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3/T 6058-2025 深浅层地下水划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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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类型:综合地方标准
- 标准语言:中文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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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新时间:2025-0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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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介绍
《河北省深浅层地下水划分规范》(DB13/T 6058-2025)主要内容总结:
一、适用范围
适用于河北省平原区、山丘区、山间盆地区、坝上高原区四大类型区的地下水划分,重点规范浅层与深层地下水的界定标准。
二、术语定义
- 浅层地下水:与大气降水/地表水体直接补排,含潜水和密切联系的承压水(GB/T 51040定义)
- 深层地下水:自然状态下更新困难,水力联系微弱的地下水
- 含水层组:同一地质时期具有统一水力联系的多个含水层组合
- 山前近源补给:山前地下水通过侧向径流形成的补给
三、总体要求
- 基础条件
- 需完成1:25万及以上比例尺水文地质调查
- 监测数据需符合GB/T 51040标准,监测时长≥1年
- 同位素数据须由资质机构出具
- 划分依据
综合五项指标:
① 地下水与地表水补排关系
② 更新性(水位与降水相关系数显著)
③ 隔水层结构(黏土/亚黏土,150km²内单层厚度≥5m)
④ 水位特征对比(年末差≤8m;最低水位时间差≤20天;变差区一致)
⑤ 同位素年龄(浅层<10000年)
四、区域划分细则
(一)平原区(分山前/中部/滨海平原)
- 含水层组划分
第四系自上而下分为I-IV四个含水层组:
- I组:直接补排关系,划为浅层
- II组:
- 山前平原划为浅层
- 其他区域需满足:隔水层不达标 或 更新性强+水位指标合格+同位素年轻
- III/IV组:原则上划为深层(山前近源补给区除外)
- 特殊区域
山前近源补给区:所有第四系含水层若满足更新性强、水位特征达标、同位素年龄<10000年,均划为浅层
(二)山丘区
- 孔隙水:直接补排划为浅层
- 裂隙水:
- 风化裂隙水:划为浅层
- 构造裂隙水:有直接补排则划浅层
- 岩溶水:
- 裸露型(动态与降水显著相关):浅层
- 覆盖/埋藏型(有稳定隔水层):深层
(三)山间盆地区
- 直接补排含水层:浅层
- 深层判定条件:
- 隔水层厚度≥5m(150km²内)
- 与浅层水位差>8m
(四)坝上高原区
原则上全部划为浅层地下水
五、附录说明
地貌分区图标注:
- 山区-平原分界线
- 三大平原地貌分区线(山前/中部/滨海)
- 山前近源补给区范围
六、技术指标
- 隔水层标准:黏土类,区域连续厚度≥5m
- 水位特征:
- 年末差≤8m
- 最低水位时间差≤20天
- 变差区一致性(同升/降趋势)
- 同位素年龄:浅层<10000年
该标准构建了多指标综合评价体系,突出山前平原特殊水文地质条件,强调监测数据与地质结构的结合应用,为河北省地下水资源管理提供科学划分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