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4/T 3399-2025 社会保险电子档案管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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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类型:综合地方标准
- 标准语言:中文版
- 文件类型:PDF文档
- 更新时间:2025-0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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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介绍
《社会保险电子档案管理规范》(DB 14/T 3399-2025)主要内容总结
1. 适用范围与规范性引用
- 范围:适用于山西省社会保险电子档案的全流程管理,涵盖收集、整理、检测归档、移交、保管和服务利用。
- 引用标准:整合了电子文件管理(GB/T 18894)、信息安全(GB/T 22239系列)、档案管理(DA/T系列)和社会保险业务档案(GB/T 31599、LD/T 03)等多项国家标准和行业规范。
2. 术语与定义
- 核心概念:
- 电子档案:具有凭证、查考和保存价值的归档电子文件。
- 元数据:描述电子档案内容、结构、背景及管理过程的数据。
- 其他术语:沿用DA/T 58-2014的定义。
3. 管理基本要求
- 管理原则:统一规划、全程管理、规范标准、高效利用、安全可控。
- 机构职责:
- 业务经办部门:负责电子文件收集、整理、检测归档和移交。
- 档案管理部门:制定归档范围、分类目录和保管期限表,管理保管与利用。
- 信息化部门:建设电子档案管理系统并提供技术支持。
- 设施设备:需配备满足安全管理的设施(如在线存储设备)。
- 制度体系:建立全流程管理制度,确保档案的真实性、完整性、可用性和安全性。
- 系统要求:
- 电子档案管理系统需符合GB/T 31914、GB/T 29194等标准,嵌入业务系统实现自动归档。
- 采用权限管理、实名账号、信息安全技术保障安全。
4. 归档范围与流程
- 归档范围:
- 依据GB/T 18894和GB/T 31599确定,包括电子文件及其元数据。
- 元数据方案:规范性附录A详细规定了元数据实体(文件、业务、责任者、授权实体)及元素(必选/可选)。
- 收集:
- 实时自动采集经办服务电子文件,整合数据共享平台信息和数字化文件(符合DA/T 31)。
- 整理:
- 以“件”为单位按DA/T 22整理,建立纸质和机读目录。
- 检测归档:
- 按DA/T 70检测真实性、完整性、可用性和安全性,依GB/T 31599-2015归档。
- 移交与接收:
- 业务部门依《电子档案移交与接收办法》移交,档案部门按DA/T 93-2022接收。
5. 保管与服务利用
- 保管要求:
- 符合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标准(GB/T 22239等),配备在线存储设备。
- 定期鉴定和销毁(依GB/T 31599-2015)。
- 服务利用:
- 依法提供查询、制证和信息共享服务,避免重复提交材料。
- 电子档案用于内部稽核和社保基金安全风险管理。
6. 附录与规范性内容
- 附录A(规范性):
- 定义社会保险电子档案元数据方案,包含4类实体(文件、业务、责任者、授权),共96项元数据元素。
- 元数据约束性(必选/可选)和可重复性明确,捕获与应用遵循LD/T 03。
- 参考文献:
- 包括《电子档案管理办法》《社会保险业务档案工作意见》等政策依据。
7. 技术与管理融合
- 技术整合:将电子文件管理嵌入业务系统,实现自动归档;元数据与电子文件同步管理。
- 安全控制:通过等级保护、数字签名、电子印章等技术确保档案安全。
- 流程优化:利用电子档案减少重复证明材料,提升经办效率。
总结:该标准构建了山西省社会保险电子档案的全生命周期管理体系,从制度、流程、技术三个维度规范电子档案管理,强调元数据的关键作用,并与现有国家标准紧密衔接,确保电子档案的合规性、安全性和服务效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