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1/T 1664-2025 智慧居家养老安全监测服务要求
- 文件大小:899.34 KB
- 标准类型:地方标准规范
- 标准语言:中文版
- 文件类型:PDF文档
- 更新时间:2026-01-09
- 下载次数:
- 标签:
资料介绍
ICS11.020.10

CCSC0731
上海市地方标准
DB31/T1664—2025

智慧居家养老安全监测服务要求
Requirementsforsmarthomeseniorcaresafetymonitoringservices

2025-12-23发布2026-04-01实施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DB31/T1664—2025
目次
前言 III
引言 IV
1范围 1
2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术语和定义 1
4安全服务要求 1
4.1告警求助处理服务 1
4.1.1 急救报警呼救服务 1
4.1.2跌倒告警服务 2
4.1.3 用水状态异常告警服务 2
4.1.4 活动规律异常告警服务 3
4.1.5离床告警服务 3
4.1.6走失告警服务 3
4.2 环境安全监控服务 3
4.2.1火灾场景服务 3
4.2.2 燃气泄露场景服务 4
4.2.3水浸场景服务 4
4.3 人身安全监控场景服务 5
5 运营中心配置与管理要求 5
5.1 运营中心人员配置要求 5
5.2 运营中心管理要求 5
5.2.1 基础管理要求 5
5.2.2质量控制要求 6
5.3 服务坐席服务要求 6
5.4 运营中心环境要求 7
5.5 居家监测设施设备 7
5.6 居家检测设备维修服务 7
6数据要求 7
6.1数据采集要求 7
6.1.1基本要求 7
6.1.2老年人基本数据 7
6.1.3 环境监测数据 7
6.1.4位置监测数据 8
6.1.5跌倒监测数据 8
6.2数据处置要求 8
6.3数据安全要求 8
附录A(规范性)数据采集内容 9
DB31/T1664—2025
参考文献............................................................................11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上海市民政局提出并组织实施。
本文件由上海市养老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上海市民政局、上海市物联网行业协会、上海城建职业学院、长宁区仙霞新村街道办事处、卫宁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天与养老服务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葛健、龚平、范春、徐一涵、袁江枫、王学东、张立为、熊嵘、陈嵩、王妍、姜宇尧、任振仁、温忠、高槿航、余波、顾晓燕、王远霖。
引言
本文件编制的总体目的包括二个方面:1)服务规范化:明确智慧居家安全监测服务的数据采集、预警响应、居家养老安全监测服务运营中心配置与管理要求等全流程技术要求,建立可量化、可追溯的服务质量评价体系;2)资源协同化:构建家庭、居家养老安全监测服务运营中心、公共服务机构等单位的协同机制,推动“监测预警-数据分析-分级处置-效果追溯”服务闭环高效运行。智慧居家养老安全监测服务体系如图1所示。
服务主体涵盖了居家养老安全监测服务运营中心、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公共应急联动单位(公安(110)、消防(119)、医疗急救(120)、市政应急(水电气)等公共服务机构)、政府主管部门以及街道(乡镇)及居(村)民委员会等多方力量。
服务模式上采用了先进的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技术,老年人通过智能终端,一键触发呼救需求时,居家养老安全监测服务运营中心在第一时间内进行专业分析并迅速跟进并处置服务。同时,其他相关单位或人员将提供及时的专业救助和联动服务。整个服务各个过程受到政府相关部门的监管,并接受老年人和相关社会组织的评价与反馈,从而形成一个闭环的服务体系,确保服务过程的合法合规,不断提升服务质量。

图1智慧居家养老安全监测服务体系
智慧居家养老安全监测服务要求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智慧居家养老安全监测服务要求的安全服务要求、居家养老安全监测服务运营中心(以下简称“运营中心”)配置与管理要求、数据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上海市社会组织、企业开展的居家养老安全监测服务应用与管理。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35273—2020信息安全技术个人信息安全规范
GB/T37025—2018信息安全技术物联网数据传输安全技术要求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智慧养老smartseniorcare
利用现代信息技术从生活起居、安全保障、医疗卫生、保健康复、娱乐休闲、学习分享等各方面支持老年人的生活服务和管理,对涉老信息进行自动监测、预警与主动处置。
3.2
感知终端sensorterminal
能对物进行信息采集和执行操作,可以连接一个或多个感知网络的设备。
[来源:GB/T37024—2018,3.3,有修改]
3.3
告警服务alarmservice
家庭中安装的智能化感知终端在检测到异常数据时,以及老年人通过固定式/可穿戴智能终端的物理按键、语音指令或姿态识别等多模态应急触发的告警需求时,主动向运营中心发出信息。
4安全服务要求
4.1告警求助处理服务
4.1.1急救报警呼救服务
急救报警呼救服务应符合下列要求。
a)运营中心收到急救报警呼救时,及时与用户联系,用户接通后按用户要求操作具体事项,按照4.1.1d)执行。 b)运营中心收到急救报警呼救时,第一时间内无法与用户取得联系,联系用户紧急联系人,并持续联系用户:
1)联系用户成功,按照4.1.1a)执行;
2)联系用户和紧急联系人不成功,按照4.1.1c)执行。
c)运营中心收到急救报警呼救时,无法与用户、紧急联系人取得联系,联系公共应急联动单位或居(村)民委员会、物业等服务机构,并持续联系用户、紧急联系人。工作人员到达现场后,按照相关规范和用户要求操作具体事项,按照4.1.1d)执行。
d)确认无需120急救,服务结束;确认需要120急救,运营中心服务坐席(以下简称“服务坐席”)拨打120代用户联系救护车,救护车未派车,告知用户会继续呼叫120,服务坐席挂机并每隔2min替用户拨打120,直到救护车派车为止。救护车派车后,通知服务合同约定的紧急联系人,每隔5min~10min跟进救护车的具体方位并反馈给用户并确认救护车是否到达,直到120救护车到达、接到用户为止,服务结束。
4.1.2跌倒告警服务
跌倒告警服务应符合下列要求。
a)运营中心收到跌倒告警时,及时与用户联系,用户接通后按用户要求操作具体事项,按照
4.1.2d)执行。
b)运营中心收到跌倒告警时,第一时间内无法与用户取得联系,联系用户紧急联系人,并持续联系用户:
1)联系用户成功,按照4.1.2a)执行;
2)联系用户和紧急联系人不成功,按照4.1.2c)执行。
c)运营中心收到跌倒告警时,若无法与用户、紧急联系人取得联系,联系公共应急联动单位或居(村)民委员会、物业等服务机构,并持续联系用户、紧急联系人。工作人员到达现场后,按照相关规范和用户要求操作具体事项,按照4.1.1d)执行。
d)确认无需服务,服务结束;确认需要服务,服务坐席拨打120代用户联系救护车,救护车未派车,告知用户会继续呼叫120,服务坐席挂机并每隔2min替用户拨打120,直到救护车派车为止。救护车派车后,通知服务合同约定的紧急联系人,每隔5min~10min跟进救护车的具体方位并反馈给用户并确认救护车是否到达,直到120救护车到达、接到用户为止,服务结束。
4.1.3用水状态异常告警服务
用水状态异常告警服务应符合下列要求。
a)运营中心收到用水量过多或用水量过少告警时,及时与用户联系,用户接通后按用户要求操作具体事项。
b)运营中心收到用水量过多或用水量过少告警时,第一时间内无法与用户取得联系,联系用户紧急联系人,并持续联系用户:
1)联系用户成功,按照4.1.3a)执行;
2)联系用户和紧急联系人不成功,按照4.1.3c)执行。
c)运营中心收到发出用水量过多或用水量过少告警时,若无法与用户、紧急联系人取得联系,联系公共应急联动单位或居(村)民委员会、物业等服务机构,并持续联系用户、紧急联系人。工作人员到达现场后,按照相关规范和用户要求操作具体事项。 4.1.4活动规律异常告警服务
活动规律异常告警服务应符合下列要求。
a)运营中心收到活动规律异常告警时,及时与用户联系,用户接通后按用户要求操作具体事项。
b)运营中心收到活动规律异常告警时,第一时间内无法与用户取得联系,联系用户紧急联系人,并持续联系用户:
1)联系用户成功,按照4.1.4a)执行;
2)联系用户和紧急联系人不成功,按照4.1.4c)执行。。
c)运营中心收到活动规律异常告警时,若无法与用户、紧急联系人取得联系,联系公共应急联动单位或居(村)民委员会、物业等服务机构,并持续联系用户、紧急联系人。工作人员到达现场后,按照相关规范和用户要求操作具体事项。
4.1.5离床告警服务
离床告警服务应符合下列要求。
a)运营中心收到离床告警时,及时与用户联系,用户接通后按用户要求操作具体事项。
b)运营中心收到离床告警时,第一时间内无法与用户取得联系,联系用户紧急联系人,并持续联系用户:
1)联系用户成功,按照4.1.5a)执行;
2)联系用户和紧急联系人不成功,按照4.1.5c)执行。。
c)运营中心收到离床告警时,若无法与用户、紧急联系人取得联系,联系公共应急联动单位或居(村)民委员会、物业等服务机构,并持续联系用户、紧急联系人。工作人员到达现场后,按照相关规范和用户要求操作具体事项。
4.1.6走失告警服务
走失告警服务应符合下列要求。
a)运营中心收到走失告警时,及时与用户联系,用户接通后按用户要求操作具体事项,按照
4.1.6d)执行。
b)运营中心收到走失告警时,第一时间内无法与用户取得联系,联系用户紧急联系人,并持续联系用户:
1)联系用户成功,按照4.1.6a)执行;
2)联系用户和紧急联系人不成功,按照4.1.6c)执行。
c)向紧急联系人告知用户位置,每隔15min对用户进行一次定位,并把位置信息与紧急联系人更新,直到找到用户为止,每次定位时需关注用户所使用的定位及通信设备电量情况。
d)询问用户周围情况以及是否有人陪护,如果有人陪护,及时联系服务合同约定的紧急联系人找到用户。如果无人陪护,询问用户外出意图,及时联系服务合同约定的紧急联系人,同时告知用户原地等待。
4.2环境安全监控服务
4.2.1火灾场景服务
火灾场景服务应符合下列要求。
a)运营中心收到火灾告警时,及时与用户联系,用户接通后按用户要求操作具体事项,按照
4.2.1e)执行。 b)运营中心收到火灾告警时,第一时间内无法与用户取得联系,拨打119电话和联系用户紧急联系人,并持续联系用户:
1)联系用户成功,按照4.2.1a)执行;
2)联系用户和紧急联系人不成功,按照4.2.1c)执行。
c)拨打119电话后,服务坐席及时获取消防人员到达时间。
d)联系紧急联系人告知情况并询问紧急联系人到用户家中时间;每隔15min和紧急联系人确认是否到达用户家里,直到紧急联系人到达用户家里为止。
e)用户接听电话,用户反馈为误报,指导用户如何取消告警,在系统中记录相关信息,做好小结。用户反馈为非误报,服务坐席拨打119电话,及时联系服务合同约定的紧急联系人,告知情况并询问紧急联系人到用户家中时间;同时指导用户进行火灾逃生与自我保护。每隔15min和紧急联系人确认是否到达用户家里,直到紧急联系人到达用户家里为止,过程中服务坐席及时与用户更新消防人员到达时间,服务坐席安抚用户紧张心态。
4.2.2燃气泄露场景服务
燃气泄露场景服务应符合下列要求。
a)运营中心收到燃气泄露告警时,及时与用户联系,用户接通后按用户要求操作具体事项,按照4.2.2e)执行。
b)运营中心收到燃气泄露告警时,第一时间内无法与用户取得联系,拨打119电话及燃气公司电话和联系用户紧急联系人,并持续联系用户:
1)联系用户成功,按照4.2.2a)执行;
2)联系用户和紧急联系人不成功,按照4.2.2c)执行。
c)拨打119电话后,服务坐席及时获取消防人员、燃气公司抢修人员到达时间。
d)联系紧急联系人告知情况并询问紧急联系人到用户家中时间;每隔15min和紧急联系人确认是否到达用户家里,直到紧急联系人到达用户家里为止。
e)用户接听电话,用户反馈为误报,指导用户如何取消告警,在系统中记录相关信息,做好小结。用户反馈为非误报,服务坐席拨打119电话及燃气公司电话,及时联系服务合同约定的紧急联系人,告知情况并询问紧急联系人到用户家中时间;同时指导用户进行燃气泄露逃生与自我保护。每隔15min和紧急联系人确认是否到达用户家里,直到紧急联系人到达用户家里为止,过程中服务坐席及时与用户更新消防人员、燃气公司抢修人员到达时间,服务坐席安抚用户紧张心态。
4.2.3水浸场景服务
水浸场景服务应符合下列要求。
a)运营中心收到水浸告警时,及时与用户联系,用户接通后按用户要求操作具体事项,按照
4.2.3e)执行。
b)运营中心收到水浸告警时,第一时间内无法与用户取得联系,拨打公共应急联动单位电话和联系用户紧急联系人,并持续联系用户:
1)联系用户成功,按照4.2.3a)执行;
2)联系用户和紧急联系人不成功,按照4.2.3c)执行。
c)拨打公共应急联动单位电话后,服务坐席及时获取公共应急联动单位人员到达时间。
d)联系紧急联系人告知情况并询问紧急联系人到用户家中时间;每隔15min和紧急联系人确认是否到达用户家里,直到紧急联系人到达用户家里为止。 e)用户接听电话,用户反馈为误报,指导用户如何取消告警,在系统中记录相关信息,做好小结。用户反馈为非误报,服务坐席拨打公共应急联动单位电话,及时联系服务合同约定的紧急联系人,告知情况并询问紧急联系人到用户家中时间;同时指导用户进行水浸逃生与自我保护。每隔15min和紧急联系人确认是否到达用户家里,直到紧急联系人到达用户家里为止,处置过程中服务坐席及时与用户更新公共应急联动单位人员到达时间,并安抚用户紧张心态。
4.3人身安全监控场景服务
人身安全监控场景服务应符合下列要求。
a)运营中心收到入侵告警时,及时与用户联系,用户接通后按用户要求操作具体事项,按照4.3e)执行。
b)运营中心收到入侵告警时,第一时间内无法与用户取得联系,拨打110 电话和联系用户紧急联系人,并持续联系用户:
1)联系用户成功,按照4.3a)执行;
2)联系用户和紧急联系人不成功,按照4.3c)执行。
c)拨打110电话后,服务坐席及时获取警务人员到达时间。
d)联系紧急联系人,告知情况并询问紧急联系人到用户家中时间;每隔15min和紧急联系人确认是否到达用户家里,直到紧急联系人到达用户家里为止。
e)用户接听电话后反馈为误报,指导用户如何取消告警,在系统中记录相关信息,做好小结。
5运营中心配置与管理要求
5.1运营中心人员配置要求
运营中心应配备专业人员,并应符合下列要求,主要包括:
a)运营主管:配备一名专职运营主管,负责服务中心整体运营工作,服务坐席的日常在岗培训,质检发现问题培训辅导,硬、软件设备更新培训等;
b)服务坐席:服务中心可根据业务历史数据、发展趋势及其他因素来配备服务坐席,依据业务量、服务水平、处理时长、应答速度以及员工缩减率等多方面数据确定话务配比及排班,保证其与现有业务量相匹配。服务坐席日均通话时长约为2h,单次通话时长在10min-15min,服务中心可根据报警量进行人员调配。配比为每150户配置1名服务坐席,负责处理监测报警服务的话务业务;
c)班组长:至少配置一名专职人员,负责服务坐席管理工作,对服务坐席考勤、质监等服务坐席的日常管理工作;
d)质检员:至少配置一名专职人员,负责监控服务坐席服务质量,对发现问题进行汇总、反馈;
e)运维人员:按照不低于1:1000的比例配置运维人员,负责对客户的线下售后服务、拆机、装机、维修等工作。至少配置一名专职人员24h待命,负责服务中心的软、硬件日常维护及故障处置。
5.2运营中心管理要求
5.2.1基础管理要求
运营中心应与老年人签订服务协议,运营中心应具备服务响应流程。响应流程应覆盖到每一个环节,服务坐席人员应根据流程执行规范操作,能熟练使用沪语为老年人提供服务,运营中心应及时完善相关服务要求,并应符合下列要求,主要包括: a)建立业务知识库并循环更新;
b)仪表形象、沟通技巧、产品知识、业务流程、情绪管理、抗压能力等培训;
c)业务流转标准作业程序的制定及更新;
d)投诉处理标准作业程序的制定;
e)服务质量考核制度的制定。
运营中心对居家安全服务事件详细记录,运营主管在服务处置后3d内,回访用户,了解用户情况,并做服务结果归档。
5.2.2质量控制要求
应支持通过内部与外部监控对服务质量、服务流程进行管理,提升服务质量,并应符合下列要求,主要包括:
a)设立质检员,负责监督日常工作、考核服务坐席评分、发现日常问题、制定培训需求等;
b)班组长每周对服务质量进行总服务数量25%的抽查,发现问题后及时进行处理和适当处罚,以提高服务坐席人员的服务意识;
c)运营主管及高层管理人员每月一次对服务坐席人员的服务质量进行总服务数量10%的抽查,发现问题后及时反馈至相关人员进行改进。
外部评价应符合下列要求,主要包括:
a)客户对服务坐席人员的服务质量不满意时,对服务坐席人员进行投诉;
b)以电话回访、在线点评、问卷等形式对客户满意度进行调查。
5.3服务坐席服务要求
服务坐席服务要求见表1。
表1服务坐席服务要求
指标内容 指标值 说明 报警信息处置率 ≥99% 实际处置的报警数量占接收到的汇总报警数量的比率的百分比 首次接触解决率 ≥90% 首次接触即被解决的需求数量占首次提出需求汇总数量的比率的百分比 15s服务响应率 ≥80% 在15s内完成的响应次数占响应汇总次数的比率的百分比 用户投诉率 ≤0.3% 用户投诉的次数占呼入汇总次数的比率的百分比 答复用户准确率 ≥95% 客服对客户问题的回答准确的次数占回答汇总次数的比率的百分比 服务用语使用率 ≥99% 服务用语实际使用量占服务用语实际使用汇总量的比率的百分比 服务满意率第三方评价 ≥90% 服务满意量占服务总量的比率的百分比 回访接通率 ≥70% 成功回访次数占回访汇总次数的比率的百分比 紧急救援质检覆盖率 100% 紧急救援质检的数据量占紧急救援质检的数据汇总数据量的比率的百分比 5.4运营中心环境要求
呼叫中心设施设备要求应符合下列要求,主要包括:
a)接入层设备:电话线路接入呼叫中心系统支持模拟网关、数字网关和网际互联协议(IP)网关三种类型的网关设备。
b)计算机电话集成(CTI)设备:呼叫中心系统的核心硬件,支持通过CTI服务器接受呼叫信息,例如号码等,具备控制外呼功能。
c)服务坐席设备:具备服务坐席接打电话的操作设备,包括电脑、电话机、耳麦等。
5.5居家监测设施设备
居家安全监测设备的安装应符合部署要求、功能要求、使用要求和安全要求。
监测设备应符合人机界面适老化要求,主要体现在字体大、声音大、按键大、图标大,简单易用,操作界面应清晰明了,并配有操作用户手册和客服支持。
所有的监测设备安装过程中应进行充分的调试,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5.6居家检测设备维修服务
居家监测设备维修服务应符合下列要求,主要包括:
a)居家安全监测告警产品的使用或管理单位在发现产品存在问题和故障时,在48h内完成。
b)定期对维修人员进行相关培训,确保各项维修操作符合产品使用说明书的要求。
c)维修过程做好维修记录,按照相关技术文件的要求对故障产品的结构、部件等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采取相应维修措施并予以记录。
d)产品维修后,依据相关产品标准进行检验,记录检验结果,合格后加贴检验合格标识。
6数据要求
6.1数据采集要求
6.1.1基本要求
老年人居家安全监测数据包括老年人基本数据、环境监测数据、位置监测数据和跌倒监测数据,应通过智能物联网感知终端、系统对接、人工采集等方式采集,采集频率应根据数据特点分为实时采集和定时采集,实现目标对象的信息收集,异常数据应及时上报告警,运营中心应根据监测数据提供服务,全程保障老年人居家安全、信息安全和隐私安全。数据采集内容应符合附录A的要求。
6.1.2老年人基本数据
采集的老年人基本数据和信息应包括提供紧急救援等服务所需要的姓名、住址、联系方式等必要信息。数据安全应符合GB/T35273—2020第5章的要求,信息内容应依据服务提供方与老年人签订的协议约定执行。数据和信息采集应取得老年人及其家属的授权,并依法依规应对相关数据和信息进行安全保管,不应跨境传输。
6.1.3环境监测数据
环境监测应涵盖火灾监测、用水监测、可燃气体监测等关键领域,并应符合下列要求,主要包括:
a)通过感知终端采集火灾安全数据。数据内容符合表A.1的要求; b)用水监测包括水量监测和水溢监测。水量监测支持通过智能水表等智能设备采集老年人用水状态数据(如每小时更新一次)。水溢监测支持通过智能水浸传感器等智能设备采集水溢安全数据。数据内容符合表A.1的要求;
c)可燃气体监测支持通过可燃气体智能探测报警器等智能设备采集可燃气安全数据。数据内容符合表A.1的要求。
6.1.4位置监测数据
通过感知终端监测老年人日常活动位置和夜间离床位置。数据内容应符合表A.2的要求。
6.1.5跌倒监测数据
通过感知终端监测老年人跌倒数据。数据内容应符合表A.3的要求。
6.2数据处置要求
根据数据发起方的不同,应分为主动处置和被动处置两种模式,并应符合下列要求,主要包括:
a)主动处置。指提供方主动将数据推送至需求方,用于感知终端向系统发送感知数据。根据即时性划分为两个等级:
1)即时推送:确保数据第一时间被发送出去,并且能最短时间内被送达,紧急数据(如报警、呼救等)在2s内上报。包括各类报警数据、紧急呼救、故障数据;
2)定时推送:固定时间间隔发送一次数据,主要用于常规状态上报。例如老年人用水状态;
b)被动处置。指提供方准备数据资源,需求方发起查询,提供方根据查询条件返回查询结果,可以在任意时刻快速响应查询操作:
1)数据保证即时性;
2)数据保证有效性;
3)具备数据库,数据存储时间至少1a以上;
4)重要数据保留最近一次,供查询。
6.3数据安全要求
数据安全应符合GB/T37025—2018第6章的要求,并应符合下列要求,主要包括:
a)支持至少一种的数据完整性校验方式,校验失败时具备重新获取的能力。
b)重要数据具备更强的加密协议,传输双方具备双向强身份认证。
c)具备合法性确认、权限校验、访问资源授权等功能。
附录A
(规范性)
数据采集内容
A.1老年人环境数据
老年人环境监测数据采集内容应符合表A.1的要求。
表A.1老年人环境监测数据
分类 监测数据 发送的数据 数据来源 采集频次
火灾监测 安全数据
烟雾浓度、光源值、升温速率
当前时间、
报警、故障、物联感知终端编码
智能烟感报警器、智能明火报警器、智能温感报警器等
报警数据、故障数据在2s内上报 运行数据 当前时间、运行状态、电池电量、信号强度 警报数据
警报状态、报警频次、指示灯状态 用水监测
水量监测 安全数据
水表读数 老年人用水
状态包括用水时段、用水量等、故障、物联终端编码
智能水表等
故障数据在2s内上报 运行数据 当前时间、运行状态、电池电量、信号强度
水浸监测 安全数据
水位高度(大于0.5mm自动报警)
当前时间、
报警、故障、物联感知终端编码
水浸传感器等
报警数据、
故障数据在2s内上报 运行数据 当前时间、运行状态、电池电量、信号强度 警报数据
警报状态、报警频次、指示灯状态
可燃气体监测 安全数据 可燃气体类型(液化石油气、人工煤气、天然气)、可燃气体浓度
当前时间、
报警、故障、物联感知终端编码
可燃气体智能探测报警器等
报警数据、
故障数据在2s内上报 运行数据 当前时间、运行状态、电池电量、信号强度 警报数据
报警状态、警报频次、指示灯状态 A.2老年人位置数据
老年人位置监测数据采集内容应符合表A.2的要求。
表A.2老年人位置监测数据
分类 监测数据 发送的数据 数据来源 采集频次
日常活动位置监测 设备位置信息(经度、纬度、位置点名称(某小区及门牌号))、当前时间、运行状态、设备电量信息、信号强度、一键报警阈值 当前时间、位置信息、紧急呼救、报警、故障、物联感知终端编码 可穿戴智能定位仪(电子围栏)等
报警数据、故障数据在2s内上报
夜间离床位置监测
离床时间、离床间隔、离床距离、位置信息、一键报警阈值 离床时间、离床间隔、离床距离、报警、故障、物联感知终端编码 智能穿戴设备、红外感应设备等
A.3老年人跌倒数据
老年人跌倒监测数据采集内容应符合表A.3的要求。
表A.3老年人跌倒监测数据
分类 监测数据 发送的数据 数据来源 采集频次
手环传感器监测 运动状态、高度、姿态、心率等跌倒前数据;高度落差、加速度、时间等跌倒过程中数据;时间、高度,姿势、心率等跌倒后数据
当前时间、跌倒报警、故障、物联感知终端编码
智能手环等可穿戴设备
报警数据、故障数据在2s内上报
红外传感器监测
驻留时间 当前时间、跌倒报警、红外线触发回路间隔时间、故障、物联感知终端编码 起居室、卫生间等安装的固定红外线报警装置
其他感知的无线传感器监测
是否摔倒
当前时间,跌倒报警、故障、物联感知终端编码 室内射频传感器、视觉传感器、微波传感器等装置
参考文献
[1] GB/T 37024 信息安全技术物联网感知层网关安全技术要求
[2] 工业和信息化部民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智慧健康养老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21-2025 年)》的通知(工信部联电子函〔2021〕154号)
[3] 上海市民政局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上海市交通委员会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上海申康医院发展中心关于印发《为老服务“一键通”场景推广应用工作方案》的通知(沪民养老发〔2022〕13号)
[4]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上海市民政局上海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上海市老年照护统一需求评估标准(试行)2.0 版》的通知(沪卫老龄〔2019〕3号)
[5]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新型城域物联感知基础设施建设导则〔2022〕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