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地图 | Tags | 热门标准 | 最新标准 | 订阅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地方标准 > 河南省地方标准(DB41)

DB41/T 2939-2025 高标准农田 地力提升技术规范

  • 文件大小:268.25 KB
  • 标准类型:地方标准规范
  • 标准语言:中文版
  • 文件类型:PDF文档
  • 更新时间:2025-09-17
  • 下载次数
  • 标签

资料介绍

  河南省地方标准

  DB41/T 2939—2025

  高标准农田地力提升技术规范

  2025 - 08 - 08 发布2025 - 11 - 07 实施

  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

  DB41/T 2939—2025

  I

  目次

  前言.................................................................................. I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基本原则............................................................................ 2

  5 质量要求............................................................................ 2

  6 土壤改良............................................................................ 2

  7 土壤培肥............................................................................ 4

  参考文献............................................................................... 5

  DB41/T 2939—2025

  II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河南省农业农村厅提出。

  本文件由河南省土壤肥料标准化技术委员会(HN/TC 33)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河南省土壤调理与修复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河南省土壤肥料站、河南农业大学、

  河南省农业科学院、平顶山市土壤肥料站、南阳市土壤肥料站、商丘市乡村产业发展中心、焦作市耕地

  质量保护中心、濮阳市现代农业发展中心土壤肥料工作站。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慕兰、张传忠、葛树春、汤向辉、庞少浦、孟繁华、陈伟峰、刘红恩、武继承、

  徐献军、景鑫鑫、雍路路、陈红、柴文安、张学军、赵倩、范慧娟、王玉霞、苏寒、张澎海、王文清、

  范合琴、屈素斋。

  DB41/T 2939—2025

  1

  高标准农田地力提升技术规范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高标准农田地力提升基本原则、质量要求、土壤改良、土壤培肥。

  本文件适用于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地力提升。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 15618 土壤环境质量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

  GB/T 33469 耕地质量等级

  GB/T 42828.3 盐碱地改良通用技术第3部分:生物改良

  NY/T 500 秸秆粉碎还田机作业质量

  NY/T 525 有机肥料

  NY/T 741 深松、耙茬机械作业质量

  NY/T 742 铧式犁作业质量

  NY 884 生物有机肥

  NY/T 1535 肥料合理使用准则微生物肥料

  NY/T 1868 肥料施用规则有机肥料

  NY/T 2148 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

  NY/T 2911 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规程

  NY/T 3034 土壤调理剂通用要求

  NY/T 3443 石灰质改良酸化土壤技术规范

  NY/T 3840 南方稻田绿肥种植与利用技术规范

  NY/T 4421 秸秆还田联合整地机作业质量

  DB41/T 1251 玉米秸秆粉碎还田技术规程

  DB41/T 1346 稻田紫云英—水稻秸秆协同还田利用技术规程

  DB41/T 1792 酸化土壤化肥安全使用技术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高标准农田

  田块平整、集中连片、设施完善、节水高效、农电配套、宜机作业、土壤肥沃、生态友好、抗灾能

  力强,与现代农业生产和经营方式相适应的旱涝保收、稳产高产的耕地。

  [来源:GB/T 30600—2022,3.1]

  DB41/T 2939—2025

  2

  耕地质量

  由耕地地力、土壤健康状况和田间基础设施构成的满足农产品持续产出和质量安全的能力。

  [来源:GB/T 30600—2022,3.8]

  耕地地力

  在当前管理水平下,由土壤立地条件、自然属性等相关要素构成的耕地生产能力。

  [来源:GB/T 33469—2016,3.2]

  农田地力提升工程

  通过采取土壤改良、土壤培肥等措施,使耕地地力逐步提升的活动。

  耕层厚度

  经耕种熟化而形成的土壤表土层厚度。

  [来源:GB/T 33469—2016,3.15]

  4 基本原则

  因地制宜与科学施策相衔接。地力提升实施前按照GB/T 33469 分析土壤障碍因子和耕地质量,采

  取针对性的土壤改良和地力培肥措施。

  土壤改良与地力培肥相协同。地力提升应综合考虑土壤障碍因素和土壤养分状况,采取综合技术

  措施,同步进行土壤改良和地力培肥。

  短期实施与持续提升相结合。地力提升应连续多年实施,注重短效与长效结合。

  5 质量要求

  土壤有机质

  表层土壤(0 cm~20 cm)有机质含量平原区应不低于15 g/kg,山地丘陵区应不低于12 g/kg。

  土壤酸碱度

  豫南酸化土壤(pH值<5.5)改良后pH应达到6.0以上至中性;盐碱土壤改良后土壤含盐量保持在0.3%

  以下,土壤pH值应不超过8.5。

  耕层厚度

  土壤耕层厚度应达到25 cm以上,水田耕层厚度应达到20 cm以上。

  耕地质量等级

  按照耕地质量等级GB/T 33469划分要求,耕地质量平均等级平原区应不低于4等,山地丘陵区应不

  低于5等。

  6 土壤改良

  DB41/T 2939—2025

  3

  过砂或过黏土壤

  6.1.1 客土改土。选择质地适宜的客土,在质地过砂的土壤中掺入过黏的土壤;质地过黏的土壤中掺

  入过砂的土壤,改良本土质地。掺沙、掺黏宜就近取材,客土质量应符合GB 15618 规定。

  6.1.2 增加土壤有机质。通过采取施用有机肥、秸秆还田、种植绿肥等地力提升措施,提高土壤有机

  质含量,改良土壤质地。有机肥料应符合NY/T 525 规定,有机肥料施用应遵循NY/T 1868 规定。

  6.1.3 应用土壤结构调理剂。根据不同土壤质地施用相应功能的土壤结构调理剂。土壤调理剂的使用

  应符合NY/T 3034 规定。

  地力偏低土壤

  地力偏低土壤应主要提升土壤有机质含量,在秸秆全量还田、科学施肥的基础上,亩施商品有机肥

  200 kg~500 kg或充分腐熟的堆(沤)肥1 000 kg~3 000 kg,堆(沤)肥限量指标和商品有机肥应符合

  NY/T 525规定。绿肥适宜种植区域可推广种植绿肥压青,或实施作物与绿肥间作,种植与利用应符合

  NY/T 3840规定,稻田紫云英还田利用应符合DB41/T 1346规定。

  耕层浅薄或板结土壤

  6.3.1 机械深耕。选择大型机械在前茬作物收获后,下茬作物播种前,结合秸秆还田进行作业,应3

  年深耕一次。旱地深耕深度应在25 cm 以上,水田应不打破犁底层,深耕作业质量应符合NY/T 742 规

  定。

  6.3.2 机械深松。选择大型机械在前茬作物收获后,下茬作物播种前进行作业,应3~5 年深松一次。

  根据土壤条件和压实情况,深松深度应在35 cm 以上,深松机应具有较好的合墒镇压平整功能,深松作

  业质量应符合NY/T 741 规定。

  6.3.3 施用松土功能土壤调理剂。选择具有松土功能、改善土壤结构、降低土壤容重、降低土壤紧实

  度、增加土壤孔隙度、加深耕层的土壤调理剂,在作物整地前一次施用。

  注:松土功能土壤调理剂是指适用于结构性障碍土壤的土壤调理剂。

  酸化土壤

  6.4.1 施用石灰质物质。根据土壤酸化程度、有机质含量和土壤质地确定石灰质物质施用量,石灰质

  物质施用应符合NY/T 3443 规定。

  6.4.2 施用碱性土壤调理剂。根据土壤理化性状、种植作物类型等,合理确定碱性土壤调理剂的种类、

  施用方法和施用量,碱性土壤调理剂应符合NY/T 3034 规定。

  注:碱性土壤调理剂是指适用于酸化土壤、酸性土壤的土壤调理剂(pH值>7.0),中和土壤酸性。

  6.4.3 施用有机肥(pH 值>7.0)。有机肥料应符合NY/T 525 规定;有机肥料施用应符合NY/T 1868

  规定。

  6.4.4 施用碱性或生理碱性化学肥料。酸化土壤施用碱性或生理碱性化学肥料应符合DB41/T 1792 规

  定。

  6.4.5 其他措施。采用机械深耕、秸秆还田、合理轮作等措施减缓耕地土壤酸化进程。

  盐碱土壤

  6.5.1 施用有机物料。增施有机肥料(包括堆(沤)肥等)、生物有机肥、秸秆还田、绿肥种植等,

  腐熟堆(沤)肥(pH≤7.0)亩施用量不少于1 000 kg 或商品有机肥(pH≤7.0)亩施用量不少于100 kg。

  有机肥料应符合NY/T 525 规定;生物有机肥应符合NY 884 规定;微生物肥使用应符合NY/T 1535 规定;

  有机肥料使用应符合NY/T 1868 规定。

  DB41/T 2939—2025

  4

  6.5.2 生物改良。综合利用秸秆还田,种植绿肥、耐盐植物,施用微生物肥料、无机肥料、土壤调理

  剂等技术方法改良盐碱土壤,生物改良应符合GB/T 42828.3 规定。

  注:土壤调理剂一是指适用于盐碱土壤、碱化土壤、碱性土壤,pH值<5.5的酸性土壤调理剂,可中和土壤碱性;

  二是指适用于结构性障碍土壤的土壤调理剂,增加土壤空隙度,土壤毛管增大,不至于使盐分过多积于地表。

  6.5.3 盐碱土壤地力提升应结合水利工程进行排盐排碱。

  7 土壤培肥

  增施有机肥料

  增施有机肥料(包括堆(沤)肥等)。堆(沤)肥每亩施用量不少于1 000 kg,商品有机肥料亩施

  用量不少于100 kg。堆(沤)肥的限量指标和有机肥料应符合NY/T 525规定,生物有机肥应符合NY 884

  规定,有机肥料施用应符合NY/T 1868规定。

  秸秆还田

  7.2.1 秸秆还田宜全量还田,若不能全量还田,每年作物秸秆还田量应符合NY/T 2148 规定,每亩不

  小于300 kg(干重)。

  7.2.2 小麦、水稻秸秆宜采用粉碎覆盖还田,玉米秸秆采用粉碎翻压还田。玉米秸秆还田应符合

  DB41/T 1251 规定。秸秆粉碎还田时,宜在常规施底肥的基础上增施2 kg~3 kg 纯氮,整地前将适量氮

  肥洒在秸秆上进行耕翻,调节碳氮比。

  7.2.3 秸秆粉碎还田机作业质量应符合NY/T 500 规定,秸秆还田联合整地机作业质量应符合NY/T 4421

  规定。

  科学施肥

  坚持用地养地结合、有机无机结合的原则,在增施有机肥料的基础上,依据作物需肥规律、土壤供

  肥性能和肥料效应,科学制定测土配方施肥方案,平衡土壤养分。测土配方施肥应符合NY/T 2911规定,

  具体参照当地农业技术部门发布的测土施肥技术意见实施。

  种植绿肥

  豫南稻区,在水稻收割前稻底套播或水稻收获后免耕直播紫云英、苕子、箭筈豌豆等豆科绿肥作物;

  种植与利用应符合NY/T 3840规定。

  DB41/T 2939—2025

  5

  参考文献

  [1] GB/T 30600—2022 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

下载说明

关于本站 | 联系我们 | 下载帮助 | 下载声明 | 信息反馈 |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