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1/T 1554-2025 人脸识别系统工程建设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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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类型:综合地方标准
- 标准语言:中文版
- 文件类型:PDF文档
- 更新时间:2025-0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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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介绍
《人脸识别系统工程建设规范》(DB 31/T 1554-2025)是上海市针对人脸识别技术应用的地方标准,旨在规范系统的设计、建设、验收及运维,确保技术应用的合法性、安全性和可靠性。以下是主要内容总结:
1. 适用范围
- 适用于上海市内采用人脸识别技术进行人员身份验证或辨识的系统,涵盖设计、建设、验收和使用全流程。
- 强调公共场所(如酒店、银行、交通枢纽等)的合规性要求,禁止在隐私敏感区域(如浴室、卫生间)安装设备。
2. 规范性引用
- 引用30余项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包括个人信息安全(GB/T 35273)、数据安全(GB/T 41819)、生物特征识别(GB/T 26237.5)等,确保技术基础符合国家要求。
3. 术语与定义
- 人脸数据:包括图像、视频、特征项等可识别自然人身份的信息。
- 人脸识别系统:通过验证(1:1)或辨识(1:N/n:N)提供服务的系统。
- 人脸信息控制者:有权决定数据处理的组织或个人(如系统使用者、运维者)。
4. 总体要求
- 主体资质:建设/使用主体需具备信用资质,实施单位宜通过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 风险评估:按风险等级(A-E级)评估应用场景,高风险(E级)禁止建设。
- 数据源合规:优先使用国家权威数据库(如人口信息库),需取得用户单独同意(未成年人需监护人同意)。
- 用户知情权:公共场所需明确提示人脸识别用途,不得强制使用。
- 场所合规:禁止作为唯一出入验证方式,需提供替代方案。
5. 建设方案要求
- 工程概况:明确用途、必要性、识别模式(如1:1/1:N)、数据源、联网方式等。
- 设计说明:
- 系统结构(见附录A)与业务流程。
- 设备技术指标、安全评估(如伦理合规、数据保护措施)。
- 运维管理:制定应急预案、巡检方案及故障处理流程。
6. 技术建设要求
- 系统集成:支持接口协议调整,可接入指定管理平台。
- 数据获取:
- 仅采集必要数据,需用户主动配合(非公共安全场景)。
- 自动删除原始图像(匿名化处理除外),绑定唯一标识确保可追溯。
- 数据存储:
- 加密存储(国产商用密码算法),物理/逻辑隔离匿名化数据与关联数据。
- 支持备份与容灾,断电时数据不丢失。
- 性能指标:
- 人脸验证:千量级库FAR≤0.1%时FRR≤2%,响应时间≤2秒。
- 人脸辨识:千量级库FPIR≤0.1%时FNIR≤5%,响应时间≤3秒。
- 防伪检测:PADER≤1%时活体检测错误率≤5%。
- 设备选型:符合相关国标(如GA/T 1755人证核验设备)。
- 施工安装:独立控制室管理,显著位置设置警示标志,综合布线符合GB 50311。
7. 信息安全
- 安全等级:公共系统需满足网络安全等级保护三级及以上。
- 管理机制(附录C):
- 制定数据采集、加密、脱敏、销毁策略。
- 设立专门安全管理机构,明确责任与处罚机制。
- 定期风险评估,响应数据主体权利请求(如删除数据)。
- 技术措施:
- 传输加密,审计日志记录操作(时间、用户、结果)。
- 入侵检测、访问控制,移动端/远程工作需额外防护。
8. 检验与验收
- 试运行:系统需通过7-30天试运行,出具报告后方可验收。
- 技术检验:依据标准测试功能、性能及安全要求。
- 验收流程:按DB31/T XXXX-202X执行,确保符合所有规范。
9. 运维管理
- 日常维护:专人负责,定期巡检系统与数据。
- 故障处理:2小时内修复,确保数据不丢失。
- 数据管理:定期检查可用性、准确性及安全性。
附录
- 附录A:人脸识别系统应用结构图,展示数据采集、处理、存储与输出流程。
- 附录B:数据来源与场景示例(如远程验证用于金融开户,非配合式辨识用于安防布控)。
- 附录C:安全管理机制参考,分基本级(数据覆盖)和增强级(物理销毁)。
核心意义
该规范通过技术、管理和法律多维度的要求,确保人脸识别系统在提升社会管理效率的同时,充分保护个人隐私与数据安全,推动技术应用的合法化、规范化和可持续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