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61/T 1171-2025 地理标志产品质量要求 韩城大红袍花椒
- 文件大小:615.58 KB
- 标准类型:地方标准规范
- 标准语言:中文版
- 文件类型:PDF文档
- 更新时间:2026-01-22
- 下载次数:
- 标签:
资料介绍
ICS 67.020.10 CCS X 44
DB61
陕 西 省 地 方 标 准
DB 61/T 1171—2025代替 DB61/T 1171—2018
地理标志产品质量要求 韩城大红袍花椒
Quality requirements for products of geographical indication—Hancheng Dahongpao
Huajiao pepper
2025 - 09 - 16 发布 2025 - 10 - 16 实施
陕 西 省 市场监 督 管理局 发 布
DB61/T 1171—2025
目 次
前言 I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产地范围 2
5 环境 2
6 栽培管理 3
7 质量指标 5
8 生产加工过程卫生要求 6
9 试验方法 6
10 检验规则 6
11 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7
附录 A (规范性) 韩城大红袍花椒地理标志产品产地范围 8
I
DB61/T 1171—2025
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代替DB61/T 1171—2018《地理标志产品 韩城大红袍花椒》,与DB61/T 1171—2018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a) 更改了标准的名称;
b) 更改了标准提出归口、起草单位;
c) 更改了部分规范性引用文件(见第 2 章,2018 年版的第 2 章);
d) 更改了部分术语和定义,增加了“闭眼椒”、“霉粒”、“外来物”、“同源异物”、“色泽”“油腺”(见第 3 章,2018 年版的第 3 章);
e) 更改了栽培管理的部分内容(见第 6 章,2018 年版的第 6 章);
f) 更改了感官指标的要求,删除了“染色椒” 、“过油椒” 、“黑粒椒” 、“外来杂质” 、“变色椒” 、“干湿度”的指标要求,增加了“外来物”的指标要求,更改了“色泽”、“滋味”、“气味”、“形态”、“霉粒”的指标要求(见 7. 1 ,2018 年版的 7. 1);
g) 更改了理化指标的要求,删除了“固有杂质含量” 、“外来杂质含量”的指标要求,增加了“总灰分” 、“山椒素含量” 、“闭眼椒含量” 、 “同源异物”的指标要求,更改了“不挥发性乙醚抽提物”的指标要求(见 7.2 ,2018 年版的 7.2);
h) 删除了安全指标的要求(见 7.4 ,2018 年版的 7.4);
i) 更改了试验方法,更改了感官检验的方法,删除了“固有杂质”、“外来杂质”的方法,增加了“同源异物” 、“闭眼椒” 、“总灰分” 、“山椒素” 、的方法(见第 8 章,2018 年版的第 8 章);
j) 更改了判定规则(见 9.4 ,2018 年版的 9.4);
k) 更改了附录 A 的图(见附录 A ,2018 年版的附录 A)。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陕西省知识产权局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陕西师范大学、韩城市花椒产业发展中心、韩城花椒研究所、韩城市花椒协会、韩城市质量检验检测中心、陕西省标准化研究院、韩城市农产品加工园区、陕西为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韩城市四海花椒香料有限公司、韩城宏达花椒香料有限公司、陕西东群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陕西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杨雅利、李云、孙小媛、段春娟、吉波、冯军强、王玥婷、张思雨、张扬、张晓雯、张云海、刘强、雷明宇、陈双亭、王卫平、邹静、高鹏辉、冯刚、田洪磊、詹萍、白浩、孟永宏、王晓宇、郭玉蓉、朱彩萍、王媛、李梦雨。
本文件由韩城市质量检验检测中心负责解释。
联系信息如下:
单位:韩城市质量检验检测中心
电话:0913—5454306
地址:陕西省渭南市花椒产业园区综合交易区4号楼
邮编:715412
II
DB61/T 1171—2025
地理标志产品质量要求 韩城大红袍花椒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地理标志产品韩城大红袍花椒的产地范围、环境、栽培管理、质量指标、生产加工过程卫生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的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地理标志产品韩城大红袍花椒的质量评定、贸易及保护和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 5009.3—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
GB 5009.4—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灰分的测定
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T 12729.2 香辛料和调味品 取样方法
GB/T 12729.3 香辛料和调味品 分析用粉末试样的制备
GB/T 12729.5 香辛料和调味品 外来物含量的测定
GB/T 12729. 12 香辛料和调味品 不挥发性乙醚抽提物的测定
GB 1488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企业通用卫生规范
GB/T 30385 香辛料和调味品 挥发油含量的测定
GH/T 1291 花椒及花椒加工产品 花椒酰胺总含量的测定
GB/T 30391—2024 花椒
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LY/T 1652—2005 花椒质量等级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23年)第75号令)
《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管理办法(试行)》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韩城大红袍花椒 Hancheng Dahongpao Huajiao pepper
产于韩城市芝阳镇、芝川镇、板桥镇、金城办、新城办、龙门镇、西庄镇和桑树坪镇,8个镇办现辖的166个行政区域内按本文件技术要求所生产,粒大肉丰且均匀,色红,香气浓郁持久,麻味纯正的花椒果实。
1
DB61/T 1171—2025
3.2
闭眼椒 closed exocarp of Huajiao pepper
干燥后果皮未开裂或开裂不充分、椒籽未脱出的花椒果实。
[来源:GB/T 30391—2024 ,3.3] 3.3
色泽 tint
花椒果实充分成熟后,外果皮呈现出的颜色。
[来源:LY/T 1652—2005 ,3. 10] 3.4
油腺 oil droplet
花椒外果皮上富含挥发油的凸起腺体。
[来源:LY/T 1652—2005 ,3. 12] 3.5
霉粒 moldy Huajiao pepper
霉变的花椒果实。
[来源:GB/T 30391—2024 ,3.4] 3.6
外来物 foreign matter
正常视力或校正视力条件下可见的不属于花椒植物所有的物质。
[来源:GB/T 30391—2024 ,3.5] 3.7
同源异物 Huajiao pepper extraneous matter
正常视力或校正视力条件下可见的来自花椒植物本身的非果皮部位的组织、器官及其破碎物。
[来源:GB/T 30391—2024 ,3.6]
4 产地范围
韩城大红袍花椒地理标志产品产地范围限于《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批准的范围,即陕西省韩城市芝阳镇、芝川镇、板桥镇、金城办、新城办、龙门镇、西庄镇和桑树坪镇,产地保护范围见附录A。
5 环境
5.1 产地环境
韩城大红袍花椒主产区域主要分布在韩城西部海拔为500m~1000m的浅山丘陵及台塬沟壑区。
2
DB61/T 1171—2025
5.2 气候特征
韩城地区年平均气温13.7℃ , 年平均降水量560mm ,多集中在秋季,年平均日照时数为2436h。
5.3 土壤
土壤主要为黄土、塿土,土层深厚,土质疏松,保水保肥性强,透气良好,土壤容重1.4 g/cm3 ~ 1.6g/cm3 ,pH值7.4~8.2。
6 栽培管理
6.1 选种
6.1.1 母树选择
选用韩城大红袍花椒优株作为采种母树,应选择10年~15年生,生长健壮、丰产稳产、品质优良、抗性强的韩城大红袍花椒植株。
6.1.2 采种
6.1.2.1 8 月上旬,当果实外皮全部呈现深红色,种皮变为黑色且有光亮,果实充分成熟时方可采收。
6.1.2.2 应在凉席或土地上阴干果实,应在阴凉干燥的环境下贮藏种子。
6.1.3 种子筛选
通过水洗等方法,筛除秕粒。
6.2 育苗
6.2.1 播种时间
6.2.1.1 播种时间分春播和秋播两次,以秋播为主。
6.2.1.2 春播时间为每年 3 月上旬至 4 月上旬,秋播时间为每年 9 月中、下旬至 11 月上旬。
6.2.2 播种方法
6.2.2.1 应采用条播在整好的畦子内开沟,将种子均匀地撒在沟内,覆细土并稍加镇压。其中各参数宜为:
a) 畦的尺寸:宽 1m~1.2m 、长度依据育苗地块而定;
b) 沟的尺寸:行距 20cm~30cm ,沟深 5cm~7cm;
c) 覆土厚度:2cm~3cm;
d) 播种密度:30kg/亩~50kg/亩。
6.2.2.2 在干旱地区播种后,应在畦面上用秸秆等覆盖保湿,幼苗出土 60%时揭去覆盖物,如遇高温
强光照天气,应采取遮阳措施。春播时应对种子进行脱脂催芽处理。
6.2.3 苗期管理
6.2.3.1 出苗后,应及时进行除草。当苗高达 4cm~5cm,有 3 片~4 片真叶时,进行间苗。苗高 10cm
左右时进行定苗,每公顷约留苗 45 万株。
6.2.3.2 苗期以施有机肥为主,必要时可补充其它肥料,施肥后及时灌水,生长后期应控肥、控水。
3
DB61/T 1171—2025
6.3 栽植
6.3.1 栽植密度
6.3.1.1 梯田地埂和田边单行栽植株距为 3m~4m。
6.3.1.2 整片栽植行距不小于 2.5m ,株距不小于 3.5m ,密度为 50 株/亩~70 株/亩。
6.3.2 栽植时间
6.3.2.1 秋冬季宜在 10 月上旬至土壤封冻前栽植,且应培土防冻。
6.3.2.2 春季宜在土壤解冻后至萌芽前栽植。
6.4 树形管理
6.4.1 整形应以树形利于丰产为原则,栽后随即定干,3 年完成整形。宜选择主干开心形或多主枝丛
状形。其中不同树形定干高度宜为:
a) 主干开心形:40cm~50cm;
b) 多主枝丛状形:15cm~20cm。
6.4.2 整形修剪时间分别在冬季和夏季,其中:
a) 冬季修剪:在落叶后至萌芽前进行,宜采用短截、疏剪、缩剪、甩放等方法;
b) 夏季修剪:在整个生长季均可进行,宜采用抹芽、除萌、摘心、撑、拉、别、拽等方法。
6.4.3 根据果树所处的生命阶段不同,修剪时应分别符合以下要求:
a) 初果树:短截各级骨干枝,疏除背上直立枝。春秋季拉枝开张角度,夏季摘心促花芽形成、促发侧枝,培养结果枝组;
b) 盛果期:夏季疏除过多的徒长枝、过旺枝,对保留的部分徒长枝、过旺枝、主枝延长头多次摘心;开张主枝角度。冬季逐年疏去过旺、过密枝组;有空间的徒长枝短截培养成结果枝,无空间的疏除;短截旺发育枝,疏除细弱枝、重叠枝、病虫枝及主干高度 50cm 以下的萌条;
c) 衰老树:逐年将衰弱或干枯的主枝回缩到壮枝处,对基部萌生的旺枝进行保护,逐年培养成新的主枝,疏除病虫枝、干枯枝及细弱的密生枝。
6.5 施肥
6.5.1 基肥
秋季为施基肥最佳时期,肥种以有机肥为主、配施复合肥。
6.5.2 追肥
土壤追肥,宜根据墒情在萌芽显蕾期、果实膨大期施入。前期以氮肥为主、后期以磷钾肥为主。
6.5.3 方法
施肥的方法分为叶面喷肥和土壤施肥,其中:
a) 叶面喷肥:主要在开花期、果实膨大期、果实采收后喷施,喷施时间为上午 10 时前或下午 4时后,7 至 10 天喷施一次、连喷 2 至 3 次;
b) 土壤施肥:宜采用穴状施肥、条状沟施肥等方法。
6.6 采收
6.6.1 当果实变红、果皮上的椒泡(油腺)凸起呈半透明状态且种子变黑时,方可人工采收。
4
DB61/T 1171—2025
6.6.2 采收时应轻拿轻放,保护油腺。
6.7 干制
干制可采用自然晾晒法或机械烘干法,以自然晾晒为主。
a) 自然晾晒法:将采收的鲜椒立即摊放在阳光下的洁净平整表面上晾晒 5h~7h ,并用木棍轻轻翻动;不得用手直接翻动;
b) 机械烘干法:将采收的鲜椒平铺于烘干机上,应保证花椒受热均匀、通风快速。
6.8 保存
晾干后的花椒果实应在分级后密封包装,置于阴凉处,防潮、防污染。
7 质量指标
7.1 感官指标
感官指标应符合表1的要求。
表 1 感官指标
项目 指标 形态 果皮完整、无破碎,油腺凸出 色泽 色泽鲜红、深红色或暗红色 滋味 具有花椒特有的麻味 气味 香气浓郁、无异味 外来物、霉粒 不应检出 7.2 理化指标
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的要求。
表 2 理化指标
项目 指标 特级 一级 二级 三级 水分含量/(%) ≤ 10.0 总灰分/(%) ≤ 6.0 6.5 7.0 挥发油含量/(mL/100g) ≥ 4.0 3.5 3.0 2.5 不挥发性乙醚抽提物/(%) ≥ 8.0 - - 山椒素含量/(mg/g) ≥ 22.0 20.0 17.0 闭眼椒含量/(%) ≤ 5.0 10.0 15.0 同源异物/(%) 椒籽含量≤1.0果梗≤1.0 椒籽含量≤2.0果梗≤2.0 7.3 净含量允差
定量包装商品应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要求。
5
DB61/T 1171—2025
8 生产加工过程卫生要求
应符合GB 14881的要求。
9 试验方法
9.1 取样方法及试样制备
花椒取样按GB/T 12729.2规定执行。
9.2 感官检验
按GB/T 30391规定执行。
9.3 理化指标的测定
9.3.1 水分
应按GB 5009.3—2016规定的第三法测定。
9.3.2 总灰分
应按GB 5009.4—2016规定的第一法测定。
9.3.3 挥发油
应按GB/T 30385规定的方法测定。
9.3.4 不挥发性乙醚抽提物
应按GB/T 12729. 12规定的方法测定。
9.3.5 山椒素
应按GH/T 1291规定的方法测定。
9.3.6 闭眼椒、同源异物
应按GB/T 12729.5规定的方法测定,挑出闭眼椒、同源异物进行实施。
9.4 净含量允许短缺量
应按JJF 1070的规定执行。
10 检验规则
10.1 组批
以同等级、同生产日期、同一次发运的花椒产品为一批,凡等级混淆、包装破损者,由交货方整理后再进行抽检。
10.2 抽样
6
DB61/T 1171—2025
应按GB/T 30391的规定执行。
10.3 检验类别
10.3.1 出厂检验
出厂检验项目为感官指标、水分、总灰分、挥发油和同源异物。
10.3.2 型式检验
型式检验项目为第7章的全部项目。正常生产每6个月进行一次型式检验。有下列情形之一时,也应进行型式检验:
a) 新产品鉴定;
b) 原辅材料、工艺有较大改变,影响产品质量;
c) 产品停产 6 个月以上,重新恢复生产;
d) 出厂检验与前一次型式检验结果有较大差异。
10.4 判定规则
10.4.1 出厂检验
出厂检验项目全部符合本文件要求的,判定该批产品为合格;出厂检验项目若有一项以上(含一项)不符合标准的,可在同批产品中加倍抽样复检;复检仍不符合的,按实测结果定级或判定为不合格。
10.4.2 型式检验
型式检验项目全部符合本文件要求时,判该批产品为型式检验合格;型式检验项目若有一项以上(含一项)不符合标准的,可取备样复检,复检后仍不符合本文件要求的,判该批产品型式检验不合格。
11 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11.1 标志
预包装产品的标志应符合GB7718及《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包装储运图示标志应符合GB/T 191的规定。
11.2 包装、运输和贮存
应符合GB/T 30391的规定。
7
DB61/T 1171—2025
附 录 A
(规范性)
韩城大红袍花椒地理标志产品产地范围
A.1 韩城大红袍花椒地理标志产品产地范围
韩城大红袍花椒地理标志产品产地范围见图A. 1。
图 A.1 韩城大红袍花椒地理标志产品产地范围示意图
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