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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311/T 313-2025 “食品小作坊特色村”建设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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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标准类型:地方标准规范
  • 标准语言:中文版
  • 文件类型:PDF文档
  • 更新时间:2025-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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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介绍

DB3311/T313-2025《“食品小作坊特色村”建设规范》主要内容的详细总结:

​核心目标:​​ 规范浙江省丽水市“食品小作坊特色村”的建设,以促进地方特色食品产业发展、保障食品安全、提升村落环境、带动农民增收致富,实现产业兴旺、生态宜居、生活富裕。

​适用范围:​​ 丽水市域内“食品小作坊特色村”的建设活动。

​主要结构:​

  1. ​建设要求:​

    • ​村集体建设:​
      • ​基础设施建设:​
        • ​交通设施:​​ 建设平整硬化、通行条件良好的村内及对外道路网络;设置物流中转点和停车位。
        • ​配套设施:​​ 建设完善给排水系统(用水符合GB 5749,排水防倒灌防渗漏);保障稳定供电;提供移动通信和无线网络覆盖。
        • ​环保设施:​​ 建设垃圾分类收集系统(定期清理,宜生态处理);配备废水、废气处理设施;废弃物处理场所远离生产区。
        • ​公共服务设施 (宜):​​ 设立统一检验检测中心;建设食品文化博物馆、体验工坊、游客服务中心等,推动与乡村旅游融合。
      • ​生态文化建设:​
        • 依托丽水自然资源(如老屋、斜瀑、石林)进行景观开发;在村公路沿线种花绿植;宜申报省级景区村、美丽乡村精品村。
        • 挖掘推广丽水特色美食(如庆元黄粿、缙云梅干菜、遂昌长粽等);引导作坊使用本地原料,保持传统风味。
        • 宜开展非遗文化保护与传承,挖掘传统美食文化价值。
        • 宜推行“绿色食品”认证、发展“绿色无污染”工艺、使用环保设备。
    • ​食品小作坊建设:​
      • 作坊布局应结合丽水生态环境,不破坏自然景观。
      • 加工场所设计布局、硬件设施(地面、墙面、顶棚、门窗、设备)​​必须​​符合DB33/3009《食品安全地方标准食品小作坊通用卫生规范》的基本要求。
      • 原料采购、加工、包装、贮存、运输等环节的场所、设施、人员​​必须​​符合DB33/3009的要求。
      • ​宜​​推行“5S”标准化管理(整理、整顿、清扫、清洁、素养)。
      • ​宜​​建立食品安全数字化追溯制度(覆盖原料、生产、销售等环节)。
      • ​宜​​在原辅料验收、生产加工等关键环节安装视频监控。
  2. ​机制建设:​

    • ​组织建设:​
      • 成立专门的特色村建设组织机构,配备专人负责。
      • 组织机构人员需具备相关专业能力,学习掌握食品法规和知识。
      • 负责特色村内作坊整体建设运营、食品安全巡查等日常事务。
    • ​制度建设:​
      • ​应​​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定期巡查并督促作坊落实DB33/3009卫生规范。
      • ​应​​建立卫生与环境制度,定期检查村内环境卫生,作坊周边需保持道路平坦无积水、干净整洁无异味。
      • ​应​​建立消防与安全制度(配备维护消防设施、设置畅通安全通道)。
      • ​应​​建立应急处置制度(有效响应突发事件,消除隐患)。
      • ​应​​建立意见反馈制度(公开渠道,及时处理反馈)。
    • ​培训体系建设:​
      • 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从业人员​​必须​​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并公示。
      • ​宜​​对接管理部门和机构,组织开展产业发展、技能提升、食品安全知识、职业道德等培训。
      • ​宜​​培育“丽水农三师”(农作师、农匠师、农商师)乡土人才体系。
    • ​档案建设:​
      • ​应​​建立食品小作坊台账,记录登记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档案表等基础信息。
      • ​应​​保存巡查、检验等记录,保存期不少于两年。
  3. ​产业发展建设:​

    • ​特色产业培育:​
      • ​应​​立足地域文化、传统地产美食、传统制作工艺,形成特色鲜明、带动农民增收的产业。
    • ​品牌建设:​
      • ​宜​​联合作坊挖掘、传承、保护地方特色工艺食品,积极注册商标。
      • ​宜​​通过组建/加入行业协会等方式推广品牌,注册区域公共品牌商标或申请地理标志产品保护。
      • ​宜​​引导传统作坊申报非遗项目和传承人。
      • ​宜​​培育“丽味食坊”市级区域公共品牌,推动“一县一产业一品牌”创建。
    • ​多元化发展:​
      • ​目标建设:​
        • ​应​​从原料种植、加工、销售等多渠道为村民提供更多就业机会。
        • ​宜​​采用“相互让利”模式(如减免土地租赁费、村民入股、产品分红)增加村民多元化收入。
        • ​宜​​引导作坊采用先进技术设备。
        • ​宜​​搭建平台对接龙头企业、科研机构,促进产学研合作。
        • ​宜​​引导村集体、农民合作社、强村公司等参与作坊建设和运营。
      • ​模式建设:​
        • ​应​​探索建立可行的发展模式,推行“食品小作坊+”模式(如“+村集体+农户”、“+强村公司”等)。
        • ​宜​​探索“农文旅”多元融合,建立集历史文化展示、现场体验加工和休闲旅游为一体的沉浸式场景。
      • ​路径建设:​
        • ​应​​举办作坊产品展销展览活动。
        • ​宜​​引导业主参与文旅、美食宣传推介会。
        • ​应​​对接网络电商平台,探索线上销售路径。
        • ​应​​挖掘宣传特色村促共富典型案例。

​关键特点:​

  • ​突出丽水特色:​​ 紧密结合丽水生态资源、传统美食(黄粿、梅干菜、长粽等)、非遗文化。
  • ​强调食品安全:​​ 核心要求严格遵循DB33/3009卫生规范,提倡追溯和监控。
  • ​注重生态环保:​​ 要求环保设施,提倡绿色生产和生态景观建设。
  • ​推动融合发展:​​ 大力倡导“农文旅”融合(文化展示、体验、旅游),探索沉浸式场景。
  • ​聚焦共富目标:​​ 明确要求通过产业培育、多元收入模式(入股、分红等)、就业渠道促进农民增收。
  • ​强化组织管理:​​ 要求建立专门组织机构和各项管理制度(安全、卫生、消防、应急、反馈)。
  • ​鼓励品牌创新:​​ 提倡注册品牌(区域公共品牌“丽味食坊”、地理标志)、申报非遗。
  • ​探索多元模式:​​ 推广“食品小作坊+”发展模式(村集体、农户、强村公司)。
  • ​线上线下结合:​​ 要求线下展销活动,同时鼓励开拓线上电商销售。

这份标准为丽水市打造集食品安全、特色产业、生态旅游、文化传承、农民共富于一体的“食品小作坊特色村”提供了全面、具体的建设框架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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