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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CHATA 031-2023 儿童及青少年耐药结核病的化学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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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标准类型:医药卫生
  • 标准语言:中文版
  • 文件类型:PDF文档
  • 更新时间:2025-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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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介绍

ICS 11.020
CCS C 05
中国防痨协会
T/CHATA 031—2023 儿童及青少年耐药结核病的化学治疗中国防痨协会
Chemotherapy among children and adolescents with drug-resistant tuberculosis
2023-06-12 发布2023-06-12 实施
中国防痨协会发布

目次
前言...................................................................................................................................................................... Ⅱ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缩略语................................................................................................................................................................ 2
5 儿童及青少年耐药结核病化学治疗对象.........................................................................................................3
6 儿童及青少年耐药结核病化学治疗药物.........................................................................................................3
7 儿童及青少年耐药结核病化学治疗方案.........................................................................................................3
8 儿童及青少年抗结核药物不良反应的监测与处理..........................................................................................6
附录A(资料性附录)耐药结核病定义...........................................................................................................11
附录B(规范性附录)儿童及青少年耐药结核病抗结核治疗药物及用药剂量.......................................... 12
附录C(资料性附录)耐药结核病治疗转归................................................................................................... 14
参考文献..............................................................................................................................................................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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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
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由沈阳市第十人民医院(沈阳市胸科医院)、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儿童医院和
湖南省胸科医院共同提出。
本文件由中国防痨协会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沈阳市第十人民医院(沈阳市胸科医院)、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儿
童医院、湖南省胸科医院、四川大学华西第二医院、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儿童医院、首都医科
大学附属北京胸科医院、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首都医科大学
附属北京儿童医院保定医院(保定市儿童医院)、昆明市儿童医院、昆明市第三人民医院、
西安市胸科医院、天津市儿童医院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陈禹、申阿东、白丽琼、樊丽超、万朝敏、朱渝、许红梅、黄海荣、
李仁忠、沈鑫、焦伟伟、孙琳、毕晶、王艳春、刘晓梅、黄瑛、漆云、陆宇、王玉梅、徐勇

本团体标准为首次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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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儿童及青少年耐药结核病的化学治疗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儿童及青少年耐药结核病化学治疗对象、化学治疗药物、化学治疗方案和
抗结核药物不良反应的监测与处理。
本文件适用于各级儿童医院、综合医院儿科和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标准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
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
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
WS 196-2017 结核病分类
中国结核病预防工作控制技术规范(2020 年版)
中国结核病防治工作技术指南(2021年版)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儿童
10岁以下人群。
3.2 青少年
10-18岁的人群(包含10岁和18岁)。
3.3 儿童及青少年耐药结核病
儿童及青少年结核患者感染的结核分枝杆菌(Mycobacteria tuberculosis, MTB)经体外药
物敏感试验(drug susceptibility testing, DST)证实对一种或多种抗结核药物耐药。耐药结核
病分为利福平敏感耐药结核病(异烟肼单耐药结核病、多耐药结核病)和利福平耐药结核
病(利福平单耐药结核病、耐多药结核病、准广泛耐药结核病、广泛耐药结核病)。耐药类
型见附录A。
3.4 儿童及青少年重症结核病
3.3.1 儿童及青少年重症肺结核
儿童及15岁以下青少年重症肺结核指胸部影像学表现为空洞或双侧广泛肺实质病变,15
岁以上青少年指胸部影像学表现为双侧空洞或双侧广泛肺实质病变。
3.3.2 儿童及青少年重症肺外结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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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儿童及15岁以下青少年重症肺外结核指除淋巴结结核(外周淋巴结核或无压迫的孤立胸
内淋巴结结核)以外的肺外结核,15岁以上青少年指血行播散性肺结核或结核性脑膜炎。
4 缩略语
MTB 结核分枝杆菌
DST 药物敏感试验
Hr-TB 异烟肼单耐药结核病
PDR-TB 多耐药结核病
RR-TB 利福平耐药结核病
MDR-TB 耐多药结核病
Pre-XDR-TB 准广泛耐药结核病
XDR-TB 广泛耐药结核病
DOT 直接面视下督导治疗
aDSM 抗结核药物安全性监测和管理
R 利福平
E 乙胺丁醇
Z 吡嗪酰胺
Lfx 左氧氟沙星
FLQ 氟喹诺酮
Mfx 莫西沙星
Bdq 贝达喹啉
Lzd 利奈唑胺
Cfz 氯法齐明
Cs 环丝氨酸
Trd 特立齐酮
Dlm 德拉马尼
Ipm-Cln 亚胺培南-西司他汀
Mpm 美罗培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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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Am 阿米卡星
Eto 乙硫异烟胺
Pto 丙硫异烟胺
PAS 对氨基水杨酸
5 儿童及青少年耐药结核病化学治疗对象
5.1 细菌学确诊病例:
送检标本通过分子或培养的方法鉴定为结核分枝杆菌,且至少具有基因型或表型DST
证实为Hr-TB,PDR-TB,RR-TB,MDR-TB,pre-XDR-TB或XDR-TB的病例。细菌学确诊
病例需根据临床分离株证实的药敏结果立即开启耐药方案治疗。
5.2 临床诊断病例:
5.2.1 在临床诊断结核病(无细菌学证据)基础上,与药敏结果证实为耐药的结核病患者密
切接触病例(密切接触指与源病例在同一空间共同生活、学习或工作)。需以源病例DST
结果为指导尽早开始耐药方案治疗。
5.2.2 在临床诊断结核病(无细菌学证据)基础上,存在耐药风险病例,包括既往接受规范
一线抗结核治疗复发或与因结核病死亡、结核病治疗失败患者密切接触的儿童及青少年。需
综合评估儿童及青少年耐药可能性,酌情开启耐药方案治疗。如开始耐药方案治疗则按照
MDR/RR-TB制定方案。
6 儿童及青少年耐药结核病化学治疗药物
根据2020年WHO耐药结核病指南的推荐意见以及药物的有效性、安全性和可及性,将
耐药结核病治疗药物分为A、B、C 3组,其药物名称及用药剂量(见附录B)。
7 儿童及青少年耐药结核病化学治疗方案
7.1 治疗原则
7.1.1 对儿童及青少年耐药结核病的治疗应遵循早期、适量、联合、规律、全程的治疗原则。
7.1.2 细菌学确诊病例中RR-TB、MDR-TB、pre-XDR-TB 需根据不同年龄组[<3 岁、3- 6
岁(包含3 岁)、6-18 岁(包含6 岁和18 岁)]及氟喹诺酮类(fluoroquinolone, FLQ)药
物是否耐药制定治疗方案。
7.1.3 临床诊断病例中耐药结核病密切接触者参考源病例DST 结果制订化学治疗方案;存在
耐药风险者,需由儿科耐药结核病专家评估后,酌情开启MDR/RR-TB 耐药方案治疗。临床诊
断病例应用耐药方案治疗过程中,如果培养表型DST 提示为药物敏感性结核,则调整为药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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敏感性结核病的治疗方案;如果培养结果持续为阴性,则应继续完成最初规定的耐药治疗方
案。
7.1.4 根据年龄和体重,确定用药剂量。应尽可能足量使用,并每月评估体重,给药剂量应
根据体重变化进行调整。
7.1.5 全疗程应接受直接面视下督导治疗(directly observed treatment,DOT),或与DOT 具
有相同效力的督导模式。
7.1.6 对所有纳入耐药结核病治疗的患者,进行抗结核药物安全性监测和管理(active TB
drug safety monitoring and management,aDSM),及时发现并处理抗结核药物的不良反应。
7.2 利福平敏感耐药结核病的化学治疗方案
7.2.1 异烟肼单耐药结核病
推荐6~9 个月利福平(Rifampicin, R)、乙胺丁醇(Ethambutol, E)、吡嗪酰胺(Pyrazinamide,
Z)、左氧氟沙星(Levofloxacin, Lfx)方案治疗(6~9R-Z-E-Lfx)。
7.2.2 多耐药结核病
强化期至少选择4 种可能有效的一线和二线口服抗结核药物、巩固期至少3 种可能有效
的一线和二线口服抗结核药物。总疗程一般为9~12 个月。重症多耐药结核病其疗程可延长
至18 个月或根据患者治疗恢复情况酌定疗程。
7.3 利福平耐药结核病(RR-TB 、MDR-TB、pre-XDR-TB、XDR-TB)的化学治疗方案
7.3.1 MDR/RR-TB 化学治疗方案
(1)药物选择:强化期至少由4 种药物组成,重症患者可以考虑添加第5 种药物以获得良
好的治疗结局。方案中根据年龄应尽可能包括所有A 组3 种药物[左氧氟沙星或莫西沙星
(Moxifloxacin, Mfx)任意一种,利奈唑胺(Linezolid, Lzd)和贝达喹啉(Bedaquiline, Bdq)]
和至少B 组1 种药物[环丝氨酸(Cycloserine, Cs)或特立齐酮(Terizidone, Trd)任意一种,
氯法齐明(Clofazimine, Cfz)];如果仅使用1 个或2 个A 组药物,则应包括2 个B 组药物。
如果A 组和B 组的药物不足以组成方案,则添加C 组药物完成方案。
(2)治疗疗程:儿童及青少年MDR/RR-TB 推荐长程治疗方案,总疗程为18~20 个月。强
化期6 个月,巩固期12~14 个月。可根据患者的治疗反应、疾病严重程度、营养状况、免疫
功能状况调整疗程,建议痰培养转阴后继续治疗15~17 个月。
(3)治疗方案:根据不同年龄组[<3 岁、3- 6 岁(包含3 岁)、6-18 岁(包含6 岁和18
岁)]设计治疗方案。例如<3 岁年龄组方案:6Lfx/Mfx-Lzd-Cfz-Cs±(Dlm、PAS、Pto)
/12-14Lfx/Mfx-Cfz-Cs±(PAS、Pto)(注:Lfx/Mfx-Lzd-Cfz-Cs 为核心药物;括号内Dl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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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S、Pto 为可添加药物,可根据疾病严重程度、核心药物使用数量,择情按顺序补充可添
加药物组成方案;数字代表时间:月;下同),其他年龄组治疗方案详见表1.1。
表1.1 MDR/RR-TB 的化疗方案
年龄分组治疗方案
<3 岁
6Lfx/Mfx-Lzd-Cfz-Cs±(Dlm、PAS、Pto)/12-14Lfx/Mfx-Cfz-Cs
±(PAS、Pto)
3-6 岁
(包含3 岁)
6Lfx/Mfx-Lzd-Cfz-Cs±(Dlm、PAS)/12-14Lfx/Mfx-Cfz-Cs±
PAS
6-18 岁
(包含6 岁和18 岁)
6Bdq-Lfx/Mfx-Lzd-Cfz±(Cs、Dlm、PAS)/12-14Lfx/Mfx-Cfz
±(Cs、PAS)
注:左氧氟沙星与莫西沙星为同一类药物,组成方案时只能选择一种。
7.3.2 pre-XDR-TB 化学治疗方案
(1)治疗疗程:同MDR/RR-TB 治疗疗程。
(2)治疗方案:根据不同年龄组[<3 岁、3- 6 岁(包含3 岁)、6-18 岁(包含6 岁和18
岁)]设计治疗方案。例如<3 岁年龄组方案:6Lzd-Cfz-Cs±(Dlm、PAS、Pto)/12-14Cfz-Cs
±(PAS、Pto)(注:Lzd-Cfz-Cs 为核心药物;括号内Dlm、PAS、Pto 为可添加药物,可
根据疾病严重程度、核心药物使用数量,择情按顺序补充可添加药物;数字代表时间:月;
下同),其他年龄组治疗方案详见表1.2。
表1.2 pre-XDR-TB 的化疗方案
年龄分组治疗方案
<3 岁
6Lzd-Cfz-Cs±(Dlm、PAS、Pto)/12-14Cfz-Cs±(PAS、Pto)
3-6 岁
(包含3 岁)
6Lzd-Cfz-Cs-Dlm±(PAS、Pto)/12-14Cfz-Cs±(PAS、Pto)
6-18 岁
(包含6 岁和18 岁)
6Bdq-Lzd-Cfz-Cs±(Dlm、PAS)/12-14Cfz-Cs±PAS
7.3.3 XDR-TB 化学治疗方案
根据患者或源病例的DST 检测结果,采取个体化长程全口服治疗方案,原则上强化期
至少包括4 种有效或可能有效的药品,总疗程为30 个月。
7.3.4 儿童及青少年利福平耐药结核病治疗的注意事项
(1)Bdq 可被用于6 岁以上儿童及青少年利福平耐药结核病的治疗。Bdq 延长使用指
征:经儿科耐药结核病专家评估后,在没有其他选择的情况下(如FLQ 耐药或对Lzd 不耐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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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在良好耐受性、充分知情同意、保证严格的基线和随访监测条件下,考虑Bdq 治疗24 周
后的延长使用。
(2)Dlm 可被用于3 岁以上儿童及青少年利福平耐药结核病的治疗。在6 岁以下年龄
组Dlm 在可添加药物中优先选择构建治疗方案。
(3)Lzd 在儿童及青少年中的最佳剂量和疗程尚未明确,耐受性良好的情况下,强化
期使用6 个月。病情严重者可酌情延长或全疗程使用。发生毒性反应或不能耐受时,酌情减
量或停用,尽可能足量使用2 个月以上。
(4)Mfx 联合Bdq、Dlm、Cfz 使用时,可增加Q-Tc 间期延长的风险,方案中尽量使
用Lfx 代替Mfx。
(5)Pto、PAS 口服制剂易发生胃肠道不良反应,可采用从低剂量逐步递增的方法,并
在3 周内达到足量。PAS 口服剂型可采用胃肠道反应较小的颗粒剂型。
(6)Z 和E 证实药物敏感,按照以上选药原则仍不能组成利福平耐药结核病治疗方案
时,可以作为可添加药物补充纳入方案。E 仅用于3 岁以上可正确表达症状的儿童。
(7)Am 根据临床实际情况,在充分考虑其听力永久性丧失的风险和耐受性较差的问
题,并确认敏感的情况下酌情使用。
(8)Ipm-Cln 或Mpm 应与阿莫西林-克拉维酸联合使用,视为同一种药物。
7.3.5 治疗转归
参见附录C
8 儿童及青少年抗结核药物不良反应的监测与处理
8.1 不良反应的监测内容和方法
表2 抗结核药物不良反应监测表
抗结核药物不良反应监测表
监测项目监测频率
血常规a 每月检测1 次。使用Lzd 者开始时每周检测1 次,以后逐渐过渡到每2 周检测
1 次、每月监测1 次或根据症状调整检测频率。
肝功能a 接受Z 治疗或有肝损伤高危因素和(或)有肝炎症状者,每2~4 周检测1 次;
并发HIV 感染者,每2 周1 次;接受Bdq 治疗者每2~4 周检测1 次;并发病
毒性肝炎者,第1 个月每1~2 周检测1 次,以后每1~4 周检测1 次。
血肌酐与血清钾a 接受注射类抗结核药物治疗时,每月检测1~2 次;并发HIV 感染、糖尿病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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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高危患者每1~3 周检测1 次。
血清镁和钙离子岀现低钾血症时,应注意同时检测血清镁和钙离子水平;如果使用Bdq 建议
每2~4 周检测1 次;出现心电图异常(Q-T 间期延长)者,应及时进行复査。
血糖a 使用FLQ 治疗者,治疗前快速检测血糖,以后每月检测1~2 次。
促甲状腺激素Pto、Eto 和PAS 同时使用时,每3 个月检测1 次;单独使用时,每6 个月检
测1 次;对于临床上有甲状腺功能减退症状和(或)体征者每月检测1 次。
脂肪酶使用Lzd、Bdq 而出现腹痛者,为排除胰腺炎时应该进行检测;使用Bdq 者
治疗前进行检测。
乳酸使用Lzd 或并发艾滋病行抗逆转录病毒药物治疗(ART)者出现乳酸性酸中
毒症状时应进行检测。
听力测定a 接受注射类抗结核药物者,治疗前及开始治疗后每月检测1 次;每次访视注
意询问患者有无听力改变,判断他们是否能够完成正常对话。
心电图a 使用Bdq 者于治疗开始前即进行检査,以后在治疗第2、4、8、12 周分别进
行1 次复查;并发心脏功能、甲状腺功能减退或发生电解质紊乱者,应增加
检测频率。
心理咨询a 治疗前即可进行,治疗中需要按照患者病情随时进行;必要时可向心理医师
咨询。
注a:建议治疗前进行常规检测,以了解患者的本底情况
8.2 不良反应可能相关的抗结核药物及处理
表3 不良反应可能相关的抗结核药物及处理
系统分类不良反应名称
可疑抗结核
药物
处理
视觉系统
视神经炎
视乳头水肿
视物模糊
视力下降
Lzd、Pto、H、
E
① 眼科医生评估和处理,视病情酌情停用相关药物,多可改善。
② 视神经炎,立即停用Lzd,且方案中不再重新纳入Lzd。
肝胆系统
肝酶升高
高胆红素血症
肝衰竭
Z、H、R、Pto、
PAS 、Cfz 、
FLQ、Bdq
① 见中国防痨协会团体标准《抗结核药物导致不同级别肝损伤
的药物治疗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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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液淋巴系

贫血
血小板减少
白细胞减少
粒细胞减少
Lzd、Lfx(少
见)
① 当白细胞≤2.0×109/L,血红蛋白≤7.9g/dL,血小板≤49×109/L,
中性粒细胞≤1.0×109/L,立即停用相关药物,如Lzd,同时
考虑输血或应用促红素。
② 当指标恢复至白细胞≥3.0×109/L,血红蛋白≥9.5g/dL,血小板
≥75×109/L,中性粒细胞≥1.5×109/L 时,以最小剂量重新试用
Lzd。
神经系统
周围神经病变
Lzd 、Cs 、
FLQ、H、Pto、
E、
① 首先除外抗结核药物以外的其它原因(如维生素缺乏、HIV、
甲状腺机能减退和糖尿病等)。
② 如考虑与抗结核药物相关,中度以上不适或需非麻醉类药物
镇痛时停用高剂量H 和Lzd 、Cs,同时采取营养神经、止
痛等对症治疗。
③ 如果症状改善,且停药后难以组成有效的抗结核治疗方案,
考虑重新开始纳入Cs,不再重新纳入Lzd。
癫痫发作
Pto、Cs、FLQ、
H
① 一旦发生因药物诱发的癫痫发作包括小发作、大发作和癫痫
持续状态,应立即停用可疑药物,同时除外中枢神经系统
感染,检测血清电解质水平,包括钾、钠、碳酸氢盐、钙、
镁及氯化物等。使用抗癫痫药物及维生素B6(最大剂量200
mg/d)控制癫痫发作。
② 病情稳定后,如果方案中可疑药物不可缺少,可尝试以较低
剂量重新引入。
③ 抗癫痫(惊厥)药物通常持续应用到抗结核治疗疗程结束或
停用可疑药物时。
④ 有癫痫病史的患儿应用Pto、Cs、FLQ、H 时发作的风险增加,
正在接受抗癫痫(惊厥)治疗且控制良好的患者不妨碍上
述抗结核药物的应用。有癫痫史的患者在接受治疗时发生
癫痫(惊厥)的危险性增大。
头痛
Cs 、Bdq 、
FLQ、Lzd
① 通常为自限性的。维生素B6 可预防Cs 的神经毒性作用,每
250mg Cs 对应给予50mg 维生素B6 口服。
② 轻者予以对症、维生素B、安定等治疗,可疑药物酌情减量。
③ 严重头痛难以忍受者则需停用可疑药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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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系统
抑郁
焦虑
精神症状
自杀倾向
企图自杀
Pto、Cs、H、
FLQ(少见)
① 根据患者既往精神疾病史进行筛查量表评估。
② 抑郁症状明显时,精神心理科会诊,初期给予抗抑郁治疗(选
用5-HT 再摄取抑制剂,如氟西汀或者类似药物),降低可
疑药物的用量或停用可疑药物,不使用Cs。
③ 一旦发现由抑郁症、焦虑症或其他精神科疾病引发的自杀观
念和企图自杀行为,立即停用相关抗结核药物,寻求心理
科或精神科医生的帮助,进行危机干预和专科治疗。
④ 精神病症状人格分裂或对事实感知缺失的一组症状,可出现
幻觉或错觉。轻度症状短暂停用可疑药物(1~4 周),直
到精神症状得到控制,最有可能的药物为Cs,其次为高剂
量H;中、重度症状持续存在,应请精神科会诊,予抗精
神病治疗;患者有危及到他人的行为时,应收入精神病房
并降低可疑药物的用量或停用可疑药物,增加口服维生素
B6,最大剂量可达200 mg/d。患者既往精神病史并不妨碍
上述抗结核药物的使用,但有增加发生精神症状的可能性。
完成治疗后或停用上述可疑药物时,精神症状往往可以逆
转。对新出现精神错乱的患者检测血肌酐值,除外肾功能
下降引起的血液中Cs 水平升高,导致的精神错乱。
内分泌系统
甲状腺功能减
退
Pto
① 请儿童内分泌科医生会诊确定甲状腺素补充治疗剂量,通常
儿童甲状腺替代剂量较成年人高,4~15 岁:4μg/kg/天(日
最大剂量为200μg);1~3 岁:10~15μg/kg/天(日最大剂
量为200μg)。每1~2 月监测1 次甲状腺功能以调整剂量。
② Pto 停药后甲状腺功能减退是可逆的。治疗结束后如甲状腺
功能恢复正常,甲状腺激素替代治疗可停止。
心血管系统QTc 间期延长
Cfz 、Mfx 、
Lfx 、Bdq 、
Dlm
① QTc 值(经心率矫正后的QT)超过440ms 为QT 间期延长,
有发生心律失常的风险;QTc 值超过500ms 时发生恶性心
律失常的风险大大增加。
② QT 间期延长>500ms 或有发生尖端扭转性室性心动过速风
险者及时停用可疑药物并检查电解质和甲状腺功能。
③ 一旦稳定(QTc 间期低于450ms 且电解质正常),可以重
新添加延长QT 的抗结核药物。
骨骼肌肉系

关节痛
关节炎
肌痛
肌腱病变
Z、FLQ、Bdq
① 高尿酸血症引起的痛风样关节痛和/或功能障碍,首先调整饮
食,不食用引起尿酸增高的高嘌呤食品和/或给予苯溴马隆
或嘌呤醇治疗。仍不缓解则需停用可疑药物。
② 关节肌肉疼痛患者可用非甾体类抗炎药物对症治疗,同时降
低可疑药物的用量;若症状仍不缓解,则停用可疑药物。
③ FLQ 也可引起关节、肌腱疼痛,影响生活质量者需减少用药
剂量或停用氟喹诺酮类药物。肌腱断裂者,需制动、减轻
关节负荷,同时减量或停用氟喹诺酮类药物。
④ 考虑在动物实验中喹诺酮类药物可以使软骨发育延迟,治疗
收益大于风险时推荐应用,但<5 岁儿童或体重<10 kg 时,
应谨慎使用。
皮肤黏膜系

色素沉着或减
退
Cfz
① 主要由氯法齐明引起,皮肤黏膜着色为其主要不良反应。多
于服药2 周后出现皮肤和黏膜红染,呈粉红色、棕色,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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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黑色,着色程度与剂量、疗程成正比。
② 停药2 个月后色素逐渐减退,约1~2 年褪完。食用Cfz 过程
中应减少光照,做好防晒措施。
耳及迷路系

听力损害Am
① 每月对听力和平衡觉进行评估,有听力障碍者,停止注射或
根据病情将给药频率降低到每周两次至三次。
② 如出现中度或重度眩晕、耳鸣或前庭障碍,需降低给药频率
或停止注射剂。
消化系统
恶心呕吐
Z、Lzd、Pto、
Mfx 、Bdq 、
Cfz、H
① 轻微恶心、呕吐,可适当改变服药时间,改为餐后或者睡前
服用。
② 症状严重者,在服用可疑药物前30min 使用止吐药(甲氧氯
普胺或昂丹司琼)或加用中枢性止吐药(格拉司琼、阿瑞
匹坦,甚至奥氮平),调整可疑药品剂量或停药。持续恶
心呕吐至电解质紊乱者需停用所有抗结核药物。
③ 疑似胃炎、溃疡或呕血时,立即停药,给予抑酸药雷尼替丁
或奥美拉唑对症治疗,抗酸药应用时间需考虑对抗结核药
物疗效影响。
腹泻
Z、Lzd、Pto、
FLQ
① 长期使用氟喹诺酮类药物及其他广谱抗生素,可引发菌群失
调,腹泻、胃胀气等,合并艰难梭菌感染可给予万古霉素
治疗。
② 中重度腹泻需就诊,合并发热或血便者需除外合并消化道出
血,发生低血压休克者需停用所有抗结核药物并住院治疗。
泌尿系统急性肾损伤Am、Z
① 当血肌酐升高超过26.5umol/L 或为基线时1.5~2.0 倍时,停
用可疑药物直到肌酐恢复至基线水平;恢复药物治疗时可
降低给药频率或以非肾毒性药物替代。
营养与代谢
障碍
高尿酸血症Z、E
① 无症状者可继续抗结核治疗,监测血尿酸水平变化,减少高
嘌呤食物摄入,必要时口服别嘌呤醇、苯溴马隆。
② 有关节症状者,多出现关节严重肿胀、皮肤变红及皮温升高
应先除外关节感染、自身免疫性疾病等。考虑为Z 引起急
性痛风发作,立即停用Z。
免疫系统过敏反应
各种抗结核
药品均可能
引起不同程
度的变态反

① 轻度的过敏反应(仅表现局限性皮疹)采取对症,抗过敏治
疗(扑尔敏口服液,苯海拉明肌注等),避免食用易引起
过敏的食品(如:水产品等),注意观察病情变化。
② 重症过敏反应,如过敏性休克、疱性皮炎(剥脱性皮炎)、
血小板严重减少、药物热等,立即停用所有药品,住院抢
救治疗、建立静脉通道、补液促进药品排泄、采用糖皮质
激素以及抗组胺药物抗过敏治疗。
③ 患者从严重过敏状态完全恢复正常后,逐一试用治疗药物,
从最不易引起过敏反应的药物开始,对高度可疑的过敏药
物原则上不推荐再次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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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A
(资料性附录)
耐药结核病定义
A.1 异烟肼单耐药结核病isoniazid-monoresistant tuberculosis,Hr-TB
经体外DST证实结核分枝杆菌对利福平敏感、异烟肼耐药。
A.2 多耐药结核病poly-resistance tuberculosis,PDR-TB
经体外DST证实结核分枝杆菌对一种以上的一线抗结核药物耐药,但不包括对异烟肼、
利福平同时耐药
A.3 利福平耐药结核病rifampicin resistance tuberculosis,RR-TB
经体外DST证实结核分枝杆菌对利福平耐药,无论对其他抗结核药物是否耐药。
A.4 耐多药结核病multidrug-resistance tuberculosis,MDR-TB
经体外DST证实结核分枝杆菌对包括异烟肼、利福平同时耐药在内的至少二种以上的一
线抗结核药物耐药。
A.5 准广泛耐药结核病pre-extensive drug resistance tuberculosis,Pre-XDR-TB
符合MDR/RR-TB定义,同时对任意氟喹诺酮类药品(包括左氧氟沙星、莫西沙星)耐
药的MTB菌株引起的结核病。
A.6 广泛耐药结核病extensively drug-resistance tuberculosis,XDR-TB
符合MDR/RR-TB的定义,同时对任意氟喹诺酮类药品及至少一种其他的A组药品(贝达
喹啉、利奈唑胺)耐药的MTB菌株引起的结核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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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B
(规范性附录)
儿童及青少年耐药结核病抗结核治疗药物及用药剂量
药物名称每日用药剂量每日最大剂量(mg) 备注
A

左氧氟沙星
(Levofloxacin, Lfx)
莫西沙星
(Moxifloxacin, Mfx)
15~20mg/kg
10~15mg/kg
1000
400 < 6 个月的患儿使用
10mg/kg
贝达喹啉
(Bedaquiline, Bdq)
15~29kg 的儿童: 最初2 周
200mg 口服, 每日1 次;之后
改为每次100mg,每周3 次,持
续22 周
>29kg 的儿童:最初2 周400mg
口服,每日1 次;之后改为每次
200mg,每周3 次,持续22 周
- 仅用于>5 岁的儿童
利奈唑胺
(Linezolid, Lzd)
<15kg 的儿童:15mg/kg
≥15kg 的儿童:10~12mg/kg
600 建议<15kg 者分次口服
(每8 小时1 次)
B

氯法齐明
(Clofazimine, Cfz)
2~5mg/kg 100 如果需要较低的剂量,可
以隔日给药,不宜将软胶
囊打开
环丝氨酸
(Cycloserine, Cs)
特利齐酮
(Terizidone, Trd)
<30kg 的儿童:15~20mg/kg
≥30kg 的儿童:10~15mg/kg
1000 每日量分2~3 次服用
C

乙胺丁醇
(Ethambutol, E)
15~20mg/kg -
德拉马尼
(Delamanid, Dlm)
3~5 岁:25mg,每日2 次
6~11 岁:50mg,每日2 次
12~17 岁:100mg,每日2 次
- 仅用于>2 岁的儿童
吡嗪酰胺
(Pyrazinamide, Z)
30~40mg/kg -
亚胺培南-西司他汀
(Imipenem-cilastatin,
Ipm-Cln)
美罗培南
(Meropenem, Mpm)
-
20~40mg/kg,静脉滴注,每8 小
时1 次
- Ipm-Cln 仅限> 15 岁的
青少年使用
阿米卡星
(Amikacin, Am)
15~20mg/kg 800
乙硫异烟胺
(Ethionamide, Eto)
丙硫异烟胺
(Prothionamide, Pto)
15~20mg/kg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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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氨基水杨酸
(P-aminosalicylic
acid, PAS)
200~300mg/kg,分2 次使用12000 如果耐受,可以一次给足
剂量
注:用药剂量除特殊注明外,其他均为每日剂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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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C
(资料性附录)
耐药结核病治疗转归
细菌学确诊病例以痰培养作为耐药结核病患者治疗转归判定的主要依据。临床诊断病例
如不能获得呼吸道样本,治疗结局可参考临床症状的改善、患者体重的增加等作为临床疗效
的观察指标。
C.1 良性结局
治愈:基线细菌学检查阳性的患者,按规定完成治疗,有细菌学疗效,无治疗失败的证
据。
完成治疗:按照规定完成治疗且不归属于治愈和治疗失败。
治疗成功包括治愈和完成治疗。
稳定治愈:治疗成功者,停药后6 月和12 月仍存活,无复发。
C.2 不良结局
如果符合以下条件,受试者将被视为不良结局:
治疗失败:因以下任一原因需要中止或永久更换抗结核治疗方案(更换≥2 种药物):
缺乏临床疗效和/或细菌学疗效;不良反应;对方案组成药物获得新的耐药证据。
死亡:诊断为结核后,在开始治疗前或治疗期间因任何原因死亡。
失访:开始治疗前丢失或治疗连续中断≥2 月。
注:细菌学疗效:是指痰菌阴转且无阳转。痰菌阴转:基线细菌学阳性的患者,连续两次
痰培养阴性,采样间隔≥7d。痰菌阳转:痰菌阴转后,或无基线细菌学阳性结果的结核患
者,连续两次痰培养阳性,采样间隔≥7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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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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