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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T/T 264-2025 煤的显微维氏硬度测定方法

  • 文件大小:526.56 KB
  • 标准类型:煤矿标准
  • 标准语言:中文版
  • 文件类型:PDF文档
  • 更新时间:2025-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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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介绍

  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行业标准

  国家能源局发布

  煤的显微维氏硬度测定方法

  Method for Vickers microhardness of coal

  代替MT/T 264—1991

  2025-06-30 发布2025-12-30 实施

  MT/T 264—2025

  前言……………………………………………………………………………………………………………Ⅲ

  1 范围…………………………………………………………………………………………………………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术语和定义…………………………………………………………………………………………………1

  4 方法提要……………………………………………………………………………………………………1

  5 设备与材料…………………………………………………………………………………………………2

  6 试样…………………………………………………………………………………………………………2

  7 仪器的校准…………………………………………………………………………………………………2

  8 测点的确定…………………………………………………………………………………………………2

  9 测定步骤……………………………………………………………………………………………………2

  10 结果表述……………………………………………………………………………………………………3

  11 试验报告……………………………………………………………………………………………………3

  目  次

  Ⅰ

  MT/T 264—2025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 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代替MT/T 264—1991《煤的显微硬度测定方法》,与MT/T 264—1991 相比,除结构调整与

  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a) 更改了显微硬度计的要求(见5.1,1991 年版的5.1);

  b) 增加了标准硬度块的硬度范围要求和石蜡的要求(见5.2、5.3);

  c) 更改了试样要求(见第6 章,1991 年版的第4 章);

  d) 增加了标准硬度块的数量和选择要求(见7.2);

  e) 删除了测定环境的要求(见1991 年版的7.1);

  f) 删除了测定对象厚度要求(见1991 年版的8.4);

  g) 更改了试验力范围,增加了加压时间(见9.3、9.4,1991 年版的7.2);

  h) 更改了无效点的判定依据(见9.5,1991 年版的9.5);

  i) 增加了精密度要求(见10.2);

  j) 删除了显微维氏硬度值表(见1991 年版的附录A)。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中国煤炭工业协会提出。

  本文件由全国煤炭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42)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中国地质大学(北京)、中煤科工西安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陕西省能源质量监督

  检验所。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姚艳斌、孙晓晓、党红艳、肖文钊、敖卫华。

  本文件及其所代替文件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1992 年首次发布为MT/T 264—1991;

  ——本次为第一次修订。

  Ⅲ

  MT/T 264—2025

  煤的显微维氏硬度测定方法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煤的显微维氏硬度测定的方法提要、设备与材料、试样、仪器的校准、测点的确定、测定

  步骤、结果表述和试验报告。

  本文件适用于烟煤和无烟煤显微维氏硬度的测定,褐煤可参考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

  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T 4340.2 金属材料 维氏硬度试验 第2 部分:硬度计的检验与校准

  GB/T 15588 烟煤显微组分分类

  GB/T 16773 煤岩分析样品制备方法

  3 术语和定义

  GB/T 15588 界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4 方法提要

  将顶角相对面夹角为136°的正四棱锥体金刚石压头,以选定的试验力F 压入粉煤光片或块煤光片

  中镜质体表面(见图1),保持一定的时间达稳定态后,卸除试验力,测量压痕两对角线d1 和d2 的长度(见

  图2)。根据试验力和两对角线长度的平均值,求得显微硬度值,以镜质体的显微硬度表示煤的显微

  硬度。

  图1 维氏显微硬度测定原理示意图图2 维氏硬度压痕图

  1

  MT/T 264—2025

  5 设备与材料

  5.1 显微硬度计:符合GB/T 4340.2 的要求。

  5.2 标准显微硬度块:硬度范围为200 N/mm2~800 N/mm2。

  5.3 石蜡:半精炼石蜡,亦可使用市售白蜡烛代替。

  6 试样

  按GB/T 16773 的要求制作粉煤光片或块煤光片。

  7 仪器的校准

  7.1 将显微硬度计调至水平,金刚石压锥轴线应与显微镜光学轴线一致,使压痕位于视域中心。

  7.2 选用两个与样品显微硬度值接近的标准硬度块,分别获取仪器试验力各3 次。试验力的变动度按

  公式(1)计算,所得结果应小于或等于1.5%。

  ε =

  | |-k - k0

  k0

  …………………………( 1 )

  式中:

  ε ——试验力的变动度,%;

  -k

  ——3 次检定试验力的平均值,单位为牛(N);

  k0 ——试验力的标准值,单位为牛(N)。

  8 测点的确定

  8.1 测定对象为均质镜质体或基质镜质体,测点应均匀分布在各镜质体条带上。

  8.2 相邻两压痕中心之间的距离至少为两压痕对角线平均长度的4 倍,压痕中心到试样边缘或裂隙的

  距离至少为压痕对角线长度的2.5 倍。

  8.3 烟煤测点数应不少于10 个,无烟煤测点数应不少于20 个。

  9 测定步骤

  9.1 将制备好的粉煤光片或块煤光片用胶泥等支撑物固定在载片上,压实、压平后,在试验面上用丝绸

  均匀涂上薄层石蜡。

  9.2 试样放在显微镜物台上用干物镜准焦,将选定待测定的镜质体条带移至视域中心。

  9.3 选用合适的试验力,应使试样上每个压痕对角线长度不小于20 μm。试验力一般在0.20 N~0.50 N

  选取。

  9.4 将金刚石压锥加压在试样镜质体之上10 s~15 s,加压速度应符合仪器说明书的要求,记录压痕两

  对角线长度(d1、d2)。

  9.5 每次测试所得的绝对差值不应超过对角线长度算术平均值的5%,否则该测点无效。

  9.6 当试验面上出现的压痕形状不完整或畸形时,该测点无效。

  2

  MT/T 264—2025

  10 结果表述

  10.1 根据测得的压痕两条对角线的平均长度,按公式(2)计算煤的显微维氏硬度值(HV)。

  HV = K

  F

  d 2 …………………………( 2 )

  式中:

  HV ——煤的显微维氏硬度值,单位为牛每平方毫米(N/mm2);

  K ——硬度系数,取值0.1891;

  F ——试验力,单位为牛(N);

  d ——两条对角线长度d1 和d2 的算术平均值,单位为毫米(mm)。

  10.2 以有效点测定结果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试样的显微硬度值。各测点硬度值的示值与平均值的相对

  偏差不应超过10%。如测点硬度值的相对偏差大于或等于10% 时,则删除最大值和最小值,并增加两

  个测点,直至所有测试结果相对偏差均小于10%;如测点硬度值的相对偏差大于或等于15% 时,则所有

  测点作废,重新测试。

  10.3 显微硬度测定结果保留三位有效数字。

  11 试验报告

  试验报告应按规定的格式、术语、符号和法定计量单位编写,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a) 报告名称、编号、页号及总页数;

  b) 试验单位名称、地址、电话等;

  c) 委托单位名称、地址、电话及联系人等;

  d) 样品名称、特性和状态、原编号及送样日期;

  e) 实验室样品编号;

  f) 检测项目及依据标准;

  g) 检测结果及结论(如果适用);

  h) 关于“本报告仅对来样负责”的声明(如果适用);

  i) 批准、审核和主检人员,签发日期;

  j) 标准硬度块信息;

  k) 其他需要的信息。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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