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302/T 316-2011 唐山市引入动物防疫监督管理规范
- 文件大小:173.65 KB
- 标准类型:综合地方标准
- 标准语言:中文版
- 文件类型:PDF文档
- 更新时间:2025-05-24
- 下载次数:
- 标签:
资料介绍
动物疫病实验室检验样品采集技术规范(DB1302/T 314-2011)主要内容总结
一、适用范围
- 适用于唐山市行政区域内动物疫病实验室检验样品的采集,涵盖样品采集原则、准备、方法、数量、记录、送检及保存等全流程。
二、规范性引用文件
- 引用7项标准及条例:
- GB/T 16550-2008《新城疫诊断技术》
- GB/T 18935-2003《口蹄疫诊断技术》
- GB/T 18936-2003《高致病性禽流感诊断技术》
- NY/T 541-2002《动物疫病实验室检验采样方法》
- 《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24号)
三、样品采集原则与准备
-
基本原则
- 严格遵守生物安全规定,遵循NY/T 541-2002第2.1条及国务院424号令相关要求。
-
采集人员要求
- 需具备专业知识、无感染风险,采样时穿戴防护服、手套、口罩等装备,且每次采样不少于2人。
-
器具与试剂
- 器具:采集箱、解剖器械、无菌棉拭子、封口样品袋等。
- 试剂:肝素、阿氏液、枸橼酸钠、含抗生素的PBS液等。
- 消毒:按NY/T 541-2002第2.2条执行。
四、样品采集方法与数量
-
血清样品
- 方法:按NY/T 541-2002第3.1.3.2条制备,每份≥0.5ml。
- 数量:
- 养殖场:禽类按存栏量0.5%-1%采集(最低30份);畜类按10%-15%采集(最低20份)。
- 散养户:每行政村选10户以上,总样本≥20份。
-
全血及血浆
- 方法按NY/T 541-2002第3.1.3.1条,每份≥1.5ml,数量同血清采样要求。
-
组织及器官
- 方法:按NY/T 541-2002第3.2.1条采集病死动物组织。
- 数量:诊断用1-3头(只)样本;病原学普查按4.1.2条执行。
-
重大疫病特殊要求
- 口蹄疫、禽流感、新城疫:分别按GB/T 18935、GB/T 18936、GB/T 16550标准采集。
五、样品记录
- 采样单:一式三份,含以下信息:
- 单位名称、地址、负责人、联系方式;
- 采集情况(栋号、畜种、样品名称、日龄、存栏量、编号等);
- 免疫记录(疫苗名称、批号、时间、剂量);
- 发病情况(病种、时间、数量、症状);
- 采样单位及人员签字盖章。
六、样品送检要求
-
运输条件
- 12小时内送达:4℃保存;
- 超过12小时:按第7章保存要求处理。
- 防泄漏:密封于冰瓶或灭菌容器中,标记清晰。
-
登记记录
- 需详细记录样品编号、来源、保存条件等信息。
七、样品保存
- 血清:-20℃冷冻。
- 全血/血浆:4℃短期保存。
- 细菌检验样品:4℃或30%-50%甘油生理盐水保存。
- 病毒检验样品:0℃以下低温或30%-50%甘油生理盐水保存。
- 容器要求:血清用离心管,组织用灭菌袋/容器密封。
八、附录A(采样单样式)
- 包含表格化信息采集模板,涵盖被采样单位信息、采集详情、免疫与发病记录、采样单位盖章等字段。
核心要点总结
- 标准化操作:严格依据引用标准执行,确保生物安全与数据可追溯。
- 分层采样:区分养殖场与散养户,按存栏量比例确定最低样本量。
- 差异化保存:根据样品类型(血清/全血/组织)及检验目的(细菌/病毒)选择保存方式。
- 记录完整性:采样单需全面记录免疫、发病及采样过程,实现全流程追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