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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4/T 5215-2025 医疗机构康复治疗技术人员培训基地建设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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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标准类型:地方标准规范
  • 标准语言:中文版
  • 文件类型:PDF文档
  • 更新时间:2025-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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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介绍

  ICS 03.080 CCS A 12

  安徽省地方标准

  DB34/T 5215—2025

  医疗机构康复治疗技术人员培训基地建设 规范

  Construction specifications for training bases of rehabilitation therapy technicians in medical institutions

  2025 - 05 - 06 发布

  2025 - 06 - 06 实施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 布

  DB34/T 5215—2025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中国科学技术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安徽省立医院)提出。 本文件由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中国科学技术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安徽省立医院)、安徽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 院、安徽省第二人民医院、蚌埠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北区(安徽省公共卫 生临床中心)、阜阳市人民医院、中国科学院合肥物质科学研究院、安徽省儿童医院、合肥市第一人民 医院、合肥市第二人民医院、皖南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合肥工业大学、安庆师范大学、中科(安徽) G60智慧健康创新研究院。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吴鸣、许鹏、赵祥爱、杨小静、张阳、李东旭、汪梅朵、陈健、张田宁、刘昊 轶、蒋东生、徐磊、穆景颂、陈瑞全、陈建军、唐译文、蔡云飞、李军军、林秋菊、钱振宇、高理升、 马祖长、倪朝民、冯虹、赵婧、刘磊、昝明、袁润萍、王文静。

  I

  DB34/T 5215—2025

  医疗机构康复治疗技术人员培训基地建设规范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医疗机构康复治疗技术人员培训基地的基本条件、师资要求、教学培训、管理要求和 质量控制与改进。

  本文件适用于医疗机构开展康复治疗技术人员岗前规范化培训工作的基地建设,非医疗机构和学 术团体进行培训基地遴选宜参照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T 35796 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基本规范 DB34/T 4351 综合医院康复治疗中心建设规范 DB34/T 4621 医疗机构康复治疗技术人员岗前培训指南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医疗机构康复治疗技术人员培训基地 Clinical Rehabilitation Therapy Technician Training Facility 经卫生行政部门或行业协会认证,具备规范化的教学条件、师资力量和临床资源,承担康复治疗技 术人员(如物理治疗师、作业治疗师、言语治疗师等)的专业技能培训、继续教育及实践能力提升任务 的医疗机构或联合机构。

  4 基本条件

  基地条件 培训基地基本条件和教学培训场地要求,应按照 DB34/T 4621 的规定执行。

  基地规模 综合医院康复医学科总床位数不少于 30 张,年收治病人不少于 450人次,年门诊量不少于 5000 人次。

  设施设备 4.3.1 医疗机构康复治疗技术人员培训基地有康复评定和治疗专科设备,应按照 DB34/T 4351 的规 定,以保证教培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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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B34/T 5215—2025

  4.3.2 培训基地有多媒体电教、录音、录像设等教学设备,可提供数字化教学资源。

  5 师资要求

  人员配备

  5.1.1 培训基地应至少配备专业基地负责人、教学主任和教学秘书各 1 名,核心小组管理人员制定相 应的岗位职责。 5.1.2 应有在职康复治疗师指导老师 8 名及以上,其中≥1 名副高及以上职称,中级职称≥3 名。 5.1.3 应有相对固定的物理治疗师、作业治疗师、言语语言治疗师等亚专业师资配备,每个亚专业不少 于 3 名师资。

  师资条件与能力

  5.2.1 配备相适应的师资,师资与培训对象比例原则上不超过 1:2,师资条件宜参照 DB34/T 4621 的 规定执行。 5.2.2 师资的教学能力应满足以下要求:

  —— 师资应具有满足康复治疗技术人员岗前培训的教案编写、教学组织、语言表达、操作示范和 教研教改能力;

  —— 应能开展中、西医康复治疗综合教学法,具备开展疾患早期、恢复期康复治疗和解决疑难复 杂康复病例诊疗教学;

  —— 应能使用网络教学资源和现代教学方法,开展康复治疗技术线上线下教学课程。

  基地负责人要求

  培训基地负责人应满足康复医学系/教研室核心小组成员,从事康复治疗技术相关专业副高及以上 技术职称、从事医疗、教学和科研工作≥10年。

  6 教学培训

  培训方式

  6.1.1 培训基地应按照要求方式包括并不限于线上线下理论培训、实践培训(技能操作、教学查房及 病案讨论)。 6.1.2 培训基地应按要求积极开展各类教学活动,每周二次集中理论课,每周一次临床小讲课、教学 查房(或康复评价会),每月 1 次疑难病例讨论,宜鼓励结合专业基地实际情况开展其他有特色的教学活 动。

  培训内容

  培训内容宜参照 DB34/T 4621 的要求。

  多学科协作

  开展多学科协作早期康复工作,在基地培训内容中应按照《康复医学专业国家医疗质量控制指标 (2022年版)》规定执行。

  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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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B34/T 5215—2025 医疗机构康复治疗技术人员培训基地应制定动态评价和评估考核管理体系,对学员日常考核、过程 考核和结业考核。

  培训容量测算参考方法, 按指导老师总数测算其培训容量,公式: 专业基地内符合条件的指导老师总数×2 = 专业基地容量

  注: “2”是指规定“每名指导老师同时带教学员不超过 2 名”。

  [来源:康复医学专业国家医疗质量控制指标(2022年版)] 7 管理要求

  制度管理包括但并不限于的招生制度、轮转管理制度、经费使用制度、培训对象制度、培训考核 制度、师资管理制度、教学质量控制制度、档案管理制度、后勤保障制度。

  应制定系统化的培训方案、培训手册、实施计划、评价考核方案等培训项目管理体系文件。 应建立培训过程管理系统,能够记录学员培训学习情况,宜包括并不限于学员名册、临床实践学 习轮转表、签到表、课程教学总结、理论和实践操作考核及成绩分析、必要的影像记录。 档案管理应一人一档,妥善保管、及时更新,内容详细、完整真实。 培训学员的档案,应包括并不限于基本信息、培训记录和结业考试成绩单。应按照统一证书版式 和印刷标准进行学员证书印制。 8 质量控制与改进 应建立培训基地过程考核为主的动态评价机制。 将培训质量列为教学基地绩效考核重要指标,应建立师资绩效考核的重要指标。 应建立全方位和多维度的评估与反馈机制,定期对培训基地教学及管理质量进行督察和反馈。 应加强培训基地质量关键要素监测与分析应用,及时发现问题、改进问题。 持续改进应按照 GB/T 35796 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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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B34/T 5215—2025 参考文献

  [1]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超声诊断等5个专业医疗质量控制指标(2022年版)的通知 国 卫办医函〔2022〕161号 (2022-05-27)(2025-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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