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地图 | Tags | 热门标准 | 最新标准 | 订阅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地方标准 > 河南省地方标准(DB41)

DB41/T 2905-2025 船闸维护技术规程

  • 文件大小:955.65 KB
  • 标准类型:地方标准规范
  • 标准语言:中文版
  • 文件类型:PDF文档
  • 更新时间:2025-09-17
  • 下载次数
  • 标签

资料介绍

  河南省地方标准

  DB41/T 2905—2025

  船闸维护技术规程

  2025 - 08 - 08发布

  2025 - 11 - 07实施

  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

 

  目次

  前言 ................................................................................. II

  1 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3 术语和定义 ......................................................................... 1

  4 基本规定 ........................................................................... 2

  5 闸门维护 ........................................................................... 2

  6 阀门维护 ........................................................................... 4

  7 启闭机械维护 ....................................................................... 5

  8 电气设备维护 ....................................................................... 9

  9 水工建筑物及附属设施维护 .......................................................... 11

  10 消防设施维护 ..................................................................... 13

  11 安全防护 ......................................................................... 13

  附录A(资料性) 巡检记录卡样式 ...................................................... 15

  附录B(资料性) 保养记录卡样式 ...................................................... 22

  附录C(资料性) 维修记录卡样式 ...................................................... 23

  参考文献 ............................................................................. 24

  DB41/T 2905—2025

  II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河南省交通运输厅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河南省交通事业发展中心、河南省中工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王纪锋、阮锦楼、崔洋、李思玮、毛亚伟、段黎明、靳松洋、刘鹏、陈保柱、刘同星、向凯、戴葳、杨鹤、刘玉蓉、王登铎、刘奥祥、亢洛宜、王光磊、王占伟、张志虎、宋禹辰、岳凯凯、陈浩、田自创、常雪岩、朱春燕、闫亚倩、陈倩云、宋媛媛、薛辉、师雯、李尧、李平、刘卫平、孙德旭、牛东旭、王海涛、刘晓玲。

  DB41/T 2905—2025

  1

  船闸维护技术规程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船闸维护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规定和闸门、阀门、启闭机械、电气、水工建筑物及附属设施、消防等维护的技术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船闸的日常维护工作。本文件不适用于船闸大修和抢修。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5972 起重机钢丝绳保养、维护、检验和报废

  GB/T 14039 液压传动油液固体颗粒污染等级代号

  GB 25201 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

  GB/T 42087 液压传动系统清洗程序和清洁度检验方法

  DL/T 596 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

  JTS 257 水运工程质量检验标准

  JTS 320—3 船闸检修技术规程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船闸

  设有上、下闸首和闸室、引航道的通航建筑物。

  3.2 船闸维护

  对船闸设施与设备进行的日常巡检、保养和维修。

  3.3 日常巡检

  对船闸设施与设备进行的随班观察、简单清洁、运行状况记录等。

  3.4 保养

  对设施与设备的外观检查、清洁、紧固、润滑、功能检验、一般缺陷检查处理的过程。

  3.5 维修

  根据日常巡检、保养结果及有关技术经济条件对设施与设备的拆解、检查、换损、更新,以消除故障状态、恢复设备性能、确认技术参数的过程。

  DB41/T 2905—2025

  2

  4 基本规定

  船闸维护应注重日常巡检、保养,及时维修,以保持或恢复原有使用功能为原则。 4.1

  船闸维护应根据船闸技术状况、使用条件、运行频繁程度,确定日常巡检、保养频次。 4.2

  船闸设施与设备接近使用寿命、运行异常或遇到极端天气时,应增加日常巡检频次。 4.3

  船闸维修方案应根据缺陷情况、技术要求和施工条件综合确定,必要时应进行专项设计。 4.4

  船闸维护宜在可靠和经济的前提下,积极使用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和新工艺。 4.5

  船闸维护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技能,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应按国家有关规定持证上岗。 4.6

  船闸维护应参照附录填写日常巡检、保养、维修记录卡,并建立设施与设备维护档案。 4.7

  船闸维护应建立工程质量控制与管理体系,制定并执行过程控制措施。船闸维护质量检验应按国4.8 家现行标准的有关规定执行。

  船闸维护应积极采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和图像分析等信息化技术,实现船闸设施故障的4.9 智能诊断和养护计划的科学制定,提升船闸维护的质量和效率,降低维护成本。

  5 闸门维护

  一般规定 5.1

  5.1.1 闸门维护范围应包括门体结构、支承运转件、止水装置、限位装置、锁定装置、润滑系统等。

  5.1.2 闸门维护项目与周期应符合表1~表2规定,并参照附录A.1、附录B、附录C填写记录卡。

  闸门日常巡检 5.2

  5.2.1 闸门日常巡检应包括闸门的运行观察和检查等。

  5.2.2 观察闸门运行是否平稳同步,有无卡阻、跳动、抖动、异响等现象,闸门启闭时间是否在规定范围内,闭门状态是否对中良好、锁定顺畅。

  5.2.3 观察闸门有无损坏、变形、焊缝开裂等现象,防腐涂层有无脱落,表面有无明显附着物。

  5.2.4 检查闸门门龛、门格--及止水部件工作区域内有无异物,影响闸门运行时应及时清理。

  5.2.5 观察闸门防撞设施是否完好,交通桥栏杆是否安装牢固,安全防护装置是否完好。

  5.2.6 观察顶枢运转有无卡阻、异响等现象,检查顶枢拉杆及拉座有无裂纹或明显变形。

  5.2.7 检查顶枢螺栓有无损坏、松动,止动板有无松动或脱落。

  5.2.8 观察水面以上部分刚性承压条、压板、紧固件有无松动、脱落、缺损。

  5.2.9 观察水面以上部分止水橡皮有无卷曲、撕裂、老化、裂纹以及漏水现象。

  5.2.10 观察门头导卡是否运转正常,闸门关闭过程中导轮与卡舌有无卡阻现象。

  5.2.11 观察限位装置、锁定装置有无变形、脱落。

  5.2.12 检查润滑系统各润滑点是否连接可靠,油位、压力是否正常,有无异常震动、油脂渗漏或堵塞等现象。

  表1 闸门日常巡检项目与周期

  序号

  项目

  周期

  1

  门体结构

  每天

  2

  顶枢

  DB41/T 2905—2025

  3

  表1 闸门日常巡检项目与周期(续)

  序号

  项目

  周期

  3

  支撑、止水装置

  每天

  4

  限位、锁定装置

  1~3天

  5

  润滑系统

  闸门保养 5.3

  5.3.1 闸门保养应包括检测、检查、紧固或一般缺陷处理等。

  5.3.2 人字闸门、三角闸门应定期检测水平跳动量,超出以下要求时应对顶枢、中枢进行调整:

  a) 人字闸门门宽小于12 m,不超过1.5 mm,门宽不小于12 m,不超过2.0 mm;

  b) 三角闸门门宽小于12 m,不超过1.5 mm,门宽不小于12 m,不超过2.5 mm。

  5.3.3 人字闸门、三角闸门应定期检测闸门漂移量,出现明显漂移时,应及时分析原因,综合确定解决措施。

  5.3.4 设置浮箱的闸门应定期检查浮箱的密闭性。

  5.3.5 检查顶枢调整螺母防松装置是否可靠锁紧。

  5.3.6 防撞装置及紧固件有无松动、脱落、损坏情况。

  5.3.7 推拉牵引装置应连接可靠,无松动,无严重磨损。

  5.3.8 闸门各部位连接螺栓应无锈损、松动或缺失,否则应及时配齐、拧紧,高强度螺栓应按规定力矩拧紧;如发生断裂,应及时查明原因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5.3.9 闸门应定期进行止水压板检查,要求止水压板应无明显变形、损坏。

  5.3.10 润滑系统工作应正常,润滑点供油应正常,各油杯油量应合适;出现油脂渗漏时,应及时清理并检查。

  表2 闸门保养项目与周期

  序号

  项目

  周期

  1

  门体结构及相关

  门体、浮箱、工作桥、爬梯、门龛

  1~3个月

  2

  推拉牵引装置

  3

  支承运转件

  4

  止水装置

  5

  限位装置、锁定装置

  6

  润滑系统

  闸门维修 5.4

  5.4.1 门体结构、顶枢拉杆模块蚀损、开裂、变形、锈蚀严重的,应分析其产生的原因,清理裂纹并补焊,蚀损严重的,应进行强度、刚度和稳定性复核,并采取相应的补强措施。

  5.4.2 门体结构出现扭曲、下垂或局部变形等现象时,应采取矫正、补强等措施维修。

  DB41/T 2905—2025

  4

  5.4.3 滚轮类有以下情况之一时,应通过检测和专家论证后更换:

  a) 出现裂纹;

  b) 踏面磨损超过5 mm。

  5.4.4 止水橡皮磨损严重、发生撕裂,止水压板变形损坏,应更换。

  5.4.5 自润滑轴套的润滑体轻微缺损的,应按照产品指导书要求修补。

  5.4.6 润滑泵元件损坏或严重磨损,应更换。

  5.4.7 闸门水上金属结构局部锈蚀的,应进行相应的局部防腐蚀处理。出现下列情况时,应进行整体防腐蚀处理:

  a) 母材锈蚀面积达10%以上;

  b) 涂层粉化、起皮、起泡,面积达20%以上;

  c) 涂层使用超过有效保护年限。

  6 阀门维护

  一般规定 6.1

  6.1.1 阀门维护范围应包括门体结构、支承运转件、吊杆体系、止水装置、通气设施、锁定装置等。

  6.1.2 阀门维护项目与周期应符合表3~表4规定,并参照附录A.2、附录B、附录C填写记录卡。

  阀门日常巡检 6.2

  6.2.1 阀门日常巡检应包括阀门的运行观察等。

  6.2.2 观察阀门开启和关闭过程中,有无障碍物卡阻、异常振动、异常声响等现象。

  6.2.3 观察阀门是否按设计或使用要求启闭到位,开门到位时有无明显下滑现象。

  6.2.4 观察吊杆连接是否可靠,提升是否异常。

  6.2.5 观察通气装置工作是否正常,有无堵塞。

  表3 阀门日常巡检项目与周期

  序号

  项目

  周期

  1

  门体结构

  1~3天

  2

  吊杆装置

  3

  通气装置

  阀门保养 6.3

  6.3.1 阀门保养应包括阀门的杂物清理、变形观测、紧固件检查等。

  6.3.2 阀门应定期吊入检修平台清除附着在阀门门体、主侧滚轮、吊座及吊杆等处的杂物及水生物等。

  6.3.3 止水橡皮、压板应无损坏,紧固螺栓应无松动或掉落,损坏件应更换。

  6.3.4 吊杆与卡箍间的间隙应满足设计要求,不满足时应调整。

  6.3.5 定期抽查阀门主滚轮轴套、轴承、轴的磨损情况,抽查比例不小于阀门总数量的20%,且不少于一扇。

  6.3.6 阀门门体和轨道、胸墙之间的工作间隙及主侧滚轮工作面与导轨间的间隙应无碰擦、卡阻。

  6.3.7 阀门主轨道镶面板、压板及紧固件应无松动、磨损或脱落现象。

  DB41/T 2905—2025

  5

  6.3.8 支铰地脚螺栓和支铰轴承座、轴承盖的连接螺栓应紧固到位,损坏件应更换。

  6.3.9 锁定装置运转是否正常、可靠;锁定座、定位销是否牢固,有无裂纹;轴有无粘着磨损、裂纹;锁定板有无变形、锈蚀,腐蚀厚度应不大于2 mm,损坏件应更换。

  6.3.10 通气装置应无阻塞,影响闸门运行时应及时清理。

  表4 阀门保养项目与周期

  序号

  项目

  周期

  1

  门体结构

  1~3个月

  2

  止水装置

  3

  吊杆装置

  4

  滚轮、轨道

  5

  支铰及支铰座

  6

  锁定装置

  7

  通气装置

  阀门维修 6.4

  6.4.1 阀门门体根据以下情形进行相应维修:

  a) 门体结构锈蚀严重时,应进行强度、刚度和稳定性复核,不满足使用要求的,应加固或更换;

  b) 门体结构开裂或焊缝撕裂时,应清理裂纹并焊补,必要时应补强处理;

  c) 门体腐蚀处理参考闸门维修5.4.7节。

  6.4.2 止水系统根据以下情形进行相应维修:

  a) 止水橡皮出现变形、老化、撕裂等现象或造成严重漏水时,应更换;

  b) 止水座板螺孔螺纹损坏的应重新攻丝或扩孔攻丝;

  c) 止水压板轻微变形的可进行矫正,出现变形严重、锈蚀严重、开裂、超半数螺栓孔孔径扩大等情形的,应更换。

  6.4.3 吊耳、吊杆等根据以下情形进行相应维修:

  a) 吊耳、吊杆及锁定装置的变形构件超过制造允许偏差时,应及时矫正,无法恢复的应及时更换。吊耳、吊杆的连接轴销有裂纹和磨损腐蚀量达到原设计的5%时应更换;

  b) 吊杆轴止动板产生损坏的应更换,止动板固定螺栓宜采用防松措施。

  6.4.4 埋件局部蚀损可采用堆焊、贴板补强的方法维修,焊接应根据埋件材料并考虑施焊对混凝土的影响,采用合理的材料和工艺,维修后的精度应满足JTS 257的要求。蚀损严重的埋件应更换,更换时混凝土开凿与浇筑、埋件安装及与原主筋的连接应满足设计要求。

  7 启闭机械维护

  一般规定 7.1

  7.1.1 液压启闭机维护范围应包括液压泵站、油缸、推拉座、缓冲装置、液压管路等。

  7.1.2 卷扬式启闭机维护范围应包括机体、电动机、卷筒、机架、联轴器、减速器、制动器、钢丝绳

  DB41/T 2905—2025

  6

  等。

  7.1.3 启闭机维护项目与周期应符合表5~表8规定,并参照附录A.3、附录A.4、附录B、附录C填写记录卡。

  液压启闭机日常巡检 7.2

  7.2.1 液压启闭机日常巡检包括运行观察、检查等。

  7.2.2 观察泵站工作是否正常,运行时有无异常噪声或振动。

  7.2.3 观察油箱、油泵、阀组、压力表及管路连接处是否有渗漏现象。

  7.2.4 检查油箱内液压油的液位高度是否正常。

  7.2.5 观察油箱与基础连接的螺栓是否松动、脱落。

  7.2.6 观察吸湿空气滤清器干燥剂颜色是否发生改变。

  7.2.7 检查油泵、液压油温升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7.2.8 检查泵站的系统压力、分压力是否超限。

  7.2.9 观察油缸与支座连接是否牢固,铰座运转是否灵活。

  7.2.10 观察活塞杆运行有无卡阻、爬行现象。

  7.2.11 观察缸体有无变形、裂纹等异常。

  7.2.12 观察防尘罩有无损坏、松散等现象。

  7.2.13 检查高压软管、测压软管、挠性橡胶接头是否老化。

  7.2.14 观察高压软管有无扭转变形、折曲、拉紧和摩擦。

  7.2.15 观察外露部分管接头有无渗漏油现象。

  表5 液压启闭机日常巡检项目与周期

  序号

  项目

  周期

  1

  液压泵站

  1~3天

  2

  油缸

  3

  液压管路

  液压启闭机保养 7.3

  7.3.1 液压启闭机保养应包括设备的清理、检测、紧固、更换等。

  7.3.2 清理液压泵站、管路及油缸外表面的油污、灰尘及附着物。

  7.3.3 检测油泵电机组运行噪音是否小于85 dB,如出现明显噪音增大时,应及时分析原因,综合确定解决措施。

  7.3.4 检测回油过滤器滤芯,当收到其发信报警时,应及时进行更换。

  7.3.5 检测液压油油质应良好,清洁度应满足设计要求。

  7.3.6 空气滤清器干燥剂由蓝色变成粉红色时,应及时进行更换。

  7.3.7 油缸与支座、活塞杆与吊杆或闸门的连接应紧固到位,如有松动、缺损等,应拧紧、更换。

  7.3.8 各油缸限位装置如有松动、位移、损坏等情况,应拧紧、更换。

  7.3.9 油缸密封件应完好,外泄露及内泄漏量应符合JTS 320—3的要求。

  7.3.10 推拉座与活塞杆联接轴销配合应紧密,无晃动,衬套磨损量应不大于1 mm。

  7.3.11 活塞杆防尘套应无大面积油污,无损坏。当损坏影响防尘效果时,应更换。

  DB41/T 2905—2025

  7

  表6 液压启闭机保养项目与周期

  序号

  项目

  周期

  1

  液压泵站

  1~3个月

  2

  油缸

  3

  推拉座、缓冲装置

  4

  液压管路

  液压启闭机维修 7.4

  7.4.1 油泵电机组运行出现异常时,应维修,维修后仍达不到要求的应更换。

  7.4.2 液压阀件出现下列情况时,应更换:

  a) 性能明显下降,达不到使用要求;

  b) 阀芯、阀孔配合面剥蚀、拉毛影响使用;

  c) 阀芯、阀孔配合面附着物太厚,清洗后仍达不到密封要求;

  d) 阀芯弯曲变形,或在阀体内卡滞。

  7.4.3 液压启闭机油泵出现下列情况时,应维修,维修后仍达不到要求的应更换:

  a) 油泵出现异常温升、振动和噪声;

  b) 油泵壳体漏油;

  c) 油泵输出流量不足;

  d) 不能满足工作压力。

  7.4.4 液压启闭机液压系统油液检测处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a) 油液清洁度检验应符合GB/T 42087的有关规定。液压系统油液清洁度等级应满足设计要求,设计无明确规定的,不应劣于GB/T 14039的有关规定;

  b) 油液清洁度等级超标的,应进行过滤净化处理,经净化处理仍不能满足要求的,应更换;

  c) 液压系统更换液压油时,应排出系统内全部油液和严格清洗液压油箱,并更换全部过滤器的滤芯。不同品种的液压油不得混合使用。

  7.4.5 液压启闭机油缸内出现液压油泄漏时,应分析查找原因,必要时应拆解更换密封件。油缸解体检修后,应做耐压试验。检查油缸支座轴承磨损情况,对磨损严重的轴承进行更换。对出现裂纹的支座根据不同材料按相关标准进行焊补,不能维修的,应更换。

  7.4.6 高压软管有裂纹、损坏时,应维修,维修后仍达不到使用要求的,应更换。

  卷扬式启闭机日常巡检 7.5

  7.5.1 卷扬式启闭机日常巡检包括运行观察、检查等。

  7.5.2 观察机体外表面有无明显灰尘、油污、锈蚀等现象。

  7.5.3 检查电动机工作状态、运转噪声有无异常。

  7.5.4 观察卷筒表面有无磨损或裂纹现象。

  7.5.5 观察机架地脚螺栓是否牢固。

  7.5.6 检查联轴器连接是否可靠,转动是否平稳。

  7.5.7 观察制动器是否可靠,闸瓦有无磨损,制动轮表面有无污垢及垃圾杂物。

  7.5.8 检查减速器有无漏油现象,有无异常响声、振动及发热。

  DB41/T 2905—2025

  8

  7.5.9 观察钢丝绳油脂涂层是否保持良好,松紧是否适度。

  7.5.10 观察钢丝绳有无断丝或松股现象,绳头固定是否牢固。

  7.5.11 观察钢丝绳在卷筒上的固定、排列状况有无异常现象。

  表7 卷扬式启闭机日常巡检项目与周期

  序号

  项目

  周期

  1

  机体

  1~3天

  2

  电动机

  3

  卷筒

  4

  机架

  5

  联轴器

  6

  制动器

  7

  减速器

  8

  钢丝绳

  卷扬式启闭机保养 7.6

  7.6.1 卷扬式启闭机保养应包括设备的检测、紧固等。

  7.6.2 检测电动机功率、转速、皮带张紧力应符合要求。

  7.6.3 机架高强度螺栓应完整并紧固到位。

  7.6.4 机架螺栓应完整并紧固到位,如有松动、缺损等,应拧紧、更换。

  7.6.5 检测联轴器同轴度应正常、无异响。

  7.6.6 制动器应动作灵敏,无抱死现象,制动器架应无明显变形、扭曲。

  7.6.7 检测减速器油质、油量,应符合要求、无渗漏,运行噪声应不大于85 dB。

  7.6.8 钢丝绳的保养、检验和报废应符合GB/T 5972规定。

  表8 卷扬式启闭机保养项目与周期

  序号

  项目

  周期

  1

  电动机

  1~3个月

  2

  机架

  3

  联轴器

  4

  制动器

  5

  减速器

  6

  钢丝绳

  DB41/T 2905—2025

  9

  卷扬式启闭机维修 7.7

  7.7.1 结构件出现裂纹、焊缝开裂,应维修,维修后仍达不到要求的应更换:

  a) 主要受力构件断面腐蚀超过原厚度的10%;

  b) 主要受力构件产生影响机构正常工作的塑性变形。

  7.7.2 铆钉连接和螺栓连接出现松动或脱落的,应根据缺陷情况重新拧紧、补齐或更换连接件。高强螺栓的接触面处理和扭矩应满足设计要求。

  7.7.3 卷扬式启闭机卷筒和滑轮维修应符合下列规定:

  a) 卷筒和滑轮槽出现少量磨损的,应修整磨损部位使其光滑过渡;

  b) 卷筒出现裂纹或筒壁磨损达原壁厚的20%时应更换;

  c) 滑轮出现裂纹、轮槽壁磨损达原壁厚的20%或轮槽径向磨损达钢丝绳直径的50%时应更换。

  7.7.4 卷扬式启闭机制动器维修应符合下列规定:

  a) 制动器架严重变形、扭曲或断裂的,应更换;

  b) 制动器零件出现裂纹,销轴或轴孔磨损量超过原直径5%时,应更换相应零部件;

  c) 制动弹簧变形较大或出现裂纹、较明显的锈蚀等损伤,应更换;

  d) 制动闸瓦厚度磨损达原厚度的40%时,应更换;

  e) 制动轮的工作面有0.5 mm以上凹凸不平时应修磨,出现裂纹、制动轮面凹凸不平度达1.5 mm或轮缘磨损达原厚度的40%时,应更换。

  7.7.5 卷扬式启闭机检测减速器润滑油油位和油质,应与减速器产品说明书规定相符。油封和结合面出现漏油时,应拆解维修。

  8 电气设备维护

  一般规定 8.1

  8.1.1 电气设备维护应包括供配电系统、运行控制系统、照明系统、广播系统、防雷及接地设备、电气线路等。

  8.1.2 电气设备维护项目与周期应符合表9~表10规定,并参照附录A.5、附录B、附录C填写记录卡。

  电气设备日常巡检 8.2

  8.2.1 电气设备日常巡检应包括运行观察、检查、清洁等。

  8.2.2 观察各电气设备外观是否清洁,标识是否清晰,监测数据、仪表数据是否正常。

  8.2.3 观察变压器室门及配电柜门是否完好,各电气元件触点是否完好,有无过热、噪音、变色现象。

  8.2.4 检查控制回路是否压接良好,观察绝缘有无变色老化。

  8.2.5 检查电气控制系统运行状况是否良好,电动机有无异常声响及振动,工作电压电流是否正常。

  8.2.6 观察PLC模块指示状态、信号灯显示是否正常,接线端子有无松动。

  8.2.7 观察各生产照明灯具和信号灯工作情况是否良好。

  8.2.8 检查广播、甚高频电台等设备功能是否正常;检查话筒、扬声器、对讲机等设备语音是否清晰。

  8.2.9 观察接地与防雷接地、防雷器件是否完好。

  8.2.10 观察电气线路是否接触正常、有无过热、氧化、腐蚀或断落现象。

  8.2.11 观察架空线路的电杆有无变形、损坏及下陷现象,拉线有无松驰、锈蚀、断股现象,地锚有无变形。

  DB41/T 2905—2025

  10

  表9 电气设备日常巡检项目与周期

  序号

  项目

  周期

  1

  供配电系统

  1~3天

  2

  运行控制系统

  3

  照明系统

  4

  广播系统

  5

  防雷及接地设备

  6

  电气线路

  电气设备保养 8.3

  8.3.1 电气设备保养应包括设备的定期检查、功能检验、更换等。

  8.3.2 配电变压器外壳接地装置应完好,接地母线应无断裂、松动现象,运行电压、运行电流和温度应不大于技术说明书中的规定限值。

  8.3.3 应急发电机组应工作可靠,自发电的电压、电流、频率应平稳正常,柴油机组工作时应无漏油、漏水、漏气现象,油温、油压、水温应在正常允许值范围之内。

  8.3.4 定期检查供配电设备绝缘件,绝缘电阻应在安全范围内,雨季应防止绝缘受潮漏电。

  8.3.5 PLC运行过程中应无错误代码,模块及模块通道应无损坏,网络连接应正常,无丢包、堵塞、延迟,接线端子应无松动,输入、输出设备与端子接线应完好,数据处理、联锁、互锁等应稳定可靠。

  8.3.6 控制软件功能应正常,数据通信应正常、无延迟,能正确发送和显示数据,数据库工作运行应正常。

  8.3.7 定期拆卸、清理照明固定支架和灯具,更换有损坏的灯罩,定期检查照明系统接地电阻,要求不应大于4 Ω。

  8.3.8 定期检查通信广播线缆,线缆应无破损、断裂,保护管、线槽应完好,信号应无衰减,通信广播接地电阻应不大于4 Ω。

  8.3.9 避雷针、避雷线、接地体、接地线等防雷接地设施应无锈蚀,若有锈蚀应及时进行除锈并进行反腐处理。

  8.3.10 定期检查光电缆线路的接头、标志牌、接地线连接情况,电力电缆应定期进行绝缘电阻测量,电力电缆绝缘电阻不小于0.5 MΩ。

  8.3.11 定期检查电缆桥架支架牢固情况,电缆沟盖板、支架损伤、缺失应及时修补,定期检查电缆桥架及电缆沟支架接地电阻,要求不大于4 Ω。

  表10 电气设备保养项目与周期

  序号

  项目

  周期

  1

  低压供配电系统

  1~3个月

  2

  高压供配电系统

  6~12个月

  DB41/T 2905—2025

  11

  表10 电气设备保养项目与周期(续)

  序号

  项目

  周期

  3

  运行控制系统

  1~3个月

  4

  照明系统

  5

  广播系统

  6

  防雷及接地设备

  雷雨季节前进行保养

  7

  电气线路

  —

  电气设备维修 8.4

  8.4.1 供配电系统维修后,应对电压、电流、频率、功率因数等电气参数进行检测,对保护及报警功能进行试验,满足DL/T 596的要求,不满足要求的,应查明原因并分别予以调整、补偿或作其他处理。

  8.4.2 应急发电机组的维修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a) 绕组绝缘不合格的应进行烘潮或浸漆烘潮;

  b) 调整调速装置至规定范围转速;

  c) 清洁发电机组碳刷,碳刷磨损厚度超过新装时的1/2时,应更换。

  8.4.3 运行控制系统检修前应做好程序数据的备份工作,检修后应进行系统测试。

  8.4.4 控制软件功能不符合设计要求或使用要求,应及时修复或升级;水位计、PLC、变频器等设备无法正常使用,应及时修复或更换。

  8.4.5 对于损坏或亮度不符合要求的光源及老化和透光率不符合要求的灯罩应及时进行更换。

  8.4.6 广播系统中的话筒、扬声器、对讲机等设备发生故障应及时返厂维修或更换;通信广播电缆破损断裂的应及时进行更换。

  8.4.7 避雷器件有明显缺陷、预防性试验结果不合格的应予以更换。

  8.4.8 电缆线路应进行预防性试验,不合格的予以更换。

  8.4.9 电缆线路外观严重损伤的应予以更换。

  8.4.10 终端头和中间接头应检查、紧固,损伤的予以重新制作。

  8.4.11 盖板、支架、桥架和保护管应检查,受损严重的应予以维修或更换。

  9 水工建筑物及附属设施维护

  一般规定 9.1

  9.1.1 水工建筑物维护范围应包括闸首、闸室、导航建筑物、靠船建筑物、排水设施、护坡等;附属设施维护范围应包括系船设施、观测设施、水尺、工作桥、爬梯及栏杆等。

  9.1.2 水工建筑物及附属设施在出现异常的水文、气象、地震等情况或受到意外撞击后,应对其进行专项检查。

  水工建筑物及附属设施日常巡检 9.2

  9.2.1 水工建筑物及附属设施日常巡检应包括但不限于运行观察、测量、摄像、杂物清理等。

  9.2.2 观察闸首、闸室、导航墙、护岸等墙后填土区有无塌陷、积水,排水沟、电缆沟等能否正常使用。

  DB41/T 2905—2025

  12

  9.2.3 检查混凝土结构有无空鼓、裂缝、剥落、缺损、松动、漏筋等损伤。

  9.2.4 观察闸首、闸室墙后排水检查井内水位是否异常增高,各排水检查井间排水是否通畅。

  9.2.5 观察护坡表面是否塌陷、松动等。

  9.2.6 观察船闸水面是否清洁、无异物。

  9.2.7 检查浮式系船柱是否有卡顿、下沉等现象,固定式系船设施安装是否牢固;防撞设施能否正常使用。

  9.2.8 检查水尺、工作桥、爬梯及栏杆等附属设施是否牢固,有无松脱现象,有无扭曲、脱焊、缺挡、断裂脱落等情况。

  9.2.9 观察标志标牌是否完好、牢固、整洁和鲜明。

  表11 水工建筑物及附属设施日常巡检项目与周期

  序号

  项目

  周期

  1

  闸首、闸室

  1~3天

  2

  导航建筑物、靠船建筑物

  3

  排水设施、护坡等

  7~15天

  4

  系船、观测、标志标牌等附属设施

  水工建筑物及附属设施保养 9.3

  9.3.1 水工建筑物及附属设施保养应包括运行观测、隐患排查等。

  9.3.2 船闸水面垃圾应及时打捞,采用水下测量技术检查水下有无碍航物,影响船闸安全运行的障碍物应及时清除。

  9.3.3 观测各结构段的沉降量、水平位移、结构破坏深度,确保无墙体错位、接缝移位、渗漏等现象。具体技术要求如下:

  a) 结构间相对沉降量≤30 mm,水平位移≤20 mm;

  b) 混凝土结构破坏深度≤30 mm。

  9.3.4 混凝土结构出现裂缝、破损、露筋、渗漏、变形时,应及时检测、分析原因,提出并采取加固或补强措施,以防进一步损坏。

  9.3.5 护坡应无裂缝、塌陷、松动等现象,排水设施无堵塞、损坏等现象。

  9.3.6 墙后排水系统应正常运转,排水管无堵塞、破损,墙后水位无明显增高。

  9.3.7 系船设施应无变形,表面无缺损、锈蚀。

  9.3.8 水尺应保持清洁,表面无磨损、锈蚀,刻度清晰、醒目完好。

  9.3.9 观测工作桥、爬梯、栏杆与埋件连接是否牢固,及时保养或更换。

  表12 水工建筑物及附属设施保养项目与周期

  序号

  项目

  周期

  1

  闸首、闸室

  3~6个月

  2

  导航建筑物、靠船建筑物

  3

  排水设施、护坡等

  DB41/T 2905—2025

  13

  表12 水工建筑物及附属设施保养项目与周期(续)

  序号

  项目

  周期

  4

  系船、观测、标志标牌等附属设施

  1~3个月

  水工建筑物及附属设施维修 9.4

  9.4.1 混凝土建筑物表面缺陷、损伤维修,应符合下列要求:

  a) 维修方案应根据缺陷、损伤的程度和原因综合制定;

  b) 表面损伤面积小于0.01 m2,且深度小于30 mm,可采用砂浆抹补;

  c) 损伤面积或深度较大的,应采用浇筑混凝土、喷射砂浆或混凝土等方法修补,修补厚度大于50 mm的,应视修补面积适当增设插筋;

  d) 表面露筋的,应对裸露的钢筋除锈处理后再进行修补;

  e) 修补面应光滑平整,与周边结构面连接平顺;

  f) 修补材料应与原结构粘接密实,无空鼓现象。

  9.4.2 混凝土建筑物出现裂缝且裂缝宽度小于0.1 mm时,应按下列要求进行维修:

  a) 维修方案应结合裂缝宽度、裂缝深度、裂缝是否渗水和裂缝产生的原因综合制定;

  b) 表面裂缝可选用喷涂、嵌缝、充填等方法进行表面处理;

  c) 深层裂缝、贯穿裂缝或对结构受力、防渗有影响的表面裂缝应进行专项处理;

  d) 裂缝表面与贴面材料应粘接牢固,表面平整、美观。

  9.4.3 伸缩缝填料如有缺损,应及时维修。止水设施损坏,渗漏严重时,及时进行专项处理。

  9.4.4 护面、护木、护角松动的应及时维修,脱落损坏的应更换。

  9.4.5 爬梯、栏杆、固定式系船设施应安装牢固,无严重磨损锈蚀,危及安全的,应及时维修或更换。

  9.4.6 浮式系船柱浮筒、系船架、滚轮组件有缺损、变形、裂纹的,应吊出维修或更换。

  9.4.7 水尺出现缺损、脱落,应及时维修或更换。

  9.4.8 电缆沟、排水沟、排水检查井等结构体如有变形、损坏、坍塌,应及时进行维修。

  9.4.9 护坡的植草出现大片干枯、病变等现象时,应根据损坏程度进行补种。

  9.4.10 护坡的料石有明显脱落、混凝土有明显开裂、框架有明显损坏时,应及时进行维修。

  9.4.11 引航道及口门区冲淤严重,影响岸坡、挡墙稳定及通航安全时,应进行疏浚。

  9.4.12 工程主体坡面发现泥被、泥线等白蚁活动迹象,应及时分析危害程度并进行处理。

  10 消防设施维护

  消防设施维护范围应包括消防供配电设施、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消防供水设施、消火栓灭火系统、10.1 应急广播系统等。

  消防设施维护应符合GB 25201的有关规定。并参照附录A.7、附录B、附录C填写记录卡。 10.2

  11 安全防护

  维护人员安全操作 11.1

  11.1.1 操作规范:

  a) 操作规程应根据工程特点及调度要求,安装设备类型和功能要求编制;

  DB41/T 2905—2025

  14

  b) 操作规程应包括设备运行主要流程和注意事项,并能指导操作人员安全可靠地完成操作;

  c) 设备操作时应按运行调度指令与操作规程进行,并填写记录;

  d) 操作规程应在操作场所醒目位置全文上墙明示;

  e) 现地或远控操作时,应根据设备功能和工况合理配置操作人员。

  11.1.2 操作人员应经过相关技术培训,特殊工种(如高空作业、潜水作业、电气操作)应持证上岗。操作前应接受安全培训,熟悉应急预案及设备操作规程。

  11.1.3 船闸维护人员在高处作业前应申请许可,评估风险并制定防护方案(如搭设脚手架、设置安全网),并固定在可靠锚点上。工具应用绳索系牢,防止坠落。风力超过6级或能见度低于50 m时,禁止高空作业。雨雪天气应清理作业面冰霜,确保防滑。

  11.1.4 水下维护应由持证潜水员执行,配备专业潜水设备及通讯工具,制定详细作业方案,包括潜水时间、应急撤离路线及医疗保障。作业时应设置水面警戒区,配备救生艇及监护人员。潜水员出水后应进行健康监测,避免减压病。

  船闸防撞安全 11.2

  11.2.1 船舶过闸应严格执行调度指令,通过限速、分批次通行等措施降低碰撞风险。

  11.2.2 船舶过闸一旦发生严重的碰损事件,应立即中断事发船闸的通航,暂停肇事船舶过闸,迅速报告属地海事局和港航管理局开展事故调查。

  DB41/T 2905—2025

  15

  附录A (资料性) 巡检记录卡样式

  A.1 闸门日常巡检记录卡样式如表A.1所示。

  表A.1 闸门日常巡检记录卡

  船闸名称

  检查日期

  检查人

  负责人

  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结果(有/无)

  问题描述

  备注

  闸门

  门体

  闸门运行时有无卡阻、振动、异响等缺陷

  启闭时间是否在规定时间内,是否启闭到位

  闸门关闭时有无严重漏水

  闸门表面有无明显附着物,梁格内有无明显淤积物

  表面油漆是否有脱落

  有无异物撞击的痕迹

  防撞设施是否完好

  工作桥栏杆是否安装牢固,桥面板有无翘曲、变形情况,安全防护装置是否完好

  顶枢(人字门、三角门)

  顶枢运转有无卡阻、异响

  顶枢拉杆、拉座、法兰螺母有无明显裂纹、变形、锈蚀、松动等

  支承及止水装置

  水面以上部分刚性承压条、压板、紧固件有无松动、脱落、缺损

  水面以上部分止水橡皮有无卷曲、撕裂、老化、裂纹以及漏水现象

  门头导卡

  (人字门)

  及锁定装置

  门头导卡是否运转正常,闸门关闭过程中导轮与卡舌有无卡阻现象

  锁定装置运转是否正常

  润滑系统

  各润滑点是否连接可靠,有无渗漏或堵塞现象

  注: “无”表示没有发生检测内容中描述的内容,打“×”;“有”表示发生检测内容中描述的内容,打“√”,并填写问题表述。

  DB41/T 2905—2025

  16

  A.2 阀门日常巡检记录卡样式如表A.2所示。

  表A.2 阀门日常巡检记录卡

  船闸名称

  检查日期

  检查人

  负责人

  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结果(有/无)

  问题描述

  备注

  阀门

  门体

  阀门在开启和关门过程中,门体有无剧烈振动、异响、卡阻等现象

  是否按设计或使用要求启闭到位,开门到位时有无明显下滑现象

  止水装置

  关门挡水时,有无明显漏水

  提升装置

  连接是否可靠,提升是否异常

  通气装置

  工作是否正常,有无堵塞

  注: “无”表示没有发生检测内容中描述的内容,打“×”;“有”表示发生检测内容中描述的内容,打“√”,并填写问题表述。

  DB41/T 2905—2025

  17

  A.3 液压启闭机日常巡检记录卡样式如表A.3所示。

  表A.3 液压启闭机日常巡检记录卡

  船闸名称

  检查日期

  检查人

  负责人

  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结果(有/无)

  问题描述

  备注

  液压启闭机

  液压泵站

  泵站工作是否正常,运行时有无异常噪声或振动

  油箱、油泵、阀组、压力表及管路连接处是否有渗漏现象

  油箱内液压油的液位高度是否正常

  油箱与基础连接的螺栓是否松动、脱落

  吸湿空气滤清器干燥剂颜色是否发生改变

  油泵、液压油温升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泵站的系统压力、分压力是否超限

  油缸

  油缸与支座连接是否牢固

  铰座运转是否灵活

  活塞杆运行有无卡阻、爬行现象

  缸体有无明显变形、裂纹等异常

  防尘罩有无损坏、松散等现象

  液压管路

  高压软管、测压软管、挠性橡胶接头是否老化

  高压软管有无扭转变形、折曲、拉紧和摩擦

  外露部分管接头有无渗漏油现象

  注: “无”表示没有发生检测内容中描述的内容,打“×”;“有”表示发生检测内容中描述的内容,打“√”,并填写问题表述。

  DB41/T 2905—2025

  18

  A.4 卷扬式启闭机日常巡检记录卡样式如表A.4所示。

  表A.4 卷扬式启闭机日常巡检记录卡

  船闸名称

  检查日期

  检查人

  负责人

  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结果(有/无)

  问题描述

  备注

  卷扬式启闭机

  机体

  外表面有无明显灰尘、油污、锈蚀等现象

  电动机

  工作状态、运转噪声有无异常

  机架

  地脚螺栓是否牢固

  联轴器

  连接是否可靠,转动是否平稳

  减速器

  有无漏油现象

  有无异常响声、振动及发热

  制动器

  制动器是否可靠

  闸瓦有无磨损

  制动轮表面有无污垢及垃圾杂物

  钢丝绳

  油脂涂层是否保持良好,松紧是否适度

  有无断丝或松股现象

  绳头固定是否牢固

  在卷筒上的固定、排列状况有无异常现象

  注: “无”表示没有发生检测内容中描述的内容,打“×”;“有”表示发生检测内容中描述的内容,打“√”,并填写问题表述。

  DB41/T 2905—2025

  19

  A.5 电气设备日常巡检记录卡样式如表A.5所示。

  表A.5 电气设备日常巡检记录卡

  船闸名称

  检查日期

  检查人

  负责人

  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结果(有/无)

  问题描述

  备注

  电气设备

  供配电系统

  设备外观是否清洁,标识是否清晰

  监测数据、仪表数据是否正常

  变压器室门及配电柜门是否完好

  各电气元件触点是否完好,有无过热、噪音、变色现象

  绝缘有无变色老化

  运行控制系统

  电动机有无异常声响、振动

  PLC模块接线端子有无松动

  照明系统

  各生产照明灯具和信号灯工作情况是否良好

  广播系统

  广播、甚高频电台等设备功能是否正常

  话筒、扬声器、对讲机等设备语音是否清晰

  防雷及接地设备

  接地与防雷接地、防雷器件是否完好

  电气线路

  电气线路有无过热、氧化、腐蚀或断落

  架空线路的电杆有无变形、损坏及下陷

  拉线有无松驰、锈蚀、断股

  注: “无”表示没有发生检测内容中描述的内容,打“×”;“有”表示发生检测内容中描述的内容,打“√”,并填写问题表述。

  DB41/T 2905—2025

  20

  A.6 水工建筑物及附属设施日常巡检记录卡样式如表A.6所示。

  表A.6 水工建筑物及附属设施日常巡检记录卡

  船闸名称

  检查日期

  检查人

  负责人

  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结果(有/无)

  问题描述

  备注

  水工建筑物及附属设施

  水工建筑物

  墙后有无土体塌陷、积水等

  排水沟、电缆沟等能否正常使用

  混凝土结构有无破损、裂缝、变形等

  闸首、闸室墙后排水检查井内水位是否异常,各排水检查井间排水是否通畅

  水面是否清洁、无异物

  护坡表面是否塌陷、松动等

  附属设施

  浮式系船柱是否卡顿、下沉等

  固定式系船设施安装是否牢固

  水尺、工作桥、爬梯及栏杆等附属设施是否牢固,有无松脱等现象,有无扭曲、脱焊、缺挡、断裂脱落等情况

  标志标牌是否完好、牢固、整洁和鲜明

  注: “无”表示没有发生检测内容中描述的内容,打“×”;“有”表示发生检测内容中描述的内容,打“√”,并填写问题表述。

  DB41/T 2905—2025

  21

  A.7 消防设施日常巡检记录卡样式如表A.7所示。

  表A.7 消防设施日常巡检记录卡

  船闸名称

  检查日期

  检查人

  负责人

  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结果(有/无)

  问题描述

  备注

  消防设施

  消防供配电设施

  消防电源主电源、备用电源、消防设施末端配电箱切换装置工作状态是否正常

  消防配电房、发电机房等环境因素是否安全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火灾探测器、手动报警按钮、信号输入模块、输出模块外观及运行状态是否正常

  火灾报警装置、系统接地装置外观是否完好

  消防供水设施

  消防水泵及控制柜工作状态是否正常

  系统减压、泄压装置、测试装置、压力表等外观及运行状态是否正常

  消火栓灭火系统

  标识是否清晰

  配件是否完整

  应急广播系统

  广播、甚高频电台等设备功能是否正常

  话筒、扬声器、对讲机等设备语音是否清晰

  注: “无”表示没有发生检测内容中描述的内容,打“×”;“有”表示发生检测内容中描述的内容,打“√”,并填写问题表述。

  DB41/T 2905—2025

  22

  附录B (资料性) 保养记录卡样式

  船闸保养记录卡样式如表B.1所示。

  表B.1 保养记录卡

  河南省船闸保养记录卡

  船闸名称

  保养日期

  保养部位

  距上次保养周期

  设备/设施名称

  设备/设施编号

  保养单位

  保养人员

  保养工作内容

  保养验收人

  船闸负责人

  DB41/T 2905—2025

  23

  附录C (资料性) 维修记录卡样式

  船闸维修记录卡样式如表C.1所示。

  表C.1 维修记录卡

  河南省船闸维修记录卡

  船闸名称

  维修部位

  维修日期

  设备/设施名称

  设备/设施编号

  维修单位

  维修人员

  维修设备/设施

  问题描述

  维修工作内容

  维修验收人

  船闸负责人

  DB41/T 2905—2025

  24

  参考文献

  [1] GB/T 14173 水利水电工程钢闸门制造、安装及验收规范

  [2] JTS 153 水运工程结构耐久性设计标准

  [3] JTS 304 水运工程水工建筑物检测与评估技术规范

  [4] JTS 320—2 通航建筑物维护技术规范

下载说明

关于本站 | 联系我们 | 下载帮助 | 下载声明 | 信息反馈 |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