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50/1806-2025 页岩气开采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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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类型:综合地方标准
- 标准语言:中文版
- 文件类型:PDF文档
- 更新时间:2025-0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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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介绍
重庆市页岩气开采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50/1806-2025)主要内容总结
1. 适用范围
- 对象:页岩气勘探、钻井、储层改造、采气、集输等作业单位及废水处理设施经营者。
- 管理范围:
- 现有及新建/改扩建项目的污染物排放管理。
- 废水处理设施排放管理。
- 不适用:废水回用的水质控制要求,禁止回注(国家或重庆未出台回注标准前)。
2. 术语定义
- 直接排放:向环境水体(江河、湖泊等)排放。
- 间接排放:向工业废水集中处理设施(非页岩气专用)排放。
- 页岩气开采废水处理设施:专门处理页岩气废水的设施。
- 新旧单位界定:
- 现有单位:标准实施前已建成或环评获批的单位。
- 新建单位:标准实施后环评获批的单位。
3. 排放控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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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值表(直接排放 vs 间接排放):
污染物项目 直接排放限值 间接排放限值 pH值 6-9 6-9 悬浮物(SS) 10 mg/L 400 mg/L 化学需氧量(CODcr) 50 mg/L 500 mg/L 石油类 1.0 mg/L 15 mg/L 总α放射性 1 Bq/L 1 Bq/L 其他项目(如总磷、氟化物等)详见标准表格。 -
特殊要求:
- 重金属污染物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一级限值。
- 废水优先回用,禁止回注。
- 排入城镇污水管网需经评估,达标后执行直接排放限值。
4. 监测要求
- 责任:排污单位需建立自行监测制度,安装自动监控设备并联网。
- 监测频次:
- 常规项目按HJ 819等规范执行。
- 急性毒性、放射性每半年至少监测一次。
- 分析方法:
- 采用国标或行业标准方法(如CODcr用GB/T 31195,氨氮用HJ 535)。
- 共21项污染物的具体检测方法见标准附录表2。
5. 排放口规范化
- 设置要求:符合HJ 91.1,设置永久性采样口、标志牌(按GB 15562.1)。
- 入河排污口:按HJ 1309进行规范化建设。
6. 实施与监督
- 主体责任:排污单位需确保设施正常运行,数据公开,接受监督。
- 执法依据:现场监测结果可作为执法依据。
- 排污许可:现有单位需在标准实施前变更排污许可证。
- 严于本标准的国家/地方要求:执行更严格标准。
7. 时间节点
- 新建单位:2025年7月1日起执行。
- 现有单位:给予24个月过渡期,2027年7月1日起执行。
8. 其他关键点
- 协商排放:间接排放未规定的项目,由排污单位与处理设施协商并报备。
- 信息公开:重点单位需在公众易见位置公示排放数据。
该标准系统规范了页岩气开采全流程的水污染管控,通过分级限值、严格监测及全过程监管,旨在减少对环境水体的影响,推动行业绿色开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