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Y/T 1765-2025 森林草原防火瞭望塔(台)火情瞭望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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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介绍

ICS65.020.01CCSB65
中华人民共和国林业行业标准
LY/T1765—2025代替LY/T1765—2008

森林草原防火瞭望塔(台)火情瞭望规范
Fire observation specification for fire tower forforestandgrassland

2025-12-26发布 2026-04-01 实施
目 次
前言 Ⅲ
1 范围 1
2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术语和定义 1
4设施设备 1
5 瞭望人员 1
6火情瞭望 1
6. 1 瞭望准备 1
6. 2整体瞭望 2
6. 3重点瞭望 2
6. 4 瞭望间隔 2
6. 5疑点复察 2
6. 6判定位置 2
7火情报告 2
7. 1日常汇报 2
7. 2火情初报 2
7. 3火情续报 2
8安全防护 2
9证实方法 3
附录A(资料性)假烟判别方法 4
附录B(资料性) 火情位置判定方法 5
附录 C(资料性)瞭望工作日志样表 6
前言
本文件按照 GB/T1. 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 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代替LY/T1765—2008《森林防火瞭望台瞭望观测技术规程》。本文件与LY/T1765—2008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删除了“复燃火”、“雷击火”、“烟柱”“烟点”术语和定义(见 2008 年版3. 2、3. 3、3. 4、3. 5);
——删除了瞭望任务和瞭望人员监管相关要求(见 2008年版4. 1、4. 4、4. 5);
——更改了火情瞭望要求(见 6. 1、6. 2、6. 3、6. 4、6. 5、6. 6,2008年版 5. 3);
——增加了证实方法(见 9)。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提出。
本文件由全国森林草原防火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523)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黑龙江省森林保护研究所、东北林业大学、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森林草原火灾预防监测中心、黑龙江省林业和草原调查规划设计院牡丹江院。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蔡志勇、许志峰、李昂、赵南、李晓晶、田立鹏、平晓帆、杨光、刘凯、李存宇、李丹丹、刘欣、魏云敏、张念慈、刘绍卓、冯晓东、王铁东、李新华、吴秀明、张秀梅、卢渊、孙家宝、高昌海。
本文件及其所代替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2008年首次发布为LY/T1765—2008。
——本文件为第一次修订。
森林草原防火瞭望塔(台)火情瞭望规范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森林草原防火瞭望塔(台)设施设备、瞭望人员的配置要求和火情瞭望、火情报告、安全防护的工作要求,描述了相应的证实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森林草原防火瞭望塔(台)瞭望人员管理。
2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文件没有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防火瞭望塔(台)firetower
在地面高点建设的专门用于观测火情的设施。
4 设施设备
4.1 应配置供水、供电设施,保障瞭望人员日常工作基本需要。
4. 2 应配置望远镜、罗盘仪等观测设备。
4. 3 应配置电话、对讲机等通信设备,保证通信畅通。
5瞭望人员
5.1 应身体健康、视力正常、听力正常、吐字清晰、适应登高作业。
5. 2 应熟练使用瞭望塔(台)上的工具、设备。
5. 3 应掌握瞭望区村屯、居民点、工厂、道路、河流、湖泊、山脉的位置及植被构成与分布。
5. 4 应掌握瞭望区火情多发区、高火险区及重点保护区的分布。
5. 5 应能够判别常见的假烟现象,不得错报、漏报火情。假烟判别方法见附录A。
5. 6 应按时上岗、上塔,不得迟报、瞒报火情。
5. 7 应及时记录并妥善保管各类瞭望图表。
6 火情瞭望
6.1瞭望准备
每次登塔应检查调试瞭望塔(台)仪器设备,确保仪器设备运行正常,通信畅通。
LY/T1765—2025
6. 2 整体瞭望
用肉眼或借助望远镜将整个瞭望区分片全面仔细扫视一遍,确保无遗漏区域。
6. 3重点瞭望
根据瞭望区的自然、社会状况火险隐患分布,将瞭望区划分为重点观测区和一般观测区、重点观测时段和一般观测时段,加强对重点观测区、重点观测时段的瞭望观测。
6. 4瞭望间隔
根据当时当地的火险程度确定瞭望间隔,2—3级火险气象等级,瞭望间隔不应超过 30 min;4—5级火险气象等级,瞭望间隔不应超过 20 min;发生火情时,应不间断观测。
6. 5疑点复察
发现可疑区域,应借助望远镜等观测仪器反复观察,直至确定是否发生火情。
6. 6 判定位置
使用罗盘仪测定火情方位角,应用单塔(台)或多塔(台)定位法判定火情位置。火情位置判定方法见附录B。
7 火情报告
7.1日常汇报
瞭望人员在岗时,应与主管部门保持通信联系,定时会晤,及时汇报瞭望情况和火情动态,并在瞭望工作日志上记录汇报内容。瞭望工作日志印制样式见附录C。
7. 2 火情初报
发现火情,应迅速测定火情位置,立即向主管部门报告火情位置、烟量大小、漂移方向、天气实况、交通、地形等火情信息。
7. 3火情续报
火情发生后,应连续观测,及时报告火场范围、烟量变化、天气变化、是否出现树冠火、有无新火场等火情信息,直至确认林火彻底熄灭。
8安全防护
8.1 遇有雷电天气瞭望人员应及时向主管部门报告,切断瞭望塔(台)上电源,关闭通信设备,做好防护,严防雷击。
8. 2 应定期检查瞭望塔(台)结构安全性能,发现隐患严禁上塔(台),及时向主管部门报告。
9 证实方法
9.1设置森林草原防火瞭望塔(台)时,应制定符合保障瞭望要求的设施设备配置方案,建立设施设备管理档案。
9. 2 应制定瞭望人员上岗录用条件和火情瞭望、火情报告工作考核办法,建立瞭望人员管理档案。
附录A(资料性)
假烟判别方法
常见假烟的判别方法见A. 1。
表A.1假烟判别方法列表假烟类别 判别方法 雾 通常为白色水汽,没有烟的气味和飘落的草木灰。晨雾受日照会很快下降或消散,林火产生的烟则是随着燃烧面积的扩大而不断加强。晚上的雾,日落后没有林火发出的红色光焰 蒸汽 以雾状形式出现。在低温区呈圆柱状升起,在山腰或山脚多呈团状或横条状;和烟的主要区别是蒸汽升起后消散快,颜色一般不变,通常为白色;烟则较长时间保持形态,颜色变化较大 灰尘 由行驶的车辆,奔跑的动物群或尘卷风引起的一种烟雾现象,会短时消散;颜色与当地的地表土颜色有关,多为黄褐色;移动速度快,尾部消失快;不像上升的烟有波浪和较高的烟柱 霾 由大量的烟、尘等微粒悬浮形成的浑浊现象,波及范围较广,辨别是否有燃烧的烟的气味即可区别 机车烟 随车移动,消散速度快,烟的浓度、烟柱状态一般变化不大,出现的时间和地点有一定的规律,蒸汽机车烟的颜色为灰白、白色,升起快,烟浓;内燃机车烟的颜色为黑色或棕色,有时会断续出现 湖泊 林间空地上的湖泊,有时在光线和背景的反射下,也具有烟的假像,但缺乏动感 低云 低云存在的时间短,消失后不会再现,无论接近地面有多低都没有“根”,形态变化缓慢,云底近水平状态,移动时没有倾斜,晴天多为白色,底部较暗,无烟味 雨幡 是雨滴在下落过程中不断蒸发,在云层底部形成的丝缕悬状物,它是从云底自上而下漂移,烟则是自下而上扩散
附录B
(资料性)
火情位置判定方法
B.1火情方位测定
B.1.1 罗盘仪校准
瞭望塔(台)预先备留参照物(相邻瞭望塔或远方地物标)的既定方位角。使罗盘仪指针指向参照物,旋转罗盘仪至既定方位角,此时罗盘仪0。即指向真北(地图北)方位。
B.1. 2方位角测定
固定罗盘仪,旋转望远镜观测烟雾的起源地点,使其位于目镜中心,罗盘仪指针指向角度即是火情方位角。
B. 2火情位置判定
B. 2.1多塔(台)定位
如果火情同时被两座或两座以上瞭望塔(台)发现,各瞭望塔(台)测量火情方位角,在地图上标绘出多座瞭望塔(台)测量的火情方位角线,交点即是火情位置。
B. 2. 2单塔(台)定位
如果火情只能被单座瞭望塔(台)发现,瞭望人员测量火情方位角并估测火情与瞭望塔(台)实际距离。在地图上标绘出火情方位角线,按比例尺将实际距离换算成地图上长度,以瞭望塔(台)为起点,在方位角线上截取换算长度,截点即是火情位置。
附录C
(资料性)
瞭望工作日志样表
瞭望人员记录火情瞭望工作日志内容样式见表C. 1。
表C.1 瞭望工作日志样表 日期 瞭望塔(台)名称 瞭望人员 上塔时间 下塔时间 当日气象情况 风力: 风向: 气温:降水a: 能见度b: 时间 会晤情况 当班记事 交接事项 交班人: 接班人: 交接时间: 时 分 a 降水,选填“无、小雨、中雨、大雨”。
b 能见度,选填“极好、一般、较差、极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