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410/T 50-2025 山区特色农事服务综合体建设与服务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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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类型:地方标准规范
- 标准语言:中文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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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新时间:2025-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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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介绍
安徽省黄山市地方标准《DB 3410/T 50-2025 山区特色区域性农事服务综合体建设与服务规范》主要内容的详细总结:
核心目标: 规范黄山市山区特色区域性农事服务综合体(以下简称“综合体”)的建设标准、服务内容、服务要求及管理评价,以解决山区耕地碎片化、农业分散化等问题,提升农业现代化服务水平,打造一站式全产业链综合性服务平台。
1. 定义与定位 (术语和定义 3.1)
- 综合体是针对黄山市丘陵山地特点(村庄小、耕地少、碎片化、作物多样、服务多元),以粮油及特色农作物全程机械化服务为核心,提供产前、产中、产后全过程服务(包括科技推广、数智化管理)的跨行政村联建的现代化综合性服务平台。
- 核心功能是“农机+农技+农资”、“科技+品牌+数字”。
2. 总体要求 (第4章)
- 党建引领,跨村联建: 发挥基层党组织作用,引导村集体经济组织、强村公司跨村合作,整合资源,共享利益。
- 统筹规划,因地制宜: 科学规划布局(考虑产业分布、规模、需求),遵循“一次规划、分步实施”,提升区域机械化、加工、销售服务水平。
- 集体主导,市场运营: 发挥村庄资源优势,整合涉农资金,引导产业基金、国资、农业企业等通过股权、合作方式参与建设运营。
- 为农服务,应急救灾: 提升关键环节机械化服务,配备“平急两用”农机装备和队伍,增强应急救灾能力。
- 数智赋能,服务高效: 运用信息技术提升调度效能,实现“六个共享”(农机作业、农技服务、农资配送、数字服务、农产品推广、农耕文化)。
3. 建设要求 (第5章)
- 建设原则 (5.1):
- 模式:行政推动、市场带动、项目促动。
- 主体:村集体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大户等。
- 主体要求:依法登记、固定场所、用地合规(租期≥10年)、守法经营。
- 基本规模 (5.2):
- 选址: 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公共基础设施便利;服务半径≥10km或年服务累计≥2万亩次。
- 场所:
- 库棚面积≥1000㎡,占地面积≥2亩。
- 功能分区明确独立(全程化、育秧、烘干、加工、仓储等)。
- 建筑委托有资质单位设计,风格统一(宜徽派),生态低碳环保,符合抗灾(GB/T 44011.1)和消防规范(GB 55036)。
- 地面平整,采光通风好,适合大型农机进出停放,宜设清洗场。
- 管线布局合理美观。
- 设施设备 (5.2.3):
- 粮油生产: 拥有耕、种、管、收、烘、秸秆处理全程关键环节农机装备,保有量满足需求;配备“平急两用”农机装备。
- 育插秧中心: 育秧厂房/大棚/秧田;含播种车间、催芽室、育秧设施;宜配播种流水线;插秧机满足需求。
- 烘干中心: 分区合理(烘前、烘干、烘后);封闭式烘干机房/库房(防火防尘);宜配粮油两用烘干机;配筛选机、水分仪等。
- 加工: 宜配粮油加工车间、仓储及设备(日加工能力稻米≥10t、油料≥1.5t);配水分仪、天平等检测设备。
- 特色加工: 宜配茶叶、菊花、果蔬、中药材等加工设备。
- 智能化: 鼓励引进成套、绿色低碳、智能农机。
- 安全: 配备库棚安全消防设施。
- 人员要求 (5.2.4): 具备相应技能的农机操作、维修、经营服务人员(人机比例恰当);配备“平急两用”农机服务队伍。
- 制度建设 (5.2.5): 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农机作业、机务、财务、安全、培训、人员管理等)并公示;公开办事指南、服务承诺、收费标准。
- 信息化建设 (5.2.6): 主要农机宜装信息化监测终端并接入平台,实现监控调度;宜运用物联网技术实现智能化、精准化、数字化、网络化。
- 标志标识 (5.2.7):
- 统一编号,悬挂市级统一“农事服务综合体”标识(样式见附录A, B, C)。
- 功能区块设明确标牌。
- 安全标志符合GB/T 2893.1和GB 2894(禁止、警告、提示标志)。
- 及时更换破损标识。
4. 服务内容 (第6章)
- 综合体应具备“3+N”服务内容(“N”≥2项)。
- “3”核心服务:
- 全程机械化农事综合服务中心: 覆盖耕、种、管、收、烘、秸秆处理全程机械化;提供全托管、代耕种、定制化服务。
- 育插秧中心: 粮油作物集中育秧、插秧服务;宜提供特色作物(菊花、果蔬、中药材)育苗。
- 烘干中心: 连续化、批量化粮油烘干服务;宜提供特色作物(菊花、中药材)烘干。
- “N”拓展服务 (可选≥2项):
- 农产品初加工
- 仓储保鲜
- 农机维修
- 农资服务(种子/苗、肥料、农药、农膜、灌溉设备等配送回收)
- 产品销售
- 农技服务
- 农事体验
5. 服务要求 (第7章) - 关键量化指标
- 全程机械化农事综合服务: 年累计作业面积≥2000亩。
- 育插秧服务: 年育秧能力≥2000亩;机插秧面积≥1500亩;宜提供特色作物育苗。
- 烘干服务: 提供粮油烘干(宜清洁能源);循环式烘干批处理量≥40t;连续式烘干批处理量≥150t;宜提供特色作物烘干。
- 农产品初加工: 稻米日加工能力≥10t;油料日加工能力≥1.5t;加工生产需取得相应资质;宜建立特色农作物加工。
- 仓储保鲜: 建有低温粮库或冷藏库,提供代收、代工后的仓储保鲜。
- 农机维修: 提供农机具检查、维修、保养及关键零部件配送服务。
- 农资服务: 提供农资配送和回收利用服务。
- 产品销售:
- 设产品销售中心或电商中心。
- 拥有≥1个农产品品牌。
- 宜设农产品展示区。
- 农技服务:
- 提供田间诊断(墒情、苗情、病虫草害)、施肥用药、农机作业等技术咨询和培训(服务种类≥2类)。
- 配备高效先进植保机械(日作业能力≥300亩)。
- 配备相应培训室。
- 农事体验:
- 开展农业劳动教育、农事研学、休闲观光、农俗节庆等活动。
- 结合当地农耕文化,推动农文旅融合。
6. 服务管理要求 (第8章)
- 用地合规: 不得擅自改变建设用地和设施农用地用途。
- 环境卫生: 保持室内外干净卫生,人员着装整洁。
- 人员培训: 岗前培训,定期开展规范作业、安全生产教育。
- 农机安全: 执行相关条例,农机“上牌率、检审率、持证率”100%。
- 财务管理: 账目健全完善,记载规范准确,签订服务合同,核算真实有效。
- 应急响应: “平急两用”队伍接受政府统一调度参与应急救灾。
- 服务对象: 服务区域内及周边小农户,为“小散偏”地块提供机械化服务。
- 示范宣传: 做好农机社会化服务示范、培训宣传,建立可持续、惠农长效机制。
7. 服务监督与评价 (第9章)
- 反馈机制: 设意见箱、公布投诉电话,接受处理投诉建议;每年开展≥1次服务满意度调查。
- 监管主体: 接受农业农村部门牵头,会同财政、发改、自然资源和规划、供销等部门的监督管理。
- 考核评价: 主管部门对服务过程、效能等进行考核评价;综合体按年度向农业农村部门报送服务运营情况。
- 持续改进: 以监督评价结果为依据进行改正,提高服务质量。
8. 规范性附录 (Appendix A, B, C)
- 附录A: 规定了山区特色区域性农事服务综合体的官方LOGO样式及寓意(象征农作物生长周期和希望)。
- 附录B: 详细规定了标识标牌的材质、尺寸、字体、颜色、布局要求。
- 附录C: 规定了建筑体上LOGO标识的比例、字体、制作材质建议及色值参考。
9. 参考文献 (References)
- 列出了标准制定的主要政策依据,包括黄山市委农办、黄山市农业农村局、安徽省农业农村厅的相关指导意见和通知文件。
总结: 该标准为黄山市山区构建现代化农事服务体系提供了全面、详细、可操作的规范。核心在于通过跨村联建、资源整合、市场运营,建设具备“3+N”多功能集成(特别是全程机械化、育插秧、烘干)的综合体。标准强调了党建引领、为农服务、应急救灾、数智赋能等总体原则,并对选址规模、设施设备、人员队伍、制度建设、信息化、标识标牌等建设要素,以及各项服务的具体内容和量化指标提出了明确要求。同时,规范了服务管理、监督评价机制,确保综合体健康、规范、可持续运行,有效服务山区小农户,推动山区农业现代化和乡村振兴。附录确保了综合体的统一形象识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