φb——均匀弯曲受弯构件整体稳定系数;

  ξ——弯矩折减系数;

  Y0——结构重要性系数;

  YG——永久荷载的分项系数;

  YQ——可变荷载的分项系数;

  YL——施工设计工作年限的荷载调整系数;

  ψw——风荷载的组合值系数;

  λ——长细比;

  λx——型钢梁截面弯矩作用平面内长细比;

  λy——型钢梁截面弯矩作用平面外长细比;

  β1——计算折算应力的强度设计增大系数;

  βb——螺栓孔混凝土受荷计算系数;

  βl——混凝土局部承压提高系数;

  βmx——平面内等效弯矩系数;

  βtx——平面外等效弯矩系数;

  εk——钢号修正系数。

  2.2.4 几何参数

  A——截面面积;

  Ac——净截面面积;

  Al——U形钢筋锚环净截面面积或锚固螺栓的有效截面面积;

  An——悬挑脚手架迎风面挡风面积;

  Aw——悬挑脚手架迎风面面积;

  At——钢拉杆计算截面积; a——顺受力方向,销轴孔边距板边缘最小距离;

  b——锚固螺栓的工程结构厚度;

  c——连接耳板两侧边缘与销轴孔边边缘净距;

  d——螺栓、双耳拉环锚栓或销轴的直径;

  d0——销轴孔径;

  de一一螺栓螺纹处有效直径;

  e——双耳拉环锚栓与拉杆连接处的销轴中心线至锚栓嵌入墙体中螺杆截面变化处直线距离;el——钢筋中心线至工程结构梁面的距离;

  Hc——连墙件间竖向垂直距离;

  h0——混凝土的有效截面高度;

  he——焊缝的计算厚度;h——步距;

  I——毛截面惯性矩;

  In——净截面惯性矩;i——回转半径;

  ix——型钢梁截面弯矩作用平面内回转半径;

  iy——型钢梁截面弯矩作用平面外回转半径;

  Lc——钢梁锚固点中心至工程结构支撑点的距离;

  Lc1——悬挑钢梁外端面至工程结构的距离;

  Lc2——外立杆至建筑工程结构的距离;

  Lc3——内立杆至工程结构的距离;

  Ll——连墙件水平间距(mm);l——受弯构件的计算跨度;

  l0——立杆计算长度;

  l0x——型钢梁截面弯矩作用平面内长度;

  l0y——型钢梁截面弯矩作用平面外长度;

  la——立杆纵距;

  lb——立杆横距;

  lw——焊缝的计算长度;nv——受剪面数目;

  S——计算剪应力处以上(或以下)毛截面对中和轴的面积矩;

  s——螺栓预埋深度;

  tw——型钢腹板厚度;

  t——连接耳板厚度;

  um——冲切临界截面的周长;W——截面模量;

  Wn——构件的净截面模量;

  y1——计算点至型钢中和轴的距离;

  Z——连接耳板端部抗剪截面宽度。 3基本规定

  3.0.1 悬挑脚手架应根据工程结构类型、特点、施工环境等情况,编制悬挑脚手架专项施工方案,专项施工方案主要内容应包括:

  1工程概况;

  2编制依据;

  3 施工计划;

  4 悬挑脚手架方案设计和施工工艺技术;

  5 施工保证措施;

  6 施工管理及作业人员配备和分工;

  7 验收要求;

  8 应急处置措施;

  9 计算书、相关施工图纸及节点详图。

  3.0.2 悬挑脚手架分段搭设高度不宜大于 20m。当分段搭设高度 20m 及以上的悬挑脚手架,施工单位应组织专家对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

  3.0.3 悬挑脚手架设计应保证结构体系的稳定,构造合理、连接牢固、搭设与拆除方便、使用安全可靠,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1 满足承载力要求;

  2 不发生影响正常使用的变形;

  3 具有安全防护功能。

  3.0.4悬挑脚手架采用工具式定型产品时,应具备下列资料:

  1 产品制造商、出厂检验日期、产品编号;

  2 产品出厂合格证;

  3 使用说明书;

  4 其他必要的证明文件。

  3.0.5附着或支承在工程结构上的悬挑脚手架,应按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标准》GB/T50010 对工程结构进行承载力验算,经设计单位复核确认。当不满足要求时,应采取可靠的加固措施。

  3.0.6 悬挑脚手架经现场检查和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3.0.7 悬挑脚手架搭设和拆除前,专项施工方案编制人员或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向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进行方案交底,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应向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由交底双方和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共同签字确认,形成交底记录。

  3.0.8 遇到雷雨、雪、浓雾或作业场所5级以上大风等恶劣天气时,应停止悬挑脚手架搭设和拆除作业。雨、雪后脚手架上作业应有防滑措施;夜间不得从事悬挑脚手架搭设和拆除作业。

  3.0.9 悬挑脚手架使用过程中,不应改变其结构体系。 4材料与构配件

  4.0.1 脚手架材料与构配件应有产品质量合格证文件。

  4.0.2 脚手架所用杆件和构配件应配套使用并应满足组架方式及构造要求。

  4.0.3 用于制作悬挑支承结构的型钢、钢板、钢拉杆调节套管的材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碳素结构钢》GB/T 700或《低合金高强度结构钢》GB/T 1591的有关规定。

  4.0.4 用于悬挑脚手架的钢管、扣件、连墙件、脚手板等构配件的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建筑施工承插型盘扣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标准》JGJ/T 231的规定。

  4.0.5 用于固定型钢悬挑梁的U型钢筋拉环或锚固螺栓、钢丝绳吊环的材质应符合《钢筋混凝土用钢 第1部分:热轧光圆钢筋》GB 1499.1中HPB300级钢筋的有关规定。

  4.0.6 脚手架所用的钢丝绳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丝绳通用技术条件》GB/T 20118、《钢丝绳用普通套环》GB/T5974.1和《钢丝绳夹》GB/T5976的有关规定,钢丝绳直径不应小于Φ14mm,宜为强度不小于1570MPa的6×37钢丝绳。

  4.0.7 密目式安全立网的质量和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安全网》GB 5725的规定。

  4.0.8 制作悬挑支承结构型钢构件的焊接材料应与主体金属材料的技术性能相适应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相关的规定。

  4.0.9 悬挑支承结构连接应符合下列要求:

  1 钢拉杆的材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筋混凝土用钢第1部分:热轧光圆钢筋》GB/T1499.1中HPB300级钢筋的有关规定;

  2 锚固螺栓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六角头螺栓》GB/T 5782 的规定,其机械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紧固件机械性能 螺栓、螺钉和螺柱》GB/T 3098.1的规定;

  3 销轴应采用现行国家标准《低合金高强度结构钢》GB/T 1591中规定的Q355级钢、《优质碳素结构钢》GB/T 699中规定的45钢制成;

  4 双耳拉环锚栓应采用现行国家标准《优质碳素结构钢》GB/T699 中规定的牌号 45 钢,宜采用一次冲压成型工艺制作。

  4.0.10 构配件加工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钢构件应平直,两端端面应平整,不应有斜口。当杆件有裂纹、表面分层硬伤、压扁、硬弯、深划痕、结疤等缺陷时,不得使用;

  2 金属结构件焊缝应符合焊接质量要求;

  3 油漆外观不应有脱漆、漏漆等缺陷。

  4.0.11 型钢及钢拉杆表面应采取防腐措施,工厂化制作的构配件应有生产厂的标志。 5荷载

  5.1荷载分类

  5.1.1 悬挑脚手架上的荷载,可分为永久荷载和可变荷载。

  5.1.2 脚手架的永久荷载根据实际构造措施进行计算,应包含下列项目:

  1 脚手架结构自重:包括悬挑支承结构和上拉杆、脚手架立杆、水平杆、剪刀撑或斜杆、扣件等的自重;

  2 构配件自重:包括脚手板、安全网、栏杆等防护设施的自重;

  3 其他可按永久荷载计算的荷载。

  5.1.3 脚手架的可变荷载应包括下列项目:

  1 施工荷载:包括作业层上的人员、施工机具及材料等的自重;

  2风荷载;

  3 其他可变荷载。

  5.2荷载标准值

  5.2.1 悬挑脚手架永久荷载的标准值取值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悬挑支承结构自重标准值按施工方案设计图计算取值;

  2 脚手架架体结构自重标准值应按其搭设尺寸,按现行国家标准的规定取值;

  3 构配件自重标准值不应低于表5.2.1的规定。

  表5.2.1 悬挑脚手架构配件自重标准值

  类别 永久荷载标准值 冲压钢脚手板 0.30 kN/m2 钢脚手板 0.20 kN/m2 钢筋格栅脚手板 0.10 kN/m2 栏杆与挡脚板 0.17kN/m 密目式安全立网 0.01 kN/m2 注:本表所给各项永久荷载适用于一般使用条件,当使用荷载较大、情况特殊或有专门要求时,应按实际情况取值;其他材料和构配件可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 50009规定取值。

  5.2.2 悬挑脚手架可变荷载标准值的取值应符合下列规定:

  1作业层上的施工荷载标准值应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不应低于表5.2.2的规定。

  表5.2.2 脚手架施工荷载标准值

  序号 脚手架用途 施工荷载标准值(kN/m2 ) 1 砌筑工程作业 3.0 2 其他主体结构工程作业 2.0 3 装饰装修作业 2.0 4 防护作业 1.0 注: 1 上人斜道(斜梯)施工荷载标准值按其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取值不应低于2.0kN/m2。

  2 当作业脚手架上存在 2 个及以上作业层同时作业时,在同一跨距内各操作层的施工荷载标准 值总和取值不应小于5.0kN/m2。

  3当作业架有较大施工荷载时,应按实际情况取值。

  5.2.3 悬挑脚手架上振动、冲击物体应按其自重乘以动力系数后取值计入可变荷载标准值,动力系数可取1.35。

  5.2.4 作用于悬挑脚手架上的水平风荷载标准值应按下式计算:

  ωk=μz• μs•ω0(5.2.4)

  式中:ωk——风荷载标准值(kN/m2);

  μz——风压高度变化系数,应根据脚手架搭设的最大高度,按本标准附录A取值;

  μs——脚手架风荷载体型系数,应按表5.2.4的规定取用;

  ω0——基本风压值(kN/m2),应按附录A取重现期n=10对应的风压值。

  表5.2.4 悬挑脚手架风荷载体型系数μS

  背靠建筑物状况 全封闭 敞开、框架和开洞墙 μs 1.0φ 1.3φ 注:φ为挡风系数,φ=1.2An/Aw。其中:An 为悬挑脚手架迎风面挡风面积(m2),Aw 为悬挑脚手架迎风面面积(m2);密目式安全立网全封闭脚手架挡风系数φ不宜小于0.8。

  5.3荷载组合

  5.3.1 悬挑脚手架设计时,根据使用过程中在架体上可能同时出现的荷载,应按承载能力极限状态和正常使用极限状态分别进行荷载组合,应取各自最不利的荷载组合进行设计。

  5.3.2 悬挑脚手架结构及构配件承载能力极限状态设计时,应按表5.3.2的规定采用。

  表5.3.2 悬挑脚手架荷载的基本组合

  计算项目 荷载的基本组合 水平杆强度 永久荷载+施工荷载 上拉杆、下撑、悬挑支承结构的强度及稳定承载力 永久荷载+施工荷载 立杆稳定承载力 永久荷载+γL施工荷载+ψw风荷载 连墙件强度、稳定承载力 风荷载+N0 连接耳板强度、稳定承载力 永久荷载+施工荷载 预埋件、锚固螺栓强度、稳定承载力 永久荷载+施工荷载 注:1.表中的“+”仅表示各项荷载参与组合,而不代表代数相加;

  2.强度计算包括连接强度计算;

  3.γL脚手架设计工作年限的荷载调整系数,取值为0.9;

  4.ψw为风荷载的组合值系数,取值为0.6;

  5.N0为连墙件约束脚手架平面外变形所产生的轴向力设计值,取值为3kN。

  5.3.3 脚手架结构及构配件正常使用极限状态设计时,应按表5.3.3的规定采用。 表5.3.3 悬挑脚手架荷载的标准组合

  计算项目 荷载的标准组合 水平杆挠度 永久荷载+施工荷载 悬挑支承结构挠度 5.3.4 荷载分项系数取值应符合表5.3.4的规定。

  表5.3.4 荷载分项系数

  验算项目 荷载分项系数 永久荷载YG 可变荷载γQ 结构构配件及连接件强度、稳定承载力 1.3 1.5 水平杆挠度 1.0 1.0 悬挑支承结构挠度 1.0 0

  5.3.5 对承载能力极限状态,应按荷载的基本组合计算荷载组合的效应设计值并应按下列设计表达式进行设计:

  γ0Sd≤Rd (5.3.5)

  式中:γ0——结构重要性系数,安全等级为Ⅰ级时按1.1采用,安全等级为Ⅱ级时按1.0采用;

  Sd——荷载效应组合设计值;

  Rd——架体结构构件的抗力设计值。 6设计计算

  6.1一般规定

  6.1.1 悬挑脚手架设计应依据《工程结构通用规范》GB55001、《施工脚手架通用规范》GB55023、《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钢结构设计标准》GB50017、《冷弯薄壁型钢结构技术规范》 GB 50018、《建筑施工脚手架安全技术统一标准》GB 51210及《建筑结构荷载规范》DBJ 15-101等现行国家和广东省标准的规定,采用概率极限状态设计法,以分项系数的设计表达式进行设计。

  6.1.2 悬挑脚手架应根据工程实际施工工况进行设计计算,结果应满足对脚手架强度、刚度、稳定性的要求。其设计计算应包括下列内容:

  1 脚手架架体构件(水平杆、立杆)强度、稳定性、变形计算;

  2 悬挑支承结构、联梁的强度、稳定性、变形计算;

  3 悬挑支承结构锚固支座强度、稳定性计算;

  4 悬挑支承结构上拉杆、双耳拉环锚栓强度计算;

  5 悬挑支承结构下支撑强度、稳定性、变形和预埋件计算;

  6 双耳拉环锚栓、锚固螺栓孔处混凝土局部承压计算;

  7 悬挑支承结构搁置工程结构承载力计算;

  8 连墙件的强度、稳定性和连接强度计算。

  6.1.3 脚手架结构设计计算应依据施工工况选择具有代表性的最不利杆件及构配件,以其最不利截面和最不利工况作为计算条件,计算单元的选取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选取受力最大的杆件、构配件;

  2 应选取跨距、间距变化和几何形状、承力特性改变部位的杆件、构配件;

  3 应选取架体构造变化处或薄弱处的杆件、构配件;

  4 当脚手架上有集中荷载作用时,尚应选取集中荷载作用范围内受力最大的杆件、构配件。

  6.1.4 脚手架杆件和构配件强度应按净截面计算,杆件和构配件稳定性、变形应按毛截面计算。

  6.1.5 计算构件的承载力、稳定性与连接强度时,应采用荷载效应的基本组合和材料强度设计值计算,荷载分项系数按本标准第5.3.3条执行。

  6.1.6 验算变形(挠度)时,应采用荷载效应的标准组合和变形限值进行计算,荷载分项系数按本标准第5.3.3条执行。

  6.1.7 钢材的强度设计值与弹性模量应按表6.1.7采用。

  表6.1.7 脚手架材料的强度设计值与弹性模量(N/mm2)

  材质 抗拉、抗压和抗弯f 抗剪fv 弹性模量E Q235 205 120 2.06×105 Q355 295 170 2.06×105 45 305 175 2.10×105 HPB300钢筋 270 2.10×105

  6.1.8 螺栓连接的强度指标应按表6.1.8采用。

  表6.1.8 螺栓的强度设计值(N/mm2)

  普通螺栓等级 抗拉fbt 抗剪fbv 4.8 170 140 8.8 400 320 6.1.9 构件焊缝强度设计值应符合表6.1.9的规定。

  表6.1.9 焊缝的强度设计值(N/mm2)

  材质 抗拉、抗压和抗剪fwf Q235角焊缝 160 Q355角焊缝 200 6.1.10 脚手架受弯构件容许挠度应符合表6.1.10的规定。

  表6.1.10 受弯构件的容许挠度

  构件类别 容许挠度[v] 脚手板,纵向、横向水平杆 {/150与10mm取较小值 悬挑受弯构件 {/400 联梁 {/250 注:{为受弯构件的计算跨度,对悬挑构件{ 为悬挑长度的2倍。

  6.1.11 脚手架立杆长细比不应大于210,其他杆件中的受压杆件长细比不应大于250,受拉杆件长细比不应大于350。

  6.1.12 悬挑脚手架结构设计应根据脚手架种类、搭设高度和荷载采用不同的安全等级。脚手架安全等级的划分应符合表6.1.12的规定。

  表 6.1.12 脚手架的安全等级

  分段搭设高度(m) 安全等级 <20 Ⅱ ≥20 Ⅰ 6.1.13 有密集人员通行的沿街建筑悬挑支承结构的结构重要性系数应取1.1,一般地区建筑物的悬挑支承结构的结构重要性系数不应小于1.0。

  6.2悬挑支承结构设计计算

  6.2.1 悬挑支承结构的设计应根据不同的构造形式,进行下列设计计算:

  1 悬挑钢梁的抗弯强度、抗剪强度、稳定性和变形计算;

  2 悬挑钢梁锚固件及其锚固连接的抗拉和抗剪强度计算;

  3 上拉杆强度计算;

  4 下支撑强度和稳定性计算;

  5 连接节点焊缝、螺栓计算。 6.2.2 悬挑支承结构设计时,应复核锚固支座、上拉杆和下支撑锚固位置的工程结构承载能力并应经设计单位复核确认。

  6.2.3 悬挑支承结构为附着工程结构上拉杆悬挑钢梁时,设计计算采用以工程结构附着点为支点的结构计算简图(图6.2.3)。

  Lc1≤1300 mm 1300mm

  图6.2.3附着工程结构拉杆式悬挑钢梁的计算示意图

  N内——内立杆轴向力设计值;N外——外立杆轴向力设计值;q——悬挑钢梁自重线荷载标准值;

  Lc1——悬挑钢梁外端面至工程结构的距离;Lc2——外立杆至建筑工程结构的距离;

  Lc3——内立杆至工程结构的距离;T内——内拉杆承受的拉力;T外——外拉杆承受的拉力

  6.2.4 悬挑支承结构为附着工程结构下支撑悬挑钢梁时,设计计算采用以工程结构附着点为支点的结构计算简图(图6.2.4)。

  图6.2.4附着工程结构下支撑悬挑钢梁的计算示意图

  N内——内立杆轴向力设计值;N外——外立杆轴向力设计值;q——悬挑钢梁自重线荷载标准值

  Lc1——钢梁悬挑端面至工程结构的距离;Lc2——外立杆至工程结构的距离;

  Lc3——内立杆至工程结构的距离;P——下部斜撑承受的压力 6.2.5 悬挑支承结构为搁置结构面下支撑悬挑钢梁时,设计计算采用以工程结构支承点为支点的结构计算简图(图6.2.5)。

  图6.2.5 搁置结构面下撑式悬挑钢梁的计算示意图

  N内——内立杆轴向力设计值;N外——外立杆轴向力设计值;q——型钢梁自重线荷载标准值;

  Lc——悬挑钢梁锚固点中心至工程结构支承点的距离;Lc1——钢梁悬挑端面至工程结构支承点的距离;

  Lc2——外立杆至工程结构支承点的距离;Lc3——内立杆至工程结构支承点的距离;P——下部斜撑承受的压力

  6.2.6 当悬挑支承结构为搁置悬挑钢梁时,设计验算采用以工程结构支承点为平衡点的结构计算简图(图6.2.6)。

  Lc

  /A C3 C2 Lc1

  图6.2.6 搁置悬挑钢梁的计算示意图

  N内——内立杆轴向力设计值;N外——外立杆轴向力设计值,q——悬挑钢梁自重线荷载标准值;

  Lc——悬挑钢梁锚固点中心至工程结构支承点的距离;Lc1——钢梁悬挑端面至工程结构支承点的距离;

  Lc2——外立杆至工程结构支承点的距离;Lc3——内立杆至工程结构支承点的距离

  6.2.7 计算悬挑支承结构的承载力时,应采用构件的净截面面积;验算悬挑钢梁的变形、稳定性时,应采用构件的毛截面面积。

  6.2.8 悬挑钢梁设计计算时,支承点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悬挑钢梁搁置于建筑楼面结构时,支承点位置应按方案设计,但不应小于工程结构外边缘向内100mm。

  2 悬挑钢梁与工程结构外侧面连接时,支承点应取实际连接位置。

  6.2.9 悬挑钢梁、联梁的承载力应按下列规定计算:

  1 在主平面内受弯的实腹构件,其抗弯强度可按下式计算: (6.2.9-1)

  式中:Mmax——钢梁计算截面最大弯矩设计值(N·mm);

  Wn——钢梁净截面模量(mm3),应按本标准附录C表C.0.1采用;

  f——抗弯强度设计值(N/mm2),应按本标准表6.1.7采用。

  2 在主平面内受弯的实腹构件,抗剪强度可按下式计算:

  fv(6.2.9-2)

  式中: Vmax——计算截面沿腹板平面作用的最大剪力设计值(N);

  S——计算剪应力处以上(或以下)毛截面对中和轴的面积矩(mm3);

  In——净截面惯性矩(mm4),应按本标准附录C表C.0.1采用;

  tw——型钢腹板厚度(mm),应按本标准附录C表C.0.1采用;

  fv——钢材的抗剪强度设计值(N/mm2),应按本标准表6.1.7采用。

  3 当钢梁同时承受较大的正应力和剪应力时应按下式进行组合应力验算:

  f(6.2.9-3)

  y1(6.2.9-4)

  式中:σ、τ——腹板计算高度边缘同一点上同时产生的正应力、剪应力,可按本标准

  式6.2.9-1、6.2.9-2计算;

  β1——计算折算应力的强度设计增大系数,β1=1.1;

  In——净截面惯性矩(mm4),应按本标准附录C表C.0.1采用;

  y1——计算点至型钢中和轴的距离(m)。

  6.2.10 悬挑钢梁、联梁整体稳定性可按下式进行计算:

  1 平面内稳定性计算:

  f(6.2.10-1)

  Nx=π2EA/(6.2.10-2)

  2 平面外稳定性计算:

  f(6.2.10-3)

  式中:N——型钢梁的轴力设计值(N);

  f——钢材抗弯强度设计值(N/mm2),应按本标准表6.1.7采用;

  Mmax——型钢梁截面最大弯矩设计值(N·mm);

  φx 、φy——型钢梁截面弯矩作用平面内、外轴心受压构件稳定系数,根据对应的构件长细比λx 、λy 、钢材屈服强度和截面分类确定,平面内属a类截面,平面外属b类截面;

  λx 、λy——型钢梁截面弯矩作用平面内、外长细比,λx =l0x/ix,λy=l0y/iy;

  l0x、l0y——型钢梁截面弯矩作用平面内、外计算长度(mm),平面内取第一拉结点到锚固支座的距离;平面外考虑脚手架立杆、扫地杆的约束作用,取锚固支座至内立杆距离以及立杆横向间距中的最大值;

  ix、iy——型钢梁截面弯矩作用平面内、外回转半径(mm);

  W——型钢毛截面模量(mm3),应按本标准附录C表C.0.1采用;

  A——型钢毛截面面积(mm2),应按本标准附录C表C.0.1采用; βmx——平面内等效弯矩系数,按有横向荷载柱脚铰接的有侧移单层框架柱计算,取βmx=1.0;

  βtx——平面外等效弯矩系数,按端弯矩作用平面外为悬挑构件计算,取βtx=1.0;

  η——截面影响系数。工字钢截面取η=1.0 ;

  φb——均匀弯曲受弯构件整体稳定系数,按双轴对称工字钢截面计算,取φb=1.07—

  λy2/44000εk(2),当φb值大于1.0时,取φb=1.0;

  εk——钢号修正系数,其值为235与钢材牌号中屈服点数值的比值的平方根;

  E——钢材弹性模量(N/mm2),应按本标准表6.1.7采用。

  6.2.11 轴心受压构件强度可按下式计算:

  f(6.2.11)

  式中: N——计算截面轴力设计值(N);

  Ac——构件净截面面积(mm2);

  f——抗压强度设计值(N/mm2)。

  6.2.12 轴心受压构件的稳定性应按下式计算:

  f (6.2.12)

  式中:N——构件最大轴向力设计值(N);

  φ——轴心受压稳定系数(取截面两主轴稳定系数中的较小者),按本标准附录D取值;

  A——构件毛截面面积(mm2)。

  6.2.13 受弯构件的变形可按下式验算:

  v=[v] (6.2.13)

  式中:υ—受弯构件的计算挠度,按照荷载作业的标准组合进行计算;

  [υ]—悬挑钢梁受弯构件的允许挠度值(mm),应按本标准表6.1.10采用。

  6.2.14 钢拉杆强度可按下式计算:

  f(6.2.14)

  式中:N——钢拉杆轴向力设计值(N);

  At——钢拉杆计算截面积(mm2);

  f——抗拉强度设计值(N/mm2),应按本标准表6.1.7采用。

  6.2.15 连接耳板构造和设计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连接耳板两侧厚度比c/t不宜大于4,几何尺寸应符合下列规定:

  图6.2.15-1 连接耳板尺寸图 a≥ be (6.2.15-1)

  be=2t+16≤c (6.2.15-2)

  式中:c——连接耳板两侧边缘与销轴孔边边缘净距(mm);

  t——连接耳板厚度(mm);

  a——顺受力方向,销轴孔边距板边缘最小距离(mm)。

  2 连接耳板强度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图6.2.15-2 连接耳板受剪面示意图

  耳板孔净截面的抗拉强度:

  f(6.2.15-3)

  耳板端部截面抗拉(劈开)强度:

  f(6.2.15-4)

  耳板抗剪强度:

  (6.2.15-5)

  Z(6.2.15-6)

  式中:N——钢拉杆轴向力设计值(N);

  c——连接耳板两侧边缘与销轴孔边缘距离(mm);

  b1——计算宽度(mm),取be与c-d0/3中的较小值;

  a——顺受力方向,销轴孔边距板边缘最小距离(mm);

  d0——销轴孔径(mm);

  Z——连接耳板端部抗剪截面宽度(mm);

  f——连接耳板抗拉强度设计值(N/mm2),应按本标准表6.1.7采用;

  fv——连接耳板抗剪强度设计值(N/mm2),应按本标准表6.1.7采用。

  6.2.16 销轴强度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销轴承压强度:

  (6.2.16-1)

  销轴抗剪强度:

  ⬚(6.2.16-2)

  式中:N——钢拉杆轴向力设计值(N);

  d——销轴直径(mm);

  nv——受剪面数目; t——连接耳板厚度(mm);

  f——销轴抗压强度设计值(N/mm2),应按本标准表6.1.7采用;

  fv——销轴抗剪强度设计值(N/mm2),应按本标准表6.1.7采用。

  6.2.17 悬挑支承结构各构件连接的焊缝强度和构造应满足结构受力要求,焊缝的强度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在对接接头和T形接头中,垂直于轴心拉力或轴心压力的对接焊缝,其强度按下式计算:

  ftwcw(6.2.17-1)

  式中:N ——轴心拉力或轴心压力设计值(N);

  lw——焊缝计算长度(mm),采用引弧板时,计算长度为焊缝全长;未采用引弧板时,计算长度减去2倍焊缝计算厚度;

  t ——焊缝的计算厚度(mm),在对接接头中为连接板的较小厚度;在T形接头中为腹板的厚度;

  ftw、fcw——对接焊缝的抗拉、抗压强度设计值(N/mm2),按本标准表6.1.9采用。

  2 在对接接头和T形接头中,平行于轴心拉力或轴心压力的对接焊缝,其强度应按下式计算:

  fvw (6.2.17-2)

  式中:τ ——剪应力(N/mm2);

  fvw——对接焊缝的抗剪强度设计值(N/mm2),按本标准表6.1.9采用。

  3 在对接接头和T形接头中,承受弯矩和剪力共同作用的对接焊缝,其正应力和剪应力应分别验算;对同时承受较大正应力和剪应力的位置,还应按下式验算:

  ftw (6.2.17-3)

  4 在通过直角角焊缝形心的拉力、压力或剪力作用下,角焊缝强度按下式验算:

  正面直角焊缝(作用力垂直于焊缝长度方向):

  ffw(6.2.17-4)

  侧面直角焊缝(作用力平行于焊缝长度方向):

  ffw(6.2.17-5)

  式中:σf——按焊缝有效截面计算,垂直于焊缝长度方向的应力(N/mm2);

  τf ——按焊缝有效截面计算,沿焊缝长度方向的剪应力(N/mm2);he ——焊缝的计算厚度(mm),直角角焊缝等于0.7hf ,hf为焊脚尺寸;

  lw——焊缝计算长度(mm),对每条焊缝取其实际长度减去2hf;

  βf ——正面角焊缝的强度设计值增大系数;对承受静力荷载的结构,βf = 1.22;ffw——角焊缝的强度设计值(N/mm2),应按本标准表6.1.9采用。 5 在通过焊缝形心的拉力、压力和剪力的综合作用下,可采用下式验算角焊缝的强度:

  ffw (6.2.17-6)

  6.2.18 锚固螺栓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当螺栓仅承受轴向拉力时,承载力应按下式计算:

  (6.2.18-1)Nb (6.2.18-2)

  2 当螺栓同时承受剪力和轴向拉力时,承载力应按下式计算:

  (6.2.18-3)

  (6.2.18-4)式中:Nv ,Nt——一个螺栓所承受的剪力和拉力设计值(N);

  Nv(b),Nt(b)——一个螺栓抗剪、抗拉承载能力设计值(N);

  d——螺栓直径(mm);

  de ——螺栓螺纹处有效直径(mm);

  fvb——螺栓抗剪强度设计值(N/mm2),一般采用8.8级普通螺栓,应按本标准表6.1.8采用;

  ftb——螺栓抗拉强度设计值(N/mm2),一般采用8.8级普通螺栓,应按本标准表6.1.8采用。

  6.2.19 双耳拉环锚栓当承受剪力、轴向拉力和弯矩时,其承载力应按下式计算:

  图6.2.18 双耳拉环锚栓受力计算示意图

  σ,≤ f(6.2.19-1)

  (6.2.19-2)

  σx= + (6.2.19-3) (6.2.19-4)

  式中:f——双耳拉环锚栓强度设计值(N/mm2),根据双耳拉环锚栓的材质按本标准表 6.1.7采用;

  σ’——最大主应力(N/mm2);

  σx——双耳拉环锚栓所受拉杆拉力在竖向分量上所产生的附加弯矩Tye和水平方向拉力Tx 的合力在水平方向所产生的最大应力(N/mm2);

  σy——垂直于σx方向的应力(N/mm2),取值为0;

  τx——双耳拉环锚栓所受拉杆拉力的竖向分量Ty产生的竖向剪应力(N/mm2),根据切应力互等定理, τx=τy;

  e——双耳拉环锚栓与拉杆连接处的销轴中心线至锚栓嵌入墙体中螺杆截面变化处直线距离(mm);

  Wn——双耳拉环螺栓净截面模量(mm³);

  Ac——双耳拉环锚栓净截面面积(mm2);

  d——双耳拉环锚栓直径(mm)。

  6.2.20 悬挑型钢锚固于工程结构上的U形钢筋锚环或锚固螺栓的强度应按下式计算:

  (6.2.20)

  式中:σ——U形钢筋锚环或锚固螺栓应力值(N/mm2);

  Nm——悬挑型钢锚固点U形钢筋锚环或锚固螺栓拉力设计值(N);

  Al——U 形钢筋锚环净截面面积或锚固螺栓的有效截面面积(mm2),一个钢筋锚环或一对锚固螺栓按两个截面计算;

  fl——U 形钢筋锚环或锚固螺栓抗拉强度设计值(N/mm2),应按现行《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T 50010的规定取fl=65N/mm2。

  6.2.21当悬挑型钢锚固点采用2个(对)及以上U形钢筋锚环或锚固螺栓锚固连接时,其钢筋锚环或锚固螺栓的承载力应乘以0.85的折减系数。

  6.2.22 锚固支座与工程结构连接螺栓处混凝土承载力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当锚固螺栓承受剪力时,螺栓孔处混凝土受压承载力应按下式计算:

  NV≤1.35βbβlfcs d (6.2.22-1)

  式中:NV——单个螺栓所承受的剪力设计值(N);

  βb——螺栓孔混凝土受荷计算系数,取0.39;

  βl——混凝土局部承压提高系数,取1.73;

  fc——计算工况对应的混凝土轴心抗压强度设计值(N/mm2),应按本标准附录C表C.0.3采用;

  s——螺栓预埋深度(mm),当采用穿墙对拉螺栓时,S=b;

  b——锚固螺栓的工程结构厚度(mm);

  d——螺栓直径(mm)。

  2 当锚固螺栓承受轴向拉力时,螺栓孔处混凝土受冲切时,承载能力应按下式计算:

  (6.2.22-2) 式中:Nt——单个螺栓所承受的拉力设计值(N);

  um——冲切临界截面的周长(mm),可取螺栓垫板周长+4h0;

  h0——混凝土的有效截面高度(mm);

  ft——计算工况对应的混凝土轴心抗拉强度设计值(N/mm2),应按本标准附录C表C.0.4采用。

  6.2.23 下支撑与工程结构采用预埋件连接时,预埋件应按《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T 50010 相关规定进行计算,构件焊接或螺栓连接应按《钢结构设计标准》GB50017的相关规定和本标准6.2.17或6.2.18进行焊缝强度和螺栓计算。

  6.3钢管脚手架设计计算

  6.3.1 脚手架架体的设计计算,应按照国家现行标准《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 JGJ 130、《建筑施工承插型盘扣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标准》JGJ/T 231的规定进行,钢管的壁厚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租赁模板脚手架维修保养技术规范》GB50829、《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 130、《建筑施工承插型盘扣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标准》JGJ/T 231的相应规定。

  6.3.2 脚手架立杆应根据分段搭设悬挑脚手架离地的高度、连墙件的设置等进行稳定性验算。

  6.3.3 附着工程结构上拉杆悬挑脚手架计算时,当上部设有悬挑脚手架,下部悬挑脚手架高度应增加不少于2个标准层高+1.5m。

  6.3.4纵向、横向水平杆的抗弯强度应按下式计算:

  f(6.3.4)

  式中:——正应力(N/mm2);

  M——弯矩设计值(N·mm),应按本标准第6.3.5条的规定计算;

  Wn——净截面模量(mm3),应按本标准附录C表C.0.2采用;

  f——钢材的抗弯强度设计值(N/mm2),应按本标准表6.1.7采用;

  Yo——结构重要性系数。

  6.3.5纵向、横向水平杆弯矩设计值,应按下式计算:

  M=1.3MGK +1.5MQK (6.3.5)

  式中: MGK——脚手板自重产生的弯矩标准值(kN·m);

  MQK——施工荷载产生的弯矩标准值(kN·m)。

  6.3.6纵向、横向水平杆(或受弯构件)的挠度应按本标准第6.2.13条的规定计算,计算纵向、横向水平杆的内力与挠度时,纵向水平杆宜按三跨连续梁计算,计算跨度取立杆纵距la;横向水平杆宜按简支梁计算。

  6.3.7纵向或横向水平杆与立杆连接时,其扣件的抗滑承载力应按下式计算:

  R≤Rc (6.3.7)

  式中: R——纵向或横向水平杆传给立杆的竖向作用力设计值(kN);

  Rc——扣件抗滑承载力设计值(kN),在拧紧力矩为40~65N·m的条件下,单扣件取8kN,双扣件取12kN。 6.3.8立杆的稳定性应按下列公式计算:

  不组合风荷载时:

  f(6.3.8-1)

  组合风荷载时:

  f(6.3.8-2)

  式中: ——计算立杆段的轴向力设计值(N),应按本标准第6.3.9条规定计算;

  ——轴心受压构件的稳定系数,应根据长细比按本标准附录D表D.0.1取值;

  ——长细比,;

  l,——计算长度(mm),应按本标准式6.3.10计算;

  ——截面回转半径(mm),可按本标准附录C表C.0.2采用;

  ——立杆毛截面面积(mm2),可按本标准附录C表C.0.2采用;W——立杆毛截面模量(mm3),可按本标准附录C表C.0.2采用;

  Mw——计算立杆段由风荷载产生的弯矩设计值(N·mm),可按本标准第6.3.11条规定计算;

  ——钢材抗压强度设计值(N/mm2),应按本标准表6.1.7采用。

  6.3.9计算立杆段的轴向力设计值N,应按下式计算:

  N=1.3ΣNG1K +1.5ΣNQ1K (6.3.9)

  式中:ZNOSX——立杆由架体结构及构配件自重产生的轴向力标准值总和(N);

  ——立杆由施工荷载产生的轴向力标准值总和(N),内、外立杆各按一纵距内施工荷载总和的1/2取值。

  6.3.10立杆计算长度l,应按下式计算:

  l0=kμℎ (6.3.10)式中:k——立杆计算长度附加系数,其值取1.155,当验算立杆容许长细比时,k=1;

  ——考虑单、双排脚手架整体稳定因素的单杆计算长度系数,应按表6.3.10采用;h——步距(mm)。

  表6.3.10 单、双排脚手架立杆计算长度系数μ

  类别 立杆横距(m) 连墙件布置 二步二跨 三步三跨

  双排架 1.05 1.05 1.70 1.30 1.55 1.75 1.55 1.60 1.80 单排架 ≤1.50 1.80 2.00 6.3.11 单、双排脚手架立杆由风荷载产生的弯矩设计值应按下列公式计算:

  Mw=1.5×0.6MwK (6.3.11-1) Mwk=0.05ξwklaHc(2)(6.3.11-2)

  式中:MW——立杆由风荷载产生的弯矩设计值(N·mm);

  MWX——立杆由风荷载产生的弯矩标准值(N·mm);

  ——弯矩折减系数,当连墙件设置为二步距时,取0.6;当连墙件设置为三步距时,取0.4;

  ——风荷载标准值(N/mm2),按本标准第5.2.4条的规定计算;la——立杆纵距(mm);

  HC——连墙件间竖向垂直距离(mm)。

  6.3.12脚手架立杆稳定性计算部位应为最不利杆件部位且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当脚手架采用相同的步距、立杆纵距、立杆横距和连墙件间距时,应计算底层立杆段;

  2 当脚手架的步距、立杆纵距、立杆横距和连墙件间距有变化时,除应计算底层立杆段外,还应对出现最大步距或最大立杆纵距、立杆横距和连墙件间距等部位的立杆段。

  6.3.13 连墙件应按照国家现行标准《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 130、《钢结构设计标准》GB 50017等的规定,分别进行强度、稳定性和连接强度计算。

  1 连墙件的轴向力设计值应按下式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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