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地图 | Tags | 热门标准 | 最新标准 | 订阅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行业标准 > 煤炭行业标准

MT/T 1238-2025 煤矿用地音监测系统通用技术要求

  • 文件大小:594.22 KB
  • 标准类型:煤矿标准
  • 标准语言:中文版
  • 文件类型:PDF文档
  • 更新时间:2025-12-03
  • 下载次数
  • 标签

资料介绍

  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行业标准

  国家能源局发布

  

  煤矿用地音监测系统通用技术要求

  General technical requirements for coal mine earth⁃sound

  monitoring system

  2025-06-30 发布2025-12-30 实施

  CCS D 98

  MT/T 1238—2025

  ICS 29.260.20

  MT/T 1238—2025

  前言……………………………………………………………………………………………………………Ⅲ

  1 范围…………………………………………………………………………………………………………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术语和定义…………………………………………………………………………………………………1

  4 产品型号和分类……………………………………………………………………………………………2

  5 技术要求……………………………………………………………………………………………………2

  6 试验方法……………………………………………………………………………………………………6

  7 检验规则……………………………………………………………………………………………………9

  8 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10

  附录A(规范性) 测试仪器和设备的特性要求……………………………………………………………12

  目  次

  Ⅰ

  MT/T 1238—2025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 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中国煤炭工业协会科技发展部提出。

  本文件由煤炭行业煤矿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中煤科工集团沈阳研究院有限公司、北京安科兴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理工大学、

  山东新云鹏电气有限公司、光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太原理工大学、安标国家矿用产品安全标志中心有限

  公司、抚顺中煤科工检测中心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马龙、解悦、曲效成、孙晓东、任艳、邹德东、李承东、邰莹、赵彤宇、司延平、郑晓亮、

  王连聪、鞠红阳、张红奎、石玮、杨忠、冯文彬、郭来功、臧锐。

  Ⅲ

  MT/T 1238—2025

  煤矿用地音监测系统通用技术要求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煤矿用地音监测系统的产品型号和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

  运输和贮存。

  本文件适用于煤矿井下及露天煤矿等工作场所用的煤矿用地音监测系统(以下简称“系统”)。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

  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 2887—2011 计算机场地通用规范

  GB/T 9969 工业产品使用说明书 总则

  GB/T 3836.1 爆炸性环境 第1 部分:设备 通用要求

  GB/T 3836.2 爆炸性环境 第2 部分:由隔爆外壳“d”保护的设备

  GB/T 3836.3—2021 爆炸性环境 第3 部分:由增安型“e”保护的设备

  GB/T 3836.4 爆炸性环境 第4 部分:由本质安全型“i”保护的设备

  GB/T 10111 随机数的产生及其在产品质量抽样检验中的应用程序

  GB/T 17626.2 电磁兼容 试验和测量技术 静电放电抗扰度试验

  GB/T 17626.3 电磁兼容 试验和测量技术 第3 部分:射频电磁场辐射抗扰度试验

  GB/T 17626.4 电磁兼容 试验和测量技术 电快速瞬变脉冲群抗扰度试验

  GB/T 17626.5 电磁兼容 试验和测量技术 浪涌(冲击)抗扰度试验

  AQ/T 1043 矿用产品安全标志标识

  MT/T 772—1998 煤矿监控系统主要性能测试方法

  MT/T 899 煤矿用信息传输装置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地音事件 earth⁃sound

  煤岩体受载过程中产生的微小震动信息,一般能量小于100 J。

  3.2

  地音信号 signal of earth⁃sound

  地音事件发生时所产生的弹性波,频率大于150 Hz。

  1

  MT/T 1238—2025

  3.3

  地音频次 frequency of earth⁃sound

  一定空间范围内,单位时间煤岩体产生的地音事件次数。

  3.4

  地音能量 earth⁃sound energy

  一定空间范围内,单位时间内产生的地音事件的能量释放值。

  3.5

  地音传感器 earth⁃sound sensor

  用于接收井下地音信号的设备。

  4 产品型号和分类

  4.1 型号含义

  4.2 产品分类

  4.2.1 按网络结构分为:

  a) 星形;

  b) 树形;

  c) 总线形;

  d) 其他。

  4.2.2 按工作方式分为:

  a) 主从;

  b) 多主;

  c) 无主;

  d) 其他。

  5 技术要求

  5.1 一般要求

  5.1.1 系统应符合本文件的要求,并按照规定的程序和国家授权的检验机构审批的图样和技术文件制

  造。用于煤矿井下的设备应符合GB/T 3836.1、GB/T 3836.2、GB/T 3836.4 等相关内容的要求,且应取

  得防爆合格证和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

  5.1.2 中心站、入井电缆和带金属导体的光缆的入井口处应具有防雷措施。

  2

  MT/T 1238—2025

  5.2 环境条件

  5.2.1 系统中用于机房、调度室的设备在下列条件下正常工作:

  a) 环境温度:15 ℃~30 ℃;

  b) 相对湿度:40%~70%;

  c) 温度变化率:小于10 ℃/h,且不应结露;

  d) 大气压力:80 kPa~106 kPa;

  e) GB/T 2887—2011 规定的尘埃、照明、噪声、电磁场干扰和接地条件。

  5.2.2 系统中用于煤矿井下的设备在下列条件下正常工作:

  a) 环境温度:0 ℃~40 ℃;

  b) 平均相对湿度:不大于 95%(+25 ℃);

  c) 大气压力:80 kPa~106 kPa;

  d) 有爆炸性气体混合物,但无显著振动和冲击、无破坏绝缘的腐蚀性气体。

  5.3 供电电源

  5.3.1 地面设备交流电源:

  a) 额定电压:AC 220 V,允许偏差-10%~+10%;

  b) 谐波:不大于5%;

  c) 频率:50 Hz,允许偏差±5%。

  5.3.2 井下设备交流电源:

  a) 额定电压: AC 127 V/660 V/1 140 V,允许偏差:-25%~+10%;

  b) 谐波:不大于10%;

  c) 频率:50 Hz,允许偏差±5%。

  5.4 系统组成

  系统一般由主机、打印机、电源箱、电源防雷器、工业交换机、监测分站、地音传感器、光缆、接线盒、电

  缆和其他必要设备组成。

  5.5 主要功能

  5.5.1 数据采集功能

  数据采集功能如下:

  a) 系统应能采集频率大于150 Hz 的地音信号;

  b) 系统应具有滤波功能,应能过滤150 Hz 以下的其他信号;

  c) 系统应同时具备连续式和触发式两种采集方式。

  5.5.2 分析功能

  分析功能如下:

  a) 系统应实现对地音信号的开始时间、持续时间和振幅进行分析,并自动进行标注、显示;

  b) 系统应具有按时间、区域、地音传感器编号和班次自动统计地音事件能量和频次的功能;

  c) 系统应能通过地音事件的能量和频次分析,对冲击地压危险程度进行自动评价和预警,预警级

  别应分为四级,对应不同预警级别应提供明确的预警提示;

  d) 系统应在规定时间内生成地音事件统计分析报表文件,报表内容包括时间、区域、地音传感器编

  号、班次、指标分析数据、预警分析数据等信息。

  3

  MT/T 1238—2025

  5.5.3 显示功能

  显示功能如下:

  a) 系统应具有地音信号及地音事件的显示功能;

  b) 显示内容主要包括:时间、区域、地音传感器、地音信号、指标分析、预警分析、频次热力图分析和

  能量热力图分析等。

  5.5.4 存储和查询功能

  系统应具有以时间、区域、地音传感器编号和班次为索引的地音信号数据、地音事件数据、指标分析

  数据、预警分析数据、热力图分析数据的存储和查询功能。

  5.5.5 打印功能

  系统应具有打印地音事件统计分析报表功能,打印内容包括:时间、区域、地音传感器编号、班次、指

  标分析数据、预警分析数据等。

  5.5.6 人机对话功能

  人机对话功能如下:

  a) 系统应具有人机对话功能,用于系统生成、参数修改、功能调用、图形编辑等;

  b) 系统应具有操作权限管理功能,对参数设置等应使用密码操作,并具有操作记录;

  c) 在任何显示模式下,均可直接进入所选的列表显示、系统设备布置图显示、打印、参数设置、页面

  编辑、查询等方式。

  5.5.7 自诊断

  系统应具有自诊断、故障报警、显示、查询、打印功能。当系统监测分站等设备发生故障时,报警并记

  录故障时间和故障设备。

  5.5.8 双机切换

  系统主机应具有双机自动切换功能。系统主机应双机热备份。当工作主机发生故障时,备份主机自

  动投入工作。

  5.5.9 备用电源

  系统应具有备用电源,当电网停电后,保证系统正常工作。系统宜具有备用电源剩余电量监测和报

  警功能。

  5.5.10 其他功能

  其他功能如下:

  a) 系统应具有软件自监视功能;

  b) 系统应具有软件容错功能;

  c) 系统应具有实时多任务功能,对数据传输、处理、存储和显示等能周期地循环运行而不中断。

  5.6 主要技术指标

  5.6.1 最大巡检时间

  系统最大巡检时间应不大于30 s。

  4

  MT/T 1238—2025

  5.6.2 画面响应时间

  画面响应时间调出整幅画面85% 的响应时间应不大于2 s,其余画面应不大于5 s。

  5.6.3 误码率

  误码率应不大于10-8。

  5.6.4 地音信号采样频率

  系统地音信号采样频率不低于5 000 Hz。

  5.6.5 最大传输距离

  地音传感器至监测分站的传输距离应不小于2 km,监测分站至地面中心站之间的传输距离应不小

  于10 km。

  5.6.6 最大监控容量

  系统允许接入的监测分站数量宜在8、16、32、64、128 中选取,被中继器等设备分隔成多段的系统,每

  段允许接入的监测分站数量宜在8、16、32、64、128 中选取。

  5.6.7 双机切换时间

  从工作主机故障到备用主机投入正常工作时间应不大于60 s。

  5.6.8 备用电源工作时间

  在电网停电后,备用电源应能保证系统连续监控时间不小于4 h。

  5.6.9 存储时间

  实时监测值存盘记录应保存7 d 以上。原始采集数据、报警、解除报警等记录应保存1 年以上。当

  主机发生故障时,丢失上述信息的时间长度应不大于2 min。

  5.6.10 远程本安供电距离

  远程本安供电距离应不小于2 km。

  5.7 传输性能

  系统的信息传输性能应符合 MT/T 899 的有关要求。系统主干网宜采用工业以太网。

  5.8 电源波动适应能力

  供电电压在产品标准规定允许的电压波动范围内,系统最大巡检时间、地音信号采样频率、最大传输

  距离及最大监控容量应能满足要求。

  5.9 工作稳定性

  系统应进行工作稳定性试验,通电试验时间不小于7 d,系统最大巡检时间、地音信号采样频率、最大

  传输距离及最大监控容量应能满足要求。

  5

  MT/T 1238—2025

  5.10 抗干扰性能

  5.10.1 设于地面的系统应能通过GB/T 17626.2 规定的严酷等级为3 级的静电放电抗扰度试验,试验

  中和试验后,受试设备均能正常工作。

  5.10.2 系统应能通过GB/T 17626.3 规定的严酷等级为2 级的射频电磁场辐射抗扰度试验,试验中和

  试验后,受试设备均能正常工作。

  5.10.3 系统应能通过GB/T 17626.4 规定的严酷等级为2 级的电快速瞬变脉冲群抗扰度试验,试验中

  和试验后,受试设备均能正常工作。

  5.10.4 系统应能通过GB/T 17626.5 规定的严酷等级为3 级的浪涌(冲击)抗扰度试验。在试验中,受

  试设备功能或性能暂时降低或丧失;试验后,受试设备能自行恢复并正常工作。系统直流电源端口和信

  号端口应能通过GB/T 17626.5 规定的严酷等级为2 级的浪涌(冲击)抗扰度试验,在试验中,受试设备

  功能或性能暂时降低或丧失;试验后,受试设备能自行恢复并正常工作。

  5.11 防爆性能

  设备的防爆性能应符合GB/T 3836.1、GB/T 3836.2、GB/T 3836.4 的规定。

  6 试验方法

  6.1 环境条件

  按MT/T 772—1998 中3.1 的有关规定进行。

  6.2 电源条件

  按MT/T 772—1998 中3.2 的有关规定进行。

  6.3 测试仪器和设备要求

  6.3.1 测试仪器和设备的准确度应保证所测性能对准确度的要求,其自身准确度应不大于被测参数 1/3

  倍的允许误差。

  6.3.2 测试仪器和设备应检定或校准合格。

  6.3.3 测试仪器和设备的配置应不影响测量结果。

  6.3.4 主要测试仪器和设备的特性要求应满足附录A 的规定。

  6.4 受试系统的要求

  6.4.1 现场检验时,按实际配置的系统进行检验。

  6.4.2 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时,系统测试至少具备下列设备:

  a) 地面中心站设备一套:工控机(含显示器、主机、鼠标、键盘)、打印机、UPS 电源、工业交换机、电

  源防雷器(对双机系统可根据具体情况适当增加设备);

  b) 系统监测分站:出厂检验时,为订货的全部监测分站;型式检验时应不少于1 台;若有多种型式

  的监测分站或具备监测分站功能的设备,每种至少1 台;

  c) 监测分站电源(可与监测分站一体):出厂检验时,为订货的全部监测分站电源;型式检验时应不

  少于1 台;若有多种型式的监测分站电源,每种至少1 台;

  d) 每种本安电源最大组合负载的各种设备;

  e) 构成系统的其他设备。

  6

  MT/T 1238—2025

  6.4.3 受试系统中的设备应是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合格的产品。

  6.5 受试系统的连接

  受试系统使用规定的传输介质连接。光缆使用规定长度和衰减量的光缆或光纤,或使用光衰减器模

  拟。电缆使用规定长度和分布参数的电缆或仿真线模拟。

  6.6 主要功能试验

  6.6.1 数据采集功能试验

  按MT/T 772—1998 中8.2 的规定进行。

  6.6.2 分析功能试验

  系统正常运行后,模拟不同等级地音信号,依照5.5.2 查看系统的各项功能、报警分级和统计报表。

  6.6.3 显示功能试验

  按MT/T 772—1998 中8.8 的规定进行。

  6.6.4 存储和查询功能试验

  按MT/T 772—1998 中8.7 的规定进行。

  6.6.5 打印功能试验

  按MT/T 772—1998 中8.8 的规定进行。

  6.6.6 人机对话功能试验

  按MT/T 772—1998 中8.9 的规定进行。

  6.6.7 自诊断功能试验

  按MT/T 772—1998 中8.10 的规定进行。

  6.6.8 双机切换功能试验

  按MT/T 772—1998 中8.13 的规定进行。

  6.6.9 备用电源试验

  按 MT/T 772—1998 中8.15 的规定进行。

  6.6.10 系统软件自监视功能试验

  按 MT/T 772—1998 中8.11 的规定进行。

  6.6.11 软件容错功能试验

  按 MT/T 772—1998 中8.12 的规定进行。

  6.6.12 实时多任务功能试验

  按 MT/T 772—1998 中8.14 的规定进行。

  7

  MT/T 1238—2025

  6.7 主要技术指标测试

  6.7.1 巡检时间测试

  按MT/T 772—1998 中9.4 的规定进行。

  6.7.2 画面响应时间测试

  按MT/T 772—1998 中9.9 的规定进行。

  6.7.3 系统传输误码率测试

  按MT/T 772—1998 中9.11 的规定进行。

  6.7.4 地音信号采样频率测试

  通过系统上位机软件查看地音信号的数据波形,随机截取一段时长不小于1 s 的波形图,如图1 所

  示,波形图纵坐标为幅值参数,横坐标为时间参数。

  图1 1 s 时段波形示意图

  在波形图中随机选取连续的两个采样点,分别读取两个采样点的横坐标对应时间t1 和t2,系统的地

  音信号采样频率Sa 按式(1)进行计算:

  Sa = 1

  t2 - t1

  …………………………( 1 )

  式中:

  t1 ——采样点1 的时间;

  t2 ——采样点2 的时间;

  Sa——地音信号采样频率。

  6.7.5 系统传输距离

  使用光衰减器和仿真线模拟监测分站至地面中心站、地音传感器至监测分站的最大传输距离,检查

  在规定的最大传输距离情况下,系统是否能够正常工作。

  6.7.6 系统监控容量

  按照系统规定的最大配置数量接入监测分站及地音传感器,观察上位机软件是否能正确接收所有测

  点信息。

  8

  MT/T 1238—2025

  6.7.7 双机切换时间

  按 MT/T 772—1998 中8.13 的规定进行测试。

  6.7.8 备用电源工作时间

  按 MT/T 772—1998 中8.15 的规定进行测试。

  6.7.9 存储时间测试

  按 MT/T 772—1998 中8.7 的规定进行测试,同时观察系统是否定时将地音信号数据等数据存储在

  磁盘等存储介质上。

  6.7.10 远程本安供电距离

  远程本安供电电源通过2 km 仿真线与最大负载组合相连,系统应能正常工作。

  6.8 传输性能测试

  按 MT/T 899 的有关规定进行。

  6.9 电源波动适应能力试验

  按 MT/T 772—1998 中第11 章的有关规定进行。

  6.10 工作稳定性试验

  按 MT/T 772—1998 中第10 章的规定进行,试验中的测量时间间隔不应大于24 h。

  6.11 抗干扰性能试验

  6.11.1 静电放电抗扰度试验按GB/T 17626.2 规定的方法进行。

  6.11.2 射频电磁场辐射抗扰度试验按GB/T 17626.3 规定的方法进行。

  6.11.3 电快速瞬变脉冲群抗扰度试验按GB/T 17626.4 规定的方法进行。

  6.11.4 浪涌(冲击)抗扰度试验按GB/T 17626.5 规定的方法进行。

  6.12 防爆性能试验

  按GB/T 3836.1、GB/T 3836.2、GB/T 3836.4 的有关规定进行。

  7 检验规则

  7.1 检验分类

  检验一般分为出厂检验及型式检验两类。

  7.2 出厂检验

  7.2.1 每套系统应进行出厂检验,合格品给予合格证。

  7.2.2 出厂检验一般由制造厂质检部门负责进行。

  7.2.3 出厂检验项目应符合表1 的规定。

  9

  MT/T 1238—2025

  表 1 检验项目

  检验项目

  主要功能

  主要技术指标

  传输性能

  电源波动适应能力

  工作稳定性

  抗干扰性能

  防爆性能

  注:“ ○”表示需要进行检验的项目“;—”表示不需要进行检验的项目。

  质量特征类别

  A

  A

  B

  B

  B

  B

  A

  试验要求

  5.5

  5.6

  5.7

  5.8

  5.9

  5.10

  5.11

  试验方法

  6.6

  6.7

  6.8

  6.9

  6.10

  6.11

  6.12

  出厂检验

  〇

  〇(误码率除外)

  〇

  〇

  〇

  —

  —

  型式检验

  〇

  〇

  〇

  〇

  〇

  〇

  〇

  7.2.4 出厂检验的各项性能和指标应符合本文件的规定,否则按不合格处理。

  7.3 型式检验

  7.3.1 有下列情况之一,应进行型式检验:

  a) 新产品或老产品转厂定型时;

  b) 正式生产后,系统中设备或系统组成有影响系统性能的变化时;

  c) 正常生产时每5 年1 次;

  d) 停产1 年恢复生产时;

  e) 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结果有较大差异时;

  f) 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时。

  7.3.2 检验项目应符合表1 中型式检验项目的规定。

  7.3.3 按照 GB/T 10111 规定的方法,在出厂检验合格的产品中抽取受试系统的各组成设备,样品数量

  应满足试验要求。

  7.3.4 型式检验的各项性能和指标应符合本标准和相关标准的规定:对A 类项目,有一项不合格则判该

  批不合格;对B 类项目,有1 项不合格应加倍抽样检验,若仍不合格则判该批不合格。

  8 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8.1 标志

  8.1.1 产品标志

  8.1.1.1 系统及系统中防爆型设备应具备MA 安全标志,并符合AQ 1043 的规定。

  8.1.1.2 系统及系统中防爆型设备外壳明显处分别设置清晰的永久性防爆标识。

  8.1.1.3 外壳明显处应设置铭牌,铭牌应清晰,并根据防爆型式分别符合GB/T 3836.1~GB/T 3836.4 和

  有关国家、行业标准的规定,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

  a) 产品型号与名称;

  b) 防爆标志;

  c) 安全标志编号;

  d) 防爆合格证编号;

  10

  MT/T 1238—2025

  e) 出厂日期;

  f) 产品编号;

  g) 制造厂名称。

  8.1.2 包装标志

  8.1.2.1 包装箱标志应符合GB/T 191 的有关规定。

  8.1.2.2 包装箱外壁文字及标记至少有:

  a) 制造厂名称;

  b) 收货单位名称及地址;

  c) 产品型号及名称;

  d) 净重及毛重;

  e) 必要的贮存标志。

  8.2 包装

  8.2.1 包装应采用复合防护包装类型,具有防雨、防潮、防尘、防振能力。

  8.2.2 包装箱标志应符合GB/T 191 的有关规定。

  8.2.3 包装箱内应有下列文件:

  a) 产品合格证;

  b) 产品使用说明书;

  c) 装箱单。

  8.2.4 产品的使用说明书按GB/T 9969 的规定编写。

  8.3 运输

  包装好的装置在避免雨雪直接淋袭的条件下应适于公路、铁路、水路、航空等运输方式。

  8.4 贮存

  包装后的装置应能在环境温度为-10 ℃~+40 ℃,相对湿度不大于90%,不含有腐蚀性气体的库房

  内存放1 年以上。

  11

  MT/T 1238—2025

  附录A

  (规范性)

  测试仪器和设备的特性要求

  A.1 误码率测试仪

  应能发出规定范围的测试信号,能检测并显示误码率和累计误码数。测试位数应符合所测系统的

  要求。

  A.2 示波器

  示波器的3 dB 带宽不应低于被测速率的10 倍,且能自动或利用游标测量脉冲频率和周期。

  A.3 仿真线

  地音传感器至监测分站电缆传输距离的仿真线应符合以下要求:

  a) 应能模拟地音传感器至监测分站的最大传输距离;

  b) 用平衡均匀电路,每千米网络应符合图A.1 的规定,其中R 为每千米环路电阻的1/4,L 为每千

  米环路电感量的1/4,C 为每千米分布电容量;

  c) 每一段模拟网络的长度应不大于1 km,且不大于所传输信号最短波长的1/100。

  标引序号说明:

  R——每千米环路电阻的1/4;

  L——每千米环路电感量的1/4;

  C——每千米分布电容量。

  图A.1 仿真线

  A.4 监测分站模拟负载

  监测分站模拟负载的电气特性应与实际分站一致,每一监测分站模拟负载只能等效一台监测分站。

  系统试验中所带试验监测分站的数量与监测分站模拟负载的数量之和应等于系统所带监测分站的最大

  容量。

  ———————————

  12

下载说明

关于本站 | 联系我们 | 下载帮助 | 下载声明 | 信息反馈 |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