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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JF 2283-2025 电子叉车秤校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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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标准类型:计量标准
  • 标准语言:中文版
  • 文件类型:PDF文档
  • 更新时间:2025-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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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介绍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量技术规范

  JJF 2283—2025

  电子叉车秤校准规范

  Calibration Specification for Electronic Lift Truck Scales

  2025-09-08发布2026-03-08实施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发布

  归口单位:全国衡器计量技术委员会

  主要起草单位:苏州市计量测试院

  江苏省计量科学研究院(江苏省能源计量数据中心)

  南京市计量监督检测院

  参加起草单位:浙江省质量科学研究院

  山东省计量科学研究院

  梅特勒托利多(常州)测量技术有限公司

  本规范委托全国衡器计量技术委员会负责解释

  本规范主要起草人:

  董晨光(苏州市计量测试院)

  张 建 [江苏省计量科学研究院(江苏省能源计量数

  据中心)]

  郭 晟(南京市计量监督检测院)

  参加起草人:

  毛晓辉(浙江省质量科学研究院)

  邓时虎(山东省计量科学研究院)

  朱 浩(苏州市计量测试院)

  王继锋[梅特勒托利多(常州)测量技术有限公司]

  目 录

  引言……………………………………………………………………………………… (Ⅱ)

  1 范围…………………………………………………………………………………… (1)

  2 引用文件……………………………………………………………………………… (1)

  3 术语与计量单位……………………………………………………………………… (1)

  3.1 术语………………………………………………………………………………… (1)

  3.2 计量单位…………………………………………………………………………… (1)

  4 概述…………………………………………………………………………………… (1)

  4.1 结构………………………………………………………………………………… (1)

  4.2 原理………………………………………………………………………………… (2)

  4.3 用途………………………………………………………………………………… (2)

  5 计量特性……………………………………………………………………………… (2)

  5.1 质量示值误差……………………………………………………………………… (2)

  5.2 质量测量重复性…………………………………………………………………… (2)

  5.3 同一载荷在不同位置的质量示值偏差…………………………………………… (2)

  6 校准条件……………………………………………………………………………… (2)

  6.1 环境条件…………………………………………………………………………… (2)

  6.2 校准设备…………………………………………………………………………… (2)

  7 校准项目和校准方法………………………………………………………………… (3)

  7.1 校准项目…………………………………………………………………………… (3)

  7.2 校准方法…………………………………………………………………………… (3)

  8 校准结果表达………………………………………………………………………… (5)

  9 复校时间间隔………………………………………………………………………… (5)

  附录A 校准记录参考格式…………………………………………………………… (6)

  附录B 校准证书内页参考格式……………………………………………………… (7)

  附录C 电子叉车秤测量不确定度评定方法………………………………………… (8)

  附录D 电子叉车秤测量不确定度评定示例………………………………………… (11)

  引 言

  JJF 1071 《国家计量校准规范编写规则》、JJF 1001 《通用计量术语及定义》、JJF

  1059.1 《测量不确定度评定与表示》共同构成支撑本规范制定工作的基础性系列规范。

  本规范参考了JJG 539—2016 《数字指示秤检定规程》的部分内容。

  本校准规范给出了电子叉车秤的校准条件、校准项目、校准方法及不确定度评定

  方法。

  本 规范为首次发布。

  1 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最大秤量不大于3 000 kg的手动或蓄电池托盘搬运车型式的电子叉车

  秤校准。

  2 引用文件

  本规范引用下列文件:

  JJG 99 砝码检定规程

  JJG 539 数字指示秤检定规程

  JJF 1181 衡器计量名词术语及定义

  GB/T 26947 步行式托盘搬运车

  GB/T 27542 蓄电池托盘搬运车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规范;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

  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规范。

  3 术语与计量单位

  3.1 术语

  JJF 1181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规范。

  3.1.1 电子叉车秤 electronic lift truck scale

  与叉车装配成一体,对叉车所搬运物品进行称量的一种专用电子秤。

  3.1.2 托盘搬运车型式叉车秤 pallet truck type for lift truck scale

  与步行式托盘搬运车或蓄电池托盘搬运车装配成一体的叉车秤。

  3.1.3 承载器 load receptor

  用于接受载荷的部件,电子叉车秤的承载器为前端的两个叉齿。

  3.1.4 高度下限 lower limit of height

  承载器与载荷脱离地面满足称量要求的最低高度。

  3.2 计量单位

  电子叉车秤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为法定计量单位,包括:千克(kg)、克(g)。

  4 概述

  本规范所指的电子叉车秤(以下简称叉车秤),属于非自动衡器的一种型式。

  4.1 结构

  叉车秤由承载器、液压装置、称重传感器、仪表、水平指示装置(可选)等组成,

  常见结构示意图如图1所示。

  1

  JJF 2283—2025

  4.2 原理

  将被称物置于承载器上,称重传感器产生的电信号通过数据处理装置转换及计算,

  由指示装置显示出称量结果。

  承载器

  液压装置

  仪表

  称重传感器

  图1 叉车秤常见结构示意图

  4.3 用途

  叉车秤主要应用于仓储物流及工厂企业货物称重计量等场所。

  5 计量特性

  5.1 质量示值误差

  叉车秤的质量示值误差不超过±1.5d。

  5.2 质量测量重复性

  叉车秤的质量测量重复性不超过1d。

  5.3 同一载荷在不同位置的质量示值偏差

  同一载荷在不同位置的质量示值偏差不超过±1d。

  注:以上所有指标不用于合格性判定,仅提供参考。

  6 校准条件

  6.1 环境条件

  6.1.1 环境温度:(-10~+40) ℃,温度变化一般不大于5 ℃/h。

  6.1.2 电源应与制造厂商技术说明书中规定的供电方式接通相匹配。

  6.1.3 不应有影响校准结果的电磁干扰和机械振动。

  注:当设备制造厂商对校准的环境条件有要求时,按设备制造厂商规定的使用条件执行。

  6.1.4 校准场所的地面应平整坚实。

  6.2 校准设备

  6.2.1 砝码

  6.2.1.1 应符合JJG 99中M1 等级的计量要求。

  2

  JJF 2283—2025

  6.2.1.2 具备符合化整误差消除所用闪变点法使用的相应等级的附加砝码。

  6.2.2 其他

  具备栈板、托盘等辅助工具。

  7 校准项目和校准方法

  7.1 校准项目

  质量示值误差。

  7.2 校准方法

  7.2.1 校准前准备

  7.2.1.1 预热时间大于或等于制造厂商规定的预热时间,一般不超过30 min。

  7.2.1.2 检查叉车秤是否固定,使其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7.2.1.3 预加载一次到接近最大秤量或确定的安全最大载荷,卸载全部载荷。

  7.2.2 化整误差的消除

  如果被校叉车秤具有扩展指示装置,则可用此装置来确定示值误差,若该装置在校

  准中使用,则应在校准证书中注明。示值误差E 的计算公式为

  E=I-L (1)

  式中:

  I———示值,kg或g;

  L———载荷标准值,kg或g。

  对于不具备扩展指示装置的叉车秤,应利用闪变点方法来确定化整误差,方法如下:

  对于叉车秤上某一确定的载荷L,其示值为I。逐一加放质量为0.1d 的附加砝码,

  直至示值明显地增加一个分度值,变成I+d。所加的附加砝码质量为ΔL,化整前的示

  值为P ,则P 由公式(2)计算得出:

  P =I+0.5d-ΔL (2)

  化整前的误差为:

  E=P -L = I + 0.5d-ΔL-L (3)

  式中:

  E———化整前的误差,kg或g;

  P ———化整前的示值,kg或g;

  d———分度值,kg或g;

  ΔL———附加砝码的质量,kg或g。

  化整前的修正误差为:

  Ec=E -E0 (4)

  式中:

  E0———零点或零点附近(如10d)的误差,kg或g;

  Ec———化整前的修正误差,kg或g。

  7.2.3 质量示值误差

  在承载器接近高度下限时进行校准,如用户有特殊要求也可增加其他高度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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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JJF 2283—2025

  校准。

  按 照用户的要求选取称量点。如用户无特殊要求,可以根据叉车秤的计量特性选取

  以下称量点进行校准。

  表1 称量分度数与称量点的选取

  称量分度数n 称量点

  1 000

  100≤n≤1 000 10d、50d、200d、最大秤量

  将砝码从零点增加至最大秤量,如被校叉车秤具备扩展指示装置,各称量点的示值

  误差E 按照公式(1)进行计算;如不具备扩展指示装置,叉车秤各称量点的示值误差

  E 按照公式(3)进行计算。

  7.2.4 质量测量重复性

  在承载器接近高度下限时进行校准。

  用50%最大秤量的载荷进行一组测试,在承载器上进行3次称量,每次读数均在示

  值达到稳定时进行。

  在每次称量时,零点应重新置零。

  重复性ER 用公式(4)计算:

  ER =Emax -Emin (5)

  式中:

  ER ———示值重复性,kg或g;

  Emax ———三次加载中示值误差的最大值,kg或g;

  Emin ———三次加载中示值误差的最小值,kg或g。

  7.2.5 同一载荷在不同位置的质量示值偏差

  在承载器接近高度下限时进行校准。

  选取约1/3最大秤量的载荷进行校准。

  为了保障校准过程及校准数据的安全性,校准应在图2中虚线区域内进行。

  将载荷依次施加在面积约等于承载器面积1/2的区域内,不同位置加载区域如图2

  中1、2、3所示,图中M 为称重传感器位置。

  . .

  . .

  图2 不同位置加载区域示意图

  根据不同位置加载时获得的示值来计算载荷在不同位置的质量示值偏差ELi:

  4

  JJF 2283—2025

  ELi =ILi -L (6)

  式中:

  ELi ———第i 个位置的示值偏差,kg或g;

  ILi ———第i 个位置的示值,kg或g;

  L———载荷标准值,kg或g。

  8 校准结果表达

  校准结果应在校准证书上反映。校准证书或报告应至少包括如下信息:

  a)标题:“校准证书”;

  b)实验室名称和地址;

  c)进行校准的地点(如果与实验室的地址不同);

  d)证书或报告的唯一性标识(如编号),每页及总页数的标识;

  e)客户的名称和地址;

  f)被校对象的描述和明确标识;

  g)进行校准的日期,若与校准结果的有效性或应用有关时,应说明被校对象的接

  收日期;

  h)对校准所依据的技术规范的标识,包括名称及代号;

  i) 本次校准所用测量标准的溯源性及有效性说明;

  j)校准环境的描述;

  k)校准结果及其测量不确定度的说明;

  l)对校准规范的偏离的说明;

  m)校准证书或校准报告签发人的签名、职务或等效标识;

  n)校准结果仅是对被校对象有效的声明;

  o)未经实验室书面批准,不得部分复制证书或报告的声明。

  9 复校时间间隔

  复校时间间隔的长短是由叉车秤的使用情况、使用者、仪器本身质量等诸因素所决

  定的,因此,送校单位可根据实际使用情况自主决定复校时间间隔,建议复校时间间隔

  一般不超过1年。

  5

  JJF 2283—2025

  附录A

  校准记录参考格式

  1.基本信息

  送校单位送校单位地址

  仪器名称型号规格

  最大秤量分度值制造单位

  出厂编号设备编号环境温度

  校准地点校准依据

  校准员核验员校准日期记录编号

  2.校准设备

  名称测量范围

  准确度等级/最大允许

  误差/不确定度

  证书编号有效期至

  3.质量示值误差单位:

  承载器高度载荷L 示值I 附加载荷ΔL 误差E

  修正误差

  Ec

  扩展不确定

  度U (k=2)

  4.质量测量重复性单位:

  次数载荷L 示值I 附加载荷ΔL 误差E 重复性ER

  5.同一载荷在不同位置的质量示值偏差单位:

  位置载荷L 示值I 附加载荷ΔL 误差EL 修正误差Ec

  * *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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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录B

  校准证书内页参考格式

  证书编号:×××××

  校准结果

  Max= d=

  载荷L/ ( ) 示值I/ ( ) 误差E/ ( ) 修正误差Ec/ ( ) 扩展不确定度

  U ( ),k=2

  校准结果内容结束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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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录C

  电子叉车秤测量不确定度评定方法

  C.1 测量方法

  C.1.1 测量对象:电子叉车秤。

  C.1.2 测量标准:砝码。

  C.1.3 测量依据:JJF 2283—2025 《电子叉车秤校准规范》。

  C.1.4 环境条件:(-10~+40)℃。

  C.1.5 测量过程:在规定的环境条件下,用砝码对叉车秤进行校准,分别测定各校准

  点称量的示值误差。

  C.2 测量模型

  C.2.1 建模

  根据JJF 2283—2025 《电子叉车秤校准规范》中的要求和称量方法,建立测量

  模型:

  E=P -L=I+ 0.5d-ΔL-L (C.1)

  式中:

  E ———叉车秤化整前的误差,kg或g;

  P ———叉车秤化整前的示值,kg或g;

  L ———载荷,kg或g;

  I ———叉车秤的示值,kg或g;

  ΔL ———加载至下一个示值所加的附加载荷,kg或g。

  当叉车秤具备扩展指示装置且在校准中使用时,上述公式可直接简化为E=I-L。

  如果叉车秤不具备扩展指示装置,采用公式(C.1)计算误差,考虑不确定度评定

  时,0.5d 为常量,不产生不确定度分量,ΔL 为附加砝码,相对I 和L 至少小一个数量

  级,也可忽略,因此对于叉车秤的测量误差,进行不确定度评定的测量模型为:

  E =I -L (C.2)

  C.2.2 方差传递公式

  u2 c(E)= c21

  u2(I)+c22

  u2(L) (C.3)

  C.2.3 方差和灵敏系数

  I 的灵敏系数:c1 = ∂E

  ∂I =1 (C.4)

  L 的灵敏系数:c2 = ∂E

  ∂L =-1 (C.5)

  因此

  u2 c(E)= u2(I)+u2(L) (C.6)

  C.3 不确定度来源分析

  不确定度来源主要包括:

  8

  JJF 2283—2025

  ———重复性引入的不确定度;

  ———叉车秤分辨力引入的不确定度;

  ———同一载荷在不同位置的示值偏差引入的不确定度;

  ———砝码引入的不确定度。

  C.4 标准不确定度评定

  C.4.1 重复性引入的标准不确定度u1

  重复性引入的标准不确定采用A类不确定度的评定方法,由极差法确定:

  u1 =

  ER

  C (C.7)

  式中:

  ER———重复性,kg或g;

  C———极差系数。

  C.4.2 叉车秤分辨力引入的标准不确定度u2

  叉车秤分辨力为d,假设服从均匀分布,k= 3 ,则其引入的标准不确定度u2 为:

  u2 =0.1 d

  2 3 ≈0.029 d (C.8)

  C.4.3 同一载荷在不同位置的示值偏差引入的标准不确定度u3

  同一载荷在不同位置示值偏差与载荷值成比例,假设为均匀分布,其引入的标准不

  确定度u3 为

  u3 =IDL/(2Lel

  3) (C.9)

  式中:

  I———示值,kg或g;

  DL ———同一载荷在不同位置示值最大值与最小值之差,kg或g;

  Lel ———同一载荷在不同位置测试试验载荷标准值,kg或g。

  C.4.4 砝码引入的标准不确定度u4

  砝码的最大允许误差为MPE,其区间半宽度为MPEV,服从均匀分布,其引入的

  标准不确定度u4 为

  u4 =MPEV/3 (C.10)

  C.4.5 标准不确定度汇总

  标准不确定度汇总见表C.1。

  表C.1 标准不确定度汇总表

  不确定度来源不确定度符号标准不确定度灵敏系数

  重复性u1

  ER

  C

  叉车秤分辨力u2 0.029d

  同一载荷在不同位置的示值偏差u3 IDL/(2Lel

  3)

  1

  砝码u4 MPEV/ 3 -1

  9

  JJF 2283—2025

  C.4.6 合成标准不确定度uc(E)

  将各分量不确定度代入方差传递公式,可得:

  uc(E)= u21

  +u22

  +u23

  +u24

  (C.11)

  C.4.7 扩展不确定度U (E)

  取k=2,则

  U(E)=kuc(E)=2uc(E) (C.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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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JJF 2283—2025

  附录D

  电子叉车秤测量不确定度评定示例

  D.1 校准对象

  以最大量程2 000 kg,分度值d 为1 kg,分度数n 为2 000的电子叉车秤为校准对

  象,进行测量不确定度评定。

  D.2 称量点选取

  选取试验载荷为1 000 kg称量点进行评定。

  D.2.1 重复性引入的标准不确定度u1

  用1 000 kg砝码对叉车秤重复测量3次得到实测值如表D.1所示。

  表D.1 重复性实测数据

  示值

  1 2 3 重复性

  1 000.3 kg 1 000.5 kg 1 000.5 kg 0.2 kg

  根据公式(C.7),重复性引入的标准不确定度u1 为:

  u1 =

  ER

  C =0.2 kg

  1.69 ≈0.118 kg (D.1)

  D.2.2 叉车秤分辨力引入的标准不确定度u2

  叉车秤的分辨力引入的不确定度可按均匀分布处理,k= 3 ,叉车秤的分度值d=

  1 kg,因此由公式(C.8)确定为

  u2 =0.1 d

  2 3 ≈0.029 d =0.029 kg (D.2)

  D.2.3 同一载荷在不同位置的示值偏差引入的标准不确定度u3

  该不确定度符合均匀分布,按照7.2.5用试验载荷Lel=1 000 kg确定载荷在不同位

  置示值最大值与最小值之差DL =0.3 kg,由公式(C.9)确定为

  u3 =1 000.2 kg×0.3 kg

  2×1 000 kg× 3 ≈0.087 kg (D.3)

  D.2.4 砝码引入的标准不确定度u4

  以1 000 kg载荷点为例,根据JJG 99—2022 《砝码检定规程》,1 000 kg M1 等级砝

  码最大允差为±50 g,因此由公式(C.10)可得

  u4 =0.029 kg (D.4)

  D.2.5 合成标准不确定度

  合成标准不确定度用公式(C.11)计算如下:

  uc(E)= u21

  +u22

  +u23

  +u24

  ≈0.152 kg (D.5)

  D.2.6 扩展不确定度

  取k=2,叉车秤1 000 kg载荷点的扩展不确定度为

  11

  JJF 2283—2025

  U(E)=kuc(E)≈0.4 kg (D.6)

  D.3 不确定度计算汇总

  各载荷点的不确定度计算汇总于表D.2。

  表D.2 不确定度计算汇总表

  数量或影响载荷、显示值、误差、不确定度,单位:kg分布/自

  由度

  公式

  编号

  计算公式

  载荷标称值L 20 200 500 1 000 2 000 ——— ——— ———

  示值I 20.0 200.1 500.1 1 000.32 000.5 ——— ——— ———

  示值误差E 0.0 0.1 0.1 0.3 0.5 ——— C.2 E =I -L

  重复性u1 0.118 ——— C.7 u1 =

  ER

  C

  分辨力u2 0.029 矩形分

  布/∞ C.8 u2 = d

  2 3

  同一载荷在不同

  位置的示值偏差

  u3

  0.002 0.017 0.044 0.087 0.174 矩形分

  布/∞ C.9 u3 =IDL/(2Lel

  3)

  砝码误差

  u4 0.001 0.006 0.015 0.029 0.058 矩形分

  布/∞ C.10 u4 =MPEV / 3

  标准不确定度

  uc(E) 0.121 0.123 0.130 0.152 0.220 — C.11

  uc(E)=

  u21

  +u22

  +u23

  +u24

  扩展不确定度

  U (E)(k=2) 0.3 0.3 0.3 0.4 0.5 — C.12 U(E)=ku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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