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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7/T 4825.1-2025 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企业日常监督检查管理规范 第1部分:总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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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标准类型:综合地方标准
  • 标准语言:中文版
  • 文件类型:PDF文档
  • 更新时间:2025-0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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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介绍

山东省地方标准DB37/T 4825.1-2025主要内容总结

一、适用范围

  • 适用对象​:山东省内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统称“药械化”)生产环节企业,药品批发、零售连锁总部、互联网销售第三方平台。
  • 执行主体​:区域检查分局(分局)主导,市县药品监管部门参照执行。

二、基本原则(6项核心要求)

  1. 依法行政​:遵循法定程序,构建权责明确、执行高效的监管体系。
  2. 科学研判​:通过数据分析动态调整监管策略,主动预防风险。
  3. 问题导向​:建立分级分类监管机制,聚焦高风险领域,形成监管闭环。
  4. 统筹规划​:整合日常检查与监督抽样,避免重复检查,提升效能。
  5. 创新方法​:推动信息化建设,实现全链条监管,提升精准化水平。
  6. 强化服务​:通过普法与监管结合,助力行业高质量发展。

三、检查人员要求

  • 专职检查人员​:
    • 资质​:需持行政执法证,掌握相关法规与技术,定期培训。
    • 能力​:具备沟通协调、应急处置及抽样技能。
    • 行为规范​:廉洁公正、回避利益冲突、文明执法。
  • 外部专家​:参与专业性检查时需遵守保密义务和行为规范。

四、检查实施流程

  1. 实施单位原则​:
    • 循证​:基于客观证据公正判定。
    • 说理​:向企业说明执法依据和事实。
    • 救济​:保障企业陈述、申辩等权利。
    • 保密​:保护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及隐私。
  2. 被检查单位义务​:
    • 合规经营​:遵守法律法规及质量标准。
    • 配合检查​:提供真实资料,不得阻挠检查。
    • 保密要求​:不得擅自宣传检查过程。
  3. 日常检查安排​:
    • 结合风险、信用制定年度计划,动态调整周计划。
    • 可同步开展有因检查、抽样等任务。
  4. 抽样规范​:
    • 与日常检查协同,增强靶向性。
    • 避免重复抽样,建立承检机构、企业沟通机制。

五、监督回访机制

  • 方式​:电话、信函或现场回访。
  • 内容​:
    • 检查人员行为规范性(是否存在违规收受、宴请等)。
    • 检查实效评估(是否程序合规、避免形式化)。
    • 收集企业对监管的建议。
    • 跟踪问题整改及企业需求。
  • 举报保护​:严格保密举报人信息。

六、数据管理要求

  • 规范管理​:统一数据分类、共享规则,保障跨系统互通。
  • 安全与利用​:界定数据权限,防范泄露,支持科学决策分析。

七、信息公开规定

  • 原则​:依法公开、及时准确、保护机密。
  • 渠道​:通过易查询网站公示检查信息。
  • 限制​: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及个人隐私。

八、参考文献依据

  • 包括《药品管理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等16项法律法规及管理办法,作为标准制定的法律基础。

九、总体目标

  • 构建公开透明、程序合规的日常监管机制,落实“四个最严”要求,保障药品安全,推动企业主体责任,提升监管效能和行业质量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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