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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50/1806-2025 页岩气开采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 文件大小:208.54 KB
  • 标准类型:综合地方标准
  • 标准语言:中文版
  • 文件类型:PDF文档
  • 更新时间:2025-0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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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介绍

重庆市页岩气开采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50/1806-2025)主要内容总结

1. ​​适用范围​

  • ​对象​​:页岩气勘探、钻井、储层改造、采气、集输等作业单位及废水处理设施经营者。
  • ​管理范围​​:
    • 现有及新建/改扩建项目的污染物排放管理。
    • 废水处理设施排放管理。
  • ​不适用​​:废水回用的水质控制要求,禁止回注(国家或重庆未出台回注标准前)。

2. ​​术语定义​

  • ​直接排放​​:向环境水体(江河、湖泊等)排放。
  • ​间接排放​​:向工业废水集中处理设施(非页岩气专用)排放。
  • ​页岩气开采废水处理设施​​:专门处理页岩气废水的设施。
  • ​新旧单位界定​​:
    • ​现有单位​​:标准实施前已建成或环评获批的单位。
    • ​新建单位​​:标准实施后环评获批的单位。

3. ​​排放控制要求​

  • ​限值表​​(直接排放 vs 间接排放):

    污染物项目 直接排放限值 间接排放限值
    pH值 6-9 6-9
    悬浮物(SS) 10 mg/L 400 mg/L
    化学需氧量(CODcr) 50 mg/L 500 mg/L
    石油类 1.0 mg/L 15 mg/L
    总α放射性 1 Bq/L 1 Bq/L
    其他项目(如总磷、氟化物等)详见标准表格。    
  • ​特殊要求​​:

    • 重金属污染物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一级限值。
    • 废水优先回用,禁止回注。
    • 排入城镇污水管网需经评估,达标后执行直接排放限值。

4. ​​监测要求​

  • ​责任​​:排污单位需建立自行监测制度,安装自动监控设备并联网。
  • ​监测频次​​:
    • 常规项目按HJ 819等规范执行。
    • 急性毒性、放射性每半年至少监测一次。
  • ​分析方法​​:
    • 采用国标或行业标准方法(如CODcr用GB/T 31195,氨氮用HJ 535)。
    • 共21项污染物的具体检测方法见标准附录表2。

5. ​​排放口规范化​

  • ​设置要求​​:符合HJ 91.1,设置永久性采样口、标志牌(按GB 15562.1)。
  • ​入河排污口​​:按HJ 1309进行规范化建设。

6. ​​实施与监督​

  • ​主体责任​​:排污单位需确保设施正常运行,数据公开,接受监督。
  • ​执法依据​​:现场监测结果可作为执法依据。
  • ​排污许可​​:现有单位需在标准实施前变更排污许可证。
  • ​严于本标准的国家/地方要求​​:执行更严格标准。

7. ​​时间节点​

  • ​新建单位​​:2025年7月1日起执行。
  • ​现有单位​​:给予24个月过渡期,2027年7月1日起执行。

8. ​​其他关键点​

  • ​协商排放​​:间接排放未规定的项目,由排污单位与处理设施协商并报备。
  • ​信息公开​​:重点单位需在公众易见位置公示排放数据。

该标准系统规范了页岩气开采全流程的水污染管控,通过分级限值、严格监测及全过程监管,旨在减少对环境水体的影响,推动行业绿色开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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