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52/T 1634-2025 节约型机关创建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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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标准类型:地方标准规范
 - 标准语言:中文版
 - 文件类型:PDF文档
 - 更新时间:2025-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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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介绍
以下是《DB52/T 1634-2025 节约型机关创建规范》核心内容的详细总结:
一、范围与定位
- 适用范围	
- 县级及以上党政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 核心目标	
- 通过制度、技术和管理措施推进能源资源全面节约,建立节约型机关运行体系。
 
 
二、主要修订变化(相比2021版)
- 结构调整	
- 删除“总体要求”章节,新增“撤销与退出”机制。
 
 - 术语扩展	
- 增加 合同节水管理、绿色办公 等定义。
 
 - 程序整合	
- 将“创建程序”扩展为 创建/复评程序,明确复评要求。
 
 - 评价体系优化	
- 细化创建/复评指标(如反食品浪费、绿色技术应用),区分新建单位(100分制)与已建成单位复评(73分制)。
 
 - 强化动态管理	
- 新增 撤销机制(如评价未达标、重大事故、造假等情形)。
 
 
三、创建/复评程序
1. 申报阶段
- 制定工作方案 → 填写《节约型机关创建申请表》(附录A) → 提交属地管理部门。
 
2. 实施阶段
- 省级部门:统筹全省创建指导;
 - 市/县级部门:具体督促、考评。
 
3. 自评阶段
- 单位对照 附录B评价表 逐项自评 → 提交加盖公章的自评报告及佐证材料。
 
4. 评审验收
- 初审:属地管理部门审核材料真实性,现场验收并督促整改;
 - 抽检:省、市分别按≥10%比例抽检初评合格单位;
 - 公示公布:通过单位名单公示 → 报国家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备案 → 社会公布。
 
四、创建/复评核心内容与评价
(一)强制性指标(能源资源消耗)
- 评价指标:人均综合能耗、单位建筑面积能耗(按DB52/T 1555计算)、人均水消费量。
 - 达标要求(满足其一):	
- 完成上级下达的能耗指标;
 - 能耗≤定额约束值 + 人均水耗下降(节水型单位自动达标);
 - 能耗水耗均低于本区域同级机关上年度平均值。
 
 - 数据来源:上一年度能源资源消费统计年报。
 
(二)运行管理评价体系(总分100分/复评73分)
| 评价维度 | 关键要求 | 分值(创建/复评) | 
|---|---|---|
| 1. 管理机构 | 明确节能管理机构/岗位职责,配备专业技术人员 | 5分 / 不参评 | 
| 2. 管理制度 | - 制定节能方案、目标及物业合同约束 - 能源分户分栋计量 + 计量器具合规(GB/T 29149) - 建立统计台账并公示 - 反食品浪费岗位及制度 - 推行合同能源/节水管理  | 			20分 / 11分 | 
| 3. 绿色办公 | - 无纸化办公+双面打印 - 自然采光+智能照明控制 - 空调温度标准(夏≥26℃/冬≤20℃) - 公务用车单车油耗核算 - 鼓励“135”低碳出行(1km步行/3km骑车/5km公交)  | 			11分 / 11分 | 
| 4. 垃圾分类 | - 使用再生用品+减少一次性塑料 - 分类容器配置+投放指南 - 有害/可回收/厨余垃圾专项收运(台账+协议)  | 			24分 / 20分 | 
| 5. 反食品浪费 | - 公务用餐按标准执行+优先食堂就餐 - 食品采购至处理全链条反浪费制度 - “光盘行动”+张贴提示标识  | 			12分 / 9分 | 
| 6. 设备与技术 | - 绿色采购(节能/再生/以竹代塑产品) - 新能源汽车更新+充电设施 - 节能灯/节水器具100%覆盖 - 应用智能控制+可再生能源(太阳能/地热) - 重点设备台账+定期维护  | 			18分 / 16分 | 
| 7. 宣传教育 | - 结合环保主题日开展活动 - 张贴节能/垃圾分类标识 - 媒体报道节能经验 - 将节能纳入职工培训体系  | 			10分 / 6分 | 
| 合格分数线 | 总分≥80分(新建单位) / ≥53分(复评单位) | 
五、撤销与退出机制
存在以下情形之一,撤销“节约型机关”称号:
- 复评得分 <53分;
 - 验收未通过且拒不整改;
 - 申报材料造假;
 - 发生重大环境/安全事故或造成严重社会影响。
 
六、规范性附录
- 附录A:《节约型机关创建申请表》格式(含单位基础信息、示范创建成果)。
 - 附录B:《节约型机关创建/复评评价要求》细则表(详列7大维度评分规则)。
 
总结:本标准构建了“目标量化+制度约束+行为规范+技术应用+动态监管”的全流程节约型机关建设框架,突出 强制性能耗约束、精细化运行管理 及 退出机制,为贵州省党政机关节能工作提供可操作的标准化路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