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53/T 1358.1-2025 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规范 第1部分:基础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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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类型:综合地方标准
- 标准语言:中文版
- 文件类型:PDF文档
- 更新时间:2025-0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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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介绍
DB53/T 1358.1-2025《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规范 第1部分:基础管理》主要内容总结
一、适用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云南省各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的基础性要求,适用于党的机关、人大、政府、政协、监察、审判、检察机关,以及人民团体和参公事业单位的办公用房管理,涵盖办公室、服务用房、设备用房及附属用房等类别。
二、核心术语定义
- 党政机关:包括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监察、法院、检察院,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和参公事业单位。
- 办公用房:党政机关占有或确认归属的保障性工作场所,分为办公室、服务用房、设备用房和附属用房四类。
- 管理部门:负责办公用房规划、权属、调配、维修等工作的机构(如各级机关事务管理局)。
- 使用单位:实际使用办公用房的党政机关单位,承担日常管理与维护责任。
三、管理基本原则
- 依法合规: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及党内制度,强化监管。
- 科学规划:统筹办公与公共服务需求,优化功能布局。
- 规范配置:科学制定标准,严格审核程序,合理保障需求。
- 有效利用:调剂余缺、及时处置,避免闲置浪费。
- 厉行节约:注重经济适用、节能降耗,建设节约型机关。
四、管理职责分工
(一) 管理部门职责
- 机关事务管理部门:
- 负责本级办公用房的规划、权属登记、调剂、使用监管、维修及处置。
- 指导下级机关事务管理工作。
- 发展改革部门:审批办公用房建设项目及投资安排。
- 财政部门:统筹预算安排,指导资产管理工作。
- 垂直管理机构:由上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所属单位办公用房管理。
- 州(市)、县(市、区):参照省级分工,结合本地实际明确管理机构。
(二) 使用单位职责
- 制度建设:制定内部管理制度,明确管理责任人。
- 权属管理:配合将办公用房权属登记至机关事务部门,归档建设、维修等原始档案。
- 日常维护:承担安全检查、日常维修及安全保障。
- 资产管理:建立资产分台账,定期清查登记,更新信息系统数据。
- 配合监督:接受管理部门监督检查,协助落实整改。
五、监督管理要求
- 监督检查:建立巡检考核制度,重点检查违规使用、超标配置、闲置浪费等问题。
- 责任追究:对违规行为严肃追责,确保制度刚性执行。
- 信息透明:通过信息系统实现动态监管,确保数据准确、及时上报。
六、标准体系定位
本文件为《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规范》系列标准的第1部分,后续部分涵盖权属、配置、使用、维修、处置、安全、信息系统、统计报送、巡检考核等专项管理内容,形成全面管理体系。
附注:该标准旨在通过规范化管理提升党政机关资产使用效率,保障办公安全,促进党风廉政和节约型机关建设,是云南省推进机关事务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