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Y/T 3455-2025 竹牙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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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类型:林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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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新时间:2026-0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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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介绍

ICS11.060. 20CCSY89
中华人民共和国林业行业标准
LY/T3455—2025

竹牙刷
Bamboo toothbrushes

2025-12-26发布 2026-04-01 实施
前言
本文件按照 GB/T1. 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 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提出。
本文件由全国竹藤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63)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浙江农林大学、宁波履泰生物技术有限公司、龙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江山欧派门业股份有限公司、浙江佳禾竹业科技有限公司、南京林业大学、福建建瓯居佳家居有限公司、浙江峰晖竹木制品有限公司、安吉鸣竹竹业科技有限公司、江西庄驰家居科技有限公司、福建双羿竹木发展有限公司、浙江新海业竹科技有限公司、浙江升华云峰新材股份有限公司、韶关鸿之竹板业有限公司、仁化县竹宝研发有限公司、江西卓筠智能装备有限公司、浙江伟仁竹木有限公司、丽水市竹产业协会、江苏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南京南林检测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李延军、周剑峰、连健昌、梁星宇、王俊、方小龙、何生亮、朱海峰、王宇、王新洲、袁天成、陈李璨、李俊霆、王伟、黎志生、周松珍、吴建华、梁峰晖、胡鸣、刘艳、张双钱、陈仰仁、吴少娟、毛胜凤、朱萍、徐丽、杨蕊、贾翀、徐俊、梁坚、童妍、丁丽、孟雅文、陈海峰、李艳、王毓彤、杨小军、徐德良、刘智超。
竹牙刷
1范围
本文件界定了竹牙刷的术语和定义,规定了分类、要求、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描述了检验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手动的成人竹材植毛牙刷。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191—2008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 2828. 1—2012 计数抽样检验程序 第 1部分:按接收质量限(AQL)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计划
GB/T17657—2022 人造板及饰面人造板理化性能试验方法 GB/T19342—2024 手动牙刷一般要求和检测方法 GB/T36394—2018 竹产品术语 GB39669—2020牙刷及口腔器具安全通用技术要求
3 术语和定义
GB/T19342—2024、GB/T36394—2018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竹牙刷bambootoothbrushes
以竹质材料为刷柄制成的牙刷。
4产品分类
4.1 按毛束强度分为:
a)软毛;
b)中毛;
c)硬毛。
4. 2 按刷柄竹材类型分为:
a)竹条柄牙刷;
b)层压竹柄牙刷。
5要求
5.1 材质要求
生产竹牙刷所用竹材的竹龄以4年~6年为宜。
LY/T3455—2025
5. 2规格尺寸
竹牙刷的规格尺寸(见图 1)应符合表 1 的要求。特殊用途竹牙刷由供需双方另行商定。
表1竹牙刷的规格尺寸要求
单位为毫米
序号 项目 要求 1 毛面长度/A ≤42.0 2 毛面宽度/B ≤16.0 3 刷头厚度/C ≤7.0 4 刷毛高度/D 5.0~14.0 5 单丝直径/ϕa ≤0.35 6 牙刷全长/L ≥150.0 7 刷毛顶部向下4 mm处最大尺寸b ≤0.76 注1:a仅测试 常规刷丝,注胶毛不测试。 注2:b仅测试 注胶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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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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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
标引序号说明 :A——毛面长度;
B——毛面宽度;
C——刷头厚度;
D——刷毛高度;
L——牙刷全长。
图1竹牙刷规格尺寸示意图
5. 3外观质量
外观质量应符合表 2 的规定。
表2竹牙刷的外观质量要求
序号 项目 要求 1 外包装 牙刷应完整包覆于销售包装内,不应外露;包装内外应干净整洁,无污物、开裂 2 牙刷 各部位应完整、清洁、无污物、不脱色 表2竹牙刷的外观质量要求(续)
序号 项目 要求 3 刷毛 应整齐、顺直,毛束应填充均匀 4 毛孔裂纹 不应有裂纹向刷头边缘、背向裂穿 5 刷柄 外形完整光滑、清洁、无污物,表面不应有开裂、锐边、毛刺、霉变、腐朽、孔洞、污斑等缺陷,功能性尖端除外 5. 5物理力学性能
物理力学性能应符合表 3 的要求。
表3竹牙刷物理力学性能要求
序号 项目 单位 要求 1 柄部抗弯力 N ≥80或变形极限范围内不断裂
2
毛束强度 软毛
N F<6 中毛 57 3 耐温性能 - 不应有刷柄、刷头弯曲、变形、开裂,刷毛松动、变形、脱落等异常现象 4 单丝弯曲恢复率 % ≥60 5 磨尖率 % ≥90 6 刷柄密度 g/cm3 ≥0.60 7 刷柄含水率 % ≤4.0 8 浸渍剥离性能 —— 试件每个胶层每一边剥离长度不超过该边长的 1/3(3 mm以下的不计) 注1:F为毛束弯曲力。
注2:注胶毛不测单丝弯曲恢复率。
注3:浸渍剥离性能仅适用于层压竹柄。
6试验方法
6.1试样状态调节与试验环境
除刷柄密度、刷柄含水率、浸渍剥离性能外,其他性能应在温度(23±2)℃、相对湿度(50±10)%的环境中进行样品状态调节,时间不少于4 h,并在此环境条件下(除非另有说明)进行试验。
6. 2规格尺寸
规格尺寸按GB/T19342—2024 中5. 3规定的试验方法试验。
6. 3 外观质量
按GB/T19342—2024 中5. 2规定的试验方法试验。
6. 4物理力学性能
6. 4.1 物理力学性能试验的试件数量及要求应符合表4 的要求。
表4理化性能试验的试样数量要求
单位为支
序号 项目 试件数量 1 柄部抗弯力、磨尖率、单丝弯曲恢复率 5 2 毛束强度、耐温性能 5 3 刷柄密度、刷柄含水率 4 4 浸渍剥离 6 6. 4. 2 检验方法
6. 4. 2.1 柄部抗弯力
按 GB/T19342—2013 中5. 9规定的试验方法试验。
6. 4. 2.2 毛束强度
按 GB/T19342—2024 中 5. 4规定的试验方法试验。
6. 4. 2.3耐温性能
按 GB/T19342—2024 中5. 8规定的试验方法试验。
6. 4. 2. 4 单丝弯曲恢复率
按 GB/T19342—2024 中5. 7规定的试验方法试验。
6. 4. 2.5 磨尖率
按 GB/T19342—2024 中5. 5规定的试验方法试验。
6. 4. 2.6 刷柄密度
按GB/T17657—2022 中4. 2规定的试验方法试验。试样需要进行平衡处理。
6. 4. 2. 7 刷柄含水率
按 GB/T17657—2022 中4. 3规定的试验方法试验。
6. 4. 2. 8 浸渍剥离性能
按GB/T17657—2022 中4. 19 中Ⅲ类浸渍剥离试验规定的试验方法试验。试件应锯掉刷头部分。
7检验规则
7.1检验类型
产品检验分为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
7.1.1出厂检验
凡提出交货的产品,均应进行出厂检验。产品应经生产厂质量检验部门按本文件检验合格后方能出厂,并附有使用说明和检验合格标识。出厂检验应包括以下项目:
a)外观质量检验;
b)规格尺寸检验;
c)物理力学性能中的刷柄密度、刷柄含水率。
7.1. 2 型式检验
型式检验包括第 5章要求中的全部项目。正常生产时,每年型式检验不少于 1次;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a) 原辅材料及生产工艺发生较大变动;
b) 新产品投产或转产;
c)长期停产后恢复生产;
d) 市场监督部门提出型式检验要求。
7. 2抽样和判定方法
7. 2.1外观质量检验
对成批拨交的竹牙刷进行外观质量检验时,采用 GB/T2828. 1—2012 中正常检验二次抽样方案,其检验水平为 Ⅱ , 接收质量限(AQL)为 4. 0,见表 5。
检验样本n1,不合格品数d1≤Ac1 时接收,d1≥Re1 时拒收。若Ac1
表5外观质量检验抽样方案
单位为支
批量范围N 样本大小n 累计样本大小 第一判定数 第二判定数 n1 n2 接收Ac1 拒收Re1 接收Ac2 拒收Re2 ≤150 13 13 26 0 3 3 4 151~280 20 20 40 1 4 3 5 281~500 32 32 64 2 6 5 7 501~1200 50 50 100 3 9 6 10 1201~3200 80 80 160 5 12 9 13 7. 2. 2规格尺寸检验
对成批拨交的竹牙刷进行规格尺寸检验时,采用 GB/T 2828. 1—2012 中的正常检验二次抽样方案,其检验水平为 Ⅰ ,接收质量限AQL=4. 0,见表 6。
检验样本n1,不合格品数d1≤Ac1 时接收,d1≥Re1 时拒收。若Ac1
表5规格尺寸检验抽样方案
单位为支
批量范围N 样本大小n 累计样本大小 第一判定数 第二判定数 n1 n2 接收Ac1 拒收Re1 接收Ac2 拒收Re2 ≤150 5 5 10 0 1 2 2 151~280 8 8 16 0 1 2 2 281~500 13 13 26 0 3 3 4 501~1200 20 20 40 1 4 3 5 1201~3200 32 32 64 2 6 5 7 7. 2. 3 物理力学性能检验抽样方案
7. 2. 3.1 竹牙刷的物理力学性能检验时,抽样方案见表 7,在提交检验批中随机抽取,若初检样本检验结果有某项指标不合格时,允许进行复检一次,在同批产品中加倍抽取样品对不合格项进行复检,复检后全部合格,判定为合格;若有一项不合格,判定为不合格。
表7 理化性能检验抽样方案
单位为支
提交检验批的成品数量 初检抽样数 复检抽样数 ≤1 000 20 40 >1000 40 80
7. 2.3.2判定规则
a)试样的柄部抗弯力、毛束强度、单丝弯曲恢复率、磨尖率、刷柄密度、刷柄含水率的算术平均值符合标准规定要求时,判定为合格,否则判定为不合格。
b) 试样的耐温性能 5个试样中至少有 3个符合标准要求时,判定为合格,否则判定为不合格;浸渍剥离性能 6个试样中至少有 5个符合标准要求时,判定为合格,否则判定为不合格。
7. 2.4综合判定
产品的规格尺寸、外观质量、物理力学性能的检验结果均符合相应的技术要求时,判定该批产品合格,否则判定为不合格。
8 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8.1标志
8.1.1 产品销售单位包装上应标有以下内容:产品名称;承担产品质量责任的企业名称、地址;产品执行标准编号;毛束强度分类(注胶毛牙刷除外);产品质量检验合格标识等。
8.1. 2 产品包装箱应有以下内容:产品名称;承担产品质量责任的企业名称、地址;数量;长×宽×高等。
8.2包装
产品包装箱应牢固、无破损,包装箱上的贮运标志应符合GB/T191—2008 的规定。
8. 3 运输和贮存

产品搬运时应轻取轻放,防止雨淋和重压;产品应贮存在干燥、通风的仓库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