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Y/T 6438-2024 录井资料质量控制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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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类型:石油标准
- 标准语言:中文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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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介绍

ICS75-010CCSE11
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行业标准
SY/T6438—2024代替SY/T6438—2000

录井资料质量控制规范
Specification for quality control of mudlogging data

2024-09-24发布2025-03-24实施
国家能源局发布
SY/ T6438—2024
目次
前言 Ⅱ
1范围 1
2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录井前要求 1

5录井资料采集 2
6 录井资料整理与解释 7
7录井资料评定与保存 7
SY/T6438—2024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代替SY/T 6438—2000《油气探井录井资料质量控制规范》,与SY/T 6438—2000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内容变化如下:
a)更改了标准的范围(见第1章,2000年版的第1章);
b) 将人员资质要求、录井设备和录井环境更改为录井前要求(见第4章,2000年版的第3章~
第5章);
c)将地质录井、气测录井、工程录井、岩石热裂解地球化学录井更改为录井资料采集要求(见
第5章,2000年版的第6章~第9章);
d)更改了录井资料整理与解释的要求,并增加了地化解释内容(见第6章,2000年版的第10章);
e) 将录井资料的检验要求更改为录井资料评定与保存的要求(见第7章,2000年版的第11章);
f)删除了录井资料的出版要求(见2000年版的第12章)。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石油工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石油地质勘探专业标准化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负责起草单位:中国石油集团西部钻探工程有限公司地质研究院、中国石油集团川庆钻探工程有限公司地质勘探开发研究院、中石化经纬有限公司胜利地质录井公司、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中法渤海地质服务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李秀彬、易韶华、李怀军、解俊昱、胡书林、翟亚杰、任力新、苑传江、万霞、何光林、杨廷红、毛敏、刘军平。
本文件及所代替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2000年首次发布为SY/T6438—2000;
——本次为第一次修订。
SY/T6438—2024
录井资料质量控制规范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录井资料采集、整理与解释、评定与保存的质量控制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录井资料的质量控制。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SY/T5251油气井录井项目及录井质量要求
SY/T 5599油气探井录井总结报告编写规范
SY/T 5614岩石荧光薄片鉴定
SY/T 5615石油天然气地质编图规范及图式
SY/T 5778岩石热解录井规范
SY/T 5779 石油和沉积有机质烃类气相色谱分析方法
SY/T 5788.2 油气探井气测录井规范
SY/T5788.3 油气井地质录井规范
SY/T 5965油气探井钻井地质设计规范
油气探井油气水层录井综合解释规范
油气探井工程录井规范
SY/T 6294录井分析样品现场采样规范
SY/T 6415油气井录井资料质量评定规范
SY/T6611 石油定量荧光录井规范
SY/T 6747油气井核磁共振录井规范
SY/T 6748油气井岩心扫描规范
SY/T 6867岩石碳酸盐含量测定方法
SY/T6941 储集层热蒸发烃气相色谱录井规范
SY/T 7420X 射线荧光光谱元素录井规范
3术语和定义
本文件没有需要界定的术语和定义。
4录井前要求
4.1录井队伍、人员资质、录井设备应满足钻井地质设计、录井服务合同及甲方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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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录井设备及各类器具应检验合格、在有效期内,性能满足录井质量要求。
4.3材料配备应满足录井项目需求。
4.4录井前应收集钻井地质设计、作业标准规范,以及邻井录、测井等相关资料。
4.5录井作业环境应满足资料录取要求。
4.6录井设备安装、调试应按操作规程执行,安装位置及环境满足资料录取要求。
4.7录井准备经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施工。
5录井资料采集
5.1钻时录井资料
5.1.1应采集井深、钻时数据。
5.1.2钻具入井前,应选用合适、合格的测量工具,正确测量并记录,长度单位为米(m), 数值保留两位小数。
5.1.3钻进、提下钻等钻井工况应准确记录钻具入井、倒换情况,确保钻具数量及顺序不乱。
5.1.4 每单根或立柱应校正一次井深,录井仪测量井深与钻具井深误差不超过0.20m。
5.1.5 应连续测量,钻时录井间距为1m,需要时可加密,数值保留1位小数。
5.1.6放空、换钻头、纠斜、磨铣等特殊工况应在资料中备注。
5.2岩屑录井资料
5.2.1应录取层位,井段,岩性定名,岩性描述及含油气描述,定名岩屑占岩屑百分含量,含油岩屑占定名岩屑百分含量,荧光湿照、干照、滴照颜色和荧光对比级别。
5.2.2 岩屑取样间距、数量及重量应符合SY/T 5965的规定。
5.2.3 迟到时间测量间距应符合SY/T5788.3的规定;根据理论计算法、实物测量法确定迟到时间,并作好记录。
5.2.4岩屑取样位置正确,清洗、干燥过程中宜不破坏地层原始信息。
5.2.5应挑选新地层的岩屑,岩石定名及颜色、成分、结构、构造、含油情况、含气情况等内容描述应符合SY/T5788.3的规定。
5.2.6正常情况下,井底岩屑返出后方可进行提下钻作业。
5.2.7特殊状况下要求:
a)钻井井漏、空气钻等特殊情况,应采取措施保证岩屑采集质量;
b)因工程需要加入影响荧光录井的添加剂,应提前通知现场录井人员,取添加剂样品观察荧光特征,并在资料中备注;
c)细小或粉末状岩屑,以及火成岩等特殊岩性,宜使用X 射线衍射矿物分析技术、X射线荧光光谱元素分析技术辅助岩性定名;
d) 油基钻井液岩屑应选用清洗剂清洗,应对油基钻井液、同区块原油样品进行荧光试验,观察并记录荧光特征,作为辨识地层真假油气显示的参考背景;
e)气测异常段,若岩屑无荧光显示,应复查岩屑;
f)参考测井曲线校正岩性剖面,若岩性、电性关系矛盾,应复查岩屑。
5.2.8岩屑实物应干燥后装袋、装盒,标识井号、井深,保存完好,完井后交付。
5.3钻井取心资料
5.3.1应录取层位、筒次、取心井段、进尺、岩心长度、收获率、含油气岩心长度、岩心编号、磨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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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况、岩心累计长度、岩样编号、岩性定名、岩性及含油气水描述,以及荧光湿照、滴照颜色及荧光对比级别。
5.3.2应按钻井地质设计取心原则或甲方取心指令卡取岩心。
5.3.3取心钻进前、取完心后均应丈量方入,岩心出筒前丈量取心筒内的顶、底空长度,心长与进尺有差异时应查明原因。
5.3.4岩心出筒后,应立即观察、试验、记录油气水现象。
5.3.5岩心应进行表、断面清洁处理,含油岩心不应用水洗。
5.3.6应按顺序整理岩心,进行划线、编号、装盒、标注。
5.3.7岩心描述包括:
a) 油气层、化石层、标准层等应分层描述;
b) 缝洞型、孔隙型地层岩心含油性应分类描述;
c)对含气、油浸及油浸以上含油级别的岩心应进行二次观察描述;
d) 油基钻井液条件下应描述岩心钻井液浸染情况。
5.3.8岩心整理完成后,应拍摄并保存岩心照片。
5.3.9 应参考测井曲线进行岩心深度归位。
5.4井壁取心录井资料
5.4.1录取资料应录取取心方式、设计取心颗(深度点)数,实际取心颗(深度点)数、砂岩(储集层)颗数、含油岩心颗数、不含油岩心颗数。
5.4.2井壁取心样品应满足现场观察、描述及分析化验取样。
5.4.3 应依次对壁心编号、清洁、装样、标注。
5.4.4壁心描述按5.3.7的要求执行。
5.4.5壁心样品应使用取样瓶密封,并装盒(箱)保存。
5.5钻井液录井资料
5.5.1 应录取钻井液类型、测点井深、相对密度、黏度、失水、滤饼、切力、pH值、含砂、氯离子;油基钻井液应收集破乳电压和油水比资料。
5.5.2应定期校验钻井液密度仪、黏度计。
5.5.3后效测量时间应大于一个循环周,连续取样分析。
5.5.4槽面显示、井涌(井喷)、井漏等特殊情况资料录取应符合SY/T5788.3的规定。
5.5.5 发生油、气、水侵及井涌、井喷时应采集油、气、水分析样,取样方法应符合SY/T 6294的规定。
5.5.6处理钻井液前应通知录井人员;对录井有影响的添加剂经允许方可加入,做好添加剂加入量、加入时间、加入深度等记录,并循环均匀后方可钻进。
5.6气测录井资料
5.6.1应录取全烃、烃组分烃类气体及硫化氢、二氧化碳、氢气等非烃气体。
5.6.2 仪器校验的标样、校验周期、测量误差应符合SY/T 5788.2的规定。
5.6.3 应连续测量,每1m 取样一次,取全烃最大值,烃组分和非烃在相应处取值。
5.6.4每次起下钻应循环钻井液一个循环周以上,进行后效气体检测。
5.6.5全烃值不超过0.5%,且高于相邻段背景值三倍,或当全烃值超过0.5%,且高于相邻段背景值两倍,判断为气测异常显示;油基钻井液气测异常显示可根据烃组分C₁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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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6特殊状况下要求:
a)气体钻井的气测采集应增加除尘装置;
b)低温等特殊录井环境应做好气测录井应对措施;
c)经允许加入影响气测录井的添加剂时,应循环均匀后方可钻进;
d) 油基钻井液录井前应取样做背景值分析;
e) 气测基线偏移、组分出峰异常时应分析原因,因设备或钻井液影响时应及时处理;
f)地层、钻井参数无明显变化时,气测值突然降低或升高时应分析原因;
g)若岩屑见荧光显示,但气测无异常,应检查气测检测系统,核实气测资料的真实性。
5.6.7单根气、后效气及影响气测录井的钻井液处理、钻井施工等信息应在气测曲线图上标注。
5.7工程录井资料
5.7.1应录取钻井参数、钻井液参数。
5.7.2 每年应标定一次传感器及测量系统;每口井录井前、仪器超过两个月不使用或仪器更换核心元器件,均应进行校验。
5.7.3传感器技术指标应符合SY/T 6243的规定。
5.7.4 实时录取参数及要求应符合SY/T6243 的规定。
5.7.5 应实时监测钻井施工状况,设置参数门限报警值,发现工程异常及时预报,并在监测曲线上标注。
5.7.6特殊状况下要求:
a) 若采用无线信号传输,应尽量保证信号发射接收端无障碍物遮挡;
b) 超声波钻井液池体积传感器应安装在远离钻井液搅拌器处,必要时应加装防钻井液波动装置;
c) 钻井施工参数、钻井液参数及钻井工况变化时应及时标注。
5.8岩石热解录井资料
5.8.1烃源岩分析应录取烃含量S%、S、S₂和S₂峰顶对应的温度Tm。储层分析应录取烃含量S%、S₁、S₂ 或S、S₁、S21、S22、S₂3。
5.8.2应选用岩屑湿样,装瓶并用水密封。岩(壁)心样品取样后密封保存。
5.8.3应选取代表性的岩样分析,质量规格满足需求。
5.8.4岩屑、岩(壁)心岩样处理应符合SY/T5778的规定。
5.8.5样品分析步骤和要求应符合SY/T 5778的规定。
5.8.6特殊状况下要求:
a)应对油基钻井液样、原油样、相邻井段无显示储层及非储层进行分析,作为判断识别真假油气显示的比对依据;
b) 图谱形态异常时应及时进标样检查设备;
c) 岩屑、岩心样品分析段中出现异常数据点时,应重复分析确认;
d) 荧光、气测等其他资料见油气显示时,若热解分析无显示,应对热解分析数据进行核实。
5.9轻烃录井资料
5.9.1 应录取C₉ 及以前各组分相对百分含量。
5.9.2应使用密封、耐腐蚀取样设备,岩心、井壁取心样品取样设备内容积应大于5mL,岩屑钻井液混合样、钻井液样品取样设备内容积应大于250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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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3样品选取要求:
a) 应选取有代表性、无污染岩(壁)心样品密封,样品体积不超过取样设备内容积的2/3;
b)应取岩屑与钻井液混样,不清洗、不挑样;
c)钻井液取样后立即装瓶密封,样品体积不超过取样设备内容积的4/5,倒置存放。
5.9.4仪器温度应稳定达到分析要求,仪器基线稳定。
5.9.5样品加热温度70℃,样品恒温时间应不小于20min。
5.9.6 分析气样应不小于0.5mL, 需确定各组分的保留时间、峰面积等参数。
5.9.7特殊状况下资料录取按5.8.6的要求执行。
5.10岩石热蒸发烃气相色谱录井资料
5.10.1 应录取碳数分布范围、主峰碳、轻烃与重烃的百分比、Pr/Ph 或Pr/nC17、Ph/nC₁8、谱图。
5.10.2应选用岩屑湿样,装瓶、用水密封。岩(壁)心样品取样后密封保存。
5.10.3应选取代表性的岩样或原油样,质量规格满足分析要求。
5.10.4 样品制备、测定应符合SY/T 5779的规定。
5.10.5特殊状况下资料录取按5.8.6的要求执行。
5.11定量荧光录井资料
5.11.1应录取最佳激发波长、最佳荧光波长、荧光强度、相当油含量、对比级别、油性指数。
5.11.2应取岩屑湿样,装瓶并用水密封。岩(壁)心样品取样后密封保存。
5.11.3应选取代表性的岩屑、岩(壁)心样品分析,质量规格满足需求。
5.11.4 样品分析应符合SY/T 6611的规定。
5.11.5特殊状况下资料录取按5.8.6的要求执行。
5.12岩石荧光薄片鉴定资料
5.12.1应录取显微荧光镜下、偏光镜下荧光强度、颜色、面积、分布产状等特征。
5.12.2岩样采集应满足荧光薄片鉴定要求,不应用有机溶剂浸泡或污染。
5.12.3荧光薄片制片过程中宜尽量保证孔隙结构不破坏、流体信息不散失。
5.12.4注胶使用的胶水应无荧光、低黏度、流动性好。
5.12.5荧光薄片显微镜鉴定应符合SY/T 5614的规定,剔除假荧光影响。
5.12.6荧光薄片图像分析应符合SY/T 5614的规定。
5.12.7应选取具有代表性的视域进行拍照并注释,附在报告中。
5.12.8质量要求应符合SY/T 5614的规定。
5.12.9 油基钻井液条件下,应对比油基钻井液、岩心表断面、柱心样的发光颜色与面积,以确定地层真显示。
5.13核磁共振录井资料
5.13.1应录取孔隙度、渗透率、含油饱和度、可动流体饱和度、束缚流体饱和度和可动水饱和度。
5.13.2岩样采集处理应符合SY/T 6747的规定,样品体积不超过核磁共振仪大试管上刻度线。
5.13.3 岩样分析应符合SY/T 6747的规定。
5.13.4 出现T₂图谱形态异常或个别异常数据点,应检查设备,并及时对该样品进行重复分析确认。
5.13.5油基钻井液条件下,做含油性分析时,应尽量排除钻井液污染影响;做物性分析时,需用氯仿浸泡洗油处理,时间不少于5min,再去除表面水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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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4碳酸盐含量分析资料
5.14.1应录取碳酸钙、碳酸镁钙、其他成分等相对百分含量。
5.14.2 岩石取样、岩样除油、岩样粉碎、岩样称取等样品制备应符合SY/T 6867的规定。
5.14.3 样品检测实验过程中温度应不低于16℃,波动不应超过±1℃;盐酸溶液、反应瓶清洗用水的温度与室温应达到平衡。
5.14.4 采用压力法或体积法检测样品,应符合SY/T6867的规定。
5.14.5每批样品抽检10%,两次测定结果的绝对偏差应符合SY/T 6867的规定;若抽检样品中10%超过允许误差范围,应重测。
5.15X射线荧光光谱元素录井资料
5.15.1录取元素名称、元素百分比含量。
5.15.2应采用标准物质岩石样品标定,标准样应不少于10个,标定曲线标识元素种类包含但不限于Na、Mg、A1、Si、P、S、C1、K、Ca、Ba、Ti、Mn、Fe、V、Ni、Sr、Zr元素。
5.15.3 应选择A1元素、Fe元素含量大于5%且位于标定点的标准物质为校验样,检测值与标准值相对误差不大于10%。
5.15.4样品采集、制作、压样、分析应符合SY/T 7420的规定。
5.15.5出现异常数据点,应及时对该点及上下相邻井段进行重复分析确认。
5.16X射线衍射矿物录井资料
5.16.1应录取矿物名称、矿物百分比含量。
5.16.2应选取清洗干净、有代表性的样品。
5.16.3 分析样品应干燥后研磨成粉末,粒径小于150μm。
5.16.4入机样品体积应介于样品池容积的1/2~3/4。
5.16.5应分析至X 射线无干扰谱图后结束。
5.16.6出现异常数据点,应及时对该点及上下相邻井段进行重复分析确认。
5.17自然伽马能谱录井资料
5.17.1 应录取铀(U)、 钍(Th)、 钾 (K)、总计数率(LGR)、 总伽马(GR)、有机碳含量(TOC)、 储层黏土矿物类型、泥质含量。
5.17.2 应选取具代表性的干燥岩样,样品质量500g,分析时间不少于300s。
5.17.3 出现异常数据点,应及时对该点及上下相邻井段进行重复分析确认。
5.18泥(页)岩密度分析资料
5.18.1应录取泥(页)岩密度。
5.18.2应选取有代表性的样品。
5.18.3样品洗净后应用滤纸吸去表面水分,测量密度。
5.18.4 出现异常数据点,应及时对该点及上下相邻井段进行重复分析确认。
5.19岩心扫描资料
5.19.1应录取岩心平面、断面和圆周扫描图像。
5.19.2 资料收集、岩心标识及深度校准、岩心清洁、岩心摆放等岩心准备工作应符合 SY/T 6748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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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
5.19.3应根据图像扫描方式,调节仪器的清晰度、色彩和亮度参数,保证岩心扫描图像清晰。
5.19.4岩心表面距扫描头的高度应符合仪器规定的技术要求。
5.19.5岩心图像的颜色质量应不小于24bit,图像文件以“JPG”或“BMP” 格式存储。
5.19.6 输出原始图像比例尺应为1:1。
5.20其他资料收集
基本数据、大事记、钻井液、测井、试油等资料应符合SY/T5251的规定。
6录井资料整理与解释
6.1录井资料整理
对于不同类别的录井资料,分别按SY/T5251、SY/T5599、SY/T5614、SY/T5615、SY/T
5778、SY/T 5788.2、SY/T 5788.3、SY/T 6243、SY/T 6294、SY/T6611、SY/T6747、SY/T6748、SY/T6867、SY/T6941、SY/T7420的规定进行录井资料整理。
6.2录井资料解释
6.2.1 应用实物观察、X 射线衍射矿物、X射线荧光元素及偏光薄片等资料判识岩性。
6.2.2应用实物观察、钻时、核磁共振、偏光薄片、工程参数等资料评价物性。
6.2.3油气水性:
a)应用荧光、气体及钻井液电导率、密度、黏度、氯离子、破乳电压、油水比等参数评价含油气水性;
b) 应用岩石热解地球化学录井含油丰度、轻烃积分面积、岩石热蒸发烃气相色谱相对峰面积、定量荧光相当油含量、核磁共振含油饱和度等评价含油气丰度;
c) 应用岩石热蒸发烃气相色谱分析谱图特征、定量荧光发光颜色、核磁共振含水饱和度、轻烃苯比环己烷等参数评价含水程度;
d)应结合区域资料综合评价流体性质。
6.2.4应用实物显示资料、岩石热解、岩石热蒸发烃气相色谱、定量荧光等资料评价原油性质。
6.2.5应依据显示段的岩性、物性、油气水性、油质等,结合区域油藏认识,对地层流体性质作出解释,解释结论准确率判定应符合SY/T 5969的规定。
6.2.6应用dc指数、SIGMA指数、泥页岩密度、气测单根气及后效气、井壁稳定性、钻井施工状况等资料综合评价地层压力。
6.2.7工程事故报告资料应包括事故经过、原因分析、图件及照片。
7录井资料评定与保存
7.1录井资料质量评定应符合SY/T 6415的规定。
7.2录井原始资料、成果资料、实物资料应保存完好。
