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4107/T 529-2025 排污单位自行监测质量控制技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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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类型:综合地方标准
- 标准语言:中文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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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新时间:2025-0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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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介绍
新乡市地方标准 DB4107/T 529-2025 《排污单位自行监测质量控制技术规范》要点总结
一、适用范围
- 适用于排污单位自行监测的质量控制,包括手工监测及自动监测数据比对。
- 涵盖污染源排放、周边环境影响、治理设施效果等监测活动的质控要求。
二、规范性引用文件
- 引用34项国家标准及生态环境行业标准(如GB 12348、HJ 819、HJ 75等),构成技术规范的基础。
- 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以对应版本为准,未注日期的采用最新版本。
三、术语定义
- 排污单位:实施排污许可管理的企事业单位及生产经营者。
- 自行监测:排污单位为掌握污染物排放及环境影响,依法开展的环境监测活动。
四、总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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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制度
- 建立自行监测制度,明确责任部门,确保数据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
- 排污单位对数据及信息公开内容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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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测实施
- 按排污许可、HJ 819等要求制定监测方案,覆盖污染源、排放口、周边环境等。
- 可自承担或委托第三方监测,保存记录并符合HJ 8.2档案管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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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公开
- 依法公开监测结果,包括点位、时间、污染物浓度、达标情况等。
五、质量控制技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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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污许可证质控
- 核查许可证信息有效性,确保监测内容与行业指南一致(依据HJ 12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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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测方案质控
- 内容要求:包括排污单位信息、监测点位图、指标、频次、方法、质控措施等。
- 点位设置:外排口、治理设施进出口、无组织排放点、噪声点位等。
- 监测指标:涵盖排放标准、环评要求、有毒有害污染物等。
- 频次:不低于行业指南及排污许可证要求,环境事故后需增加频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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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测过程质控
- 手工监测:核查原始记录(工况、设施运行、样品采集等),确保符合HJ/T 373。
- 委托监测:验证第三方资质(CMA认证),报告需含质控信息及三级审核。
- 自动监测:安装符合HJ 75、HJ 353等规范,定期比对并记录运维(如标气有效期、校准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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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公开质控
- 及时上传至全国排污许可平台,内容完整一致,年度报告需包含方案变更、超标情况、质控措施等。
六、工作程序与核查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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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查内容
- 排污许可证一致性、监测方案合规性、监测开展规范性、信息公开完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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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查方法
- 线上+线下模式:利用管理平台自查,结合现场核查。
- 问题清单法:判定具体问题(如缺失点位、频次不足)。
- 打分法:按附录A表A.2评分,总分≥80分为规范,60-80分为基本规范,<60分为不规范。
- 标样考核:验证手工监测数据可靠性,自动监测设备质控样测试。
七、结果评估
- 分类评定为“较为规范”“基本规范”“不规范”,编制质控报告并督促问题整改。
- 需变更排污许可证的,应办理相关手续。
八、附录(资料性)
- 附录A:提供质量控制汇总表(表A.1)和明细表(表A.2),用于问题判定及评分。
- 附录B:质控报告编制大纲示例,包括总体情况、问题分析、工作建议等模块。
关键要点总结
- 责任主体:排污单位对监测数据质量全权负责,需建立制度、规范流程。
- 全流程质控:覆盖方案制定、点位设置、监测实施、数据记录、信息公开各环节。
- 技术合规:严格引用国家标准及行业规范,确保监测方法、设备、频次符合要求。
- 核查工具:通过标准化表格及评分体系实现客观评估,推动问题整改。
该标准为排污单位提供了系统的自行监测质控框架,强化环境数据真实性,助力生态环境监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