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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J 1426-2025 土壤和沉积物 镉的测定 固体直接进样 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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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标准类型:环保标准
  • 标准语言:中文版
  • 文件类型:PDF文档
  • 更新时间:2026-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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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介绍

  ICS13.080CCS Z10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生态环境标准

  HJ1426—2025

  土壤和沉积物 镉的测定

  固体直接进样/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Soilandsediment—Determinationofcadmium—Directsolidsampling/

  Graphite furnace atomic absorptionspectrophotometry

  本电子版为正式标准文件,由生态环境部环境标准研究所审校排版。

  2025-12-22发布 2026-07-01实施

  生态环境部发 布

  目次

  前言 Ⅱ

  1适用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方法原理 1

  4 试剂和材料 1

  5仪器和设备 2

  6样品 3

  7分析步骤 3

  8结果计算与表示 4

  9准确度 5

  10 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 5

  11注意事项 6

  附录A(资料性附录) 方法的准确度 7 HJ1426—2025

  前言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防治生态环境污染,改善生态环境质量,规范土壤和沉积物中镉的测定方法,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土壤和沉积物中镉的固体直接进样/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本标准附录A 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监测司、法规与标准司组织制订。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浙江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河南省生态环境监测和安全中心。

  本标准验证单位:北京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长沙市农产品质量监测中心、浙江省农业科学院、武汉理工大学、北京市科学技术研究院资源环境研究所、中科国联湖州质检研究院有限公司、绿城农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北京市农林科学院草业花卉与景观生态研究所。

  本标准生态环境部2025年12月22日批准。

  本标准自2026年7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解释。

  土壤和沉积物 镉的测定

  固体直接进样/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警告:实验中使用的硝酸具有腐蚀性和强氧化性,溶液配制过程应在通风橱内操作,按要求佩戴防护器具,避免吸入呼吸道或接触皮肤和衣物。

  1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土壤和沉积物中镉的固体直接进样/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本标准适用于土壤和沉积物中镉的测定。

  当取样量为0.5 mg时,方法的检出限为0.02 mg/kg,测定下限为0.08 mg/kg。测定上限为2.40 mg/kg,超过此限时须调整取样量后测定。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引用了下列文件或其中的条款。凡是注明日期的引用标准,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凡是未注日期的引用标准,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其他文件被新文件废止、修改、修订的,新文件适用于本标准。

  GB17378.3 海洋监测规范 第3 部分:样品采集、贮存与运输

  GB17378.5 海洋监测规范 第5 部分:沉积物分析

  GB/T 32722 土壤质量 土壤样品长期和短期保存指南

  HJ/T 91 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

  HJ/T166 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

  HJ 442.4 近岸海域环境监测技术规范 第四部分 近岸海域沉积物监测

  HJ 494 水质采样技术指导

  HJ 613 土壤 干物质和水分的测定重量法

  3方法原理

  土壤或沉积物样品水平导入石墨炉原子化器内,经干燥、灰化、原子化,形成的镉基态原子对228.8 nm 特征谱线产生选择性吸收,其吸光度值在一定范围内与镉含量成正比。

  4试剂和材料

  除非另有说明,分析时均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优级纯试剂,实验用水为蒸馏水或去离子水。

  4.1 硝酸(HNO3):ρ=1.42 g/mL,w∈[65.0%,68.0%]。

  4.2 磷酸氢二铵[(NH4 )2HPO4]。

  4.3 磷酸二氢铵(NH4H2PO4)。

  4.4 硝酸钯[Pd(NO3 )2]。 4.5 金属镉:光谱纯。

  临用前应放在干燥器中充分干燥48 h以上。

  4.6硝酸溶液Ⅰ。

  硝酸(4.1)和实验用水按1:1的体积比混合均匀。

  4.7 硝酸溶液Ⅱ。

  硝酸(4.1)和实验用水按1:99的体积比混合均匀。

  4.8 镉标准贮备液:ρ(Cd)=100 mg/L。

  称取0.1g(精确至0.1 mg)金属镉(4.5),用20 mL 硝酸溶液Ⅰ(4.6)加热至完全溶解,冷却后用实验用水定容至1 L,转入聚乙烯或聚丙烯瓶内密封,4℃以下冷藏可保存2 a。也可使用市售有证标准溶液。

  4.9 镉标准中间液:ρ(Cd)=10.0 mg/L。

  移取10.00 mL 镉标准贮备液(4.8),用硝酸溶液Ⅱ(4.7)定容至100 mL。转入聚乙烯或聚丙烯瓶中密封,4℃以下冷藏可保存1 a。

  4.10 镉标准使用液Ⅰ:ρ(Cd)=100µg/L。

  移取1.00mL 镉标准中间液(4.9),用硝酸溶液Ⅱ(4.7)定容至100mL。转入聚乙烯或聚丙烯瓶中密封,4℃以下冷藏可保存30 d。

  4.11 镉标准使用液Ⅱ:ρ(Cd)=500µg/L。

  移取5.00mL 镉标准中间液(4.9),用硝酸溶液Ⅱ(4.7)定容至100mL。转入聚乙烯或聚丙烯瓶中密封,4℃以下冷藏可保存30 d。

  4.12 基体改进剂,可选择下列方法的一种配制。

  4.12.1 基体改进剂Ⅰ:ρ[(NH4)2HPO4]=10 g/L。

  称取1.0 g 磷酸氢二铵(4.2),用实验用水溶解并定容至100 mL。4℃以下密封冷藏,可保存1 a。

  4.12.2 基体改进剂Ⅱ:ρ(NH4H2PO4 )=10 g/L。

  称取1.0 g 磷酸二氢铵(4.3),用实验用水溶解并定容至100 mL。4℃以下密封冷藏,可保存1 a。

  4.12.3 基体改进剂Ⅲ:ρ[Pd(NO3 )2]=1 g/L。

  称取0.1 g 硝酸钯(4.4),加1 mL 硝酸(4.1)溶解,用实验用水定容至100 mL。4℃以下避光密封冷藏,可保存1 a。也可稀释市售高浓度溶液得到。

  4.13 固体标准样品:含镉的市售土壤和沉积物有证标准物质或标准样品。

  4.14 氩气:纯度≥99.99%。

  5仪器和设备

  5.1 采样容器:聚乙烯或玻璃材质。

  5.2 尼龙筛:孔径0.075 mm(200 目)、2 mm(10 目)。

  5.3 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配有镉空心阴极灯或具有228.8 nm的其他光源、具有背景校正功能、原子化器水平方向可进样。

  5.4 样品舟:石墨材质,尺寸与石墨管匹配。

  5.5 石墨管:热解涂层或平台石墨管。

  5.6 分析天平:分度值为0.01 mg 或更优。

  5.7 一般实验室常用仪器和设备。

  6样品

  6.1 样品采集和保存

  土壤样品按照HJ/T166 和GB/T 32722的相关规定采集和保存,沉积物样品按照HJ/T 91、HJ 494、GB17378.3 和HJ 442.4的相关规定采集和保存。

  6.2 样品的制备

  除去样品中的异物(枝棒、叶片、石子等),分别按照HJ/T166 和GB17378.5的相关要求制备土壤及沉积物样品。土壤样品一份用于测定干物质含量,另一份用于制备试样。沉积物样品一份用于测定含水率,另一份用于制备试样。试样过200目尼龙筛(5.2)后保存备用。

  6.3水分的测定

  土壤样品按照HJ613 测定干物质含量,沉积物样品按照GB17378.5 测定含水率。

  7分析步骤

  7.1 仪器参考测量条件

  不同型号仪器的最佳测量条件不同,可根据仪器操作说明书调节仪器至最佳工作状态。仪器参考测量条件见表1。

  表1 仪器参考测量条件

  元素 镉(Cd) 测定波长(nm) 228.8 灯电流(mA) 3.0 通带宽度(nm) 0.5 干燥温度(℃) /保持时间(s) 85/20、115/20、160/15 灰化温度(℃) /保持时间(s) 550/20 原子化温度(℃) /保持时间(s) 1600/6 清除温度(℃) /保持时间(s) 2400/4 原子化阶段内路气流量(mL/min)a 1350 载气 氩气 定量方法 以峰面积计 背景扣除方式 塞曼、氘灯或其他 a分析低质量分数样品时原子化阶段关闭内路气流量。

  7.2 标准曲线的建立

  7.2.1 参考标准系列溶液的配制

  7.2.1.1 低浓度标准系列溶液:分别移取0 mL、1.00 mL、2.00 mL、4.00 mL、6.00 mL 和8.00mL镉标准使用液Ⅰ(4.10),用硝酸溶液Ⅱ(4.7)定容至50mL,摇匀,配制成当进样量为10µL时镉含量为 0 pg、20.0 pg、40.0 pg、80.0 pg、120 pg 和160 pg的标准系列溶液。

  7.2.1.2 高浓度标准系列溶液:分别移取0 mL、1.00 mL、2.00 mL、4.00 mL、8.00 mL和12.0mL镉标准使用液Ⅱ(4.11),用硝酸溶液Ⅱ(4.7)定容至50 mL,摇匀,配制成当进样量为10µL时镉含量为0 pg、100 pg、200 pg、400 pg、800 pg 和1 200 pg的标准系列溶液。

  7.2.2 标准曲线的建立

  由低浓度到高浓度依次移取10µL 标准系列溶液(7.2.1.1)或(7.2.1.2)、5µL 基体改进剂(4.12)于样品舟(5.4)中,水平送入石墨管(5.5)内,测量吸光度。以各标准系列溶液的镉含量为横坐标,相应吸光度为纵坐标,建立低浓度或高浓度标准曲线。

  注:根据实际情况也可用与待测样品基体相似、覆盖待测样品浓度范围、不少于5 个浓度梯度的固体标准样品系列(4.13)建立镉的工作曲线。

  7.3试样测定

  称取0.5 mg 试样(6.2)(精确至0.01 mg)、加入5µL 基体改进剂(4.12)于样品舟(5.4)中,水平送入石墨管(5.5)内,按照与建立标准曲线相同的仪器条件(7.1)进行试样测定。

  注:取样量可根据试样中镉质量分数大小适当调整,取样量范围应为0.2 mg~1.5 mg。

  7.4空白试验

  样品舟中不加试样,按照与试样测定(7.3)相同的步骤进行空白试验。

  8 结果计算与表示

  8.1结果计算

  8.1.1 土壤样品的结果计算

  土壤中镉的质量分数按照公式(1)计算:

  w

  式中:

  w1——土壤中镉的质量分数,mg/kg;

  m——由标准曲线查得试样中镉的含量,pg;

  m1——称取试样的质量,mg;

  wdm——土壤样品干物质含量(质量分数)。

  8.1.2 沉积物样品的结果计算

  沉积物中镉的质量分数按照公式(2)计算:

  w

  式中:

  w2——沉积物中镉的质量分数,mg/kg;

  m——由标准曲线查得试样中镉的含量,pg; m1——称取试样的质量,mg;

  wH2O——沉积物样品含水率(质量分数)。

  8.2结果表示

  测定结果小数点后位数保留与方法检出限保持一致,最多保留3 位有效数字。

  9准确度

  9.1精密度

  8 家实验室分别对镉质量分数为0.35 mg/kg、0.13 mg/kg、0.28 mg/kg 和2.5mg/kg的土壤有证标准物质统一样品,镉质量分数为0.20mg/kg 和0.76 mg/kg的沉积物有证标准物质统一样品进行了6次重复测定:实验室内相对标准偏差范围分别为3.1%~11%、4.0%~12%、4.3%~14%、3.6%~12%、5.2%~9.5%和1.2%~12%;实验室间相对标准偏差分别为8.1%、7.8%、6.8%、4.9%、11%和7.1%;重复性限分别为0.10mg/kg、0.03mg/kg、0.08mg/kg、0.62mg/kg、0.04mg/kg 和0.17mg/kg;再现性限分别为0.12 mg/kg、0.04 mg/kg、0.09 mg/kg、0.67 mg/kg、0.07mg/kg 和0.22 mg/kg。

  8 家实验室分别对镉质量分数为0.11mg/kg的环境土壤、0.37mg/kg的污染场地土壤、0.06mg/kg的河流沉积物和0.22 mg/kg的海洋沉积物统一实际样品进行了6次重复测定:实验室内相对标准偏差范围分别为4.1%~17%、2.2%~7.9%、8.7%~14%和3.8%~14%;实验室间相对标准偏差分别为6.9%、2.4%、6.8%和8.2%;重复性限分别为0.03 mg/kg、0.06 mg/kg、0.02 mg/kg 和0.06 mg/kg;再现性限分别为0.04 mg/kg、0.06 mg/kg、0.02 mg/kg 和0.08 mg/kg。

  精密度结果参见附录A中表A.1。

  9.2正确度

  8 家实验室分别对镉质量分数为0.35mg/kg±0.06mg/kg、0.13mg/kg±0.02mg/kg、0.28mg/kg±0.03 mg/kg和2.5 mg/kg±0.2 mg/kg 的土壤有证标准物质,镉质量分数为0.20 mg/kg±0.04 mg/kg和0.76 mg/kg±0.03 mg/kg的沉积物有证标准物质统一样品进行了 6次重复测定:相对误差范围分别为

  -8.6%~11%、-15%~7.7%、-7.1%~9.7%、-1.2%~15%、-20%~10%和-7.9%~11%,相对误差最终值分别为7.0%±8.2%、5.7%±10.6%、4.4%±7.4%、6.1%±9.0%、9.4%±12.4%和6.7%±6.8%。

  正确度结果参见附录A中表A.2。

  10 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

  10.1 每20 个样品或每批次样品(少于20 个)应至少做2 个空白试验,测定结果应低于方法检出限。

  10.2 标准曲线应至少包含5 个非零含量点,相关系数≥0.995。

  10.3 每20 个样品或每批次样品(少于20 个)应进行1次标准系列中间点核查,测定结果与标准值的相对误差应在±10%以内。否则,应重新绘制标准曲线。

  10.4 每20 个样品或每批次样品(少于20 个)应分析1 个平行样,平行样测定结果的相对偏差应在±25%以内。

  10.5 每20 个样品或每批次样品(少于20 个)应分析1 个土壤或沉积物有证标准物质,其测定结果与标准值的相对误差应在±25%以内。

  11注意事项

  11.1 当试样中镉含量超出标准曲线最高点时,应改变仪器参数建立更高浓度的标准曲线、调整试样取样量重新测定,或改用其他标准方法进行测试。

  11.2 分析完高质量分数的样品后,应对样品舟进行反复空烧,直至测定结果低于方法检出限。

  附录A(资料性附录)方法的准确度

  A.1精密度

  8 家实验室对不同类型土壤和沉积物统一样品中的镉进行了测定,方法的重复性限和再现性限等精密度指标见表A.1。

  表A.1 土壤和沉积物方法精密度汇总数据

  样品

  类型 样品

  编号 测定平均值(mg/kg) 实验室内相对标准偏差(%) 实验室间相对标准偏差(%) 重复性限(mg/kg) 再现性限(mg/kg)

  土壤 标样1 0.36 3.1~11 8.1 0.10 0.12 标样2 0.12 4.0~12 7.8 0.03 0.04 标样3 0.28 4.3~14 6.8 0.08 0.09 标样4 2.64 3.6~12 4.9 0.62 0.67 实际样品1 0.11 4.1~17 6.9 0.03 0.04 实际样品2 0.37 2.2~7.9 2.4 0.06 0.06

  沉积物 标样1 0.19 5.2~9.5 11 0.04 0.07 标样2 0.76 1.2~12 7.1 0.17 0.22 实际样品1 0.06 8.7~14 6.8 0.02 0.02 实际样品2 0.22 3.8~14 8.2 0.06 0.08 注1:实际土壤样品编号。1:环境土壤;2:污染场地土壤。

  注2:实际沉积物样品编号。1:河流沉积物;2:海洋沉积物。

  A.2正确度

  8 家实验室对不同类型土壤和沉积物有证标准物质中的镉进行了测定,方法的正确度指标见表A.2。

  表A.2 土壤和沉积物方法正确度汇总数据

  样品类型 样品编号 标准值(mg/kg) 测定均值(mg/kg) 相对误差范围

  (%) 相对误差均值

  (%) 相对误差最终值

  (%)

  土壤 标样1 0.35±0.06 0.36 -8.6~11 7.0 7.0±8.2 标样2 0.13±0.02 0.12 -15~7.7 5.7 5.7±10.6 标样3 0.28±0.03 0.28 -7.1~9.7 4.4 4.4±7.4 标样4 2.5±0.2 2.64 -1.2~15 6.1 6.1±9.0 沉积物 标样1 0.20±0.04 0.19 -20~10 9.4 9.4±12.4 标样2 0.76±0.03 0.76 -7.9~11 6.7 6.7±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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