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407/T 63-2025 家庭农场建设与管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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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类型:食品地方标准
- 标准语言:中文版
- 文件类型:PDF文档
- 更新时间:2025-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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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介绍
以下是晋中市地方标准 《DB 1407/T 63-2025 家庭农场建设与管理规范》 的详细内容总结:
一、文件属性
- 标准号:DB 1407/T 63-2025
- 名称:家庭农场建设与管理规范
- 归口单位:晋中市农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 提出与实施:晋中市农业农村局
- 监督检查:晋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适用范围:已录入农业农村部家庭农场名录系统的家庭农场。
二、核心定义
家庭农场(3.1):
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以家庭为基本经营单元,从事农业规模化、标准化、集约化生产经营,且农场收入为家庭主要收入来源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三、建设原则
- 因地制宜(4.1):
- 结合产业特点、区位优势、技术条件合理规划。
- 适度规模(4.2):
- 根据经营能力、资源条件选择规模,实现效益最大化。
- 规范管理(4.3):
- 建立标准化生产流程,推行绿色可持续发展模式。
四、建设目标
- 提高生产效率,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推动农业增效与农民增收(第5章)。
五、建设内容
1. 经营主体要求(6.1)
- 资质:
- 纳入国家农场名录系统,实行“一码通”赋码管理;
- 自愿在行政审批部门登记注册;
- 农场主需初中以上文化,掌握农业生产技能。
- 劳动力:
- 主要劳动力为家庭成员(男16-60周岁,女16-55周岁);
- 长期雇工≤家庭劳动力数,且年均雇工≥9个月。
- 信用要求:
- 农场主未被列入失信或经营异常名录。
2. 经营场所(6.2)
- 场地合法性:
- 场房场地需符合国家建设用地、自建房等规定。
- 土地来源:
- 承包地、集体机动地、四荒地、流转土地(流转期≤承包剩余期)。
- 集中连片:土地需相对集中。
- 标识牌:生产经营场所需悬挂家庭农场标识牌。
3. 设施设备(6.3)
- 基础设施:灌溉、排水、道路、输配电设施完备。
- 机械设备:配备与生产规模匹配的农业机械。
- 环保设施:养殖业需配备废弃物处理设施(如无害化处理设备)。
4. 经营规模门槛(6.4)
| 产业类型 | 最低规模要求 |
|---|---|
| 种植业 | 粮食/露地蔬菜/油料/药材/干果 ≥50亩;<br>水果 ≥20亩;设施农业 ≥5亩。 |
| 养殖业 | 生猪年出栏≥200头;<br>肉牛年出栏≥20头;奶牛存栏≥20头;<br>羊年出栏≥100只;<br>肉鸡/肉鸭年出栏≥1万只;<br>蛋鸡/蛋鸭存栏≥2000只;<br>鹅年出栏≥1000只;<br>水产≥10亩。 |
| 其他行业 | 年农产品销售总额≥10万元。 |
六、经营管理规范
1. 生产管理(7.1)
- 标准化操作:制定种植/养殖技术规程。
- 投入品控制:
- 农药使用符合 GB/T 8321;
- 肥料使用符合 NY/T 496;
- 农膜使用符合 GB/T 13735。
- 养殖防疫:
- 动物防疫按 GB/T 39915;
- 兽药使用按 NY/T 5030。
- 环保要求:
- 污染物排放符合 GB 18596;
- 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理按 GB/T 36195。
2. 人员管理(7.2)
- 农场主需参加高素质农民培训或职业技能培训;
- 长期雇工需签订劳务合同,足额支付报酬。
3. 财务管理(7.3)
- 建立财务制度,配备专人或委托代理记账;
- 完整记录收支、库存及债权债务;
- 鼓励使用电算化软件管理。
4. 质量管理(7.4)
- 全程质量控制,实施质量追溯体系;
- 鼓励认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地理标志产品;
- 支持注册商标,打造自有或区域品牌。
5. 档案管理(7.5)
- 生产记录保存≥2年;
- 经济合同使用山西省示范文本,到期后保存≥3年;
- 会计档案按《会计档案管理办法》执行。
七、参考文献
- 国家级法律:《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村土地承包法》
- 政策文件:
- 农业农村部《关于实施家庭农场培育计划的指导意见》(2019)
- 《关于全面实行家庭农场“一码通”管理服务制度的通知》(2023)
- 山西省《家庭农场名录管理办法》(2021)等
核心要点总结
该标准系统规范了家庭农场从主体资质、场地规模、设施配置到生产、财务、质量的全程管理要求,强调:
- 适度规模经营与标准化生产;
- 合规用地与环保责任(如废弃物处理);
- 质量追溯与品牌建设;
- 信息化管理(一码通、电算化)。
目的:推动家庭农场向规范化、绿色化、高效化发展,助力乡村振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