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5323/T 60-2025 农业社会化服务 水产养殖质量安全管理规范
- 文件大小:482.9 KB
- 标准类型:地方标准规范
- 标准语言:中文版
- 文件类型:PDF文档
- 更新时间:2025-06-16
- 下载次数:
- 标签:
资料介绍
以下是《DB5323/T 60-2025 农业社会化服务水产养殖质量安全管理规范》的主要内容总结:
一、标准基本信息
- 名称:农业社会化服务水产养殖质量安全管理规范
- 标准号:DB5323/T 60-2025(代替DB5323/T 60-2016)
- 归口单位:楚雄州农业农村局
- 适用范围:适用于水产养殖质量安全管理。
二、核心管理内容
1. 养殖用水要求
- 水源需符合 NY 5051(淡水) 和 NY 5052(海水) 的无公害标准,禁止使用未达标水源。
2. 养殖设施规范
- 选址:远离水源地、污染工厂及生活污水排放区。
- 设备配置:
- 配备水质监测、水生生物监测设备;
- 设置废弃物捕捞设施(能力需满足需求);
- 围栏/网箱材料需符合渔业安全标准;
- 饲料喂养区需有余料清除设施;
- 排水口必须安装水质监测设备,不达标排放前需配置净化设备或沉淀湿地区。
3. 养殖管理要求
- 基本制度:
- 建立县级多部门(渔业行政、渔政监督、技术推广、防疫检测)联合执法机制,定期开展执法行动。
- 配备专职 水产养殖质量管理员(监督、推广等职责)。
- 育苗管理:
- 苗种场需制定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和养殖档案;
- 禁止出售劣质苗种、药残超标苗种。
- 饲养管理:
- 养殖密度需符合水体承载力;
- 饲料符合 NY 5072 无公害标准,及时清除过剩饲料;
- 鱼药使用符合 NY 5071,严禁违禁药品;
- 强制记录:
- 《水产养殖生产记录》(附录A):包括环境、苗种来源、饲料投放等,保存至销售后2年;
- 《水产养殖用药记录》(附录B):用药名称、剂量、时间等,保存至销售后2年以上。
- 捕捞规范:
- 工具需安全无污染,捕捞后水产品储存规范。
4. 水质净化与排放
- 排放水需经净化处理至达标(符合NY 5051/5052);
- 养殖区需保持生物多样性(如净化动植物)。
5. 质量安全宣传培训
- 定期开展法规、安全知识、养殖技术培训;
- 养殖区设置安全宣传栏;
- 全覆盖签订 质量承诺书,并对生产主体告知、约谈。
6. 应急处理机制
- 制定水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应急预案;
- 指定应急负责人;
- 每年至少进行1–2次应急演练。
三、术语定义
- 水产养殖:人为控制下繁殖、培育水生动植物的过程(含海水/淡水养殖)。
- 水产养殖质量管理员:负责监督、推广质量安全活动的人员。
四、引用标准
- NY 5051:无公害食品 淡水养殖用水水质
- NY 5052:无公害食品 海水养殖用水水质
- NY 5071:无公害食品 渔药使用准则
- NY 5072:无公害食品 渔用饲料安全限量
五、修订与历史
- 2016年首次发布(DG5323/T 60-2016),2019年转为地方标准,本次为第三次修订。
- 主要调整:结构调整及编辑性修改,强调水质监测、档案记录、联合执法等强制性要求。
六、附录内容
- 附录A:《水产养殖生产记录》模板(记录环境、苗种、饲料等);
- 附录B:《水产养殖用药记录》模板(记录药物使用详情)。
总结:该标准系统规范了水产养殖全链条的质量安全管理,核心是通过 水源控制、设施配备、档案记录、联合执法、应急演练 等强制性措施,确保水产品无公害生产,尤其强调 水质监测、违禁药品禁用、档案长期保存 等关键环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