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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JXHTS 0007-2025 用于公路水泥混凝土路面中的锂渣基胶凝材料

  • 文件大小:1.87 MB
  • 标准类型:团体标准规范
  • 标准语言:中文版
  • 文件类型:PDF文档
  • 更新时间:2025-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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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介绍

  团体标准

  T/JXHTS 0007—2025

  用于公路水泥混凝土路面中的锂渣基胶凝材料

  Lithium slag based cementitious materials for highway

  cement concrete pavement

  2025-12-09 发布2026-01-09 实施

  江西省公路学会发布

  目 次

  前 言.............................................................................. Ⅱ

  引 言.............................................................................. Ⅲ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材料与组分.......................................................................... 2

  5 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 3

  6 检验规则............................................................................ 3

  7 包装、标志、运输和贮存.............................................................. 4

  T/JXHTS 0007—2025

  Ⅱ

  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

  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江西九岭凝聚新材料有限公司提出。

  本文件由江西省公路学会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江西九岭凝聚新材料有限公司、宜春荣瑞兴新材料有限公司、江西省建材科研设

  计院有限公司、江西科技学院、江西路信建材有限公司、高安鸿鹏活性建材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刘松柏、吕挺、陈凯、黄小宇、刘保文、邓启林、鲁亚、严峻、王青发、宋军

  伟、相秉志、夏禹、吴芬、谌春阳、柯国盛。

  受江西省公路学会委托,由江西九岭凝聚新材料有限公司负责具体解释工作。本文件实施过程中,

  请将发现的问题和意见、建议反馈至江西九岭凝聚新材料有限公司(地址:江西省宜春市宜丰县工业园

  工业大道横一路;联系电话:17679111255;电子邮箱:chenkai@jiulingjx.com),供修订时参考。

  T/JXHTS 0007—2025

  Ⅲ

  引 言

  公路路面混凝土用锂渣基胶凝材料将有助于锂渣资源化利用新技术的推广应用,促进江西省锂电产

  业高质量发展。

  本文件的制定本着先进性、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的原则,结合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

  方标准和团体标准,主要针对锂渣来源,锂渣基胶凝材料的材料与组分、技术要求、检验规则、包装、

  标志、运输和贮存作出了相关规定。

  T/JXHTS 0007—2025

  1

  用于公路水泥混凝土路面中的锂渣基胶凝材料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用于公路水泥混凝土路面中的锂渣基胶凝材料的术语和定义、材料与组分、

  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标志、运输和贮存等。

  本文件适用于公路新建、改扩建水泥混凝土路面,但不适用于环境敏感区公路建设工程。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

  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

  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76 水泥化学分析方法

  GB/T 203 用于水泥中的粒化高炉矿渣

  GB/T 5483 天然石膏

  GB 6566 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

  GB/T 9774 水泥包装袋

  GB/T 12573 水泥取样方法

  GB/T 17671 水泥胶砂强度检验方法(ISO法)

  GB/T 18046 用于水泥、砂浆和混凝土中的粒化高炉矿渣粉

  GB 18599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

  GB/T 21371 用于水泥中的工业副产石膏

  HJ 557 固体废物浸出毒性浸出方法水平振荡法

  JTG 3420 公路工程水泥及水泥混凝土试验规程

  NY/T 1121.16 土壤检测第16部分:土壤水溶性盐总量的测定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锂渣lithium slag

  锂云母、锂辉石等焙烧熟料浸出后经固液分离产生的浸出渣,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要

  求。

  3.2

  锂渣基胶凝材料lithium slag based cementitious materials

  由锂渣、粒化高炉矿渣或粒化高炉矿渣粉等工业废渣及石膏和激发剂组成,经烘干、粉

  磨、均化等加工工艺制备的水硬性胶凝材料。

  T/JXHTS 0007—2025

  2

  4 材料与组分

  4.1 锂渣

  4.1.1 锂渣应符合GB 18599 中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的相关规定。

  4.1.2 锂渣进厂时,应提供固体废物属性鉴别报告及出厂质量证明文件,进厂锂渣质量要

  求应符合表1 的规定。

  表1 锂渣浸出液污染物浓度限值

  项次项目限值

  1 pH 6~9

  2 总镍(mg/L) 1.0

  3 总铜(mg/L) 0.5

  4 总锌(mg/L) 2.0

  5 总镉(mg/L) 0.1

  6 总铅(mg/L) 1.0

  7 总铬(mg/L) 1.5

  8 总锰(mg/L) 2.0

  9 总银(mg/L) 0.5

  10 总铍(mg/L) 0.005

  11 总铊(mg/L) 0.005

  12 总汞(mg/L) 0.05

  13 氟化物(mg/L) 10

  14 硫化物(mg/L) 1.0

  15 总氰化合物(mg/L) 0.5

  4.2 粒化高炉矿渣/粒化高炉矿渣粉

  4.2.1 粒化高炉矿渣应符合GB/T 203 的规定。

  4.2.2 粒化高炉矿渣粉应符合GB/T 18046 的规定。

  4.3 石膏

  4.3.1 石膏可使用天然石膏或工业副产石膏。

  4.3.2 天然石膏应符合GB/T 5483 的规定。

  4.3.3 工业副产石膏应符合GB/T 21371 的规定。

  4.4 组分

  锂渣基胶凝材料的组分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 锂渣基胶凝材料的组分

  品种代号

  组分(质量分数)/%

  锂渣粒化高炉矿渣/粒化高炉矿渣粉石膏激发剂

  锂渣基胶凝材料

  LC42.5 30~50 30~50 ≤10 ≤15

  LC32.5 40~60 20~40 ≤10 ≤15

  T/JXHTS 0007—2025

  3

  5 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

  5.1 环保指标

  5.1.1 锂渣基胶凝材料应按HJ 557 规定的方法获取浸出液,浸出液污染物浓度限值除pH

  值外应符合表1 的规定。

  5.1.2 锂渣基胶凝材料的放射性应符合GB 6566 的规定。

  5.2 理化性能指标

  5.2.1 锂渣基胶凝材料的实测强度值应符合表2 的规定。

  表2 公路水泥混凝土面层用锂渣基胶凝材料的实测强度值

  项次项目指标要求试验方法

  1

  混凝土设计弯拉强度

  标准值(MPa)

  5.0 4.5 4.0

  龄期(d) 3 28 3 28 3 28 GB/T 17671

  实测抗折强度(MPa) ≥4.5 ≥7.5 ≥4.0 ≥7.0 ≥3.0 ≥6.5

  实测抗压强度(MPa) ≥17.0 ≥42.5 ≥17.0 ≥42.5 ≥10.0 ≥32.5

  5.2.2 锂渣基胶凝材料的理化性能指标应符合表3 的规定。

  表3 锂渣基胶凝材料理化性能指标

  项次项目指标要求试验方法

  1 安定性

  沸煮法合格

  JTG 3420 T 0505

  压蒸法合格

  2 凝结时间(h)

  初凝时间≥1.5

  终凝时间≤10

  3 标准稠度用水量(%) ≤28.0

  4 细度(45μm筛余)(%) ≥5.0 JTG 3420 T 0502

  5 28d干缩率(%) ≤0.09 JTG 3420 T O511

  6 耐磨性(kg/m2) ≤2.5 JTG 3420 T 0510

  7 a三氧化硫含量(%) ≤8.0 GB/T 176

  备注:a三氧化硫含量在硫酸盐腐蚀场合为必测项目,无腐蚀场合为选测项目。

  5.2.3 锂渣基胶凝材料水溶性盐含量不应大于5% , 水溶性盐含量测试方法按照

  NY/T1121.16 执行。

  6 检验规则

  6.1 编号

  锂渣基胶凝材料出厂时(或出厂前)按同强度等级编号和取样。袋装锂渣基胶凝材料和

  散装锂渣基胶凝材料应分别进行编号和取样。每一编号为一取样单位。锂渣基胶凝材料出厂

  编号按年设计生产能力规定为:

  年产能≥120×104t的,不超过2400t为一编号;

  年产能≥60×104t的,不超过1000t为一编号;

  T/JXHTS 0007—2025

  4

  年产能≥30×104t的,不超过600t为一编号;

  年产能<30×104t的,不超过400t为一编号。

  6.2 取样

  取样方法按GB/T 12573进行,取样应有代表性,可连续取,亦可从20个以上不同部位取

  等量样品,总量不少于12kg。

  6.3 检验分类

  6.3.1 锂渣基胶凝材料检验分为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

  6.3.2 出厂检验项目应当包含细度(45μm 筛余)、标准稠度用水量、凝结时间、强度、安

  定性。

  6.3.3 型式检验项目应当包括第5 章规定的全部项目。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进行型式检

  验:

  a) 新产品投产和老产品转产时;

  b) 正常生产时,每半年进行一次检验;

  c) 当原材料或生产工艺变化时;

  d) 产品连续停产6 个月以上(含6 个月),恢复生产时;

  e) 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结果有较大差异时;

  f) 供需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增加型式检验的项目、频率时;

  g) 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的要求时。

  6.4 判定

  6.4.1 检验(含复验)后,各项性能指标符合本标准的相应规定时,该批产品可判为合格。

  6.4.2 若有一项性能指标不符合本标准要求时,则应从同一批中加倍取样,对不符合标准

  要求的项目进行复验。复验后,仍然不符合本标准要求时,则该批产品判为不合格。

  7 包装、标志、运输和贮存

  7.1 包装

  锂渣基胶凝材料包装形式可以散装或袋装。

  袋装每袋净含量应不少于标志质量的99%,随机抽取20 袋的总质量(含包装袋)应不

  少于标志质量的100%。包装袋应符合GB/T 9774 的规定。

  7.2 标志

  包装袋上应提供销片包括产品名称、等级、净含量、批号、执行标准号、生产厂名称和

  地址、生产日期。

  散装发运时包装费上应标明与散装胶凝材料卡片相同的内容。

  7.3 运输与贮存

  锂渣基胶凝材料在运输与贮存时不应混入杂物和受潮。

  不同强度等级的锂渣基胶凝材料应分别运输和贮存。

  锂渣基胶凝材料贮存期不宜超过3 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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