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3/T 1420.3-2025 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通用规范 第3部分:数字卷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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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类型:综合地方标准
- 标准语言:中文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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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新时间:2025-0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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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介绍
浙江省地方标准DB33/T 1420.3-2025《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通用规范第3部分:数字卷宗》主要内容总结
1. 目的与适用范围
- 目的:规范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中数字卷宗的立卷、生成、检查、移送、归档等全流程技术要求,提升办案效率和质量。
- 适用范围:刑事案件的数字卷宗业务,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案件,民事案件可参照执行。
2. 基本原则
- 客观真实:确保数据采集、录入、维护的真实性与准确性。
- 效力等同:数字卷宗与纸质卷宗法律效力一致。
- 规范高效:全流程标准化操作,确保各环节高效衔接。
- 安全保密:严格保密措施,防止泄密。
3. 制作主体与责任
- 责任主体:遵循“谁立卷谁制作、谁录入谁负责”原则,配备专业人员规范管理。
- 制度要求:建立科学管理制度,确保工作人员熟悉业务标准。
4. 软硬件要求
- 系统功能:
- 支持材料上传、自动/手动组卷(生成封面、目录、页码)、在线阅卷(搜索、书签、对照)。
- 硬件配置:
- 扫描仪:A3幅面、支持OCR、输出OFD/PDF格式,高速扫描(≥60页/分钟)。
- 电脑:内存≥8GB,兼容办案系统。
- 电子签名捺印板:支持电子签名、指纹捺印。
5. 数字卷宗制作要求
- 证据材料生成:
- 来源:办案系统原生电子文件(如电子签名文书、笔录)或扫描件(分辨率≥200dpi,单页≤500KB)。
- 关键场景:包括价格认定、司法鉴定、不动产查控、远程办案等12类数字化业务流程。
- 制作流程:
- 组卷规范:封面信息(案件名称、编号、嫌疑人、立卷单位等),按案件类型(公安、检察、审判、执行)分类立卷。
- 排序规则:按时间顺序或主从犯排列,同类材料分卷时按罪行轻重或时间排序。
- 命名规则:文书标题标注人员姓名及时间(如“讯问笔录(王某,10/21/2019-1)”)。
6. 质量检测
- 完整性:目录是否符合标准范围(如《公安机关数字卷宗立卷规范》)。
- 规范性:命名、排序是否符合规范。
- 扫描质量:检测黑边、空白页、倾斜等缺陷。
7. 使用与安全
- 导出使用:需加密水印标识使用人身份,使用后及时删除或销毁存储介质。
- 权限管理:律师、辩护人查阅需审核,采用光盘或线上安全推送。
- 调取流程:跨部门调卷需发起流程并审核,全程留痕记录。
8. 移送与签收
- 在线移送:通过跨部门平台实时移送,接收单位不得修改。
- 状态反馈:平台记录移送状态并反馈。
- 纸质卷宗:仅由办案单位保管,不再随案移送。
9. 归档管理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条例》及浙江省相关规定执行。
10. 附录与样例
- 封面样例:包含案件名称、编号、嫌疑人、立卷单位等信息,多卷需标注卷数与页码。
11. 技术支撑与场景
- 数字化场景:涵盖电子签名、价格认定、司法鉴定、远程办案等12类流程,强调全链条线上协同。
- 安全保障:水印加密、访问日志、权限控制等技术手段确保数据安全。
该标准通过明确技术规范、流程要求和责任划分,推动政法机关间数据互通与协作,实现办案全流程数字化、标准化,提升司法透明度和效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