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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207/T 2034-2025 不动产登记“不对应”审核服务规范

  • 文件大小:369.23 KB
  • 标准类型:综合地方标准
  • 标准语言:中文版
  • 文件类型:PDF文档
  • 更新时间:2025-0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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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介绍

不动产登记"不对应审核"服务规范总结

1. 范围与目的

本规范适用于连云港市不动产登记"不对应审核"服务工作,旨在通过随机派发业务、打破受理与审核人员固化模式,提升登记效率与质量,实现登记标准化、均衡化与廉洁化。覆盖业务受理、审核、登簿、发证等全流程,适用于存量房转移、抵押登记、预告登记等各类不动产登记业务。


2. 核心原则

  • ​依法依规​​:严格遵循法律法规,明确材料目录,杜绝无依据要求。
  • ​信息共享​​:与住建、税务、公安等部门数据互通,减少重复提交材料。
  • ​便民高效​​:整合流程,压缩办理时间,推行全业务综合受理窗口。
  • ​创新模式​​:通过系统随机派件、均量分配,实现审核人员地域与业务均衡。

3. 关键术语

  • ​不对应审核​​:系统随机分配登记业务至审核人员,打破属地与人员固定关系。
  • ​标准件与非标准件​​:标准件(流程统一、材料规范)由系统自动派发;非标准件(复杂业务)属地审核。
  • ​电子材料​​:通过信息共享获取的电子化申请材料,直接用于审核。

4. 基本要求

  • ​人员​​:需熟悉法规、具备责任心,定期培训,严守信息安全与职业道德。
  • ​设施​​:确保网络畅通,配备自助终端、高拍仪、读卡器等设备。
  • ​制度​​:建立财务、服务、安全、档案管理等十项制度,确保流程规范。

5. 服务流程

  1. ​业务受理​
    • 升级为“全业务、无差别”综合窗口。
    • 数据共享机制覆盖住建、税务、法院等部门,减少材料重复提交。
  2. ​档案扫描前置​​:纸质材料数字化后上传系统,供后续审核调取。
  3. ​业务分类​​:区分标准件(系统随机派发)与非标准件(属地审核)。
  4. ​自动派件​​:
    • 系统按业务量权重分配至审核人员,派发失败则归为非标准件。
    • 支持人工干预(如集中交房等批量业务),均衡区域工作量。
  5. ​审核与登簿​​:调用电子材料审核,符合条件则登簿并缮证。
  6. ​发证​​:提供电子证照下载或邮寄纸质证书。
  7. ​归档​​:按规则存档,确保可追溯。

6. 服务标准

  • ​服务理念​​:以服务对象为中心,明确告知服务范围、流程及注意事项。
  • ​沟通规范​​:使用文明用语,如实解答问题,无法满足需求时明确说明。
  • ​信息保密​​:严禁泄露登记信息,共享数据仅限登记用途。
  • ​时效管理​​:因客观原因延误需及时沟通,协商调整时限。

7. 质量保障机制

  • ​评价体系​​:结合内部考核与外部满意度测评(参照GB/T 19038/19039)。
  • ​投诉处理​​:提供多渠道投诉方式,专人负责调查与反馈。
  • ​持续改进​​:根据反馈优化流程,定期更新材料目录与操作规范。

8. 档案管理

  • ​规则​​:统一建档格式,分类编号,明确电子/纸质档案保存期限。
  • ​安全​​:档案销毁需经审批,采用合规方式处理,确保数据安全。

9. 创新点

  • ​系统智能派件​​:基于业务权重自动分配,减少人为干预。
  • ​标准件模式​​:统一收件、审核标准,提升处理效率。
  • ​全流程电子化​​:从材料扫描到审核、归档全程数字化,减少纸质依赖。

10. 实施意义

通过标准化服务、智能化派件与跨部门协同,实现不动产登记业务的公平、高效、透明,降低廉政风险,优化营商环境,提升群众与企业办事体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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