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43/T 3120-2024 非遗街区示范点创建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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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类型:综合地方标准
- 标准语言:中文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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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新时间:2025-0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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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介绍
湖南省非遗街区示范点创建规范总结
一、适用范围
- 适用于湖南省内非遗街区示范点的创建,涵盖基本要求、非遗集聚、业态布局等核心内容,旨在打造文旅融合、设施完善、管理规范的示范性街区。
二、核心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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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条件
- 空间规模:街区面积≥3万㎡或主街长度≥300米,限制车辆通行。
- 非遗占比:非遗商户数量或面积≥50%,年客流量≥30万人次。
- 安全与责任:近3年无重大安全事故及负面舆情,政府重视非遗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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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遗资源集聚
- 项目等级:需引入至少1项国家级/2项省级/4项市级非遗项目。
- 传承人要求:常驻≥1名省级或≥2名市级传承人。
- 场馆与活动:设1个常态化开放的综合性非遗场馆,年办非遗活动≥4场。
- 氛围营造:建筑、标识、服饰融入非遗元素,开发特色文创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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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态规划
- 业态结构:制定鼓励/限制名单,非遗融入游览、餐饮、演艺等多业态。
- 开放时间:70%非遗商户对外开放,旺季80%营业至21时,打造夜游场景。
三、服务设施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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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与设施
- 主出入口≥2个,配备停车场(含无障碍车位、充电桩)。
- 服务中心符合国标,提供非遗宣传资料;标识系统符合GB/T 10001且凸显非遗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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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与安全
- 分类垃圾箱充足,旅游厕所至少1个达GB/T 18973 II类标准。
- 消防、监控设施齐全,定期演练应急预案,联动医疗救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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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化与体验
- 无线网络全覆盖,建设数字展馆;自媒体平台运营,支持电商服务。
- 亮化设施融合声光电技术,营造非遗夜景。
四、运营管理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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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与培训
- 设统一管理机构,专人负责非遗事务;年培训员工≥2次,提升非遗与服务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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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牌与宣传
- 建立非遗品牌形象,利用节庆、文化遗产日开展主题活动,融入旅游解说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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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监督
- 规范经营行为,明码标价,处理投诉及时;年满意度≥90%。
五、制度建设
- 组织架构:明确岗位职责与考核制度。
- 专项制度:非遗项目/传承人管理、卫生(符合GB 37487/88)、安全应急预案、质量监督与投诉处理机制。
六、创建评价体系(总分100分)
- 评价指标:非遗集聚(31分)、业态布局(9分)、服务设施(24分)、运营管理(21分)、制度建设(15分)。
- 评分方式:综合评分法,达标需满足基本条件且总分≥80分,示范级需≥90分。
七、附录与引用
- 引用GB/T 1.1、GB/T 18973等10项国家标准,确保设施与服务规范化。
- 附录A详细列出6大类30项评价指标及分值分配,量化创建标准。
总结:该规范通过量化指标(如非遗占比、客流量)与定性要求(如氛围营造、品牌建设),系统构建了非遗街区示范点的创建框架,强调非遗保护与旅游融合,注重设施标准化、运营专业化及服务人性化,为湖南省非遗街区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明确指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